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平阴县“.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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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汇报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汇报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汇报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汇报一、事件概况济南市近期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该火灾发生在一家服装厂,事故发生时,有大量员工在厂内工作。

下面对该火灾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总结。

二、火灾原因分析1. 电气设备问题: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初步确认火灾起因是一台老旧电线老化、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短路引发火灾。

2. 安全管理不到位:该服装厂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在火灾发生时,员工并未及时发现火情,没有及时报警或采取逃生措施,导致伤亡人数增加。

工厂应该制定完善的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3. 建筑物的防火材料不合格:初步调查发现,该服装厂使用的建筑材料防火性能不达标,加剧了火灾的蔓延速度和破坏力。

建筑物的防火性能需要得到加强,建议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和改进。

三、事故处理情况1. 救援及伤员处理: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了灭火和救援工作,救出了被困员工,并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

在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还组织了心理咨询小组,对伤者和家属进行心理疏导和支持。

2. 调查立案:公安机关已对该火灾事故立案调查,并收集了现场物证和证人证言。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涉事厂家将可能面对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救灾基金筹措:当地政府已成立了救灾专项小组,筹措救灾基金,用于救助受灾员工和重建厂区等工作。

四、事故教训及建议1. 加强电气设备维护和更新:对于已年久失修的电气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类似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

2. 安全管理措施的完善: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培训员工知识和应急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

3. 建筑物防火性能改进:配备先进的消防设施和设备,提高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加强建筑物的防火巡查和维护,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4. 加强法律监管和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济南市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近期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引言:近期,济南市发生了一系列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深入了解火灾事故的原因和相关防范措施,我们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研究,并将结果整理成本报告。

通过该报告,旨在向公众传达有关火灾事故的信息,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一、火灾事故概述近期,济南市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涉及居民楼、商业建筑以及工厂等各类场所。

这些火灾不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对城市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下面将针对几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1. 某住宅小区爆燃案件2019年8月15日晚上7点左右,在某住宅小区发生一起由天然气泄漏引发的爆燃事件。

经初步调查,该事件是由于住户使用过量天然气未及时关闭导致的。

该小区存在管道老化、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增加了安全隐患。

2. 商业建筑失火事件2020年1月10日,一家历史悠久的商业建筑失火。

调查显示,该事故是由于电线老化引起的短路所致。

然而,在火灾发生前,消防设备未能及时启动,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这表明商业建筑缺乏有效的消防管理和维护措施。

3. 某工厂爆炸案件2020年5月3日晚上9点左右,在某工厂内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多人死亡和重伤。

初步调查表明,爆炸是由于与易燃物品混放造成的。

工厂存在储存物品混乱、防止静电积聚等方面的漏洞。

二、火灾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对济南市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仔细分析和研究,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安全意识薄弱很多居民、商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在使用天然气、电力和储存易燃物品时,并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

他们对于火灾防范知识的了解不足,忽视风险并存在违规用电、乱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

2. 监管不力一些居民小区、商业场所和工厂在消防管理上存在严重缺失。

相关管理部门对于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检查和维护监管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时无法提供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3. 设备老化和维护不到位部分火灾事故是由设备老化、线路短路等技术问题引起的。

这说明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方面需要加强投入和管理。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引言:近日,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在济南市发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特制作此次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背景介绍:济南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之一。

然而,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消防安全问题凸显出来。

火灾作为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一、事故概述本次火灾事故于某年某月某日晚上在济南市一座商业建筑内爆发,共计造成10人死亡、30人受伤,并导致建筑物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被严重烧毁。

初步调查显示该火灾起因尚未确定。

二、现场勘察与证据收集针对该火灾事故,调查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勘察与证据收集工作。

根据现场调查和相关证据,我们得到以下结论:1. 建筑物消防设施不完备:事故发生地点的商业建筑内部消防设备大量缺失,包括灭火器、消防喷淋系统等。

这导致当火情发生时,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灭。

2. 疏散通道存在问题:由于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人员在火势蔓延过程中无法快速撤离,并造成了更多伤亡。

