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乡☆☆煤矿
职业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编制:金凤煤矿
二〇一二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网络 (3)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
第七条法人代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
第八条矿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4)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工作各副职岗位责任制 (5)
第十一条行政管理领导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
第十二条总工程师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十三条工会主席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
第十四条施工队正、副队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
第十五条生产班组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
第十六条生产操作工人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
第十七条专职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10)
第十八条工程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 第四章职能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
第二十条供应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
第二十一条劳资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
第二十二条人事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
第二十四条保卫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
第二十五条职教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
第二十六条企管科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
第二十七条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 第二十八条党(团)组织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7)
第二十九条工会组织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8)
第三十条车辆管理部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煤矿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煤矿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煤矿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本责任制由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第二章组织网络
第四条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
第五条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第七条法人代表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法人代表是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煤矿“三合
一”一体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煤矿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金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矿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煤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安全、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
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矿长应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每月组织检查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煤矿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工作各副职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