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481
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锅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2.1、司炉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司炉证”方准操作,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2、锅炉工应熟悉锅炉构造、工艺流程、安全装置性能、事故处理和锅炉安全知识。
2.3、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处理。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4、运行中的锅炉,如烧干或确认严重缺水,应立即停炉检查,妥善处理,并向领导报告,严禁立即补加冷水,采取其它掩饰事故的做法。
2.5、运行中应保持水位计完好、准确、清晰易见,每班冲水位计两次。
2.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2.6.1锅炉水位降至下限以下或升至上限以上时;
2.6.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继续下降;
2.6.3给水设备损坏,无法上水;
2.6.4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全部失效;
2.6.5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2.6.6其它异常情况,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2.7、定期分析炉水,严格控制炉水指标,认真执行排污制度。
2.8、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好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2.9、压力表在装用前应做校验,并在表盘上划红线指示工作压力。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