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研究

中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研究

1 中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现状

2006年,我国财政部顺应时势出台了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意在使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近年来,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了重大修订,我国审计实务中也有很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为此,中国财政部在2009年对审计准则做进一步修订,在2010年11月发布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并宣布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吸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成果,持续、全面地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

1.1 中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

1.1.1 国际审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

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apc)下属机构,同时也是负责制定国际审计准则的权威机构。iaasb于2008年12月发布了最新版的国际审计准则,包括37个项目,包含了注册会计师从承接业务到出具审计报告的各个环节,涉及目标与责任、审计流程、审计证据、利用他人工作、审计报告、特殊目的审计业务6个方面。另外,国际审计准则还包括一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见图1)。

图1 国际审计准则框架

1.1.2 中国cpa审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在2010年发布了最新版的以审计准则为核心的cpa执业准则体系(见图2)。我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基本相同,同时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内容也保持了一致。但是,我国cpa审计准则有自己的特色,相比国际审计准则,增加了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准则,这种差异体现了创新,符合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理念。我国cpa审计准则把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材料写入应用指南中,以便准则使用者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

图2 中国cpa审计准则框架

1.2 中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的体现

1.2.1 两者的规范对象相同

我国cpa审计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构成。国际审计准则由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构成。两者的规范对象都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和注册会计师业务。

1.2.2 两者的业务分类相似

我国cpa审计准则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分为相关服务和鉴证业务,鉴证业务又具体分为审阅业务、审计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国际审计准则将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分为相关业务和鉴证业务,具体为历史性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业务、除历史性财务信息的审计和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相关服务业务。由此可见,两者的业务分类是相似的。

1.2.3 两者的准则内容相近

我国cpa审计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具体为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准则1个,针对注册会计师的准则50个:1个鉴证业务基本准则、44个审计准则、1个审阅准则、2个其他鉴证业务准则、2个相关服务准则。国际审计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其中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准则1个,针对注册会计师的准则44个:31个审计准则,8个审计实务公告,

1个审阅准则,2个其他鉴证业务准则,2个相关服务准则。

除《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

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等个别准则以外,我们的准则体系项目与国际审计准则项目几乎是一致的。即使是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准则和存货监盘准则,其主要内容也分别在国际审计准则体系的职业道德准则和审计证据准则中作了规范,由于考虑到这两方面的问题在我国审计实务中比较重要,其内容又比较成熟,因此单列准则项目给予规范。

1.2.4 两者的指导思想相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国际审计准则中《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要求审计人员应持专业怀疑态度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

1.2.5 两者的审计模式相同

我国cpa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均用了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的审计风险模型),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为导向,根据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减低审计风险至可接受低水平为目标。

2 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

2.1 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和企业负担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不仅需要向母公司提供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还需要应当地监管机构或投资者的要求提供按照当地财务报告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此外,跨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委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外,同时需要注册会计师为集团审计目的对其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所在国家的财务报告框架编制)执行审计。在这两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都需要同时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财务报告框架编制的财务报表。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使注册会计师采用中国审计准则审计两种财务报表成为可能,从而有效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成本和企业的负担,大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2.2 使我国cpa行业潜在的问题突显

2.2.1 审计工作量增加引起注册会计师与会计主体在审计时间和审计收费上的矛盾

审计准则中对于审计程序的规定做到了国际趋同,即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实质性程序前必须了解被审单位及环境,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将识别、评估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由此带来的审计时间加长和审计关注的增多,必然增大了成本。显而易见,会计主体不愿为额外的审计工作量付费,这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不得不同时考虑现实的审计时间和收费问题,导致注册会计师无法按准则要求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如果这一对矛盾无法协调好,注册会计师可能会选择走形式以迎合准则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对我国审计准则的践踏,也将是我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主要障碍。

2.2.2 注册会计师存在知识缺陷的问题突显

对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而言,在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背景下,关键是如何执行的问题。比如在有效配置资源方面,现行准则要求将实施的审计程序与评估的风险挂钩,将审计资源集中于重大错报领域,以提高审计效率。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高的专业判断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及职业道德。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3版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法规文号:发文时间:2013-08-26 发文单位: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指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 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修订) 一、财务报表审计 (一)审计范围(参见本准则第十八条) 1.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这样的意见普遍适用于所有财务报表审计。但是,审计意见不是对被审计单位未来生存能力或管理层经营效率、效果提供的保证。此外,适用的法律法规可能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特定事项(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管理层报告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发表意见。虽然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可能从这些事项与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相关的角度提出一些要求并提供指引,但是当注册会计师负有额外责任对这些事项发表意见时,注册会计师还需要执行进一步工作。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参见本准则第十九条) 2.法律法规可能规定了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责任。尽管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这些责任的范围或表述方式的规定可能不尽相同,但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相同的,即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已认可并理解其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需要: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2)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3)在财务报表中对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作出恰当的说明。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运用判断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士于政策。 4.财务报表可以按照某一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旨在满足下列需求之一: (1)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即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目标); (2)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即特殊目的财务报表的目标)。 5.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指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其他文件可能对如何应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提供指引。在这种情况下,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还包括下列文件: (1)与会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职业道德要求; (2)准则制定机构发布的具有不同权威性的会计解释; (3)准则制定机构针对新出现的会计问题发布的具有不同权威性的意见; (4)得到广泛认可和普遍使用的一般惯例或行业惯例。 如果会计准则与提供指引的文件存在冲突,或者构成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文

