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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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代管委托书范本

仓储代管委托书范本

仓储代管委托书范本委托方(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受托方(乙方):地址: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仓储物品委托乙方代管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1 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的仓储物品(详见附件1)委托乙方代管。

1.2 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的仓储物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仓储要求,不得含有违禁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

1.3 甲方应在协议有效期内将仓储物品交付乙方,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二、委托期限2.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2.2 除非双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否则协议到期后自动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年。

三、委托费用3.1 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仓储费率支付仓储费用,具体费率详见附件2。

3.2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仓储费用支付给乙方。

3.3 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仓储费用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调整费率。

四、委托管理4.1 乙方应对甲方仓储物品进行妥善保管,确保物品安全、完整。

4.2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对仓储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盘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报表。

4.3 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仓储物品转让、抵押、出租或用于其他用途。

五、保险及赔偿5.1 甲方应自行办理仓储物品的保险手续,并将保险单据提交给乙方。

5.2 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仓储物品发生损失、损坏等情况后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

5.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仓储物品损失、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解除和终止6.1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2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仓储物品交付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我代表甲方,就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6月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的服务,甲方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条款分析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然而,乙方直至2024年2月28日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四、请求仲裁裁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合同条款,甲方请求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
1.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3.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证据材料
为支持上述请求,甲方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 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明文件。

六、结论
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甲方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甲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日期]。

仓库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仓库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

仓库租赁合同纠纷代理词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背景a. 合同目的①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仓库租赁的具体事宜。

② 双方希望通过此协议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③ 合同的签订将有助于明确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④ 合同也为后续可能的纠纷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b. 合同主体① 甲方为仓库的所有者,拥有合法的产权。

② 乙方为仓库的租赁方,具备租赁的合法资质。

③ 双方均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④ 本协议的签订经过充分的协商与沟通。

c. 合同生效条件①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② 合同有效期为双方约定的期限,期间双方需遵守合同条款。

③ 如需修改或解除合同,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④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二条租赁条款a. 租赁物及用途① 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拥有的仓库租赁给乙方使用。

② 租赁仓库的具体位置、面积和设施等在附录中详细列明。

③ 乙方承诺将仓库用于合法经营活动,不得改变用途。

④ 任何未获甲方书面同意的用途变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b. 租金及支付方式① 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

②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支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需提前通知乙方。

④ 所有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保留相关凭证。

c. 仓库维护与管理① 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仓库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② 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仓库的使用情况及维护状况。

③ 乙方如需进行重大改动,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

④ 在租赁期结束后,乙方应将仓库恢复原状,除正常磨损外。

第三条保密条款a. 保密义务① 双方同意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保密。

② 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③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期限为五年。

④ 如因泄密造成对方损失,泄密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信息使用① 合同期间,双方可在业务范围内合理使用彼此的信息。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

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二)尊敬的审判员: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成都溢阳茶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雷云友、王仕春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参与诉讼的代理人。

仓储代保管委托书(3篇)

仓储代保管委托书(3篇)

第1篇甲方(存货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保管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存货,为保障存货安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甲方决定将部分存货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代保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仓储代保管范围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的存货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存货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的存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确保存货的安全。

二、仓储代保管期限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2.在仓储代保管期限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办理相关手续。

三、仓储代保管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场地,并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2.仓储费用按月计算,每月[具体金额]元,由甲方在每月的[具体日期]前支付给乙方。

3.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仓储费用。

四、仓储代保管责任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委托保管的存货承担以下责任:(1)对存货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存货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变质等。

(2)对存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对存货的出入库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存货的准确、及时、安全。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存货丢失、损毁、变质等,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仓储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仓储代保管服务。

2.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仓储代保管责任,造成甲方存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我受托担任[客户姓名]与[被告姓名]之间的合同纠纷案的诉讼代理人。

在此,我将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及诉讼请求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供审判庭参考。

一、案件事实[客户姓名]与[被告姓名]于[合同签订时间]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被告姓名]向[客户姓名]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服务。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姓名]的原因,导致[具体问题],从而引发了本次纠纷。

