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乌兹别克斯坦电力领域合作发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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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能源合作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

【内容摘要】上海合作组织的能源合作是加强成员国间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大力发展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环节。

8年来,该组织成员国和部分观察员国按《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确定的经济合作原则和战略,从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入手,在该组织框架内进行了大量能源合作的工作并取得许多重要成果。

但是,由于各国国情及能源战略的差异,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下,能源合作尚存在一些问题,需相关各方进一步协调和努力,方能取得更大进展。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进程问题前景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的能源合作是加强成员国间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大力发展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环节。

8年来,该组织各成员国和有关观察员国按《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确定的经济合作原则和战略,从实施具体合作项目入手,为形成和实现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统一构想而积极开展工作并已取得许多可喜成果。

为此,本文对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基础、进程和成果,存在问题,以及前景做一简述。

一上合组织能源合作的基础、进程和成果(一)能源合作的基础今天,上合组织在多极化世界中已居重要一席。

其人口数量约15.816亿人(占世界总人口数的24%)。

若加上观察员国的人口13.479亿人,实际,上合组织涉及的人口应该已达28.029亿人(占世界总人口数的42.5%)。

在上合组织成员国和观察员国中,因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速度的差异,表现出既有能源资源丰富、能源生产相对较多的国家,如,俄罗斯、伊朗、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也有清洁能源相对较少,而能源消费又相对较多的国家,如中国、印度。

因此,上合组织无论在组织内部开展能源资源的互补合作,还是在有成员国和观察员国共同参与解决世界能源市场存在问题,以及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规划"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重大国际活动中,都应是有充分物质基础和发言权的。

上合组织主要国家的能源基本情况(如表1-3)所示。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基础设施简况及中乌电力合作建议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基础设施简况及中乌电力合作建议

的0 . 4 6 %, ̄2 0 0 4 年跃N o . 5 1 %。1 9 9 0 年 乌 占世 界 电力需 求的0 . 5 2 %, ̄2 0 0 4 年 下降No . 4 9 %。 1 9 9 0 年 乌 电力 需 求短 缺 1 0 %, ̄ U 2 0 0 4 年 却高 出 需 求5 %。经 过十几 年 的发展 ,乌 已由 电力需 求 国变 为 出 口国。 乌 电力 企业 每年 发 电约 5 0 0 亿 度 , 已完全 满
( 驻 乌兹别克斯 坦使 馆经商参 处)
近 几年 ,乌将利 用 日本政 府 提供 的 1 . 9 6 亿 美元 优惠 贷款 引进 3 7 万千 瓦高 效蒸 汽装置 对 塔 什 干 主 电站进 行 改造 ;利 用 自筹 资金和 国 际金
融机 构 贷款 2 . 7 亿 美 元 引进 3 4 万 千 瓦 蒸 汽 技 术
国际工程与劳务 2 0 0 9 . 7 因
回匠西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M a r k e t
此 外 ,将 引进 世 界 先进节 能 技术 ,更广 泛 利用 无公 害 能源 。使 用各 类贷 款对 电力 企业 实 施 阶段性 现 代化 改造 建设 。继 续改 造现 有 电力 企业 ,提 高 其生 产率 ,降低能 源 消耗和 减少 发 电对 自然环 境的负面 影响 。 2 0 0 9 年 ,乌将 投资3 . 8 亿美元 对 国内3 2 个生 产 型基 础设 施项 目进 行建 设和 现 代化 改造 。项 目的资 金来 源为 企业 自有 资 金 、乌复 兴开 发基 金贷款及 外 国银行贷 款等 。 到2 0 l 0 年 国家将 投资 1 2 亿美 元改造 电力设 施 ,其 中,2 亿 美元 用于 设备 的更 新改造 ;6 亿 美 元用 于 引进先 进 技术 对塔 什干 和纳 沃伊 热 电 站 、穆 巴列 克 和塔什 干 主 电站蒸 汽和 燃气 涡 轮 装 置进行改 造 ;4 亿 美元对 线路进行 改造 。这其 中4 0 %的资金 由企业 自筹 ,6 0 %使用 外 国贷款 和

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战略重点之——能源技术、能源网络共享与绿色发展

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战略重点之——能源技术、能源网络共享与绿色发展
发展战略
中国国际能源合作战略重点之——
能源技术、能源网络共享与绿色发展
许勤华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
摘 要:中国的国际能源合作重点正经历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逐步过渡,与各国家及地区间的能源 战略合作也各具特点:与中东各国的合作重点一直是油气领域,合作规模保持较高水平;中俄则主要集中在煤炭、石 油、天然气和电力等领域;中亚五国中,与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 3 个富油气国的合作有较深传统, 项目较多;中非集中与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与亚太地区合作发展较慢,摩擦竞争与合作并存;中欧之间的传统能 源合作集中在煤炭行业转型及油气稳定供应上,油气领域正由贸易转向能源治理,新能源逐渐成为合作重点;中美则 以新能源为主。国际能源战略合作正朝着“能源技术与能源网络共享、绿色发展”方向前进:与欧美地区深化能源技 术合作;全球能源互联网在亚太地区率先取得突破;我国将发挥绿色技术优势、成本优势,努力推动构建绿色低碳的 全球能源治理格局。
1 中国国际能源战略合作进展
1.1 传统能源仍是国际能源战略合作的重点 油气领域一直是中国与中东地区合作的重点。虽
然国际环境发生过多次改变,中国与中东地区的油气
合作规模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双方的油气合作逐步 深化,从最初集中在炼化业,拓展至油气产业上下游 领域。同时,双方注重对能源合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如中阿合作论坛、中阿能源合作大会、中阿能源合作 联盟等,中东地区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中 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能源战略;国际合作;能源技术;能源网络;绿色发展;可再生能源 DOI:10.3969/j.issn.1002-302x.2018.04.002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献标识码:A
中国的国际能源战略合作重点,总体上经历了一 个从传统能源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逐步过渡的过程, 战略合作机制逐渐制度化,能源金融互动日趋多样化, 能源权力和影响力稳步提高。由于各区域的能源资源 禀赋与发展状况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中国与各国的 能源战略合作也各具特点。随着推动绿色“一带一路” 建设工作的逐渐深入,中国国际能源战略合作日益向 着能源技术与能源网络共享、绿色发展方向发展。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法律框架初探——以中国为视角的展开

