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报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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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资料(共5则)[修改版]

报建资料(共5则)[修改版]

第一篇:报建资料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立项审批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 、项目地形图(一份)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9 、建设资金证明;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 、法人营业执照;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佛山单体报建要求

佛山单体报建要求

(新)05-01 城市新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审核05、建设工程方案审核1)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审核1.事项名称新建建筑设计方案审核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审核意见及附图,有效期:一年。

注:建筑方案审核同意后一年内应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逾期仍未办理的,建筑方案审核自行失效。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核,可据此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申请资料1.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2. 07表《佛山市南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工程许可审核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盖章、设计单位盖公章;3.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4.已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5.已审核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者总平面规划方案复印件;6.建筑方案图3套(含平、立、剖面及地下室等),效果图1套,并提交电子文件;7. 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数据表1套(含《项目总经济技术数据表》、《单体建筑面积核对表》;提交《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8. 电子报批资料(指标核算报告1份、对应报审图纸的cpi格式文件光盘1份)注:文件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试行)》深度和规整相关要求;报审资料应由已取得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培训合格证书的备案人员在指标核算报告封面及电子文件的光盘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9.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0.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11.委托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审批表格《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佛山市南海区建(构)筑物设计方案-工程许可审核申请表》。

海南省单位新建工程规划报建必备材料和审批程序

海南省单位新建工程规划报建必备材料和审批程序

海南省单位新建工程规划报建必备材料和审批程序(一)必备材料1、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审批表;2、建设项目计划立项审批或登记表;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文及征地红线图(复印件);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5、建筑设计图纸(含修建性详规及说明书);①所报项目已批准的总平面设计图(蓝图);②所报项目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设计说明书(按A3复印件规格装订成册);③所报项目彩色效果图(提交市领导批准的临街面彩色效果图);④外墙面采用外墙涂料,屋顶为坡屋顶。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7、工业项目的环保意见书;8、报建申请;9、消防大队意见;10、抗震审查意见;11、防雷审查意见;12、人防审查意见。

备注:1、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总平面图上须标明拟建建筑后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尺寸以及与周围已建建筑、在建建筑的间距等。

并在图上列出用地范围内的各项技术指标;3、所有设计图纸须按设计规范制图签名和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4、严禁建设单位委托中间人办理,如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请附送书面说明材料。

(二)审批程序1、受理;2、图纸审查;3、资料审核;4、现场实地勘察;5、领导审批;6、发证。

海南省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材料和审批程序(一)申领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必备材料1、该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规划控制区内提供) (复印件);3、建设资金落实证明(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证明,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4、施工图纸(原件);5、消防审查意见(原件);6、施工图审查意见(原件);7、气象部门的防雷设计审查意见(原件);8、工程预算(原件);9、工程施工合同(标准合同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中标通知书(属招投标的工程提供原件);10、监理合同(标准合同,原件)、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提供);11、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原件);12、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1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14、按规定填写好的施工报建审批表。

海南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海南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海南建设工程报建手续详表
前言
在海南省进行建设工程,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完成各种报建手续。

这些手续繁多,而且不同类型的工程所需的手续也有所差异。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这些手续,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海南建设工程常见的报建手续。

报建手续
以下是海南建设工程常见的报建手续:
质量安全手续
•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
•预算审查
•施工图审查
•结构设计审查
•送审前的技术协调会议
土地手续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办理申请入库材料
•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审批申请
•土地出让合同或告知书或土地出让信息公告
•土地权属证(宅基地合法权归属证明)
安全生产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书
•现场临时用电审批表
建筑应急救援手续
•莆田系理财违法吗应急救援预案
•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现场消防审核记录
污染治理手续
•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检测报告书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证明
建设工程房屋买卖手续
•房屋购房合同
•商品房销售备案证明
•房屋买卖网签及网签备案
结语
本文列举了海南建设工程常见的报建手续,包括质量安全手续、土地手续、安全生产手续、建筑应急救援手续、污染治理手续以及建设工程房屋买卖手续。

