监理合同标准文本(建设部)
住建部监理合同范本
住建部监理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监理合同。
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具有监理资质,并愿意承担乙方的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名称及位置。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名称及位置,并在合同附件中进行详细描述。
第二条监理范围。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对乙方的工程项目进行全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履行、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监理报酬。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监理报酬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监理费用。
甲方提供监理服务的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第四条工期。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工。
如有变更,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变更。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况,应当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解除。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应当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附件,监理费用标准、项目名称及位置详细描述等。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委托人拟委托监理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监理工作,且监理人同意接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4.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监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2. 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3. 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4.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 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6. 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的分包单位;7. 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8.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和规格;9.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0. 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11.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12. 编制监理月报、季报和年报;13. 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14.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四、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标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________(工程项目名称)的建设,为保证该工程按质按量完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监理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规范双方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顺利完成。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监督、质量安全检查、进度控制以及成本管理等。
二、监理职责与权利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甲方的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乙方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施工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有权参与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相关事务的处理。
三、业主职责与义务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保障乙方能够顺利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甲方应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并协助解决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费用与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及监理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通常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以及竣工后的尾款等。
五、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违约情形及责任承担方式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合同中还应包括对保密条款、知识产权、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的规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
八、合同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全部监理费用之日止。
九、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细则、费用支付计划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签字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交换完成后,双方代表应在每份合同上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监理合同6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监理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建设单位):[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电话:[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甲方邮箱地址]乙方(监理单位):[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电话:[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邮箱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监理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监理范围与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监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具体内容如下:1. 进度控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监督实施过程,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 质量控制: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3. 安全监理: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4. 合同管理:协助甲方处理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事宜,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5. 信息管理:负责监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变更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与传递。
三、监理期限与进度安排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进度安排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计划执行,乙方需按时提交监理报告。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监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金额汉字大写])。
支付方式如下:分期支付,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相应阶段的费用。
具体支付节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划分。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相关资料给乙方作为监理依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支持乙方履行监理职责等。
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八年五月第一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委托人委托监理人服务的工程概况如下: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总投资:二、词语限定本合同协议书的相关词语含义与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中的定义相同。
三、合同文件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协议书;2。
中标函或委托书;3.监理投标函;4。
通用条件;5。
专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服务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提供的人员、设备和设施;附录C-—收费金额和支付。
7。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范围内的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附录B中约定为监理人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提供相应的设备、设施和人员,并按附录C中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五、服务期限本合同附录A中约定的服务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完成。
六、合同的订立及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签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
定义与解释定义 1.1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
1。
1 “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
2 “委托人”是指合同中委托监理人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1。
1。
3 “监理人"是指合同中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公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理合同合同编号: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监理人员名单: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兹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本监理合同,共同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建设工程监理。
第一条合同目的和范围1.1 合同目的:本监理合同旨在约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委托的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保障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和费用,并提供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2 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设计阶段、招标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二条合同义务及权利2.1 监理单位的义务和权利:2.1.1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2.1.2 监理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必要的监理意见和处理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响应并予以执行;2.1.3 监理单位有义务保守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对获取的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进行妥善保管;2.1.4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及时收取监理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和报表。