上合组织能源合作法律框架初探——以中国为视角的展开
式开 工。 2 0 1 3年 3月 ,中俄 签 署 联 合 声 明 ,强
上合组织成 员国间能源 合作 的进展无
疑 与成 员 国 的 国 内 Fra bibliotek或 共 同 参 加 的 国 际 法
1 . 中国与俄 罗斯 双 边能源 合作 概览 。 中俄能 源合作 , 可以追溯至 1 9 9 6 年D t , 0 钦
能 、电力、油气 ,合作形式 以能源贸易 为 主 。此 后双方能源 合作不断深入 和扩大 。
调积极 开展 在石油 、天然气 、煤炭 、电力
和新能 源等能源领域 的合作 ,构 建牢固的
能 源安 全 提 供 思路 。
的合作。2 0 0 5年 5月,中乌签署若干政府
间协议。2 0 0 8年 1 月,两国签署 中乌 天然 气管道合资公司创建文件。2 0 0 8年 1 0 月, 中乌签订开发乌兹别克斯坦 的明格布 拉克
油 田 的企 业 问协 议 。2 0 1 1年 1 2月 , 中 亚
的备忘录 。 2 0 0 2 年上合组织 举办 了首届投 资与发展能源专题论坛 ,并就相 关问题进
俄石油领域 合作 政府间协 议 》 , 双方管道 建 设 、原 油贸易 、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 随
即生效 。双 方突破传统 ,创造性地采用 了 “ 石油换贷款 ” 这一合作 方式 。 这一协议 的
源 利用、能效等多方面 。 2 0 1 2 年1 2 月, 中 俄签署 四项 合作文件 , 合作领域涵盖油气 、 核 电、电力、煤炭、能效 、新能源 等。1 2
月2 5 日, 耗 时七年的俄罗斯 “ 东西伯利亚 一
太平 洋”输油管线投入运 营 ,其 “ 斯科 沃
上 合 组 织 国 际 能 源 合 作 法 律 面 临 的 主 要 问题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法律框架和电价机制要点解读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法律框架和电价机制要点解读

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法律框架和电价机制要点解读作者:田文静徐越来源:《项目管理评论》2020年第06期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三国普遍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长期以来以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作为国内主要的发电方式。

但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三个国家相继推出开发利用本国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并推出诸多发展再生能源的激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也确实吸引了一批国际知名能源企业投资参与,比如德国西门子—歌美飒公司、法国道达尔公司、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等,中国企业也颇有斩获。

囿于各国电力基础设施现状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国的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支持措施也有所不同,政治、经济、社会等投资环境也有所差异。

但从商业可行性的角度看,东道国法律环境是否给予了具备可融资性的电价机制,可能是需要投资人首先关注的问题。

本文选取在成熟电力市场、半成熟电力市场和新兴电力市场中分别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三国,从外国投资人角度一窥其再生能源项目基本法律制度和电价机制。

俄罗斯:电力市场总体竞争性强,具备一定可融资性的再生能源电价机制2003年3月26日第36号联邦《电力法》是俄罗斯全国电力行业和电力市场的基础法律规范,规定了电力市场主体、统一电网和输配电、电力行业主管机关、电力市场的基本框架。

俄罗斯绝大部分区域电力批发市场和电力零售市场并存,为此,俄罗斯政府分别制定了《电力和电能批发市场条例及部分行政法规修订》(下称“《电力批发市场条例》”)和《电力零售市场运行及完全或部分限制用电条例》。

此外,俄罗斯政府还分别针对电力市场的特殊行业,如输配电、核电、水电、可再生能源电站等,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规。

按照是否接入俄罗斯统一电网为标准,俄罗斯全境电力市场划分为统一电网区域和独立电网区域;按照是否存在竞争性电价机制为标准,统一电网区域的电力批发市场,进一步划分为价格区和非价格区。

中国中亚经贸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中国中亚经贸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

中国中亚经贸合作现状及前景展望作者:汤涛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21期摘要:目前,我国与中亚国家共同承建了天然气、石油、铀资源等项目,表现出了良好的合作状态。

但是经贸合作过程中依然暴露了一定障碍,有待完善。

基于此,本文对中国中亚经贸合作现状进行了综合性阐述,并提出了促进中国中亚经贸未来合作发展的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中亚经贸合作一、中国中亚经贸合作关系概述我国与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及土库曼斯坦)于1992年开始相继正式建交。

在这20余年中,双边贸易发展迅速,并呈现了加速发展趋势,20余年间,贸易额增长幅度高达100倍之多。

近期,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及基础设施投资调整,中国与中亚国家双边贸易规模增速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了较高的贸易水平。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了中亚五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其中哈萨克斯坦占据了主要地位。