二、法律适用本次纠纷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具体法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法律条款1]、[具体法律条款2]等。

这些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因此,本案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三、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适用,我代表[客户姓名]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继续履行合同,即[具体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赔偿因违约给[客户姓名]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损失内容];3.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具体比例];4.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事实和法律理由1. 关于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姓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但考虑到合同的继续履行对双方都有利,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继续履行合同。

2. 关于赔偿经济损失:[被告姓名]的违约行为给[客户姓名]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损失内容]。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赔偿这些经济损失。

3. 关于支付违约金:[被告姓名]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条款,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具体比例]。

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姓名]支付违约金。

4. 关于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败诉方应承担诉讼费用。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代理词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代理词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先生/女士:我代表XX律师事务所,担任您在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的代理律师。

根据您的委托,我将就此事向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和咨询。

本函旨在对您所面临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向您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一、案件背景根据您的提供的相关文件和陈述,我了解到您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之一,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条件和责任。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货物受损或无法按时交付。

双方对于责任的划分产生了分歧,因此引发了纠纷。

经过初步调查和分析,我将针对以下几个问题向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

二、合同履行纠纷1. 法律适用针对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我们首先需要确定适用的法律。

一般情况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明确选择其他适用法律的约定,则可以默认适用《公约》。

另外,还需要考虑国内法律的适用,尤其是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相关的国内法律规定。

2. 违约责任根据《公约》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义务按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认定为违约。

对于运输合同而言,基于保证货物完好交付的原则,承运人需要履行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合理、谨慎和专业的职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货物的安全。

3. 证据收集在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证据是确定责任的关键。

您需要尽可能收集保存与合同履行过程和货物状况有关的证据,例如合同文件、运输单据、收据、照片、视频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我们在后续的仲裁或诉讼程序中进行有力的证明。

三、解决方式1. 协商和调解在涉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时,协商和调解通常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我们将与对方当事人联系,并试图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协商和调解具有灵活性、高效性和成本较低的特点,同时可以帮助双方保持合作关系,维护商业信誉。

2. 仲裁和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

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第一篇: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代理词代理词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承惠杨某委托,指派我担任××木业公司诉其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的代理人。

接受指派后,本律师仔细研究了原被告双方的相关诉讼材料,并依法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对各方举示的证据进行认真质证。

综合以上信息,本律师对该案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下面就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审判员参考:一、杨某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1、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原告××木业公司向贵院起诉被告货运代理公司、杨某是以本案第一被告违反于2006年4月11日和原告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约定,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第二被告未向原告办理购货手续与第一被告合意侵害其财产所有权为由。

贵院亦是按“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予以立案。

至此,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即本案的审理理应全部围绕“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开展。

2、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的合同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章之规定来看,仓储合同纠纷案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存货人即本案的原告、保管人即本案的第一被告、仓单持有人。

原告在法庭上回答法官“在本案中原告是以违约起诉被告还是以侵权起诉被告”的提问时,原告代理人明确回答是以侵权为由起诉被告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看,如果一种违约行为同时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现象,则受害人可以选择一项对其有利的请求权加以行使。

从原告的起诉及庭审调查的情况来看,原告是以基于《仓储保管合同》的当事人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侵害其财产权益,选择以侵权之诉提起诉讼。

被告杨某既不是货物的保管人亦不是仓单持有人。

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杨某的任何行为不可能对原告形成违约,所以,原告不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起诉杨某,杨某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二、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不存在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二篇)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二篇)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内蒙古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____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现针对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原告的物品“全部融化”与被告无关。