提醒大家,在进行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务必按照规定完成各种报建手续。

报建提供的资料

报建提供的资料

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联系号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核、存复印件)3、市交易中心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区统筹发展局发放的招标核准意见表(原件核、存复印件)4、建设工程图审查合格书原件(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技术性审查报告、原件必须加盖审图单位公章)5、施工合同(原件,含中标报价书,施工合同需缴交印花税)6、监理合同(原件核、存复印件)7、审图机构名称8、工程款支付担保(原件)设计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单位等级、证书号码、联系号码)2、注册建筑师复印件(资格证书号码)3、注册结构师复印件(资格证书号码)4、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附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技术性审查报告、原件必须加盖审图单位公章)勘察单位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号码、联系号码)2、注册岩土工程师证(证书号码)监理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号码、联系号码,原件核、存复印件)2、外来企业单项备案证明(原件核、存复印件)3、监理合同(原件核、存复印件)4、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号码)5、办理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学历和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单位1、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号码、联系号码,原件核、存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存复印件)3、外来施工企业年度注册或单项备案证明(原件核、存复印件)4、经市规划局高栏港分局审批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5、工程项目履约担保(原件)6、劳动者工资支护担保(原件)7、地方税务局对该工程办理的项目税务登记(原件核,存复印件)8、中标通知书9、施工合同10、保险单11、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联系号码)12、安全员证(原件复核,安全生产考核C证)13、资料员证1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复核,电工3人、上岗证)15、办理平安卡、读卡机发票复印件。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报建资料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报建资料

建筑工程报建资料
甲方提供: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3、人防审查意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4、属卫生局规定的项目石油、化工、火电、核电、汽车制造、宝石加工、电镀、五金、蓄
电池、纺织、建材、电子、制鞋、家具、皮革、冶金、有色行业、核设施、工业辐照、放射诊疗需提供职业卫生评价[原件]
5、项目投资备案证[原件][到工程所在地镇经济发展办办理]
5-1、土地证(或租地合同)二份[复印件盖公章]
5-2、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
5-3、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一份(金额为工程投资额的30%以上) [原件、出具时间为报建前]
5-4、南海区社会投资基建项目登记备案申请表一式一份(表格在镇经济发展办拿) 需甲方盖公章
5-5、环境保护评估报告书[原件]
6、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核准表(一式三份) 需甲方签名指模或公章[原件][投资备案证、营
业执照、资金证明、机读档案到区计划局办理]
7、施工图审图合格书一份(南海区图涵服务公司出具)[原件]
8、全套建筑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盖注册建筑师盖) (另大沥镇提供大沥规划办盖章建筑图一份)
[原件]
9、地质资料一份[原件]
10、提供监理合同一份[原件]
11、所有设计、地质、监理单位提供一份企业资质证[复印件盖公章]
12、提供设计、地质、监理单位的诚信手册(已到建设局登记页的复印件) [复印件盖公章]
13、提供工人工资保证金,合同金额3%的甲方、乙方、银行的三方协议书[原件]
14、机读档案(原件到工商局办理)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佛山南海区人防工程报建服务指南

佛山南海区人防工程报建服务指南

〔2001〕55 号) 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08〕4 号) 5.《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 6.《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 准的通知》(佛人防〔2010〕27 号) 7.《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和竣工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建〔2010〕60 号) ●申报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1 份; 2.修建人防地下室项目提供区、镇联合验收办发出的《终 审意见书》或人防部门发出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 书》复印件 1 份; 3.易地建设项目提供《易地建设报建凭证》复印件 1 份; 4.《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复印件 1 份; 5.各单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6.各单体(含地下室)测绘报告书及附件复印件 1 份 ●办理结果 出具《民用建筑项目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证明书》 ●办理权限
①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1 份;②需要 延期的《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报 建凭证》原件 ;③延期申请书(说明延期的理由等) ●颁发证件 1.《佛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类型一~ 三) 2.《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类型二) ●审批权限 1.类型二缴纳易地建设费超过 100 万的由区人防办初审,报 市人防办审批; 2.经市人防办同意编制的人防规划,由区人防办初审,报市 人防办审批 ●办理时限
6.窗口收件的回执,回执上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签名; 7.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必须要有 当事人的签名和日期。
一、人防报建阶段 ●审批条件 1.项目总平面图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 2.报建的各单体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已完成。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 十、十一条 3.《佛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佛府 〔2001〕55 号)第十七条 4.《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 空地下室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05]103 号)第一 条 5.《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 (粤人防〔2010〕23 号) 6.《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 准的通知》(佛人防〔2010〕27 号)第一、二、五条

南海区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办事指南(修改)

南海区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办事指南(修改)

南海区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办事指南(修改)均为必须提交资料;以下申请资料均为必须提交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归还,未说明的申请资料均要求一式一份。