3. 电线老化与乱拉乱接:现场勘察发现,火灾可能是由于电线老化引起的短路所导致的。

同时,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了一些非法拉线和乱接乱用电源插座等违规操作。

三、责任分析针对本次火灾事故,需确定主要责任方以便进一步推动整改和追究责任。

1. 建筑物管理方应负主要责任:作为商业建筑的所有人或经营者,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未能履行其管理职责,如购置维护消防设备、制定灭火预案等方面有所欠缺。

2. 建筑物设计方存在缺陷:针对火灾发生地点的商业建筑,其在设计时未考虑到合理设置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批量布置的问题。

这种设计缺陷直接加剧了火灾造成的损失。

3. 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部分监管机构在对商业建筑进行验收和巡查时,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消防隐患,导致事态失控。

四、安全预警机制改进为了避免类似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必须完善相关安全预警机制。

济南市平阴县“”济南汇丰炭素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平阴县“”济南汇丰炭素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左右,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成型车间发生一起导热油泄露引发的沥青池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济南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平阴县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技术组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成员先后多次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取查阅有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取证;对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委托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导热油进行了检验,并形成了技术报告。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为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夥居楼村,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宋凯,实际控制人王绪水。

经营范围是炭素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为克服老厂区空间狭小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缺陷,该企业2015年7月份制定了技改搬迁的规划,2018年10月份新厂区基本建成投产。

老厂区的焙烧车间、煅烧车间于2017年一季度全部停产并进行了拆除,只留存成型车间维持生产(沥青库属于成型车间),用85%煅后焦作原料,15%沥青作粘结剂,经破碎、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制作成预焙阳极,供电解铝企业使用。

(二)成型车间沥青库情况成型车间设沥青库存储沥青,库内布设半地下沥青池(长28米、宽5.7米、高2.3米),池体采用5mm钢板焊接而成,地上部分(0.5米)和顶部用岩棉耐火砖保温,外层覆盖水泥混凝土。

2019平阴鲁西化工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

2019平阴鲁西化工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

平阴鲁西化工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
2005年3月21日21时20分左右,尿素合成塔突然发生爆炸并起火。

整个尿素车间主框架燃起大火,由十个筒节组成的尿塔塔体断为三段,由上而下第十节在原地与基础连接,第九节向西南方向打入框架二楼楼梯方向,第一节至八节整体向东北方向飞出约86m,落至造气车间前,将外管架上的部分蒸汽、软水、提氢等管道砸断,坠入地下七、八米深。

爆炸产生的强烈冲击波使尿素车间主框架遭到严重破坏,并且摧毁了生产厂区内的大部分门窗玻璃。

事故原因:
这起事故是由于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化工机械厂制造的尿素合成塔的质量(包括制造和服务)原因造成爆炸导致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

事故教训:
1、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化工机械厂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贯
彻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强化责任,切实把设备产品质量放在企业工作的首位来抓,严格防止不合格的压力容器设备进入市场;
2、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要吸取这次事故教训,严格生产设备购入,加强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对购入的压力容器设备要严格审查产品设计制造图纸和使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定期停车检修,确保生产安全;
3、安监、质监部门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要求,吸取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左右,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成型车间发生一起导热油泄露引发的沥青池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济南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平阴县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技术组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成员先后多次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取查阅有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取证;对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委托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导热油进行了检验,并形成了技术报告。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为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夥居楼村,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宋凯,实际控制人王绪水。

经营范围是炭素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为克服老厂区空间狭小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缺陷,该企业2015年7月份制定了技改搬迁的规划,2018年10月份新厂区基本建成投产。

老厂区的焙烧车间、煅烧车间于2017年一季度全部停产并进行了拆除,只留存成型车间维持生产(沥青库属于成型车间),用85%煅后焦作原料,15%沥青作粘结剂,经破碎、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制作成预焙阳极,供电解铝企业使用。

(二)成型车间沥青库情况成型车间设沥青库存储沥青,库内布设半地下沥青池(长28米、宽5.7米、高2.3米),池体采用5mm钢板焊接而成,地上部分(0.5米)和顶部用岩棉耐火砖保温,外层覆盖水泥混凝土。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消息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消息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消息近期,济南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公布事件最新进展和调查结果,本文将对济南火灾事故进行详细报道。