首先,原告举证的证据保全只说明数量问题,但不能证明是被告的原因导致“全部融化”。

因被告提供的是冷库,且冷库的常温是零下____度左右。

而“全部融化”除非是零度以上。

但零度以上的情况除非连续停电几天,才可能发生。

而被告连续每月的电费都在____万元左右。

庭审中,被告举证证明:自原告九月份将其物品存放在被告处,被告连续交纳的电费证明,根本没有发生过停电的现象。

至于发生了租赁场所变更,也是由大冷库转变到速冻库,且都是在大冷库内发生移动,根本没有移动到大冷库的室外。

也就是一直在零度以下的环境操作。

所以,原告的物品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被告的冷库内发生“全部融化”。

现原告的举证也不能证明是因被告的过错导致“全部融化”。

依据《最高人民法_____关于民事诉讼证据_____若干规定》第____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是为了原告的利益而变更了存储场所。

《食品安全法》第____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

《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标准明确:“冷库内冷冻食品应按食品类别分区域放置,防止串味与交叉感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存。

”本案原告存放的各类水饺、馄饨、羔羊肉,是易变质、易串味的特殊食品,并且没有向被告说明该物品的性质,也没有出示相关书面材料来要求被告进行特殊保护。

由于大冷库储藏的物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

当被告发现可能会导致原告的物品变质,被告便为了原告的利益,多次联系原告,可原告连续四天电话不通,办公室也无人,发短信也不回。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阐述对本次合同纠纷的看法与立场。

在此之前,我已深入研究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尽我所能为本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我对本起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双方为甲方与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某项服务,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某些原因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赔偿问题: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代理观点1. 本案所涉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乙方应支付未结费用。

4.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证据支持1. 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履行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

3. 违约证据:证明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

4. 损失证据:证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诉讼请求1. 确认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要求乙方支付未结费用。

3.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结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予公正的判决。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5篇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5篇

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5篇Model of agency words in custody contract disputes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5篇小泰温馨提示: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如诉讼代理,代签经济合同等,均应采用书面代理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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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2、篇章2: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3、篇章3: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4、篇章4:保证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5、篇章5:保证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

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今天小泰要与大家分享的是:3篇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相关范文。

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篇章1: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内蒙古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XX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现针对本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原告的物品“全部融化”与被告无关。

首先,原告举证的证据保全只说明数量问题,但不能证明是被告的原因导致“全部融化”。

因被告提供的是冷库,且冷库的常温是零下10度左右。

而“全部融化”除非是零度以上。

但零度以上的情况除非连续停电几天,才可能发生。

而被告连续每月的电费都在1万元左右。

庭审中,被告举证证明:自原告九月份将其物品存放在被告处,被告连续交纳的电费证明,根本没有发生过停电的现象。

至于发生了租赁场所变更,也是由大冷库转变到速冻库,且都是在大冷库内发生移动,根本没有移动到大冷库的室外。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

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次合同纠纷案件提出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在签订并执行合同过程中,因双方对某些条款的理解和执行存在分歧,导致纠纷的产生。

本案涉及合同编号为XXXX年XX月XX日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

二、代理观点1. 合同成立与效力原告(或被告)认为,本案所涉及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且已经双方签字盖章,因此合同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2. 合同履行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原告(或被告)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告(或原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具体表现为:未按时支付款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被告(或原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或被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4. 证据材料原告(或被告)已经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文本、履行凭证、通讯记录、鉴定报告等,以证明被告(或原告)的违约行为及由此造成的原告(或被告)的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分析:本案涉及的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2. 违约责任分析:被告(或原告)的违约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或被告)的损失。

3. 证据分析:原告(或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有效,能够证明被告(或原告)的违约行为及损失情况。

四、代理请求根据以上分析,原告(或被告)请求法院判令:1. 确认被告(或原告)违约,承担违约责任;2. 被告(或原告)赔偿原告(或被告)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合同款项、利息、违约金等;3. 被告(或原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五、其他事项1. 本案涉及的事实和证据较为清晰,希望法院能够尽快审理并作出公正判决。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2024年保管合同纠纷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北京麒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该公司在本次诉讼中的代理人。

我方依法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现就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以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对证据的采纳合法合规,审判程序严格依法进行,判决结果公正公平,应当予以维持。