中国与哈国双边进口商品结构品种较为单一。

中国主要从哈国进口原料性商品,其中包括原油、有色金属、牛皮等;出口商品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包括日用品、电子产品及机电产品等。

从整体来看,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关系良好,但受国际地位、贸易逆差等因素影响,还是会出现一些波动,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

二、中国中亚经贸合作障碍分析在中亚五国当中,哈萨克斯坦及土库曼斯坦经济水平相对较高,而其他三国经济水平较为落后。

上述国家为发展本国经济,就需要结合自身发展水平,确认合适的发展目标。

由于彼此间国情及经济水平差异性较大,所以发展方针也出现了明显不同,甚至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况,这对于双边经贸合作显然是不利的。

同时,中国与上述国家在外贸进出口总额及国内生产总值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经济实力的不平衡对各国协调经济政策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进而提升了区域经济合作的难度。

中亚国家含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其吸引外资的能力正在不断增强,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在中亚所面临的竞争对手愈来愈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22)文章属性•【缔约国】乌兹别克斯坦•【条约领域】外交,文化教育,经济,贸易,工业农业•【公布日期】2022.09.15•【条约类别】声明/宣言•【签订地点】撒马尔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2年9月14日至15日对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在撒马尔罕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就两国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广泛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指出,建交30年来中乌两国人民如兄弟般携手同行,谱写了两国世代友好史上的光辉篇章。

双方一致认为,中乌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0年来,双方保持坦诚开放、富有建设性的高层对话,在政治、外交、经贸、人文等领域建立起高效协作机制。

2013年9月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4年8月1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宣言》、2016年6月2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2017年5月1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为双边关系发展奠定了坚实法律基础,推动两国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

双方认为,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高水平协作,成为本地区国家间关系的典范。

基于双边合作的高水平,以及两国在共同关心领域进一步开展全面合作的意愿,双方决定进一步深化亲密友好、休戚与共、共享繁荣的新时代中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特此声明如下:一双方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均处在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的关键阶段。

中方高度评价乌兹别克斯坦在米尔济约耶夫总统领导下取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重大成就、“新乌兹别克斯坦”2022-2026年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以及独立31年以来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发展及和平外交政策取得的长足进步。

陕西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陕西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现状及问题分析

陕西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现状及问题分析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坐拥丰富的天然资源,其中包括大量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矿产资源。

这些资源的储量具有较高价值,并且是区域和全球能源市场的重要供应源,逐渐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和关心。

同时,陕西地理位置上处于中亚五国与中国之间,是中亚五国值得信赖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

本文将重点分析陕西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现状及问题。

一、合作现状在石油与天然气领域,陕西与中亚五国均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

近年来,随着中国对能源的需求逐渐加大,陕西与中亚五国的能源合作逐渐升温。

其中,2013年1月,陕西和哈萨克斯坦展开“一带一路”框架下的石油管道合作,实现了中哈石油管道“东西合并”和“南北联通”,将中国东部和沿海地区的石油运至中西亚地区,拉近了两国的贸易距离。

此外,2014年中乌签署的“中乌新型能源合作协议”也是中亚五国能源合作的重点之一。

在煤炭领域合作方面,陕西与中亚五国则呈现出更为广泛的开发合作概念。

例如,2018年陕西省与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民族文化中心签署了文化旅游合作协议,其中包含煤炭资源、地热能源以及耐火材料等项目合作,双方旨在共同探索新的合作领域。

总之,陕西与中亚五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世界上其他重要经济体相比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二、问题分析1. 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的必要性。

陕西与中亚五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由于繁琐的程序和政策限制而受到一定的制约,合作双方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沟通和合作流程,加强政策协调并注重民间组织及商业界面的交流。

2. 关注环保问题。

在能源开发方面,陕西与中亚五国都面临着严峻的环保问题。

在共同开发高污染的煤炭时,双方都应该增强环保意识,加强政策协调,避免环境污染问题带来的负面影响。

3. 增加基础设施建设。

如何缩短能源合作的距离,提高能源合作效率是陕西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拓宽海转陆多种合作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短联运时间,提高贸易效率是十分必要的。

乌兹别克斯坦国际科技合作情况分析

乌兹别克斯坦国际科技合作情况分析

441乌兹别克斯坦国际科技合作概况乌兹别克斯坦十分重视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弥补本国科技资源不足问题,促进本国科技创新发展,提升经济发展社会水平。

为化解水资源紧缺,改善灌溉设施和农业灌溉技术,乌兹别克斯坦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吸引外资和技术来改善水利基础设施。

欧盟等一些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石油输出国组织、世界银行等都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了水资源方面的合作。

2017年7月,与欧盟就乌欧发展农业领域项目融资合作达成一致,在未来2~4年间,欧盟将向乌兹别克斯坦提供无偿援助约2100万元,主要目的是管控农业产品质量、引进国际产业标准、研究科学应用技术、改良土壤、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乌兹别克斯坦农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中小型项目提供部分融资金额。

2018年11月,俄罗斯国家知识产权交易协调中心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签署备忘录,将整合区块链技术用于版权保护。

俄乌双方通过实施去中心化解决方案保护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和专利记录的版权。

2019年5月,德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经济、科学、教育、油气、放射性医学、信息交流与保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商务用车生产等领域10余份合作文件。

2019年11月,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经贸、科技和文化合作委员会第15次会议在阿什哈巴德举行,双方研究了农业、水资源、环境保护、教育、科学、体育、旅游等领域合作情况,商定将推动学者、专家、创作团队参加在两国举行的各类论坛、会议和展览活动。

