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五四荣誉奖章人选申报表【模板】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药大团发[2012]第4号

关于开展**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

校内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按照**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的工作安排,今年五四期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活动,分别授予“**市五四荣誉奖章”、“**市五四奖章”、“**市五四奖状”荣誉称号。现将校内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推选,依照实绩表彰;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二、评选范围

本次市级评选表彰的杰出青年和青年群体将在全市不同

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青年、青年群体和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基层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中产生,着重关注积极参与“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四项重点工作,在推动沈阳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的伟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典型。

三、评选类别

“**市五四荣誉奖章”、“**市五四奖章”及“**市五四奖状”。

四、评选方式及办法

本次校内推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及个人自荐(自荐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业绩证明及相关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条件如下:

“**市五四荣誉奖章”人选须是长期关心、重视、支持共青团工作,为团组织和青年成长提供热情服务和大力支持,深受广大团员青年拥护和社会各界赞誉的基层党政领导,或在工作中热心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围绕青少年成长成才作出重大贡献、工作成果显著的社会各界人士。

“**市五四奖章”是**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授予我市青年的最高荣誉。其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重大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或其他方面有

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14周岁至40周岁(1972年5月5日—1998年5月4日出生)的沈阳青年;(2)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当代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3)勇于投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沈阳伟大实践,立足本职、扎实工作、无私奉献,业绩和贡献突出,是当代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4)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自主创业、全民创业等方面有新突破,在提高城市载体功能、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有重大贡献;(5)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在抗震救灾、希望工程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6)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7)具有市级以上表彰基础。

“**市五四奖状”是**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授予我市青年群体的最高荣誉。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35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推进沈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3)履行“三大职能”,发挥“四个作用”,在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组织形象、工作形象、队伍形象,在全市青年组织中具有示范作用;(4)坚持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在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5)在提高城市载体功能、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有重要贡献;(6)在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自主创业、全民创业等方面有新突破;(7)在坚持以人为本,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扶贫帮困、希望工程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做出显著业绩,各项经济(工作)指标达到本市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积极广泛社会影响;(8)具有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五、评选步骤及时间

1.校内推选阶段(2011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2.上级组织评选阶段(2011年4月11日至4月28日);

3.宣传表彰阶段(2011年5月初)。

六、组织领导

市级评选表彰工作由**市杰出青年人物和青年群体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校内推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分团委要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及时与院党委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主动挖掘、推荐优秀青年和青年群体参与到评选表彰工作之中,努力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推报视野,充分听取申报人和群众的意见,注意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推报出的个人、集体应是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典型代表。

(三)认真组织,保证进度。要认真履行申报程序,积极组织做好申报人、申报集体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相关材料务必于4月10日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者将不再接收。

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推荐登记表(此表可复制,填报一式两份)。

2.上报不少于2000字的主要事迹材料。

3.上报字数在15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4.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并于左上角页眉注明“**市五四荣誉奖章”、“**市五四奖章”、“**市五四奖状”推荐材料字样。

5.上述所申报材料,要一式两份,同时要将WORD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附件:各类表彰系列推荐(自荐)申报表(表可复印)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青年人物青年群体评选表彰

抄报:团市委校党委

发送:各院团委团总支

共印50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