浅析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异同

浅析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异同 孙晖吴申昊薛超薛林伟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10级会计4班 225300) [摘要] 2006年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本文采用对比和比较分析方法,在充分研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了趋同分析和差异分析。 [关键词]审计;准则;趋同;差异 1 引言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质量的标准,用以规范审计事务所与审计人员的执业行为,建立一套与国际趋同的高质量的审计准则,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并且对于降低投资者的决策风险,实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保持金融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2006 年2 月15 日,财政部发布了中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中国新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顺应国际趋同大势的审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财务信息质量,突出了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宗旨,强化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体现了先进的审计理念和实务,严格了审计程序。 本文采用对比和比较分析方法,在充分研究、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审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审计准则体系进行了趋同分析和差异分析。 2 中国审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对《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修订后形成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准则,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准则同时废止。 2006年发布的审计准则结构为:第一部分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45个),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个)、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汇编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月15日,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财会[2006]4号 (1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财会[2006]4号 (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财会[2006]4号 (1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财会[2006]4号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财会[2006]4号 (3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财会[2006]4号4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财会[2006]4号 (5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财会[2006]4号 (6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6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财会[2006]4号 (6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财会[2006]4号8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财会[2006]4号 (9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财会[2006]4号 (9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财会[2006]4号 (10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财会[2006]4号 (1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财会[2006]4号 (11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财会[2006]4号 (12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财会[2006]4号 (1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3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财会[2006]4号 (14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财会[2006]4号 (14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财会[2006]4号 (14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财会[2006]4号 (15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财会[2006]4号 (15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5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财会[2006]4号 (15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财会[2006]4号 (16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6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财会[2006]4号 (17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财会[2006]4号 (17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财会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的比较(一) 2006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北京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48项审计准则。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施行。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和反倾销问题,有利于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有利于提高中国企业的形象。 为便于学习理解和实施新会计准则,本文对16项修订后发布的具体准则与修订前的原会计准则做了对比。 新准则是对原准则的继承、发展和完善,大部分规定与原准则相同。抛开体例和文字表述等形式上的差异,两者的主要差异(并非全部差异)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①存货发出计价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①规范的范围 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②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③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指南(doc 12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内 部 审 计 准 则 https://www.360docs.net/doc/5d18895320.html,

字体:黑体/宋体字号:初号/一号/三号/小四行距:1.5倍行距编辑请保持叶序不变(编者按:DOC版 ms-word阅读最佳,PDF版 adobe reader8,acrobat9cn或foxit reader3最佳) 内部审计准则 004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 006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008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00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 号——审计计划 0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 01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 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 01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 02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02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 号——审计报告 02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 号——后续审计 03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 03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03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03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037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03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04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 04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 048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051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05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02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 063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065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06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07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076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 080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 084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 089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 09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2009年后增补…