2.2 建设单位的义务和权利:2.2.1 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信息和资料,并积极配合监理工作的开展;2.2.2 建设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监理费用,并及时足额支付;2.2.3 建设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协助。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监理费用: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支付监理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
第四条合同期限及终止4.1 合同期限:本监理合同的工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4.2 终止条件:本监理合同只有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2)合同期限届满;(3)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3篇
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3篇篇一建设部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建设[项目名称]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描述]4. 工程内容:[工程内容描述]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 监理范围:[具体监理范围]2. 监理内容:[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三、监理期限1. 监理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如工程需要延长监理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1)[支付方式 1]:[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2)[支付方式 2]:[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3)……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 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4. 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 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4. 应保守工程建设中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2)(GF-2018-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3(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建设部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建设部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人):乙方(监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委托的监理服务和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总投资:二、监理范围和内容乙方承担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包括:1. 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实施。
2. 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进度按照约定的工期要求进行,对施工过程中的进度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监督调整措施的实施。
3. 投资控制: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对施工过程中的投资变更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审核措施的实施。
4. 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
5. 环境保护: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设计要求。
三、监理期限本工程的监理期限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监理费用1. 监理费用的计算方式:按照约定的监理费率乘以工程总投资计算。
2. 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和时间进行支付。
五、合同的履行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2. 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包括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监理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开展监理工作。
4. 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条件、施工资料和相关信息。
六、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监理合同范本
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
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监理方)。
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
1.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监督、质量检查、工程进度控制、工程变更管理等工作。
2.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性。
二、监理期限。
本监理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监理报酬。
1. 甲方应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支付监理费用给乙方,具体比例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2. 如因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监理工作量增加,甲方应按照实际工作量支付额外的监理费用给乙方。
四、监理责任。
1. 乙方应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2. 如乙方监理不力或监理工作存在疏漏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或未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时履行监理职责或监理工作存在严重瑕疵,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本监理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住建部委托监理合同3篇
住建部委托监理合同3篇篇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监理合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监理工作,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委托内容1.监理范围甲方(监理单位)接受乙方(住宅建设单位)委托,对乙方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方面。
2.监理目的甲方应根据国家建筑监理标准和工程监理原则,对乙方的建设工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监理义务1.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单位有权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监理单位有义务对建设工程进行技术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理单位应保证独立、公正、客观,不受其他利益干扰,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4)监理单位应保守建设工程的商业秘密,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2.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建设单位有义务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章合同履行方式1.监理工作计划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工作计划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
3.监理记录监理单位应做好监理记录,记录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信息,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查证之用。
第五章保密条款双方应对相关信息、资料、记录等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合同变更和解除1.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若发生以下情形,本合同可被解除:(1)监理单位违反合同规定,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进行;(2)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嘿,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非常重要但又有点儿让人头疼的话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听着就觉得有点正式对吧?不过,咱们把这个话题说得轻松点儿,咱们不做枯燥的“法条背诵”,而是聊聊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我们要关注它。
建设工程监理这个词一听就让人感觉复杂,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在建筑工程中,监理公司会负责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确保质量,确保安全,甚至确保工期。
这就像在学校里,老师会监督你们的学习进度,帮助你们不跑题。
监理就是那个“老师”,在工地上把关。
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监理,就像没了老师的课堂,大家可能就随心所欲,结果工程要么拖延,要么就是质量问题频频,真是“乱成一锅粥”。
说到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问,这个合同到底有什么用?简单来说,监理合同就像是建筑工程的“规矩”,大家都得遵守。
就像我们打牌,要有规则,不然就玩得乱七八糟。
这个合同里会明确监理方的责任、权利,还有甲方、乙方的义务。
这样一来,大家心里都有了数,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监理合同里还会规定监理费用,也就是说,监理公司会根据工程的进度和复杂程度收取一定的费用。
这就像是你请了个专业的厨师来做饭,他当然得收点工钱。
别小看这个费用,有时候因为监理做得好,能节省不少钱,避免了后期修修补补的浪费。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合同有什么特别之处,合同不都是那样的吗?哎,这可就大错特错了。
这个合同示范文本,经过多年摸索,结合了各种成功的案例,特地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范本。
这就像是一本“教科书”,里边的内容经过了很多人的智慧结晶,绝对值得参考。
无论是做监理的公司,还是找监理的业主,都能从中获益匪浅。
咱们也不能忽视了合同里的细节。
比如,监理要定期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每一个环节的进展。
这就像是医生定期给病人查体,保证每一步都健康。
合同里还会提到遇到问题该怎么办,万一出现了质量问题,怎么处理?这就像在比赛中,出现意外时,得有个应急方案,才能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住建部委托监理合同3篇
住建部委托监理合同3篇篇1甲方(委托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址:【住建部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监理方):【监理公司名称】地址:【监理公司地址】联系人:【监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监理公司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就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项目进行工程监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和解释本合同中所称的“监理”,是指乙方代表甲方,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全面、全面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得到合理的控制和管理。
二、监理工程概况本合同涉及监理的工程项目为:【具体工程项目名称】。
该项目的地点、规模、投资额等详见附件。
三、监理范围与内容1.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2. 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和管理。
3. 乙方应参与工程的设计审查,提出优化建议,确保工程设计的合理性。
4. 乙方应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5.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
6. 其他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内容。