一、事故概述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这起火灾事故发生在济南市某商业建筑物内部。

据初步调查,火灾起因暂时未能确定,但目前可以确认的是该商业建筑物所使用的消防设施存在一定问题。

火势迅速蔓延并导致多层楼面积受到波及,并有多名工作人员被困。

二、伤亡情况经过紧急救援人员全力搜寻与营救,共计从现场营救出25名被困人员。

不幸的是,在此次火灾中有14人遇难,其中包括消防队员和其他商场工作人员。

同时还有11名伤者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三、调查进展针对此次火灾事故,当地政府立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由相关专家和消防人员组成。

调查组迅速展开工作,对火灾事故的起因、导致扩散的原因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调查。

据调查组负责人透露,初步调查发现商业建筑物内部存在一些严重的消防设备问题。

首先,在火灾发生时,有多个疏散通道被堵塞造成人员无法顺利撤离,加重了伤亡情况。

其次,商业建筑物内部的自动喷淋系统未能及时启动,导致火势蔓延迅速。

这些安全隐患都对此次事故的伤亡人数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四、相应处理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和调查结果,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相应处理措施。

首先,要求所有商业建筑物必须合规设置并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并进行紧急疏散演练以提高人员疏散效率与应急处置能力。

其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火灾预防知识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等方面的培训,以提升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此外,当地政府还要求所有商业建筑物的责任单位对店内疏散通道进行自检,并定期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于那些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场,将依法予以关闭整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关注舆论反响作为一起重大火灾事故,济南火灾事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反响。

大家纷纷表达了对遇难者的悼念和对伤者及其家属的关心与支持。

2018年全国化工行业事故

2018年全国化工行业事故

2018年全国化工行业事故情况通报现将2018年全国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生的有人身伤亡和影响较大的事故通报如下:1、浙江圣安化工“1•5”燃爆1月5日10点05分,浙江圣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盐酸羟胺项目”改造,承建单位在改造过程中发生燃爆故,经及时扑救,明火全部扑灭。

本次事故造成承建单位现场施工人员2人死亡及 1人轻伤,同时造成公司部分生产备损坏。

2、新疆吐鲁番恒泽煤化公司“1•24”闪爆1月24日,吐鲁番市恒泽煤化有限公司在对改质沥青高位槽油气回收管道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发生闪爆,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3、山东临沂金山化工公司“2•3”爆燃2月3日上午10时51分,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经济开发区的金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化工)在停产整顿期间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发生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含邻氯氯苄生产作业人员2名)、5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性质恶劣,影响重大。

4、江西九江中伟科技“2•10”闪爆2月10日8时50分左右,江西省九江上海硅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的九江中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已停产五年)储罐区一废弃储罐,因检修违规动火作业发生一起闪爆事故。

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

5、河北唐山华熠公司“3•1”爆燃3月1日12时20分许,唐山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企业)苯加氢车间罐内残存可燃气体着火,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6、天津渤化永利化工公司“4•26”中毒窒息2018年4月26日21时10分许,在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变换工段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永利化工公司煤化工事业部设备大修期间使用氮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时,发现合成氨变换工段3#变换炉人孔处泄漏,承包商检维修作业人员在未办理检维修作业票的情况下拆卸人孔盖准备更换垫片时,3#变换炉内氮气泄漏导致发生中毒或窒息事故。

7、兰州佛慈制药“5•7”机械伤害5月7日15时40分许,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区提取二车间,浙江天联机械有限公司设备调试人员在1# 醇沉罐内进行设备调试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8化工行业大事故盘点

