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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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锅炉操作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锅炉操作工

1.2职业定义:从事供热或动力生产用锅炉安装、操作、检修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职业环境:室内、部分季节高温、有一定灰尘。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有一定的计算能力,形体感和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8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担任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取得技师职业证书的人员可担任本职业高级和技师的培训教师。 1.7.3培训场地设备: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必备教

学设备、仪器、仪表的技能训练场地。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65t/h以下供热或动力生产锅炉操作、检修和快装锅炉安装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经技师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满2年。

1.8.3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均有用百分制,皆达60分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和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按每20名考生配1名考评员(20:1);技能操作考核按每5名应考者配1名考评员(5:1)。

1.8.5鉴定时间: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为120分钟;各等级技能操作考核为240分钟。

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同时具有停用和运行锅炉设备现场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技术;

(2)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工具、设备、安全文明生产

(3)诚实团结协作,艰苦朴素,尊师爱徒。

2.2基础知识

2.2.1动力生产和供热锅炉主要参数

(一)蒸气锅炉

(1)锅炉蒸发量[D]、额定蒸发量[De]、单位:t/h;

(2)额定蒸汽压力[P t],单位:Mpa;

(3)额定蒸汽温度[t e],单位:O-℃;

(4)炉排面积[R],单位:m2;炉排热强度[qr ],单位:kj/ m2 (5)炉膛容积[Vv] 单位:m3;炉膛容积热强度[qv],单位:kj/ m3 (6)锅炉受热面积:[H]单位:m2;

(7)锅炉热效率η 单位:%。

(二)热水锅炉

(1)额定供热量MW;

(2)设计工作压力Mpa;

(3)额定出口/进口水温。

2.2.2不同型式动力生产和供热锅炉型号的结构、特征及表示方法 2.2.3动力生产和供热锅炉结构、分类

(一)立式锅壳锅炉结构、特征;

(二)卧式锅壳锅炉结构、特征。

2.2.4下列受热面构造分类

(一)对流管束;

(二)过热器;

(三)省煤器;

(四)空气预热器。

2.2.5燃料、燃烧

(一)燃料种类

(二)燃料成分

(三)燃烧调整

(1)手烧炉的燃烧调整;

(2)抛煤机炉的燃烧调整;

(3)链条炉排炉的燃烧调整;

(4)倾斜往复推饲炉排锅炉燃烧调整;

(5)煤粉炉的燃烧调整;

(6)燃油炉的燃烧调整;

(7)天然气锅炉的燃烧调整。

2.2.6安全附件及附属设备

(一)安全阀的作用、型式、结构及安装使用要求(二)压力表的作用、结构、原理及安装使用要求(三)水位表的使用、原理、型式及安装使用要求(1)玻璃管水位表;

(2)玻璃板水位表;

(3)低地水位计;

(4)双色水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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