2020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与日本签署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铀矿供应合同。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乌兹别克斯坦的国际科技合作无论是区域还是领域,都比较开放和广泛。

2中乌科技合作中乌科技合作建有稳定的工作机制。

2019年7月,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乌首都塔什干市举行。

双方就中乌科技合作现状与前景、支持建立联合研究中心及联合实验室、扩大中乌地区间科技合作以及共同选拔和资助中乌联合研发项目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

乌兹别克斯坦制造业发展情况

乌兹别克斯坦制造业发展情况

□文/王雪芹
Безграничныенаблюдение
百分点。

在制造业的24个行业分类中,有15个行业塔什干市所占份额最大。

其中,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占该行业的86.3%,计算机业占73.5%,电子和光学产品制造业占70.2%,饮料生产业占69%,基本医药产品和制剂的生产业占63.9%,电气设备制造业占63.9%。

安集延州是机动车辆拖车和半拖车制造业、服装业、皮革及相关产品制造业的主要制造区,其中机动车辆拖车和半拖车制造业占该行业64.8%。

焦炭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业81.4%集中在布哈拉州,烟草制品制造业89.8%集中在撒马尔罕州。

从商品出口看,2022年工业品出口创汇43.8亿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22.72%,比2017年增加21.8亿美元;黄金制品等其他商品出口创汇41.3亿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21.42%,比2017年增加8.7亿美元;食物和活体动物出口创汇16.3亿美元,占出口创汇总额的8.46%,比2017年增加8.1亿美元。

工业是乌兹别克斯坦第二大主导产业,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在2020年8月的一次本国会议中提出,要提高制造业本土化水平。

近年来,乌兹别克斯坦制造业以冶金、纺织、食品、机动车辆等方向为主较快发展,并促进对外贸易不断进步。

值得注意的是,乌兹别克斯坦制造业区域性分布特点明显,主要集中在塔什干市,部分行业地域性集约化发展显著,与资源分布有密切关系。

(本文数据来源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直属统计局)。

能源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国际能源合作模式

能源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国际能源合作模式

能源地缘政治视角下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国际能源合作模式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和地缘政治格局的深刻变化,能源地缘政治已成为影响国际能源合作与竞争的关键因素。

本文旨在从能源地缘政治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国际能源合作模式的演变、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文章首先概述了能源地缘政治的基本概念及其对国际能源合作的影响,然后分析了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在能源领域的合作历程和现状,包括能源贸易、能源投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当前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对中国与中亚—俄罗斯能源合作模式的影响。

文章提出了未来中国与中亚—俄罗斯能源合作的发展趋势和建议,以期为中国与中亚—俄罗斯的能源合作提供有益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国与中亚—俄罗斯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模式,以及这种模式在全球能源市场和地缘政治格局变化下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也为相关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决策者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启示,有助于推动中国与中亚—俄罗斯能源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二、中亚及俄罗斯的能源概况中亚和俄罗斯作为全球能源供应的重要地区,拥有丰富的化石燃料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

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以及俄罗斯,都拥有庞大的能源储量,这些资源对于全球能源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最大的石油生产国,其石油储量居世界前列。

同时,哈萨克斯坦还是天然气的重要生产国和出口国。

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也拥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两国正积极扩大天然气出口,加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虽然能源储量相对较小,但在区域能源合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俄罗斯作为全球最大的天然气生产国和第二大石油生产国,其能源储量和产量均居世界前列。

俄罗斯的能源出口主要集中在欧洲和亚洲地区,特别是对中国等亚洲国家的能源出口持续增长,为地区能源合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的现状

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的现状

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的现状中国是最早承认中亚五国独立并与之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一。

经过双方多年不懈的努力,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双方在涉及各自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彻底解决了边界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在经济、安全和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彼此都视对方为亲密的朋友和伙伴。

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双边和多边两个层面,多边主要是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

由于双边关系更为基础和根本,也最能清楚地反映出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的基本面,因此下文将逐一介绍中国与中亚五国之间的关系。

从政治上说,中国重视同所有中亚国家发展友好关系,没有厚此薄彼之分。

不过,由于中亚国家之间的差异很大,彼此之间关系复杂,与中国的利益契合点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国与中亚五国的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状态,与它们的合作时而受到它们彼此关系不和的影响。

(一)中哈关系哈萨克斯坦国土面积和经济实力居中亚首位,油气等矿产资源丰富,与中国的利益联系最为紧密。

中哈边界线长1700多公里。

2005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在中亚国家中,仅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建立了国家元首定期互访机制。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至今已访华17次,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哈萨克斯坦也达到7次。

中哈合作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近两年来,双方在资源和非资源领域的合作全面深入发展,双方对此都表示满意。

2010年6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双方签署《关于中哈天然气管道二期设计、融资、建设、运行原则协议》、《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工业公司和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天然铀销售和采购合同》以及《关于修订中哈两国政府间在非资源领域开展合作协定措施计划的议定书》等经贸合作协议。

2011年2月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访问中国期间,双方签署关于修建阿斯塔纳—阿拉木图高速铁路合作建设备忘录、中国向哈提供16.6亿美元贷款协议等文件。

双方还决定研究建立两国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和完善中哈合作委员会机制。

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的合作

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的合作

中国与中亚国家能源的合作作者:崔亚平孔彩云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09年第08期[摘要]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是关系到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

中亚地区对于中国不仅有着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而且是中国实现油气来源“多元化”和能源输送安全的战略重地。

[关键词]中国;中亚;能源合作[中图分类号]F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8-0034-03当今世界,随着国际能源价格的不稳定,国家能源安全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问题。

