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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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1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尊敬的家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目的是为了查验学龄儿童是否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到学校指定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

流程如下:家长或监护人持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指定的接种单位办理查验手续。

接种单位对儿童接种记录进行查验后,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在接种证最后一页记录查验情况。

家长或监护人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办理入园、入学手续,并按照预约时间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完成疫苗的补种。

入园、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收取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督促未完成接种的儿童及时补种。

注:1、本通知对象:2017年即将进入幼儿园和小学的新生家长,以及初中生的家长。

2、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告儿童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儿童家长:按省教育厅和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校园传播,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保护您的孩子及小朋友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您的孩子在即将升入小学、中学或幼儿园时,需要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方能入学,为了您的孩子能顺利入托入学,避免因漏种针次较多,在入学时接种疫苗“扎堆”,我园(校)建议各位家长从即日起,带上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就近的预防接种机构咨询,免费补种漏种相关疫苗。

学校2017年月日附件1:查验预防接种证通知各位家长: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儿童健康成长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保障儿童健康成长最有效的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及“托幼机构、学校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上报稿)

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上报稿)

关于做好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市(地区)卫生局、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的要求,2005年我省制定了《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了全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接种率水平,有效保护了儿童身体健康。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儿童预防接种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做好适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省级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版),现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共同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减少儿童疫苗漏种,提高接种率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地要高度重视,卫生与教育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严把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关,及时提供疫苗补种和补证服务,进一步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二、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落实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入托、学校入学的报名程序,在招生/报名须知中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

三、加强人员培训与协作,提高查验工作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培训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的技术指导,对辖区内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免疫程序、查验方法和登记、报表的填写与上报要求。

四、及时汇总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情况各托幼机构、小学校应及时汇总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相关报表,按时上报属地的乡级预防接种单位。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及时收集统计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并逐级上报。

五、加强督导,确保查验工作质量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小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管理,每年定期开展联合督导和检查。

2011入托入学文件

2011入托入学文件

青卫防疫〔2011〕18号关于印发《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道)卫生院、市立医院,市疾控中心,各镇教管办,市直小学及幼儿园:为全面做好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潍坊市卫生局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局、教育局制定了《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青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一、目的(一)通过每年秋季入托、入学时开展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学生)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通过疫苗补种,进一步提高在托(校)儿童(学生)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建立巩固的免疫屏障,防止相应疫苗针对疾病暴发流行。

二、工作目标(一)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二)以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为单位,所有在托(校)儿童(学生)预防接种证建证、建卡率分别达到100%。

(三)以镇(街道)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入托、入学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三、工作内容和程序(一)预防接种证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由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在所在地接种门诊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具体负责。

查验时间以每年秋季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为主;查验对象为每年入托、入学的儿童、新生。

学期中新接收的转托(学)的儿童(学生),也应在转入前查验预防接种证。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我省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范围的所有疫苗,目前主要包括皮内注射用卡介苗(BCG)、重组乙型肝炎疫苗(HBV)、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OPV)、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DPT)及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DT)、含麻疹成分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麻疹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或者减毒减毒活疫苗)。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
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次
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数
2 (幼托机构、学校用)
2
合计
说 明 : 1.无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没 有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补 证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办 接 种 证 的 人 数 ; 2.需 补 种 人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或 转 入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按 免 疫 程 序 接 种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3.已 补 种 全 人 数 : 是 指 需 补 种 人 数 中 , 已 补 种 所 有 未 种 剂 次 ( 不 含 带 *的 疫 苗 ) 的 人 数 ; 4.需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时 未 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5.已 补 种 人 次 数 : 是 指 入 托 入 学 报 到 查 验 后 已 补 种 该 疫 苗 该 剂 次 的 人 数 。
STEP1 STEP2
对象:对就读于全市幼托机构、小学的所有幼儿、学生,包括市内和跨市 的流动幼儿、学生或外籍幼儿、学生在本市借托借读者;
时间: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托、入学或转托、转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同时对春季新入学的外来流动儿童也要进行接种证的查验。
查验疫苗种类
必须接种疫苗(免费):百白破疫苗、卡
1
介苗、脊灰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
流脑疫苗、乙脑疫苗。
推荐接种疫苗(自愿自费):甲肝疫苗、
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
2
判定标准
疫苗
卡介苗 乙肝疫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麻疹疫苗 白破疫苗

