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保温管采购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预制直埋保温管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见附表),最终数量以实际接收为准。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回收:无回收。

第三条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验收(钢管执行GB/T9711.1-1997标准)。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合同签订后付总货款的30%,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至总货款的60%,安装打压合格付至总货款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货款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及质保期

1.交货地点:

2.交货日期:按甲方需求供货。

3.运输费:乙方负责。

4、售后服务:如有问题,接到甲方电话通知2小时内到现场。

5、质保期限:一个采暖期。

第六条管件及现场二次保温双方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应保退、保换,并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10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规定的数量交货时,应赔偿甲方因延期交货而造成的损失。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10 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若不能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及时付乙方所供货物款项,每拖延一日,甲方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10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 5 %的补偿金。

第九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质量合格,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材料清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