为了石油、天然气,各国不惜剑拔弩张,兵戎相见。

中东、中亚地区长期动荡的局面反映了各国在能源领域激烈的角逐和争夺。

目前,索马里海盗猖獗,对中国进口能源和出口欧洲的产品也构成了直接威胁。

因此,寻求稳定的能源供应,增加能源进口渠道已经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关键所在。

一、中国能源现状1对国际原油和原材料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能源需求。

中国20世纪90年代初便开始进入石油进口国的行列。

目前年石油进口量已超过8000万吨,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缺口将越来越大。

据国际能源机构预测,到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将以年均1.6%的速度递增,而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增长最快,中国的石油需求量预计年均增长率约为3.4%,到2030年中国的原油消费量将达到每天1530万桶(其中77%依靠进口),中国每年的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1690亿立方米(其中33%依靠进口)。

2石油供应来源集中,具有供应不稳定风险。

长期以来,中国原油进口超过一半来源于中东,石油进口来源过度集中,使我国海外石油供应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

近20年,中东地区政治局势动荡,巴以问题、美伊战争、国际恐怖主义等使该地区很难短时期实现和平与稳定,运输也存在风险。

美伊战争后,美国不仅加强了对中东地区的控制,也开始向马六甲海峡渗透。

乌兹别克斯坦电压标准

乌兹别克斯坦电压标准

乌兹别克斯坦电压标准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位于中亚的国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电力供应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领域。

而电压标准作为电力供应的基础,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乌兹别克斯坦的电压标准是220伏特,50赫兹。

这个标准与欧洲大陆的电压标准相同,也与中国大陆的电压标准相同。

这种统一的电压标准在国际贸易和旅行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得不同国家之间的电器设备可以互相兼容,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然而,乌兹别克斯坦的电压标准并非一成不变。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乌兹别克斯坦曾经使用过不同的电压标准。

在苏联时期,乌兹别克斯坦采用的是127伏特的电压标准,这与苏联其他地区的标准相同。

然而,随着乌兹别克斯坦独立后的经济发展和电力供应的改善,电压标准逐渐提高到了220伏特。

乌兹别克斯坦电压标准的提高,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高电压标准可以提供更稳定和可靠的电力供应。

在过去,低电压标准可能导致电力供应不稳定,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而现在,高电压标准可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其次,高电压标准可以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电力供应是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

高电压标准可以支持更多的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促进经济的增长和就业的增加。

同时,高电压标准还可以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合作,推动乌兹别克斯坦的经济发展。

然而,乌兹别克斯坦的电压标准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

尽管电压标准已经提高到了220伏特,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电力供应仍然不稳定,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乌兹别克斯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电力供应的投资和改善,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次,乌兹别克斯坦的电压标准与一些邻国的标准不同。

这可能导致在国际贸易和旅行中的一些不便。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乌兹别克斯坦可以与邻国进行合作,推动电压标准的统一化。

中亚五国经济发展分析

中亚五国经济发展分析

中亚五国经济发展分析作者:夏冠中田春雨来源:《中国经贸》2017年第10期【摘要】“二战”以来,生产与市场自身国际化日渐纵深,对区域间合作与交流提出新的要求,全球经济发展的区域集团化特征愈发明显。

欧洲、北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东南亚国家联盟、西非经济共同体、中美洲共同市场也逐渐加快其一体化进程,区域合作不断增强。

各国都意识到,只有通过区域合作,加强不同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之间的交流,才能进一步促进各国经济长期平稳发展。

在此背景下,新亚欧大陆桥的建成、中国经济崛起,与形势发展相衬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模式被正式提出。

这一模式旨在加强亚洲与欧洲之间共同繁荣与发展,具有非常深远的历史性意义。

其中,与我国接壤或相邻的中亚五国是丝绸之路历经之地。

其经济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双边贸易,其经济发展走势更加值得我们关注。

【关键词】经济发展;发展势态;发展模式一、前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经历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主要经济体需求仍然疲软,投资和消费乏力,全球贸易增长下降,保护主义开始盛行。

世界经济形势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征:发达国家复苏步伐沉重,经济增速走向低迷;新兴经济体增速普遍放缓;国际贸易增速明显下滑,争端频发;大宗商品价格呈戏剧性大幅度波动;发达经济体进一步释放流动性,国际金融市场跌宕起伏。

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中亚五国的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各国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不平衡;入世也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如何能发掘中亚五国的经济潜力、为其经济增长提供动力,需要我们对其既定条件、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深入的探究。

二、中亚国家近年经济发展概况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呈现低迷状态,特别是欧债危机的冲击,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世界经济增速从2010年的4.35%降至2014年的2.63%,2015年进一步降至2.47%,在较长时期内呈低速增长态势。

中亚五国的经济增速也从到2011的8.71%降低到6.26%,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吉尔吉斯斯坦甚至陷入负增长-0.09%的困境。