1.《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成交确认书》与《土地使用确认书》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基坑工程、桩基础工程施工报建证明申请表》;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或《基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原件;5.《承诺书》原件,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及施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项目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原件,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监理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1、材料3,公开挂牌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于提交;非公开挂牌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需提交;2.材料5,施工总承包企业自行施工的,提交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分包单位施工的,提交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GD2202003)3.建筑业企业《诚信手册》需网上核查。

南海区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办事指南(修改)以下申请资料第1、2、4-13项为必须提交资料,第2、14项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交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核对后归还,未说明的申请资料均要求一式一份。

1.《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基坑、桩基础工程)(一式6份);2.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盖章的总平面图复印件或建设单位承诺文件;3.《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备案表》原件;4.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或意向书复印件;5.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6.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工程管理班子人员情况一览表》原件(一式3份);8.《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一览表》原件(一式2份);9.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注:对于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工程,应补充提交以下资料: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表》原件,与第三方监测单位签订的基坑工程监测委托合同复印件,监测人员、监测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变形测量培训合格证或工程测量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独立监测体系的相关资料。

南海区报建资料

南海区报建资料

南海区报建资料文件资料一、建设单位资料: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3、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4、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5、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开具的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发展和改革局开具直接发包施工核准书原件;6、房地产开发项目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银行资金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文件,房地产公司需提供《诚信手册》;7、二次装修的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8、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投资石油、化工、火电、核电、汽车制造、宝石加工、玩具、电镀、五金、蓄电池、纺织、建材、电子、制鞋、家具、皮革、冶金、有色行业、核设施、工业辐照、放射诊疗等行业的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书(原件);9、《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10、缴交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1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二、施工企业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一式两份);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2009版),有分包工程的需一并提供分包合同原件;3、施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4、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5、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1)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委托书和任命书、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2)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人员按有关规定配置);(3)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电工等由企业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按规定自行配置,但须在办理报监手续中加以明确。

以上人员要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复印件,资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6、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件;7、商品混凝土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8、有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应参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共建筑报建流程

公共建筑报建流程

公共建筑报建程序建(构)筑物项目规划条件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03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申请表》、申请书、土地证复件、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复件、现状测绘图(电子版)↓申请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核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04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总平面(一式四份蓝图+电子版)、《规划设计条件》复件(原件核对)、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书)复件↓报人防(出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缴费25元/方)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个人身份证(非本人需提交委托书)复件(原件核对)、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规划设计条件(个人签名盖指模)复件(原件核对)、总平面图(需带复件个人签名盖指模)和建筑蓝图+电子版、有预留空地的需提供承诺书↓建筑设计方案表1、表7、规划报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件(原件核对)、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设计要求复件(原件核对)、总平面(经审批)复件(原件核对)、人防意见书复件(原件核对)、建筑图(蓝图一式四份+电子版)↓交市政配套设施费(55元/方)稳建设办财务打缴费通知书后到银行缴费55元/方↓报规划许可证终审表1、表10、规划报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件(原件核对)、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设计要求复件(原件核对)、总平面(经审批)复件(原件核对)、人防意见书复件(原件核对)、建筑图(蓝图一式四份+电子版)、市政配套设施费缴费单(经财务审批盖章)↓拿出区规划窗口入件等打证表1、表10、规划报批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件(原件核对)、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设计要求复件(原件核对)、总平面复件(经审批盖章的+原件核对)、人防意见书复件(原件核对)、建筑图(蓝图一式四份+电子版)、市政配套设施费缴费单(经财务审批盖章原件)、经镇街审批通过的呈批表复件(原件核对)↓建设窗口申请施工许可土地证复件(原件核对)、规划许可证复件(原件核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报批表(一式三份)、完整图纸一份(含建筑和结构)、施工合同(原件)、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件)、人防意见书(原件)。

南海区建筑工程办事指南

南海区建筑工程办事指南

南海区建筑工程办事指南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办事的透明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制订出如下办事指引: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应向我站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分以下两部份:(一)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如下: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原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复印件);5.建筑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施工核准表(复印件);6.建筑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7.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8.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9.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单位资质证书。

(二)由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协助提交的资料如下: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3.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4.深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6.安全教育制度;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8.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安装使用管理制度;9.高支模搭设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10.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原件);1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一览表、建筑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一览表(原件);12.各责任主体负责人表(原件,需本人亲笔签名)(附项目经理、三类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备注:以上第4、9、10项,若工程中没有此项目,则不需提交。