2018化工行业大事故盘点

2018年化工行业大事故盘点
3.河北唐山华熠公司“3•1”爆燃 2018年3月1日12点20分,天良公司施工人员在本公司苯加氢车间实施污水储罐罐顶施工作业 后,清理施工工具时,产生火花致使污水储罐起火,导致包括天良公司施工人员及唐山华熠人员
在内的5名人员4人死亡、1人受伤(其中唐山华熠员工1人死亡、1人受伤)。
品研发、生产的精细化工企业。事故现场了解到,该企业生产过程涉及多种
重点监管危化品和重点监管工艺,但是未按相关要求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 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此次发生爆燃的正是刚刚投产两个月的中间体生产
新装置,反应釜上甚至没有预留安装相应设施的接口。由于缺少了自动化系
统,每班需有10余人在反应釜周边操作,这正是此次事故造成众多人员伤亡 的重要原因之一。
严重,泄漏事件发生时存在违规作业。发生泄漏事件后,
企业隐瞒泄漏数量,谎报泄漏量为6.97 t,实际造成 69.1 t化学品泄漏。目前7名直接责任人员已被批捕。
10.河北金万泰化爆炸事故
2018年11月7日下午15时10分,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造气车间尾气燃烧炉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后,政 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迅速开展营救,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目前,事故已造成6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 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5.枣庄市薛城区“3•27”较大爆炸事故 2018年3月27日,在枣庄甘霖实业有限公司对外出租的废旧 仓库内,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人张恒、李继兴、武廷生借用枣庄 泓劲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进行非法建设时,发生了爆炸事故, 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00万元。
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包括现场施工队伍不具备资质处置
此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75-TK-0201内浮顶储罐的浮盘铝合金浮箱组件有内漏积液(苯), 在拆除浮箱过程中,浮箱内的苯外泄在储罐底板上且未被及时清理。由于苯易挥发且储罐内封闭

汇丰炭素事故预案

汇丰炭素事故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吸取2018年11月12日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发生的较大爆燃事故教训,提高公司应对类似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概况2018年11月12日,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成型车间发生一起导热油泄露引发的沥青池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5万元。

事故暴露出公司在安全管理、设备维护、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预案目标1. 确保公司人员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2. 及时控制事故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为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火灾扑救等工作。

3.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4.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交通疏导等。

5. 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人员疏散: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 事故控制:立即切断事故现场相关设备电源,防止事故扩大。

3. 火灾扑救: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进行灭火,必要时调用消防队进行支援。

4. 伤员救治: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同时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

5. 现场保护: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事故现场受到人为破坏。

六、预防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3. 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4. 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预案实施与监督1.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 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3. 公司将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八、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分析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分析

济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总结分析本次调查报告针对济南市发生的一起火灾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事实情况提出合理建议,以便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一、事故背景该火灾发生在济南市某商业大厦,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得知,火灾起因为电气设备故障并迅速蔓延。

消防部门出动了多辆消防车辆及时扑灭了火势,并展开紧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该火灾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原因:1. 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及维护不当:调查显示,起火点位于电闸箱附近,初步判断是由于电器线路老化引起的短路所致。

这提示我们需要更加严格地监督电气设备的选配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测。

2. 消防通道被堵塞:调查发现,逃生通道被存放杂物堵塞,导致人员难以顺利撤离事故现场。

这对消防人员的救援工作造成了困难并延迟了被困人员的脱险时间。

因此,我们呼吁所有相关单位重视通道安全,确保通畅无阻。

3. 缺乏火灾演练和应急预案:根据调查结果得知,在该商业大厦往常并未进行过火灾演练,而且缺乏相应的应急预案,导致面对突发事件时反应不当、错误决策连锁,并延误了抢救时机。

在此提醒涉及商业大厦等高人流量地区的管理者需加强相应培训和演练。

三、存在问题分析基于以上原因分析后,我们发现下列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1. 监管部门监督不到位:本次火灾中的电气设备问题暴露出监管部门在企业日常安全监督上存在欠缺。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完善各项规定,并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以及检查标准。

2. 缺少紧急疏散预警系统:在该商业大厦内没有设置紧急疏散预警系统,无法及时通知人员有火情发生。

我们建议所有类似商业厦大楼都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紧急疏散预警系统,以提高火灾发现和人员撤离效率。

3. 公众消防意识不足:由于公众对火灾的危害认识不够,面对突发事件时容易惊慌失措,致使事态扩大化。

因此,在社会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是十分必要的。

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应该开展定期演练和培训,并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

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1.10【案件字号】(2020)鲁01民终1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静李莎莎焦玉兴【审理法官】李静李莎莎焦玉兴【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当事人】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胡茂军【当事人-公司】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胡茂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驳回起诉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一审法院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发现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同期涉及的29件民间借贷纠纷的借款总额已达到2000万元,且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的借贷行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其向社会不特定人员的吸收资金并定期支付利息,涉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故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当。