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概况
在 2013 年营商环境排名中,乌兹别克斯坦的营商环境排在全球 185 个国家 和地区的第 154 位。
乌兹别克斯坦对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政策
乌兹别克斯坦实行较严格的外汇管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在购汇及汇出方 面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外资企业可以在当地设立外汇账户,乌兹别克斯坦法律规 定外汇可自由汇进汇出,但企业利润汇出需缴纳 10%的所得税。
文档来源: 《中国企业投资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前景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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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整体来看风能资源具有弱风(weak wind)的特点。年平均风 速小于 3 米/秒。 也有小部分地区年平均风速在 5 米/秒甚至更高。 这些地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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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海沿岸;Plato Ustyurt;Kyzylkums 的草原地区;Pskem, Ahangaran, Boysun 等 地的山脚谷地。
一、乌兹别克斯坦能源电力相关法律法规 二、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发展鼓励政策 三、乌兹别克斯坦关于工程承包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五节 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发展态势展望和指标预测
一、未来五年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市场需求预测 二、未来五年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市场供需缺口展望 三、未来五年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发展前景预测 第六节 乌兹别克斯坦周边地区风电市场的机会判断
请参阅《中国企业投资乌兹别克斯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电市场前景研究报告》
第一章 第一节
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发展状况及前景预测 乌兹别克斯坦风能资源状况
一、乌兹别克斯坦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 二、乌兹别克斯坦平均风速指标 三、乌兹别克斯坦风能资源区域分布 第二节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市场发展状况
一、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装机容量和发电量 二、乌兹别克斯坦电力消费量 三、乌兹别克斯坦电力电源结构 四、乌兹别克斯坦风电装机容量和风电项目汇总 第三节 第四节 乌兹别克斯坦重点风电企业经营状况 乌兹别克斯坦风电市场相关政策

刘铁男巩固能源合作

刘铁男巩固能源合作

刘铁男表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务实合作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达成的加强能源领域合作的一系列共识,把共识付诸行动,巩固两国能源合作成果,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水平,9月3日-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率团访问了乌兹别克斯坦。

访问期间,刘铁男副主任分别会见了乌兹别克斯坦第一副总理阿济莫夫、副总理伊布拉吉莫夫、乌国家地质和矿产资源委员会主席图拉穆拉多夫、乌国家油气控股公司(UNG)理事会主席费伊祖拉耶夫。

双方表示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务实推动在油气勘探和化工、电力和新能源、铀矿等领域的合作,使中乌能源合作再上新台阶。

刘铁男表示,按照中乌两国元首加强能源合作的共识和两国政府签订的有关协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本着互信互惠、合作共赢的精神,着眼于两国关系的长远发展和战略,继续推动中乌双方政府部门和企业间的交流,巩固已有成果,扩大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务实推进中乌两国能源合作。

访问期间,刘铁男副主任考察了中乌天然气管道合资公司布哈拉调控中心,慰问了在加压站工作的中乌两国一线员工。

刘铁男强调,中乌天然气管道的顺利建成,增强了我国天然气供应能力,拓展了乌天然气出口市场,造福于两国人民,已成为加强两国关系、增进两国人民友谊的桥梁,中乌双方要共同努力,确保中乌天然气管道稳定安全长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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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乌兹别克斯坦《关于2023_年加快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运用措施》法令

浅析乌兹别克斯坦《关于2023_年加快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运用措施》法令

□文/何艳浅析乌兹别克斯坦《关于2023年加快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运用措施》法令2023年2月16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第PP-57号《关于2023年加快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推广运用措施》的法令。

应该说,这项法令的出台是2022年底至2023年初乌兹别克斯坦所遭受那场能源危机直接作用力的结果。

此前,乌兹别克斯坦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已有一系列相关法令、计划和措施,其中2019年5月通过的《新能源利用法》和《公私合营伙伴关系法》为加快新能源领域的项目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乌能源部制定的《2019-2023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新能源发展构想》、在国际金融机构(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技术协助下制定的《2020-2030年国家燃料-动力能源保障构想》对乌新能源发展长期目标参数都做有相应规定;与英国莫特麦克唐纳国际咨询公司(MottMacDonald )共同制定的《乌兹别克斯坦电力领域长期发展总规划》(MasterPlan )中也涉及新能源的长期发展谋划;2019年10月通过的《2019-2030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向绿色经济转型战略》中,将能源使用多元化和推动新能源利用列入了战略的优先发展方向。

然而,纵观之前的法律和文件会发现,其中制定的目标和措施都普遍宏观、远期,制定的动因更多是迎合世界能源利用的长远趋势和基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减碳减排的总体要求,新能源对于乌近期自身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活乃至国家能源安全的作用并不十分重大和不可或缺。

直至乌史无前例的电力瘫痪、能源危机爆发,新能源开发利用已刻不容缓,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迫切和重要性。

为助推新能源在社会领域、住房公共服务领域及经济各行业广泛运用,填补乌各地区能源,尤其是电力缺口,避免遭遇下一次能源“寒冬”,第PP-57号法令紧急签署。

法令中的措施内容十分翔实具体,责任划分甚至明确到人,工作任务执行期限圈定到周,涉及范围相当广泛,大到巨型光伏、风电站,小到居民方寸屋顶。

新时期的中巴能源合作问题

新时期的中巴能源合作问题

新时期的中巴能源合作问题摘要:能源合作是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有利于共同建立能源安全保障体系。

自巴基斯坦前总统穆沙拉夫提出为中国建设一条“能源走廊”后,引起了世界广泛关注。

文章在全面分析中巴能源供求形势的基础上,指出了中巴开展能源合作的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提出了推进中巴能源合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国;巴基斯坦;能源合作中巴是友好邻居,随着中巴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能源需求量越来越大,但由于自身能源资源不足,能源短缺日益严重。

目前中国正在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而巴基斯坦以其独特的地缘优势正成为多国构筑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的焦点。

在这种情况下,中巴应积极推进能源合作,共同应对能源不安全问题。

一、中巴能源供求形势严峻中国是世界能源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据国土资源部数据,2007年中国石油剩余技术可采储量为28.33亿吨,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为32123.63亿立方米,煤炭基础储量为3261.26亿吨,水力资源蕴藏量为6.76亿千瓦(其中可开发量为3.79亿千瓦),海洋能缘理论蕴藏量为6.3亿千瓦。