二、建设单位在办理桩基础或复合地基检测备案手续,应提交的文件、资料如下:(一)《桩基工程成桩质量检测备案表》、《桩基工程承载力检测备案表》或《复合地基工程承载检测备案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上述备案表中盖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在上述备案表中盖注册章);(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三)检测通知(提供原件备查,提交复印件);(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原件备查);(五)桩基础施工平面图和结构说明(必须盖审图单位公章);(六)桩施工记录(连封面装订成册,提供原件备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必须出具桩基检测方案:1、单位工程桩为管桩,数量超过500支;2、单位工程桩为钻(冲、挖)孔桩,数量超过200支;3、工程超过3栋塔楼,需合并检测。

报建所需资料1

报建所需资料1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初审所需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办理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4、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开具的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具的建筑施工核准文件复印件。

5、经建筑审图机构审查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6、按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项目,先办理监理合同备案续(建筑面积2000㎡以上或跨度24m以上的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监理人员按旁站监理管理办法配置,并须提交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7、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委托书原件、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施工员、质安员管理手册(施工员3000㎡/一人,质安员6000㎡/一人)复印件。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分包工程需一并提供分包合同)复印件,并须提交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9、南海区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按规定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复印件。

10、外地企业(外地施工企业、外地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入承接任务备案登记表,即诚信手册复印件。

11、房地产开发项目1000万元以上提供银行资金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文件复印件。

12、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分包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13、项目设计图纸(建筑图和结构图)一套原件14、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资金存储、使用协议书原件和银行开户证明原件15、建筑面积3000㎡以上,需提交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6、建筑面积3000㎡以上,需提交中国电信视频监控合同复印件。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终审所需资料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初审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原件核对,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建设单位资料: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佛山市南海区人防工程报建服务指南

佛山市南海区人防工程报建服务指南

佛山市南海区人防工程报建服务指南目录一、人防报建阶段二、人防初步设计审查阶段三、人防施工图审查阶段四、人防工程开工阶段五、人防工程联合验收及备案阶段六、人防履行义务证明阶段备注:.在报建阶段经审批无需修建人防地下室的,可在工程竣工面积测绘后直接到人防窗口办理人防履行义务证明。

.人防各阶段的申办材料中,单位材料的加盖公章;个人材料的签名盖指模;所提供的复印件请携带原件备查。

.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该事项的审批时限按市审改办、市人防办相关规定执行。

.报建所需的相关表格或模板可在南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下载,或到各镇街办事窗口领取。

.各阶段的报建材料中,不含人防办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窗口收件的回执,回执上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签名和日期。

一、人防报建阶段●审批条件1.项目总平面图已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报建的各单体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已完成。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十、十一条.《佛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佛府〔〕号)第十七条.《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号)第一条.《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号).《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佛人防〔〕号)第一、二、五条.《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确保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政策贯彻落实的通知》(佛价〔〕号)第二条第二款●申报类型1.类型一:免建防空地下室(适合规划平面内新建、扩建、改建层(含)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M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在平方M以下的);2.类型二:申请易地建设,缴纳易地建设费(适合应建而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不能修建者);3.类型三: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适合除第一、二种类型外);●申报材料.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份;.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份;②企业或单位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份;③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份;.国土局用地批文(即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份;.规划(建筑)设计条件复印件份;.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同比例复印件)份;.设计方案图套,包括总平面蓝图和各单体建筑蓝图(平、立、剖面图),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格式,含单体建筑各层面积勾线图)刻录光盘;.总平面图(用地红线范围内)有已建单体的,须补充提供:①已建单体为年月日前报建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复印件份;②已建单体为年月日后报建的,提供人防报建批文(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易地建设报建凭证人防报建意见书)复印件份;.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书;因管线、地质、地形、结构和施工条件等限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还需提供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意见书,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建筑、结构或岩土)签名盖执业章。

报建、报监整理清单

报建、报监整理清单

一、施工许可证办理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归还,未说明的申请资料均要求一式一份)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建设提供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建设提供4.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咨询)5.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原件)。

(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咨询办理要求、手续、资料)6.发改部门出具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复印件)及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原件),经核准要求招标的工程需提供招标人发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

建设提供7.缴交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证明文件(复印件)。

(罗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者罗村建设局咨询办理要求、手续、资料)要交钱,钟工协助办理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费证明(原件)。

(罗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者罗村建设局咨询办理要求、手续、资料)要交钱,钟工协助办理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施工总包诚信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人员证件(原件)。