四、监理期限与进度安排本合同的监理期限为【监理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为人民币【监理费用金额】元。
2. 甲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监理费用:(1)【支付方式一】(2)【支付方式二】(具体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节点等详见附件)。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正规的发票。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所有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妥善保管,合同结束后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销毁。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1. 若因乙方的过失或违约,导致工程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合同范本
监理合同范本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单位名称)。
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工程项目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理范围。
1.1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的______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1.2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1.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报告,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监理费用。
2.1 甲方应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支付监理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
2.2 监理费用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
三、监理责任。
3.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2 乙方应对工程项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3.3 乙方应保守工程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
四、变更和解除。
4.1 如因工程项目变更等原因,需对监理合同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监理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进行书面解除。
五、其他事项。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监理合同正式范本完整版(国家建设部编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国家建设部制定)编辑前可删除此页合同特点:内容简洁轮廓清晰(花费了太多时间)收取一点点费用请不要介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 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 专用条件;5. 通用条件;6. 附录,即: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 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哎呀,说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哇,这个话题有点“深不见底”啊,真是要好好掂量掂量才行。
不过呢,别急,咱们今天就用个简单的、能让大家都听得懂的方式来聊聊这个话题,别让那些专业术语把你弄晕了。
简而言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就是为了确保建筑项目顺利进行,避免出现什么“拖延不办”“质量不过关”这些问题的一个保障手段。
这个合同呢,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一纸协议,基本上是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听着是不是有点沉甸甸的?可实际上,这合同的内容,简简单单说,主要就是定个规矩,大家都按照规矩办事,不闹脾气就好了。
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地产发展得那么快,搞工程的越来越多,监理的也成了一个“香饽饽”。
所以啊,监理这个角色就像是工程项目里的“警察”,可是又不像警察那么严厉。
监理的工作,简单来说,就是“看住工程的质量、安全,确保不出乱子”。
你想啊,万一哪块墙体没砌好,或者钢筋没按标准用,监理就得说:“嘿,别着急,这地方得重做了!”有些老板一看这个,肯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什么,浪费时间?浪费钱!”可实际上,别看这监理工作看着“轻松”,其实他得“盯死”工程,随时有可能发现各种问题。
你说,监理自己不小心,工程出了问题,最后吃亏的还是他们,自己扛得住吗?说到这个合同,里头可真不少文章。
你比如说,监理服务的内容就得写清楚。
你不能光说“监理要全程监督”,这也太宽泛了。
咱得写得具体点,啥时候去现场,什么时候检查,怎么验收,出了问题怎么办?说白了,就是双方各自的责任都得列清楚。
别看合同上写得“简单明了”,但实际操作起来,得是条条框框,要求严格,甚至你一不小心就会犯错。
你看,施工方往往会偷懒、走捷径,而监理方得时刻提醒,真的是“针尖对麦芒”,一点不松懈。
然后,关于合同中的时间安排,也得搞得清清楚楚。
说到这时间问题啊,大家应该都知道,建设工程最怕的就是延期。
工程一延期,啥事都乱套,拖得越久,麻烦越大。
住建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范本
住建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一、引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第三方独立机构(即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活动。
作为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重要手段。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概念、主要内容、履行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其进行深度探讨。
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概念1.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建设工程甲方(业主)与监理机构乙方之间就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所达成的法律文件。
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监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2. 监理合同应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具备明确的合同对象、监理服务范围、监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监理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合同履行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等主要内容。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对象:明确监理机构的名称、位置区域、资质等基本信息,并对监理服务的具体工程项目进行描述。
2. 监理服务范围: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中应承担的监理职责,包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监督、安全监督、合同履行监督等方面。
3. 监理机构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中享有的权利,如进入工地、查阅工程资料等;同时也明确了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按时提交监理报告、提供工程咨询等。
4. 监理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明确甲方在监理合同中的权利,如随时检查监理工作的进展、要求监理机构提供相关资料等;同时也明确了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按时支付监理费用等。
5. 合同履行期限:明确监理合同的履行期限,以便监理机构可以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监理活动。
6. 费用及支付方式: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确保监理机构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获取相应费用。
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方式1. 监理机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活动,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部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设部示范文本是在这方面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的文件,对于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订立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本文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探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部示范文本,希望能够为大家对这一领域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基本要素1.合同订立的主体: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体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是指承担建设工程投资、组织和管理建设工程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的单位。
2.合同的内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服务内容和标准、合同价款、服务报酬和支付方式、服务期限、保险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3.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在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二、建设部示范文本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规范作用1.规范合同的订立:建设部示范文本提供了合同模板和示范文本,规范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内容和格式,帮助双方更加清晰地了解合同的要素和内容。
2.保障合同的执行:建设部示范文本对监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标准和合同价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了保障,使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得以更加严格地执行。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出台,对于规范建设工程的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建筑工程师,我深切体会到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作为建设单位还是监理单位,我们都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部示范文本的要求来执行监理合同,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文章中多次提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部示范文本是为了强调它们的重要性和指导作用。
无论是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还是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都需要我们始终牢记这些基本的要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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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0—020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订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五份。
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和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X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改。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商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做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金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不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
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