另外,还有大量的风能、太阳能、核能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

这奠定了中国成为世界能源大国的基础。

2007年中国新发现能源矿产地50处,新增查明石油资源储量12.1亿吨,新增天然气储量6974亿立方米,新增原煤储量406.2亿吨。

2007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达23.54亿吨标准煤,原煤产量为25.26亿吨,原油产量为1.86亿吨,天然气产量为692.40亿立方米,发电量为32815.53亿千瓦小时,均比2000年大幅增长。

2001—2007年中国能源生产总量年均增长率达9.0%,其中原煤年均增长10.0%,原油年均增长1.9%,天然气年均增长14.3%,发电量年均增长13.5%。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能源消费增长的速度更快。

2001—2007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从14.32亿吨标准煤上升至26.56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率达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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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乌兹别克斯坦电力领域合作发展乌兹别克斯坦的化石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非常丰富,但存在电源结构相对单一、分布不均衡,输配电网络区域联接薄弱、损耗偏高以及电源和电网设施老化严重、效率低下等问题,越来越难以满足电力负荷增长和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1]。

升级改造老旧电力设施、构建覆盖全境的输电网络以及大力发展可再生电源,成为该国电力领域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需要国际投资的共同参与以加快发展[2]。

目前,中国在电力系统运营、建设以及设备制造全产业链中具备全面参与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行业建设的技术实力。

随着“一代一路”倡议的深入实践,中国电力行业境外投资持续增长,中外行业技术交流也在不断深化,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双方电力行业的合作也呈现出较好开端,在此背景下,双方共推加强电力行业深入合作将实现双方利益共赢。

虽然面临俄罗斯、日本等众多企业的巨大挑战,但中国企业以投资运营等形式深入参与乌兹别克斯坦行业建设,尤其是在可再生能源发电、火电等领域仍存在广阔的合作发展空间,中国在电力行业积累的丰富经验及成本优势,将会对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2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行业发展概述2.1 电力发展现状乌兹别克斯坦具有丰富的化石能源,尤其是天然气资源,是欧亚第三大及世界第十八大天然气资源国[3],天然气也是其最重要的一次能源消费主体。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约5267×104t标油,其中天然气占比近87.8%,其他主要包括原油、煤炭、水力等,分别占到约5.2%、1.9%和5.1%。

受能源结构和燃料成本的影响,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的发电形式以天然气发电为主。

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电源装机总量超过1425×104kW,主要包括11座火电厂和35座水电站,占比分别为87.6%和12.4%,此外,还建有小规模的光伏和风力电站。

2016年乌兹别克斯坦发电总量589.55×108kW·h,其中火电469.54×108kW·h、水电119.97×108kW·h,占比分别为79.6%和20.4%[4]。

乌兹别克斯坦近年来电力消费总体呈上升趋势,由2005年的280×108kW·h 增长到2016年的522×108kW.h,年均增长约5.8%。

电力消费以工业用电为主,占到全国用电总量的40%;居民和农业分别列第二、三位,占比分别约25%和2 2%;其他领域占比相对较小。

乌兹别克斯坦各用电领域比例如图1所示。

乌兹别克斯坦的发电机组大多是前苏联时期建设的,目前不少电厂服役投运已超过30年,30%以上的机组已超过设计寿命却仍在服役,设备老化、年久失修、效率低下等问题突出,亟待升级改造。

特别是作为发电主体的燃气电厂,缺乏现代化的测量、通讯、频率控制和信息系统、监视系统、数据读取系统,如果不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翻新和重建,将会影响到整个电力系统的可靠运行。

乌兹别克斯坦骨干电网当前仍在沿用前苏联时期建设的中亚统一电网中的线路,受限于经济条件,近年来新建程度较低。

输电网骨干电网电压等级为500kV和220kV线路,其中500kV电网还通过哈萨克斯坦与吉尔吉斯斯坦电网与俄罗斯电网相联,220kV电网则主要用于本国电力传输[5]。

现阶段乌输配电网领域面临的问题同发电领域相似,设备老旧,大部分5 00kV和220kV的线路及变电站相关设备仅剩不到10年的设计寿命,近年来故障频发。

另外,乌兹别克斯坦电网效率低下,平均技术损耗率超过14%,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及经济建设。

2.2 电力行业主要组织架构及运营机制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行业组织架构及运营机制简单,业内机构及企业角色明确。

乌兹别克斯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Uzbekenergo,UE)是该国电力行业最重要的企业,2001年由原能源与电力部改革重组而成,在电力行业垂直一体化垄断发、输、配、售电各个环节。

UE旗下包括53家子公司,其中Energosoti sh是乌兹别克斯坦唯一的电力批发商;Uzelectroset是输电网唯一的运营商;还有14家地区配售电公司面向全国供电,包括各地区的居民、小型商业用户(约500万户)、农业用户(约21000户)和大型工业用户(约16000户),基本垄断了全国的电力用户;Uzbekugol垄断了全国的煤炭资源开发。

UE集团的管理运营由政府内阁监管。

另外发电侧还包括Uzsuvenergo公司,隶属于乌兹别克斯坦农业水利部,运营管理着部分水电站。

目前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市场存在批发和零售两个市场,但模式单一、角色固定。

所有发电厂生产的电力需全部卖给唯一的电力批发商Energosotish,由其通过Uzelectroset运营的输电网卖给14家地区配售电公司。

同时,目前在UE许可条件下,工业大负荷用户还可直接从其发电公司购买电力。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市场运营机制如图2所示。