综上,上诉人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与胡茂军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3·21”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3·21”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3·21”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3月21日21时20分左右,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发生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

本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32人受伤,截至3月28日直接经济损失约780万元。

3月2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济南市安监局牵头,市质监局、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局、平阴县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的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3·21'尿素合成塔爆炸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和明水化肥厂等单位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2005年3月21日,中班接班后生产稳定,合成氨生产能力17.5机,尿素正常负荷0.75MPa。

21时20分左右,尿素合成塔突然发生爆炸并起火。

整个尿素车间主框架燃起大火,由十个筒节组成的尿塔塔体断为三段,由上而下第十节在原地与基础连接,第九节向西南方向打入框架二楼楼梯方向,第一节至八节整体向东北方向飞出约86m,落至造气车间前,将外管架上的部分蒸汽、软水、提氢等管道砸断,坠入地下七、八米深。

爆炸产生的强烈冲击波使尿素车间主框架遭到严重破坏,并且摧毁了生产厂区内的大部分门窗玻璃。

当班调度员在铜洗岗位听到爆炸声后,意识到发生了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用对讲机向值班长下达了紧急停车指令。

并赶到大压缩机岗位,要求停压缩机时不准开近路和放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在确认压缩机全部停机后,又通知总配电室电工拉闸停罗茨鼓风机。

此时,供气值班长汇报造气炉均已安全停炉,并封死了气柜进出口水封,断开尿素配电室的电源。

在全厂停车结束后,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领导组织人员到尿素车间主框架进行救援和灭火。

21时50分左右,尿素车间主框架火势得到控制。

22时左右,厂防化连协助消防队将大火彻底熄灭,由于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日常定期演练,事故发生时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山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

山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

山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最新近期,山东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委托专业机构对该火灾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

以下是山东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最新内容。

一、背景介绍该火灾事故发生在山东省一家化工厂,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导致大量有毒物质泄漏。

据初步统计,此次事故导致数十名工人受伤,并造成多处设施受损。

二、火灾原因分析经过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和资料收集,并结合相关部门的检测结果,我们得出以下关于火灾原因的分析:1. 人为疏忽:从目击者口中获悉,在火灾发生前曾有工人在现场进行焊接作业。

根据初步推断,焊接操作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或未按规定操作,导致了引发火源。

2. 消防设施不完善:经过调查发现,该厂区的消防设备老化严重、维护不到位。

灭火器数量不足且过期,消防水源存在无法正常启动的问题。

这些因素造成了事故后的扑救工作困难,进一步放大了火势。

3. 管理失误:在对化工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时发现,在事故之前没有进行系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

员工对于应急处理措施缺乏必要的了解,并未按照预案操作。

此外,日常巡查制度不完善,没有及时发现或处理潜在隐患。

三、事故影响分析该火灾事故给山东地区带来了严重的影响:1. 人员伤亡:据报导,此次火灾已经导致数十名工人受伤。

伤者中有轻伤者、重伤者甚至死亡者,造成家庭和社会的巨大痛苦。

2. 社会恐慌:该化工厂所生产的物质属于危险品,爆炸事故引起大量有毒物质泄漏。

周边居民被迫紧急疏散,并引发了社会的恐慌。

3. 环境污染:大量化学物质泄漏给周边环境带来了巨大威胁,水源和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需付出巨额资源用于清理与恢复环境。

四、事故责任追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结果,我们确定以下人员需承担相应责任:1. 管理人员:对于消防设施维护不力、安全培训不足等问题,需要进行相应问责。

2. 安全监管部门:对于没有及时发现化工厂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督促整改缺失,同样需要追究责任。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唐君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唐君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唐君华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7【案件字号】(2020)鲁15民辖终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孟凡利陈正飞于景涛【审理法官】孟凡利陈正飞于景涛【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唐君华【当事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唐君华【当事人-个人】唐君华【当事人-公司】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被告】唐君华【本院观点】因双方当事人未书面约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故本案的管辖法院依法律规定确定。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驳回起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因双方当事人未书面约定管辖法院和合同履行地,故本案的管辖法院依法律规定确定。