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合理依据,系滥用诉讼权利,试图规避法律责任,规避义务,无视事实与法律,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因此,我方恳请二审法院秉持公正,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以保护北京麒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以下为我方具体代理意见:一、一审判决正确认定了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之间的保管合同纠纷案性质。

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清晰,证据采纳恰当,上诉人的主张依法难以成立。

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及一审被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管合同,系各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各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受我国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至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条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诉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要求赔偿损失具备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分别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和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货物送达到指定地点。

为避免纠纷,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及一审被告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书面保管合同,将原有的口头协议书面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及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在履行主要义务后即告成立,且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自签订以来,未发生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的情况,至今仍然合法有效。

润海仓储委托书范本

润海仓储委托书范本

尊敬的润海仓储公司:兹有本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与贵公司之间的仓储业务,特此委托我的亲友(以下简称“受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制定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1. 受托人代表我办理与贵公司的仓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入库、出库、保管、运输等相关手续。

2. 受托人代我签订与贵公司的仓储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按照我的意愿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事宜。

3. 受托人代表我办理与贵公司之间的货款支付、结算等财务事宜。

4. 受托人代表我处理与贵公司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委托权限1. 受托人行使我的一切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办理手续、处理财务事宜等。

2. 受托人应在我的授权范围内行事,不得超越授权范围从事任何活动。

3. 受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贵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的约定。

三、委托时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委托书到期后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本委托书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委托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陈述,委托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受托人在行使委托权限时,如发生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签字盖章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受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号码: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请注意,本委托书仅为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委托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全文,确保双方权益。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

一则储蓄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则储蓄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则储蓄合同纠纷的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接受指派后,我仔细阅读相关案卷材料,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不应当也不必要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

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储蓄卡密码泄露导致存款被他人骗取引起的储蓄合同纠纷应否作为民事案件受理问题的批复》,“因银行储蓄卡秘密被泄露,他人伪造银行储蓄卡骗取存款人银行存款,存款人依其与银行订立的储蓄合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之规定,本案已依法由贵院审理,贵院只需将与侦办被告的资金被盗取有关的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即可,而无须裁定中止审理。

因此,贵院继续审理本案合法有据。

再次,本案不存在适用“先刑后民”原则的必要和可能。

依据相关法理及规定,与同一法律事实有相互牵连关系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并存时,只有民事案件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据,且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时,法院才可裁定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而本案系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与被告的资金被盗取分属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本案并不因与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相冲突而须裁定中止审理。

而且若中止审理,因此类案件多系嫌犯流窜作案,侦办难度很大,即使侦办成功也耗时长久,待侦办成功后再审理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及时、有效地保护,最终有悖司法为民的原则。

二、本案是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依约履行包括保障原告存款的安全在内的各项合同义务,但被告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存款被犯罪分子盗取。

储蓄存款合同是指存款人将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根据存款人的请求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合同成立后,银行交付给储户的存折或者银行卡等极为合同成立的标志,也是储户的权利凭证。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存放仓库货物被变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存放仓库货物被变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补充代理词尊敬的法官、书记员: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的委托,指派吴***律师出庭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调查,现就本案庭审情况发表下列补充代理意见如下,望采纳:一、本案系财产损失赔偿纠纷,系侵权法律关系,而关于侵权行为(变卖清理处理货物行为)、侵权结果(将货物进行变卖毁损)以及两者的因果关系(四被告将原告货物进行变卖清理处理与原告货物毁损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一事实已清晰明确(经庭审质证货物确被变卖处理,从队长到保安员都瓜分货物变卖所得获益),四被告明显系实际侵权责任人,已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1、侵权行为的发生缘由(报警记录中的询问笔录):职务行为案外人某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将涉案地的安保工作外包给被告1(《服务外包合同》),负责日常秩序维护工作。

在2021年12月11日物业秩序经理(袁*)通知保安队长(刘**),应检查要求需要“清理一下”仓库,保安队长通知保安班长(***),保安班长即通知***经清理仓库,层层通知后由保安班长唐***、张***和申*实际执行“清理”。