国际审计准则word版

国际审计准则(ISAs) 的列表 责任分工 ISA 200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ISA 210 审计业务约定书条款 ISA 220R 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 ISA 230 审计的文档纪录 ISA 240 财务报表查核时,将舞弊纳入考量是查核人员的责任ISA 250 财务报表查核时,法律和规章的考虑 ISA 260 审计人员与管理层的沟通 审计计划 ISA 300 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ISA 310 企务知识 ISA 315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ISA 320 在审计识别和评价错报中运用重要性 ISA 330 审计师针对风险评估水平应采取的程序 内部控制 ISA 400 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 ISA 401 电脑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ISA 402 对被审计单位外判服务机构工作的的审计考虑 审计证据 ISA 500 审计证据 ISA 501 审计证据之对特殊项目的考虑 ISA 505 External Confirmations ISA 510 首次接受委托之期初余额 ISA 520 分析性程序 ISA 530 审计抽样及其他测试方法 ISA 540 会计估计的审计 ISA 545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ISA 550 关联方及其交易 ISA 560 期后事项 ISA 570 继续经营的假定 ISA 580 管理当局的书面陈述书 利用其他专材 ISA 600 查核集团财务报表时,与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 ISA 610 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 ISA 620 利用专家工作的问题 审计总结及查核报告 ISA 700 为财务报表而发出的查核报告 ISA 710 对比资讯 ISA 720 其他有关财务报表审计的资讯 特殊种类的独立审计 ISA 800 The Auditor's Report on Special Purpose Audit Engagements (注: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 网络,仅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 ,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1 /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 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期后事项的责任,制定本准则。对于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相关事项,本准则不予规范,而是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作出规范。然而,这种其他信息可能揭示出本准则范围内的期后事项。(新增) 财务报表可能受到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事项的影响。 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专门提及期后事项,将其区分为下列两类: (一)对财务报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 (二)对财务报表日后发生的情况提供证据的事项。 审计报告向财务报表使用者表明,注册会计师已考虑其知悉的、截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事项和交易的影响。 第二章定义 >> 期后事项,是指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后知悉的事实。 >> 类型包括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 >> 前者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事项[跨期事项/根在上期/需调整],后者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出现的事项[彻头彻尾都在期后/需披露]。 财务报表日,是指财务报表涵盖的最近期间的截止日期。 审计报告日,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在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上签署的日期。 财务报表报出日,是指审计报告和已审计财务报表提供给第三方的日期。 财务报表批准日,是指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所有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已编制完成,并且被审计单位的董事会、管理层或类似机构已经认可其对财务报表负责的日期。 第三章目标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需要在财务报表中调整或披露的事项是否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在财务报表中得到恰当反映;

新企业会计准则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模板

新企业会计准则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模 板 1 2020年4月19日

审计报告 穗注报备: 0 000号 粤X审字[20 ]第000号 委托单位:************* 广东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XXX路XX号XX楼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1 2020年4月19日

目录 1、审计报告正文----------------------------------------------------------- 第2页 2、附送: (1)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第3页 (2)利润表---------------------------------------------- 第4页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5页 (4)现金流量表---------------------------------------- 第6页 (5)会计报表附注------------------------------------------------- 第7页 2 2020年4月19日

广东XXX会计师事务所 GUANGDONG X X X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穗注报备: 0 0号 粤X审字[ ]000号 审计报告 ABC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3 2020年4月19日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ABC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 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 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ABC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除本报告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的事项”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4 2020年4月19日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2019版) 2019年6月1日

目录 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9) 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3) 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5) 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8) 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1) 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3) 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6) 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8) 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3) 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7) 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3) 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 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6) 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1) 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7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1) 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73) 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76) 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0) 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84) 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88)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9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指南 第一章总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含义,并对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提出总体要求。 一、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本准则第二条指出,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具体而言,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年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执行审计业务,以及对已审计财务报表执行重新审计业务。 二、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含义 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期间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已经或可能与委托人解除业务约定的注册会计师。 当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时(变更已经发生或正在进行之中),前任注册会计师通常包含两种情况:(1)已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的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例如,对于执行200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 A 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而言,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执行200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B 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2)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的某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例如,对于执行 200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 A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而言,前任注册会计师是指之前接受委托执行200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但尚未完成审计工作的B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而 2004 年度的财务报表,可能是由B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也可能是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上述两种情况的前提条件基本相同,都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的审计业务委托关系已经终止或有可能终止。对于已对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优选 审计业务约定书指南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总体要求......................................... 第二章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 二、在情况需要时应当考虑增加的业务约定条款............................... 三、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三章连续审计............................................................ 一、总体要求............................................................. 二、需要重新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情形..................................... 第四章审计业务的变更 ...................................................... 一、考虑变更业务的适当性................................................. 二、考虑变更业务对法律责任和业务约定条款的影响........................... 三、不同意变更业务的处理................................................. 附录1111—1:审计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合同式) ..............................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准则完整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doc78页)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单位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组织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组织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 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第二章一般准则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 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 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doc 7页)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 第五条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 第六条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第二章接受业务委托 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第八条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计划审计工作

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2010审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修改版