本案系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偿还借款,被上诉人是接收货币一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之规定,被上诉人住所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因被上诉人住所地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故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为合同履行地,原审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至于本案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借贷关系是否真实成立等应属实体审理处理范畴,本院在管辖权异议阶段不予审查。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3 02:26:48【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赵秀强欲购买由宁盛公司开发销售的汇景苑商品房,该房屋尚为在建项目,实际交付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平阴县陈山头火灾事故原因

平阴县陈山头火灾事故原因

平阴县陈山头火灾事故原因一、事故概况2022年3月15日,平阴县陈山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大面积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迅速展开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但火灾造成的后果依然十分严重。

在此次火灾事故中,共有10幢民房被烧毁,30余名居民受伤,其中重伤者5名,幸亏及时救援,没有人员死亡。

火灾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舆论热议,也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火灾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和核实,该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电线老化故障该地区的住宅建筑大多年代久远,电线线路老化严重,导致电线线路出现了故障。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火灾点所在的房屋电线线路老化严重,存在短路、漏电等安全隐患。

在火灾发生前,曾有居民反映过房屋电线线路的问题,但一直未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修缮。

2. 违规使用电器部分居民使用了老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器和电线电缆,甚至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给电线线路带来了过大的负荷,增加了火灾的风险。

3. 居民安全意识不强该地区的居民大多是老年人和非本地人员,他们对火灾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缺乏火灾防范和自救能力。

在火灾发生时,一些居民因慌乱而造成了自身受伤,也影响了救援工作的进行。

4. 消防设施不完善在该地区,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不够健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等设备不足,消防通道被占用,消防车辆无法及时赶到火灾现场等问题都给火灾的扩散和人员伤亡带来了隐患。

5. 管理不善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由于地区管理单位的监管不严,一些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违规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

而地方政府部门在居民投诉电线老化问题时未及时处理,监督力度不足。

三、对策建议为了预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需要采取以下对策措施:1. 电线线路加固改造对于老化严重的电线线路,要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换,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线立即进行整改,加固改造,以确保电线的安全使用。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与张道芝等民间借贷纠纷无民事裁定书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与张道芝等民间借贷纠纷无民事裁定书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与张道芝等民间借贷纠纷无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3【案件字号】(2020)鲁01民辖终9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莉【审理法官】杨莉【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张道芝;何作庆【当事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张道芝何作庆【当事人-个人】张道芝何作庆【当事人-公司】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被告】张道芝;何作庆【本院观点】根据现有证据,综合认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证据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现有证据,综合认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且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故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张道芝的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张道芝的住所地位于一审法院辖区,故一审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15 23:05:24【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上诉称,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和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方法完全相同,本案应该刑事优先于民事,不宜在公安机关未作出明确决议之前对本案实行审理;本案所有的被告住所地均为平阴县,被上诉人的款项并未实际汇入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一审法院系法律认定错误,上诉人的起诉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关于合同效力的审查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即山东省平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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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2日9时30分左右,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老厂区成型车间发生一起导热油泄露引发的沥青池爆燃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济南市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平阴县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组成技术组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成员先后多次深入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取查阅有关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取证;对有关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委托山东省基本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导热油进行了检验,并形成了技术报告。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地为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夥居楼村,注册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宋凯,实际控制人王绪水。

经营范围是炭素制品的加工、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为克服老厂区空间狭小和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缺陷,该企业2015年7月份制定了技改搬迁的规划,2018年10月份新厂区基本建成投产。

老厂区的焙烧车间、煅烧车间于2017年一季度全部停产并进行了拆除,只留存成型车间维持生产(沥青库属于成型车间),用85%煅后焦作原料,15%沥青作粘结剂,经破碎、配料、混捏、成型、焙烧等工序制作成预焙阳极,供电解铝企业使用。

(二)成型车间沥青库情况成型车间设沥青库存储沥青,库内布设半地下沥青池(长28米、宽5.7米、高2.3米),池体采用5mm钢板焊接而成,地上部分(0.5米)和顶部用岩棉耐火砖保温,外层覆盖水泥混凝土。