清理后仅有部分打包好的衣物放置在保安室,其余货物经保保安队长(刘***)、保安班长(唐**)、张***和申*变卖后私自瓜分获利。

而本案中经庭审质证已明确:被告2、3、4都是经上司(保安队长***)指示去处理仓库,虽尚未明确系“何人”指示去“变卖”仓库中的货物的,但确凿的是被告2、3、4和保安队长(***)私分了“变卖所得”而对外作为“办公使用”的事实,且在日常安保工作中“变卖”货物所得作“公用”是较常规现象(正是这种日常安保公司监管不到位,从上之下放任保安员的情况才致使发生本次大规模的“私分变卖”)。

而这一明显有层层通知和全部保安成员“私分获利公用”的情况,所以司法部门也查核认定该“变卖”行为系职务行为,非个人行为,因而未认定为“盗窃罪”。

此外,被告1安保公司系外包公司,自身有独立、完善、层级明晰的管理制度,非受物业公司管理,即物业公司对安保公司是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被告1独立监管分属的业务范围和人员安排,自身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规范。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就此合同纠纷案件,代表原告方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了一份合同。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效力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且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三、被告违约事实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按时履行其义务,然而,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导致原告受到了经济损失。

被告的违约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货物;2. 被告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3. 被告未能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导致原告在使用货物过程中遇到了困难。

四、原告损失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原告被迫推迟生产计划,导致生产停滞;2. 原告不得不重新采购货物,增加了采购成本;3. 原告因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导致了产品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了销售和市场声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六、证据支持原告在本案中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原告所遭受的损失。

证据包括合同、交货凭证、质量检查报告、采购发票、销售数据等。

七、诉讼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确认被告的违约行为;2. 被告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3.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代理词

原告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的九名原告之一,以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结合今天的庭审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在判决时予以参考。

本案的案由是保管合同纠纷,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中商普惠作为被告也是毋庸置疑的。

蓝佳汇与中商普惠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企业法人,但本质上是两张牌照一班人马。

被告之前也曾多次宣称,蓝佳汇只是中商普惠的前期铺垫和商业过度,交易平台的终极目标是境外上市,会员都要成为原始股东。

因此,原、被告之间的民事行为,不管有没有书面合同的存在,都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法律关系。

原告在投资初期从蓝佳汇获得的部分报酬是广告宣传费,而不是本金返还,这一点被告在之前的一审、二审中都已经明确承认的。

被告向法庭提交的原告投资凭证,不足以证明原告的全部投资。

本案的诉讼标的大概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原告初期对蓝佳汇的直接投资;2、购买他人汇链或收购他人账户的投资;3、直接在中商普惠平台上投资购买汇链的现金支出;4、汇链交易所产生的商业利润。

被告辩称原告在向蓝佳汇投资的同时,已经选购了等价的玉石产品,原告对此可以做个简要说明:原告投资的目的是购买汇链,最初的价格是一元起步,后来逐渐涨价到2.5元左右一个(公司自定的价格)。

投资的层级有两个,分别是3500元一单和7000元一单,每单会按照当日价值拨付给会员相应的汇链,同时在选购7000元单子时会赠送一个小玉坠;如果会员投资达到5个7000元单子时,就会赠送一个普通的玉镯。

因为多单投资不限,蓝佳汇公司也会酌情配送其他赠品。

由于原告的投资多为在居住地直接转账给公司,或者把资金交由第三人代为报单,蓝佳汇财务收到投资款后,会直接将汇链转入到会员事先注册好的账户里,这就造成很多会员非但拿不到赠品,也无法获得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

当然,因为赠品的价值很低,许多会员都会放弃领取。

随着会员量的增加,蓝佳汇公司发布公告,将会员账户里的可交易汇链数据,平移到新注册的中商普惠商品交易中心平台上,这部分数据正式剥离出蓝佳汇公司,今后会员的投资盈亏,皆与蓝佳汇公司的财务脱钩;之前蓝佳汇在促销活动期间赠送的部分汇链,一律在原账户做冻结或销毁处理。