施工单位提供,钟工负责10.分包合同(含劳务)(原件),分包单位(含劳务)诚信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分包单位提供,钟工负责11.项目情况登记承诺表(原件),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一览表(原件)。

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员负责提供表格1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单位诚信手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监理人员一览表(原件),注册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件(原件)及监理人员证件(复印件)。

监理单位提供13.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件)佛山市混凝土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南海区人防工程建设办事指南

南海区人防工程建设办事指南

南海区人防工程建设做事指南一、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种类一:免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申办条件:新建、扩建、改建 9 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 3 米的民用建筑,其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居民住所楼除外)。

在总平面图经过规划部门审批,设计院已出单体建筑图阶段办理。

●收费标准: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5 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照佛南价〔 2009〕 14 号文要求, 2009 年~2010 年末每平方米 15 元缴纳)。

种类二:应建防空地下室而不可以建的须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办理依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广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方法》3.《佛山市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佛府〔 2001〕 55 号 );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联合民用建筑修筑防空地下室工作建议的通知〉》(佛府办〔 2005〕 103 号);5.佛山市物价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复函》6.佛山市物价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批复》(佛价〔 2000〕144 号 );(佛价〔 1998〕105 号);7.《转发省人防办、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宅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筑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佛人防〔 2010〕27 号);8.《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筑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粤人防〔2010〕23号)。

●申办条件:对以下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应建防空地下室而不可以修筑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①采纳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 3 米的或许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②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办理困难的;③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筑的;④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线设备密集,防空地下室不可以施工或许难以采纳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⑤加层建设应修筑的防空地下室,因无建设用地补建的。

报建应提交的资料

报建应提交的资料

前期审查安全措施(1)《建设单位开工前安全施工措施审查表》(含附件1-2);(2)《建设单位开工前安全施工措施现场核查表》及表中所要求的资料:①已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中GDAQ21101、GDAQ21102、GDAQ21103审批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含拟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的型号和数量);②已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中GDAQ21101、GDAQ21102、GDAQ21103审批的各专项施工方案(原件),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按住建部要求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提交相应专家论证审查意见表(原件);(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诚信手册(复印件,核对原件);(4)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机构框架图(原件);(5)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及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企业法人任命书(原件)和岗位职责公司文件(原件);(6)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原件)和临时建筑施工图(原件);建设工程临时建筑验收表(原件);板房金属夹芯板材燃烧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核对原件);(7)已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2011年版)》中GDAQ21101、GDAQ21102、GDAQ21103审批的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原件),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具体演练计划(原件);(8)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安装方案(原件),施工企业出具的出入口视频监控装置已安装且正常上传信号的证明文件(原件);(针对性,有文件)(9)与具备资质单位签订的除四害合同(原件);(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及收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核对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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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资料
一、建设单位资料:
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3、密集场所、特殊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4、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5、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开具的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发展和改革局开具直接发包施工核准书原件;
6、房地产开发项目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银行资金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文件,房地产公司需提供《诚信手册》;
7、二次装修的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8、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投资石油、化工、火电、核电、汽车制造、宝石加工、玩具、电镀、五金、蓄电池、纺织、建材、电子、制鞋、家具、皮革、冶金、有色行业、核设施、工业辐照、放射诊疗等行业的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书(原件);
9、《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
10、缴交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1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二、施工企业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一式两份);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2009版),有分包工程的需一并提供分包合同原件;
3、施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4、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5、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
(1)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委托书和任命书、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2)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人员按有关规定配置);
(3)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电工等由企业按工程规模及施工进度按规定自行配置,但须在办理报监手续中加以明确。

以上人员要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复印件,资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6、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件;
7、商品混凝土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8、有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应参照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三、监理企业资料:
1、提供监理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2、提供监理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3、建设监理合同原件;
4、监理规划原件(必须有总监签字和盖章确认);
5、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
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复印件与原件(人员按有关规定配置);
② 监理员培训证(广东省监理协会印发)复印件与原件(人员按有关规定配置);
四、劳务公司资料:
1、提供劳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2、劳务公司《诚信手册》复印件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
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原件;
4、《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花名册》及相应操作人员、八大工种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原件、复印件。

房屋建筑对八大工种作业人员设最低配置为: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架子工、防水工、油漆工各3人,其余5大工种各6人工。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对八大工种作业人员设最低配置为:架子工、防水工、油漆工各2人,其余5大工种各4人;燃气工程暂不需要提供八大工种作业人员。

以上人员要收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复印件,资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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