入托入学儿童补种补证通知单

入托入学儿童补种补证通知单

xxx区xxxx年入托、入学儿童补种/补证通知单
学生的家长:(班级:序号:) 班级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我们对您孩子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检
查,发现其接种记录不全,请您持本通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于年月日
到预防接种中心补种,并将反馈单上交学校。

接种中心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盖章) xxxx年月日
拒绝接种声明:本人已经接到学校补种(含补证)通知,并悉知儿童预防接种的
重要性,因等原因无法补种(含补证),由此造
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家长(监护人)签名:与学生关系:
xxx区xxxx年入托、入学儿童补种/补证反馈单
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年月日班级:序号
□该儿童已完成补种,符合免疫程序;□该儿童需要在月日再次补种(请班主任再次通知) 接种单位(盖章) xxxxx年月日。

2XXX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查验证及疫苗接种制度

2XXX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查验证及疫苗接种制度

九龙坡区XXX学校(托幼机构)新生入学(入托)查验证及疫苗接种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九龙坡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新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及其他疫苗接种工作,保证适龄儿童均能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疫苗针对性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暴发和流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入托入学查验证工作(一)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在每学年儿童入托、入学报名前,在报名通知或录取通知上注明: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请家长在报名入托、入学时提供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对家长政策法规、法律职责、疫苗知识等方面的宣传,让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二)做好查验工作在每学年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严格纳入报名程序,收取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卡,统计学生名单,填写儿童免疫状况一览表(附件1)基本信息部分,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交辖区预防接种单位查验。

(三)加强补种工作开学后4 周内,根据预防接种单位的查验结果,填写查验接种证工作统计表(附件3),报辖区预防接种单位。

并将接种单位查验后填写的补种通知单(附件2)第一联和免疫状况一览表分班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把补种通知单第二联发给学生家长,督促家长携儿童执预防接种证和补种通知单第二联,在学校设立的临时接种点或接种门诊进行补种,所有补种工作在查验证次年2月底前完成,无证儿童回原接种地补证。

补种完成后,将接种单位开据的补种证明(附件4)下联存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工作指标全校以学生为单位查验率达到100%,查验补种率达到100%。

二、做好其他疫苗推广及预防接种工作疫苗是防控传染病最有效的手段。

水痘、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肺炎等二类疫苗虽暂实行自费自愿接种,但其在预防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工作中是极其有效的措施和手段,是对国家一类疫苗的有力补充,根据区疾控中心和区教委中小学保健所针对季节性和重点性传染病防控的意见,配合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开展好其他相关疫苗的宣传、组织和接种工作。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那么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细那么
要紧督导考核内容包括: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落实情形;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补种率;补种工作开展情形,免疫效劳质量、补种记录、资料填写质量和上报情形等;补种率调查方式即在每一个托幼机构(小学)随机抽查2个不同年级的班级,查阅该班儿童的补种记录。
九、资料和总结的上报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终止后,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应依照相关要求完整填写相关表格,撰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总结,并逐级汇总、上报。报表数据应与工作总结相应附表一致。
(五)各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协助幼托机构、小学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填写;负责儿童补种、补证工作,并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幼托机构和小学。
接种单位应成立补种记录册,做好补证和疫苗补种记录,并汇总上报“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形汇总表”(附表4);同时汇总对学校的指导情形,填写上报“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宣传、培训和督导情形表”(附表5)。
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判定标准对照表
入托、入学年龄
2周岁
3周岁
4-5周岁
≥6周岁
查验
内容
乙肝疫苗3剂次;
脊灰疫苗3剂次;
百白破疫苗4剂次;
麻疹类疫苗2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乙脑灭活疫苗3剂次);
A群流脑2剂次;
乙肝疫苗3剂次;
脊灰疫苗3剂次;
百白破疫苗4剂次;
麻疹类疫苗2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乙脑灭活疫苗3剂次);
(二)各级卫生、教育部门要增强联系和和谐,做好对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宣传工作,催促指导各类托幼机构、小学认真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三)托幼机构、小学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为开学重点工作,成立健全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治理,增强日常性催促检查。协助接种单位完成补证和疫苗补种相关工作。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各小学,幼儿园: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373号)、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及《茶陵县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办法(试行)》(尤教办[2005]3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把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托幼机构和小学要在新生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程序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指定专人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儿童家长出示接种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5)查验儿童该年龄前应接种的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附件1),在30日内向当地乡镇卫生院报告,城区的学校直接向县防疫站报告;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附件2),通知儿童家长带领儿童到当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城区的到县防疫站)进行补证或补种。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附件5)及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已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经核对(接种内卡)无误后给予补证,并填写《茶陵县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反馈单》(附件2),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监督检查,并将其纳入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8.09.16•【字号】苏卫疾控[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08〕68号)各市、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文教局)、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7〕8号),我市研究制定了《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附件: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1、以市、区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普及率达到100%。