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国2010审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1.准则体系:多3 个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 号——验资》。 关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IAASB 将其放在准则序言部分加以强调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将则其单独列示。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驭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该准则规定了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业务承接、鉴证业务的三方(注册会计师、责任方、预期使用者)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鉴证报告等内容。 2.未加区分审计准则与审计实务公告 IAASB 将国际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实务公告区分,在对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和检查的规范中分别列示。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未将审计准则与实务公告加以区分,而是将其并入准则体系中。 把以下六个国际审计实务公告“IAPS 1000银行间函证程序,IAPS 1004银行监管机构与银行外部审计师的关系,IAPS 1006银行财务报表审计,IAPS 1010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的考虑,IAPS 1012衍生金融工具审计,IAPS 1013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归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 号——银行间函证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 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3.部分准则存在差异,《审计报告》。 我国报告准则与国际报告准则的区别:①报告名称差异:我国审计报 告均称为“审计报告”未加“独立”二字;国际审计报告均称为“独立审计 报告”,在标题中增加“独立”一词,强调审计师的“独立性”。②审计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解析新审计准则的四大变化(一) 【摘要】2007年1月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产生了诸多的影响。相比较于旧准则,新审计准则在四个方面有了重大变化,本文就这些变化进行深入的剖析。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简称新审计准则),共计48个项目,这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建设中是第一次大规模地、集中地进行的准则制定、修改和颁布。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那就是中国的会计职业界致力于提高透明度和执行高水准的执业准则,这不仅有利于会计职业,更为重要的是有利于中国民众和整个中国经济。新发布的审计准则与旧的审计准则相比,主要有以下几大变化。 一、新审计准强调风险导向审计的实施 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国际审计准则对原有的审计风险模型进行了改进。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于2003年10月发布了四项审计风险准则,强调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充分识别和评估,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 新审计准则体现的是风险导向审计。在新的审计准则中,审计风险取决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审计风险是两者的综合风险。改变后的审计风险模型让注册会计师从更高的层次上把握重大错报风险,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为了更好地指导注册会计师有效地识别、评估和应对审计风险,准则框架体系全面渗透着风险审计理念,要求注册会计师与责任的审计准则,下至有关审计证据、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和审计结论与报告的审计准则,无不强调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评估和应对。 笔者认为,风险导向审计的推行对审计工作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其中最直接、影响最为重大的是对审计职业判断的影响。首先,提高了对职业判断主体即审计人员的要求。对于实施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无论是对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是将风险划分为报表层和认定层两个层次,对注册会计师本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都有较高的要求。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全程关注,不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很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求他们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如经济法规、经营管理、生产工艺和流程、评估知识等,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广博的知识和敏锐的判断力。其次,提高了对职业判断的微观环境即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风险导向审计要求全程关注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将风险评估作为整个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可见,能否合理评估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将成为评价事务所及其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事务所如何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同时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落实对单项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责任;如何使三级复核制度更为合理有效的发挥作用以实现对审计质量的控制,都是需要深入考虑和仔细研究的问题。 二、审计证据具体准则发生了很大变化 新审计准则与原有的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修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1301号)取代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以下简称第5号)。原准则由总则、一般原则、取证方法、附则四章组成;新准则分为总则、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附则五章内容。补充了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一章。从具体内容来看,新准则的改进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证据获取方法的全面性 旧准则中所列举的七大方法: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及分析性复核侧重于实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 (2006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2-15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准则2006版目录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国际审计准则三

国际审计准则三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国际审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AU8003节指导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980年9月 引言 ·01本准则叙述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遵循之。 ·02审计是指对任何单位的财务信息的独立检查,不论该单位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不论其规模大小,也不论其法定组织形式,凡检查后需要发表评语的,均适用本准则。 ·03其他各节的国际审计准则,将对本节所制定的原则作进一步阐述,以指导审计方法和报告书编制的实务。 ·04贯彻执行这些原则,需要按照具体情况运用审计程序和审计报告书。 正直、客观和独立性 ·05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工作中,必须坦白、诚实和恳切。审计必须公正,决不容许偏袒和偏见凌驾于客观性之上。审计人员必须保持公正的态度,在实际上和表现上都不能有任何牵连,这种牵连可以被人认为与正直和客观不能相容(不论其实际影响如何)。 保密

·06审计人员对工作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必须遵守保密原则。如未经特定的授权行为,并在法律上或职业上无反映的责任的,不得将该项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技术和能力 ·07执行审计业务和编拟报告书的人员,必须经过审计方面的适当训练,并具有经验和能力,以职业上的认真态度进行该项工作。 ·08审计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和能力。这些技术和能力的获得是:接受普通教育,经过正规课程的学习和通过合格考试而获得专业知识,并在合适的指导下取得实际经验等各项条件的综合。此外,审计人员必须经常注意事物的发展,包括国际和国内有关会计和审计事项的文件,以及有关的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他人所做的工作 ·09凡审计人员将工作委派给助理人员,或利用其他审计人员或专家所做的工作时,审计人员对于财务报表所提出的发表的评语,仍应负责。 ·10审计人员将工作委派给助理人员时,应作认真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审计人员应确定:其他审计人员或专家所做的工作,是否确实适合其用途。 记录 ·11对于证明审计工作系按照基本原则进行的重要事项,应作成记录。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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