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

(东台市统计局江苏东台224232)

随着统计事业的不断发展,统计工作不但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重视,而且社会公众也越来越关心统计工作,关注统计数据。统计数据与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从总体看,人民群众对政府统计数据的满意度还是相当高的。

但是,由于统计知识普及不够和统计法治建设不够健全,许多人对中国的统计制度还不够了解,统计调查对象参与配合国家统计调查不够积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大,使得政府统计数据在社会公众中认同感还不够高,有些人甚至怀疑中国政府统计数据。提高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的认同感,这不仅关系到政府统计信誉,而且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加强对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的研究,就显得的非常迫切和非常必要。笔者并不是什么专家学者,更不是什么理论权威人士,只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作几点粗浅思考。

认同感,是指人对自我及周围环境有用或有价值的的判断和评估。公众认可来自情境对自我的肯定和承认。在共同利益一致时,社会群体内的每个成员对外界的一些重大事件与原则问题,通常能有共同的认识与评价;当个人对外界事物信息不灵,情况不清,情绪不安时,会强烈地影响个人的认识,产生不认同感;有时尽管群体认识不一定符合事物的本来面貌,但每个成员都能信以为真,产生不正确的认同感。从现实情况看,由于社会公众在社会经济中所

处的地位不同,对政府统计数据的认同感也不尽相同。最典型就是收入低的人群对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数据不够相信,甚至有人说,统计局是数字“造假局”。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瞒报统计数字,在政府公布企业收入时,他们暗暗“窃喜”,他们对统计局的数字也没有认同感。有的人对统计制度不了解,对政府统计数据也没有认同感。如农民纯收入。有的人理解为结余收入,自食自用的“农产品”不作纯收入。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在“政绩考核”中,“位次”不如意,也会产生对政府统计数据的不认同感。甚至在统计局内部,也有人怀疑自己生产的统计数据,没有认同感。那么如何才能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笔者认为政府统计机构及相关部门特别需要强化五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强化统计宣传,广泛普及统计知识

统计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自我宣传。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主要与媒体沟通协调,全方位宣传统计工作,普及统计知识,拉近与社会公众认同感的距离。此外,政府统计机构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统计。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对基层领导,统计人员,特别是非统计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统计知识。二是深入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广泛统计,传播统计知识。三是针对社会公众对某些一时不理解、有怀疑的统计指标、数据进行专题解答、辅导、释疑。四是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要及时曝光,不搞内部通报,让社会公众认识到统计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和统计部门依法统计的坚定性。

二、突出强化统计研究,健全完善统计制度

统计是一门科学,是认识社会的工具。中国统计具有中国特色,研究中国统计不能离开中国的统计国情。统计方法制度要符合实际,统计指标设计要面向实际、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确定统计指标的涵义要尽可能接近大多数社会公众的认识。数据采集方法要科学合理,要有利于基层单位上报,有利于普通公众的填报,有利于数据检查核实。统计研究的重点是解决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不认同,甚至怀疑、反对等问题。如地方上报数大于全国汇总数问题,城乡居民收入的平均数如何反映低收入群体的问题,统计上报数与行政记录(税务申报)不一致的等问题。政府统计部门要大兴研究之风,大兴求实之风,大兴创新之风。统计研究不能局限在统计研究部门,而应发动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针对统计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同时,要及时将统计科研成果转化为统计生产力,健全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突出强化数据发布,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数据发布后,人们总是用自已的感受去体验政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形成自己的的判断。当多数人的感受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一致时,社会认同感提高,政府公信力得到提升;当多数人的感受与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不一致时,社会认同感下降,政府公信力也可能受到影响。由于每个社会公众在社会经济中所处的地位不

同,收入不同,认识不同,甚至利益不同,所以对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感受不可能相同。因此,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要尽量满足多层次人群需求,尽可能使统计数据与社会公众的感受相一致。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深化统计改革,细化数据发布,照顾各方利益,促进统计和谐发展。如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数据,不仅要公布平均数,也要公布各层次,各阶层、各行业的收入数据。再如,在不违法,或在调查对象同意的前提下,公布调查对象的各类资料,从而使社会公众能全面知晓统计数据的来源和经济发展的全貌,还原一个真实的统计数据。

四、突出强化依法统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执行《统计法》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从人员编制看,各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执法人员比较少,县级以下根本无专职统计执法人员编制。从手段看,行政手段用的多,执法手段用的少;集中性执法多,经常性执法少。从效果看,统计执法还没有形成威慑力,一些地区、部门、单位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了政府统计数据质量,损害了政府形象,而且加大了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不信任感,疏远了统计局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给统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要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的认同感就必须加大统计执法的力度,让弄虚作假者在政治上不光彩,经济上不实惠,利益上不合算。要充实基层统计执法力量,完善经常性统计执法制度,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增强统计法治的威慑力,形成全社会依法统计,全力支持统计,全面提高

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认同感。

五、突出强化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作为一种社会产品,其生产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而提高产品质量的关键是加强数据生产管理。虽然统计部门对各类统计报表都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审核制度和数据审批定案制度,但对基层原始上报的数据还缺乏一套完整的“真实性”审核制度,原始上报数据的抽样核实和质量评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就像工厂的“外购件”一样,在没有经过检验的情况下,就直接组装到整机上,影响了整体产品质量。因此,政府统计机构应加强原始数据质量检验工作,对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要拒绝“使用”。要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普遍联系的规律,建立健全原始数据审核制度,使统计数据纵向比合理,横向比客观,科学比真实。同时,建立健全统计机构数据生产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数据上报(出厂)制度,数据质量追究制度,形成数据质量自我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统计数据的认同感,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公信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