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燃烧器欧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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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燃气故障、燃烧器、总风机、定义、设备说明书、性能评价、规范、全设备试验、试验条件、标志、铭牌。

自动强制通风式燃气燃烧器

该欧洲标准于1996年5月11日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批准通过。CEN G8成员国有义务遵守CENICGNELEC内部法规,这些法规规定欧洲标准必须被各成员国无条件的接受为国家标准。

如果需获取更新的目录和与国家标准有关的参考文献目录,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有关成员国申请。

该欧洲标准的正式版本有三种语言形式(英语、法语、和德语)。各成员国可以翻译成本国德官方语言,在得到欧洲标准委员会(CEN)批准后,该版本具有与前三种版本同样的法律效力。

欧洲标准委员会(CEN)的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

欧洲标准委员会

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布鲁塞尔

○C1996版权属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成员所有

参考号676:1996E

前言

该欧洲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CENITC 131“使用风机的燃气燃烧器”筹划的,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DIN负责。

该标准应视为国家标准,或者以正式出版物的形式,或者以批文的形式最迟在1997年4月公布。所有与本标准抵触的国家标准,必须在1997年4月之前撤消。

该欧洲标准是在欧洲委员会( European Commission)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uropean Free Trade Association)的授意下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筹划的,并且符合欧盟指令(EU Directives)的基本要求。

关于本标准与欧盟指令之间的联系,请参阅本标准后提供信息的附录2A。

根据CENICELEC的内部法规,以下国家有义务遵守该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目次

页数前言 2 引言

1范围

2正式参考文选

3定义

4结构和运行要求

5试验方法

6标志

7附录

A (提供资料的)燃烧性能的确定

B (提供资料的)控制盒程序举例

C (提供资料的)试验燃气

D (提供资料的)燃气的螺纹

E (正式的)试验

F (提供资料的)替换燃气线的使用

G (提供资料的)瑞典的A-偏差

H (提供资料的)按正燃烧空气温度和湿度对NO X排放的影响

J (提供资料的)空气检测装置的检验

ZA (提供资料的)提出基本要求的欧洲标准的条款或欧盟指令其它检测的条款

引言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使用气体燃料的带燃烧空气风机的自动强制通风式燃烧器,并且该燃烧器是作为一个完整的部件对外销售。

根据燃烧器设计时的气体和压力,EN437建立了一套设备的分类系统。

但是当使用强制通风式燃烧器时,这样一套分类系统无法确切地把某一特定燃烧器划分到正确的类别中去。例如,许多燃烧器都设计成能够使用多种气体燃料,因而不必对空气供给做出调整。

因此欧洲技术委员会认为有责任指定标准,使得应用于强制通风式燃烧器的分类系统的进一步研究能够继续开展下去,

然而,必须注意燃气设备规程需要规定燃气的类型和供给压力,以及燃烧器的类别。

EN 60335-1 家用和类似电气设备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335-1:1991,修改)

EN 60730-1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气自动控制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730-1:1993)

ISO 7-1 用于压力密封接头的管螺纹——

第1部分:尺寸和公差

ISO 228-1 用于非压力密封接头的管螺纹——

第1部分:符号、尺寸和公差

ISO 274 环形截面铜管;尺寸

ISO 6976 天然气——热值的计算、密度、相对密度和不同成分的韦伯数

ISO 7005-1 金属法兰

第1部分:铜法兰

ISO 7005-2 金属法兰

第2部分:铸钢法兰

ISO 7005-3 金属法兰

第3部分铜合金和复合法兰

3 定义

3.1 一般定义

3.1.1 强迫通风式燃烧器

指燃烧空气是用风机引入的燃烧器

3.1.2 自动强迫通风式燃烧器

指装有自动点火,火焰监控和燃烧器控制装置的燃烧器。点火,火焰监控和燃烧器的开关是自动的。在运行期间燃烧器的热量输入是可以自动或手动调节的。

3.1.3 双燃料燃烧器

这种燃烧器既能同时燃烧气体和液体燃料,又能单独燃烧。

3.1.4 全预混式燃烧器

为了燃气的完全燃烧,至少全部理论空气与燃气在混合物出口的上游混合。这种燃烧器称全预混式燃烧器。

3.1.5 喷嘴混合式燃烧器

在该燃烧器中,燃气燃烧所需的部分或全部理论空气与煤气混合是在空气与燃气进口处或下游。

3.1.6 启动煤气流量

在燃烧器启动时,被点火装置点火的煤气流量。

3.2 可燃气体

3.2.1 参考状态

相应于15℃,1013.25mbar的状态,除非另有规定[EN437].

3.2.2 热值

燃烧所产生的热量,在恒定压力等于1013.25mbar,单位质量或容积,可燃烧混合物的成分取自参考状态,并且燃烧产物又回到同样的状态[EN437].

A 差别在于

- 高热值:其中假定燃烧燃烧产生的水被冷凝。

符号:Hs,

- 低热值:其中假定燃烧产生的水处于蒸汽状态。

符号:Hi

单位:可也是

- 每立方米干燃气在参考状态下的兆焦数(MJ/m3);或

- 每千克干燃气的兆焦数(MJ/kg)。

3.2.3 相对密度

相同容积的干烟气与空气在相同的温度和压力条件的比值。

3.2.4 华自指数

每单位容积燃气的热值与它的相应密度的平方根在同一参考条件状态下的比值。华自指数也有高的与低的之分,取决于采用的时高热值或低热值[EN437].

符号:高华自指数:Ws

低华自指数:Wi

单位:可以是

- 在参考状态下,干燃气每立方米的兆焦数(MJ/m3);也可以是

- 干燃气每千克的(MJ/kg)

3.2.5 燃气压力

相对于大气压的运动燃气的静压,在燃气流动的方向上直角测量。

3.2.6 参考燃气——限制燃气

在每一燃气族或类中,试验燃气定义如下。

3.2.6.1 参考燃气

当参考燃气在相当的额定压力下供气时,燃烧器在额定工况下运行。

3.2.6.2 限制燃气

代表极端变化的燃气,代表燃烧器设计使用的燃气。

注:参考和极限燃气的特性见表C1.

3.2.7 额定压力——极限压力

在每一燃气族或类中,压力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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