委托代理仓储范本

委托代理仓储范本

委托代理仓储范本一、背景介绍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是一家物流公司,具备专业的仓储管理经验和优质的物流服务能力。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客户需求,甲方计划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代理服务,以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委托事项1. 甲方将委托乙方代理仓储,具体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入库、出库、储存、安全保管等。

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货物,并对货物质量进行核实,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2. 甲方将提供仓库的使用许可,包括仓库场地和设备,供乙方进行仓储代理服务。

乙方应充分利用仓库资源,合理规划货物储存布局,确保仓库空间的最佳利用。

3. 甲方将提供货物清单和相关信息给乙方,乙方应根据清单及时进行入库、出库操作,并确保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货物装卸、打包、标记等工作,确保货物安全无误。

4. 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包括检查货物运输和储存情况、检验服务质量等。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评估工作,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

三、委托期限与报酬1. 委托期限:本次委托代理仓储服务的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计算。

双方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协商延长委托期限或中止合作。

2. 报酬:乙方提供仓储代理服务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服务情况及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委托事项及履行过程中所了解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非授权目的。

五、违约责任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作,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 双方一致同意,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将自动解除:(1)甲方和乙方书面协商一致解除;(2)委托事项完成或无法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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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词
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承惠杨某委托,指派我担任××木业公司诉其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一案第一审的代理人。

接受指派后,本律师仔细研究了原被告双方的相关诉讼材料,并依法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对各方举示的证据进行认真质证。

综合以上信息,本律师对该案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和理解,下面就本案存在的争议焦点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供审判员参考:
一、杨某不是本案适格被告。

1、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

原告××木业公司向贵院起诉被告货运代理公司、杨某是以本案第一被告违反于2006年4月11日和原告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约定,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第二被告未向原告办理购货手续与第一被告合意侵害其财产所有权为由。

贵院亦是按“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予以立案。

至此,本案的案由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即本案的审理理应全部围绕“仓储保管合同”纠纷开展。

2、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纠纷的合同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章之规定来看,仓储合同纠纷案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存货人即本案的原告、保管人即本案的第一被告、仓单持有人。

原告在法庭上回答法官“在本案中原告是以违约起诉被告还是以侵权起诉被告”的提问时,原告代理人明确回答是以侵权为由起诉被告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看,如果一种违约行为同时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现象,则受害人可以选择一项对其有利的请求权加以行使。

从原告的起诉及庭审调查的情况来看,原告是以基于《仓储保管合同》的当事人造成委托其保管的货物发生短缺,侵害其财产权益,,选择以侵权之诉提起诉讼。

被告杨某既不是货物的保管人亦不是仓单持有人。

杨某不是“仓储保管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杨某的任何行为不可能对原告形成违约,所以,原告不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来起诉杨某,杨某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二、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不存在是否应当解除的问题。

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并不是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而只是在当事人不能通过其合意很好地安排其自身事务时,合同法才帮助当事人完善合意,从而更好地安排自身的事务。

如果当事人已经通过其合意对自己的事务作出了很好的安排,只要当事人的合意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合同法不应对其合宜进行干预。

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
除合同”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已就解除“仓储保管合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完善了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手续。

至此,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如现在再就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讨论,实质上是否认了当事人已经通过其合意对自己的事务作出的安排,否认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造成本已趋于平静的法律关系再起波澜,造成对“交易安全”的侵害。

三、第一被告不应赔偿原告所谓的货物损失,杨某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原告仅仅以2007年5月、6月两份“库存盘点表”来证明其库存于第一被告仓库中的货物短缺,是混淆视听、是偷换概念。

从本案第一被告及杨某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能清楚的证明,杨某是其在重庆市的木地板总经销商,原告要求杨某在重庆租赁一个物流仓库用于堆放木地板等产品,由杨某对该仓库的产品行使管理权。