2、以托幼机构和学校为单位,所有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建册率、建证率分别达到100%。

3、以市、区为单位,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后,疫苗合格接种率≥95%。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1、全市各类托幼机构、学校每年新入托、入学(转学)的儿童。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实施方案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全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全面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教学秩序,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方案。

一、查验对象全市托幼机构、小学所有新入学(新转)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和外籍的儿童。

二、查验内容儿童入托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类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白破疫苗等。

三、查验方式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查验,流动儿童可直接按接种证查验,因禁忌症不能完成接种的,持接接种单位证明可入托入学。

四、查验时间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进行,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查验工作。

对学期中接受入学、转学儿童要随时开展查验工作。

五、工作流程(一)收集接种证。

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将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工作纳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招生报名须知中明确查验接种证要求,并办理入托、入学注册手续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集接种证。

(二)接种证查验。

2020年接种证查验工作继续实行网络查验,参照《市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教师操作指南进行》,查验登陆网址:账号使用下发账号,新增托幼机构、学校要向市卫生部门申请新账号。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泄露账号密码,严禁泄露儿童及家长的相关信息。

对已经完成国家免疫程序全程接种的儿童,无接种证的,通知家长进行补证;未完成接种程序的,通知监护人带儿童进行补种,补种完成后再次登录系统进行查验,并在接种证上登记查验信息;信息系统无登记但有接种证的,通知儿童家长到所属接种单位核实,并由接种单位进行补录;信息系统和接种证均无记录的,由家长负责提供相关接种数据,并由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录。

保证系统接种证查验率达100%。

(三)接种证交还家长或监护人。

接种证查验后,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及时将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卫防[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防〔2011〕116号)各县(区)卫生局、教体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疾控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学校和托幼机构免疫规划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市卫生局、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了《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县、区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认识到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关键环节,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健全组织、强化培训和督导,保障查验工作能落到实处。

合肥市卫生局合肥市教育局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合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省卫生厅、教育厅《安徽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减少学校和托幼机构免疫规划相应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查验目的和意义通过入托入学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对疫苗接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儿童相应疫苗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提高儿童对相关传染病特异性免疫力,在学校建立一个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减少学校相应传染病发生,防止出现暴发疫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

表1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登记表注:[1]如已接种,请在相应疫苗处打“√”,未接种打“×”。

[2]如需补证(种),请在相应位置打“√”,否则打“×”。

查验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表2 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家长:按照国家规定,我国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适龄儿童应完成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经检查发现,您的孩子:□未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请于接到通知后1周内到承担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原接种单位补办。

□未完成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请于接到本通知1周内到种门诊(托幼机构或学校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疫苗补种。

谢谢您的合作!重要提示:开学报到时将复查儿童预防接种证。

无接种证者,将影响您的孩子入托(入学)。

托幼机构(学校):盖章年月日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一览表托幼机构(学校)名称:(盖章)入托、入学儿童总数:预防接种门诊名称:[1]由学校(托幼机构)填写,在相应疫苗处写需补种的针次。