各类电价基本采用固定电价模式,由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制定。

销售电价:根据国民经济水平以及发电和电网的运营、维护成本等多重考量因素制定;各类电源上网电价:主要根据燃料和建设成本等因素决定;与周边邻国电力进出口电价:主要同有关邻国根据电源、电网、季节等有关因素进行磋商决定。

乌兹别克斯坦电力行业目前整体上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在发、输、配、售电等各个环节均为国有企业垂直一体化垄断,这也成为制约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阻碍。

2.3 电力行业发展规划2.3.1 电源领域发展规划当下乌兹别克斯坦电源发展的重点任务是满足全国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增强电力出口能力。

根据UE发布的电力发展规划,到2022年新建电源装机容量超过5500MW,以燃气联合循环机组为主。

此外,下一步到2030年,还规划重点在咸海周边地区开采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资源,可在适当条件下发展坑口燃煤及燃气发电。

乌兹别克斯坦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为丰富,如太阳能、小水电、风能、生物质等,但目前开发程度较低。

据世界银行估计,乌兹别克斯坦太阳能总潜力超过510×108t油当量,具备较大的开发潜力。

乌兹别克斯坦各类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潜力见表1。

对于可再生能源,乌兹别克斯坦规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要占到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21%。

为实现这个目标,乌政府颁布了多项可再生能源发展刺激法案。

2017年7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季约耶夫颁布一项新的法令,根据该法令,到2025年乌国将投资约26.5亿美元(其中预计超过10亿美元来自于境外贷款),用于开发18个新的水电项目并完成14座现有发电站的现代化改造,计划将水电的发电比重增加至15.8%。

这其中,目前正在开发的项目包括塔什干地区博斯坦利克区普斯科姆河(Pskem)流域的两座新水电站,分别是普斯科姆水电站(404MW,投资约8.1亿美元)和姆拉拉克(Mullalak)水电站(240MW,投资约4.8亿美元);此外,还计划在博斯坦利克地区的查特卡尔河开发100MW的水电站,预计耗资1.8亿美元。

除上述水电站建设规划外,光伏电站和部分风电场是重点建设的电源类型。

到2030年,规划要完成12座总装机约1000MW的光伏电站。

目前第一座装机约200MW的光伏电站已在Samarkand省开工,另一座在Navoi省装机容量约1 00MW的光伏电站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另外,还将充分利用部分地区的风力资源开发约150MW的风电场项目。

2.3.2 电网领域发展规划乌兹别克斯坦电网领域亟待发展,规划方针主要为保障各州企业和居民稳定和可持续的电力供应、提高本国输配电效率、增加向周边国家电力外送能力等三方面。

输电网规划到2025年新建设6~7条500kV线路,用于加强本国电网结构,建成后在国内形成覆盖全国的500kV环网,解决全国电力大容量、长距离传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重点在负荷较大地区建设220kV线路,提高供电可靠性。

配电网规划在新建现代化配电网的同时,着重对原老旧电网进行升级改造,扩增变电站特别是枢纽变电站的规模,减少输变电设备的负载水平,提高电压质量。

根据UE制定的《2015—2019年低压电网现代化改造纲要》,将更新和改造低压电网线路25185km、变压器5259个,以保障各州企业和居民稳定和可持续的电力供应。

2.4 电力行业相关政策变化2.4.1 政府大举措推动电力行业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已充分意识到,电力的可靠供应对经济的稳定增长与发展至关重要。

为促进电力行业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主要包括:采取多种融资模式,确保50个重点项目中期融资安全;大举措推动电力行业升级换代,确保电力供应可靠性;研究论证提高电价,帮助UE实现财政平衡;吸引并留住有能力和有经验的技术专家、人才;完成电力生产、输送和分配的功能性分离,改善和提高电力领域的金融生存能力,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为此,乌兹别克斯坦政府也详细列出了电力领域的主要工作:①最大程度地节约能源。

对现有电力设备进行更新和现代化改造,引进新型节能技术和设备,降低电网损耗,提高竞争力。

政府也计划对配电网进行升级改造,将能源效率的提高整合到国家计划和行动中去。

②扩大和推动商业化以改善电网运营服务。

政府计划继续推行反垄断,撤销阻碍电力市场竞争的规章和制度。

③积极吸引私人投资。

考虑到大规模电网建设的投资需要,政府计划依靠私人投资来为项目提供金融支撑。

2.4.2 放宽外资准入与吸引投资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引进外国资金和先进电力技术的规模,改善电力投资经营环境,促进电力系统稳定快速发展,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最近签署法令,对现行外资企业政策加以修改,适当放宽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

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放宽签证限制。

目前在乌外资企业一般只发给3个月一次往返签证,给外资企业的经营活动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和限制。

按照新法令,在乌的外国投资企业,如果其注册资金达到15万美元以上,而且外资在该企业的资金比重不少于30%,就可以享受1年多次往返签证的待遇。

②放宽对企业资金的限制。

乌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在乌外资企业经常遇到资金结汇难的问题,所得合法收入难以汇回国内。

新法令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交纳了税收和其他应交款项后,可以自由地支配本企业通过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自由地将其收入汇回国内。

③缩短外资企业注册时间。

在乌外资企业注册难、时间长是多年来存在的问题,乌方调查表明,目前在乌外资企业注册时间长达55天。

新法令规定,外国投资企业在乌司法部办理注册不得拖延,在提交所需文件后最多7天内必须得到注册。

为了加快外资企业注册速度,将实行“一站式服务”,以使目前外资企业注册时间太长的问题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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