池内用钢板隔为7个小池,由北至南编号1-7号,4-7号正在使用,每个小池顶部均设有一个检查孔(长0.6米、宽0.6米、高0.15米)。

事故前记录显示池内有沥青32.4吨,为保证沥青粘度,采取导热油循环加温,导热油管布设在沥青池内部,池内温度保持在170-180℃。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1月12日凌晨4时7分,成型车间燃气导热油炉操作工贾明芳发现导热油循环泵控制柜的电流值下降为80A(正常值100-110A),打电话报告给当班维修工尹逊贞,尹逊贞电话通知电工张国忠来现场处理,经检查电路没有发现异常。

怀疑导热油泄漏,尹逊贞和贾明芳关闭了有关开关和阀门,并给车间主任武传成进行了汇报,武传成分别给公司分管副总何庆峰和动力部部长王泽军进行了汇报。

7时左右,维修工徐胜经过测量,确认7号沥青池导热油泄漏。

随后,武传成、何庆峰和王泽军先后到达现场。

何庆峰安排现场工人卸掉7号沥青池上部的分支导热油管道法兰的螺栓,其中有一个螺栓卸不开,徐胜用手持式切割机把螺栓切掉。

为进一步确定漏油点和便于操作维修,确定在7号沥青池另打开口,武传成指挥李洪均、孟凡强、张庆才、王培新等工人用铁锤和钎子破除沥青池顶部的混凝土和保温层,露出顶部钢板。

现场操作人员使用手持式切割机切割7号沥青池顶部的钢制盖板时,因产生的火花遇到沥青池上部气相空间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引发沥青池内导热油、沥青燃烧并形成火灾。

平阴县委、县政府认真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和赔偿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持了社会舆情平稳。

(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拨打了119、120救援电话,平阴县医疗、消防救援力量先后到达现场展开施救,分别将受伤人员送往平阴县中医院和平阴县孝直镇卫生院进行抢救。

接到事故报告后,平阴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应急办、公安局、安监局、卫计、消防等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伤员救治等工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市委副书记、市长孙述涛,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赵豪志,省应急管理厅巡视员罗新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吴德生等省市领导同志在现场召开紧急会议,王忠林同志传达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批示精神,对救援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三、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综合事故发生前后现场实际、对相关人员询问等各种情况,事故调查组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导热油泄漏进入7号沥青池,高温导热油和沥青在密闭的沥青池内混合,挥发的气体组份与沥青池上部空间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现场作业人员违章动火作业,使用手持式切割机切透盖板产生火花遇到沥青池上部气相空间爆炸性混合气体引起爆炸,引发沥青池内导热油(经检验确定,导热油的闪点为66℃)、沥青燃烧并形成火灾。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该企业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

成型车间生产现场管理混乱,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对燃气导热油炉(特种设备)没有按照要求每年进行检验检测。

2.该企业没有按照《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GB24747-2009)要求建立导热油使用、管理、检验检测、及时更换等管理制度。

3.该企业未严格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涉及本次事故的企业领导和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严重缺失,成型车间三名锅炉工仅一人持有锅炉工操作人员证书。

4.现场人员在处理导热油泄漏时,未辨识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未制定安全可靠的维修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没有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动火作业。

5.平阴县政府、平阴县经信局和孔村镇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经调查分析认定,济南市平阴县“11.12”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较大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一)免于责任追究人员。

1.何庆峰,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

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武传成,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车间主任。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主要领导责任。

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3.李洪均,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生产班长。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王绪水,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宋凯,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王绪水,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未依法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平阴县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2.宋凯,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没有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由平阴县安监局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王泽军,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负责公司设备的安装运行工作。

未对企业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认真落实企业维修管理制度。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建议由平阴县安监局对其处以一万八千元的罚款。

4.尹茂忠,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安全科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立即处理,也没有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由平阴县安监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

5.张树俊,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监管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

建议由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6.徐胜,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维修工。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建议由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7.郭长泉,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成型车间当班班长。

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建议由济南汇丰炭素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建议给予问责、政务处理人员和单位。

1.范嘉池,中共党员,平阴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山东平阴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正县级),分管平阴县经信局工作。

没有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范嘉池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赵锋,中共党员,平阴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赵锋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张明忠,中共党员,平阴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没有督促有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其予以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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