[2]由预防接种门诊填写;作为补种时的现场登记使用,在相应疫苗处按照“月/日/年”形式填写补种日期;一种疫苗需补种多次,在同一格内分行填写。

[3]本表仅用于登记需补种儿童。

山东省年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情况汇总表预防接种门诊名称:(盖章)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山东省年从事国家免疫规划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省、市、县通用)实际报出日期:年月日单位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山东省急性病毒性脑炎及细菌性病毒性脑膜炎信息登记月报表[2]主要症状:发热(有,请填写最高体温,无,请填“×”);皮疹(无-×,有,请填写出现皮疹的主要部位);肢体麻痹(有,则根据麻痹部位填写:L1-左下肢、L2-左上肢、R1-右下肢、R2-右上肢,“无”则填“×”);其他症状,“有”则填“√”,“无”则填“×”。

(转背面)0-正常,1-升高,2-降低。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报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报表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相关报表的说明一、四川省幼儿、学生免疫状况登记表使用说明本表由各托幼机构、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填写,要求依据预防接种证上记录完整填写后于9月25日前交辖区接种单位。

各接种单位要对表上接种记录不全或无接种记录的儿童进行核实,对由于未带接种证而实际接种了的儿童,要依据接种卡上接种记录在此表上补全接种信息。

具体填写要求如下:1、是为便于查找使用,该表填写要以班级为单位填写登记,2、是凡所有新入托新入学儿童均要填入此表,全程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都要依据预防接种证上信息如实填写;3、是表中“有无预防接种证”栏,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填“1”,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填“2”;4、是各疫苗对应栏填写接种日期,记录格式为“YY/MM/RR”,如乙肝疫苗第1剂次为2006年1月1日接种,可记录为“06/01/01”,如未接种则留空格;5、是补种后,补种日期统一用红笔在空格中填写,填写格式仍为“YY/MM/RR”。

二、四川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使用说明本表为附表“2—1”和“2—2”两张,“2—1”用于汇总托幼机构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预及补种情况数据,“2—2”用于汇总小学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预及补种情况数据。

本表中“需补种人次数”和“实补种人次数”意即剂次数,如乙脑疫苗有2人分别接种了0剂次和1剂次,则需补种人次数栏填“3”。

三、四川省儿童入托、入学全程补种情况汇总表使用说明本表为附表“3—1”和“3—2”两张,“3—1”用于汇总托幼机构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预及补种情况数据,“3—2”用于汇总小学接种证查预及补种情况数据。

本表中“需补种人数”和“实补种人数”意即人数,如乙脑疫苗有2人分别接种了0剂次和1剂次,按照补种程序,其中0剂次儿童在本年度只能补种1剂,另1名儿童符合免疫程序给予补种1剂次,则在该表中乙脑疫苗的需补种人数栏填“2”,全程补种人数填“1”,间隔不符人数填“1”。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知单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校存根联)
姓名:班级:
根据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需到接种单位补办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需要补种
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生家长联)
学生家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儿童都应当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托。

根据对您孩子的查验结果,您的孩子
特通知您:请您持此通知于年月日前,到接种单位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

接种日期年月日。

请在完成后由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将预防接种证和此联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种证者,将影响您的孩子入托(入学)种证者,将影响您的孩子入托(入学)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
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
接种证,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
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
接种证,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家长: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
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
接种证,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
儿童家长:
儿童家长:
根据对您的孩子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你的孩子没有按照
国家和省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请您携带儿童和预防
接种证,及时到当地接种单位对下表所列需要补种的疫苗进行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儿童家长: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通知单
种证者,将影响您的孩子入托(入学)种证者,将影响您的孩子入托(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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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校存根联)
姓名:班级:
根据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需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需要补种疫苗第剂,补种疫苗第剂。

通知时间:年月日家长签字…………………………………………………………………………………………………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
(学生家长联)
学生家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儿童都应当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新生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入托。

根据对您孩子的查验结果,您的孩子没有预防接种证∕没有按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预防接种。

特通知您:请您持此通知于年月日前,到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接种日期年月日;
补种疫苗第剂。

接种日期年月日。

请在完成后由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将预防接种证和此联上交学校,谢谢您的配合。

托幼机构或学校(盖章):预防接种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补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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