(见证据:《格林思宝省级服务中心加盟合同》、《物流仓库合作协议》)
原告又于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和第一被告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约定用于存放原告的木地板等产品。

杨某在代理销售木地板的过程中,原告以资金周转困难,要求杨某先付款后发货。

否则不予发货或提高木地板的供货价格,杨某迫使销售的压力,同意其要求先打款后发货的要求。

先向原告打款,原告收到杨某的货款后再发货(见原告提供的证据《关于重庆地区
情况汇报的回复》、杨某提供的证据《收条》)杨某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将其存放于五矿仓库(即原告要求杨某在重庆租赁一个物流仓库用于堆放木地板等产品,由杨某对该仓库的产品行使管理权的那个仓库)。

另外杨某未买断的货物原告将其存放于第一被告处仓库。

杨某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原告又以自己给杨某发货的数量大大超过了,杨某打款数额的应购买量,要求杨某把自己先打款后发货购买的产品和第一被告处存放的产品统一造表进行库存盘点,待以后双方进行对帐结算后,再多退少补。

就这样,在2007年5月、6月的库存盘点量,实际上是两个仓库(五矿仓库和中洋仓库)的库存总量。

所以第一被告的经办人在两张库存表上注明“中洋库放614件、中洋库放383件”等字样。

2、原告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发给第一被告的函,表明了原被告之间结清库存货物。

原告与杨某因经营理念上发生矛盾,于2007年7月中旬派人来重庆与杨某就购买货物进行对帐结算,结算后杨某退还原告货物393件。

原告与第一被告及杨某分别结算清楚后,发给第一被告的函清楚的载明“我公司委托中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保管的货物数量已全部结算清楚,即自此以后,双方不存在任何货物短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合同从此终止。

”并向第一被告结清仓储费、货物装卸费、货物管理费。

3、现在原告向贵院起诉,发生货物短缺,与事实不相符。

在市场经济社会,一个合理的交易当事人应当知道如何为了追
求自身的最大利益而从事交易,且应当受到自己签订的合同的约束。

我们假设原告货物真如其所述那样,发生货物短缺价值达253,799元。

我们无法理解原告主动给第一被告发函的意思是什么?
至于原告代理人今天在法庭上主张,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发给第一被告的传真函是迫于第一被告的故意刁难的结果,这显然与事实不符。

原告是在一个诉中处于主动地位的一方,他有权选择在合适的时间、对合适的被告、依合适的理由诉请适当的法院解决纠纷,因而占尽了天时地利之便。

如果当时的情况真如原告代理人所说的那样,有对被告造成如此“杀伤力”的重要证据,那么原告在第一次起诉并开庭审理完毕等待法庭依法裁判之时为什么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而在本次诉讼中原告仍以相同的事实及理由状告本案被告,难道不令人值得怀疑其动机吗?
再有,就算今天开庭原告代理人提供的证据是真实的。

那么,也不能达到原告想要证明的目的,这些证据也只能证明当时第一被告不允许撤库,也是因为杨某购买原告的货物,双方没有进行对帐,没有结算清楚。

而第一被告出具给原告的“库存盘点表”上载明的数量是两个仓库库存的总和,第一被告为了保证自己不被牵连,而不允许原告撤库也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从证据证明力的角度来讲,2007年5月、6月两份“库存盘点表”的形成时间是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和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原告发给第一被告的函形成时间是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当事人就同一事情出现截然不同内容的证据,证据的证明力是
后形成的证据优于先形成的证据,后形成的证据可以否认先形成的证据。

综上所述,原告××木业公司向贵院起诉被告货运代理公司、杨某仓储保管合同纠纷一案,因杨某不应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原告委托第一被告保管的货物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发生货物短缺;本案讼争的“仓储保管合同”,根据双方已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达成一致意见已经解除,不产生该合同是否应当解除的争议。

敬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木业公司对杨某的全部起诉,以维护法律之尊严。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重庆景程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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