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分类及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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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类检验标准

水产类检验标准
大小基本均匀;与标识相符
煮后回收率(%)≥
67
规格≥91时,回收率≥65;
规格<91时,回收率≥67;
净含量(%)≥
95
≤±4(≤1000g);≤±3(≤1000g);≤±2(≤1000g);≤±1(≤1000g);
外来杂物


冻结外观
单冻个体间易于分离,冰衣透明光亮。块冻的冻块平整不破碎,冰被清洁并均匀盖没虾体。无干耗、无软化现象。
其它
按SN/T1000执行
符合SC/T3113的规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执行标准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20
虾SC/T3113
汞(以H g计),mg/kg≤
0.3
砷(以As计),mg/kg≤
0.2
铅,mg/kg≤
2.0
四、微生物指标:
检验项目
要求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氏菌
不得检出
副溶血性弧菌
蒸煮方法:在容器中加入500ml饮用水,将水烧开后,取约100克用清水洗净的待检品,放于容器中,盖上盖,煮5min中后,打开盖,嗅节蒸汽气味,再品尝肉质。
形状
近似“心”形或椭圆形,无严重损伤;无腐烂;无风干、黄变、褐变及穿孔
无严重损伤;无腐烂;不完整虾重量≤5%
规格
翼重量30g~90g/块;鱿鱼筒规格与标识相符
无红变甲壳色泽色或紫色有光泽无黑变水锈轻微气味正常无氨味等异味正常无氨味等异味具有固有的香味口感肌肉组织紧密具有固有的香味口感肌肉组织紧有弹性滋味鲜美密有弹性滋味鲜美滋味蒸煮试蒸煮方法
一、抽样方案
1、虾:按SC/T3113标准中的规定抽样和判断;

水产品的理化检验

水产品的理化检验

水产品的理化检验(一)水产品的主要平安间题水产品(aquatic products)包括鱼类、贝类、甲壳类等鲜、冻品及其加工制品,其主要平安问题是腐败变质、自然毒素及各种污染等。

水产品的腐败变质与肉类相像,其中蛋白质分解产生多种产物,挥发性盐基氮增强,而且有些青皮红肉鱼体中含有较多的组氨酸,腐败变质时组氨酸脱羧形成大量的组胺(histamine)。

反应式为:组胺分子式为C5H9N3,属于生物碱,溶于水及乙醇等极性溶剂。

可引起过敏性中毒,表现出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头痛、心跳加快、血压下降等症状。

水产品种类丰盛,其中绝大多数不含自然毒素,但也有少数品种含有自然有毒物质,如河豚含河豚毒素,文蛤及石房蛤等含岩蛤毒素,深海鱼中含雪卡毒素等。

水产品中化学污染物包括有害金属、药物残留、有机污染物等。

因为有些化学污染物的毒性与其存在的形态疏远相关,不同形态的毒性相差悬殊,如三价砷的毒性大于五价砷,无机砷毒性大于有机砷;有机汞的毒性大于无机汞,尤其甲基汞是汞不同形态中毒性最强的一种。

海产品易于富集砷化合物,其总砷含量高,并含有多种有机砷化合物。

汞污染水体后,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可改变为,甲基汞通过生物富集和生物放大作用,在水产品中的含量沿着食物链逐级增高。

因此,对水产品中这些有害物质仅举行总量的测定不能正确反映其在食品中的平安性,更重要的是举行不同形态的分别测定。

(二)水产品平安国家标准我国制定了水产品的卫生管理方法、国家标准及其分析办法。

按照GB 2762、GB 2763及《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33)和《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 10144),水产品需要检测的主要理化项目有铅、镉、无机砷、甲基汞、铬、苯并[a]芘(熏、烤水产品),(罐头除外的水产制品)、、有机氯农药、兽药残留、挥发性盐基氮及组胺(非鲜活水产品)、酸价及过氧化值(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部分指标见表11-3。

本节重点研究组胺、无机砷及的分别测定。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韩国)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美国、加拿大)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阿尔及利亚)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海鲜配餐)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20年6月修订〕检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ml)霉菌≤25cfu/g(ml)大肠菌群≤40MPN/100g(ml)铅≤1.5mg/kg砷≤1.0mg/kg镉≤ 0.1mg/kg汞≤0.3mg/kg注:重金属监控检测黄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铅≤0.5MG/L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说明:1、所有产品可视情形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3、含乳成分的产品和养殖水产品批批检测三聚氰胺,不含乳成分的裹粉制品监控检测三聚氰胺。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样品处理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样品处理
3
1 鲜、活品(海水)
1.1 海水鱼类 养殖品种:大黄鱼、石斑鱼、鲆鱼、鲽鱼、鲈
鱼、鲷鱼…
4
大黄鱼
石斑鱼
鲆鱼
鲷鱼
5
鲽鱼 鲈鱼
1 鲜、活品(海水)
1.1 海水鱼类
野生品种:小黄鱼、黄姑鱼、白姑鱼、带鱼、 鲳鱼、鲅鱼(马鲛鱼)、鲐鱼、鳓鱼、鲱鱼、 蓝圆鲹、马面(鱼屯)、沙丁鱼、鯷鱼、鳕鱼、 海鳗、鳐鱼、鲨鱼、金线鱼。
32
7、水产动物内脏制品
鲜海胆黄、海胆酱、盐渍海胆黄、 鲟鳇鱼籽、鲑鱼籽、盐渍鲱鱼籽、 虾籽、乌鱼蛋。
33
8、水产调味品
鱼露、蚝油、虾油、虾酱、 虾味汤料、海藻汤料、 其他水产调味品。
34
其它
9、助剂和添加剂类 印染用褐藻酸钠、纺织浆纱用褐藻酸钠、
食用褐藻酸钠、藻酸丙二酯、褐藻酸、铸造用 藻胶、琼胶、卡拉胶、甲壳素、鱼胶、鱼油。 10、动物蛋白饲料 鱼粉、鱼浆(液体鱼蛋白饲料) 11、医药品类 12、…
蛏干、其他贝类干制品。
3.4 藻类干制品
淡干海带、盐干海带、熟干海带、调味熟干海带、紫菜、裙
带菜、石花菜、江禽、麒麟菜、马尾藻、其他藻类干制品。
3.5 其他水产干制品
梅花参、刺参、乌参、茄参、鱼翅、鱼皮、鱼唇、明骨、鱼
29
肚、鱿鱼干、墨鱼干、章鱼干。
4、腌制品
4.1 腌制鱼
碱鲅鱼、咸鳓鱼、咸黄鱼、咸鲳鱼、咸鲐 鱼、咸鲑鱼、咸带鱼、咸鲢鱼、咸鳙鱼、咸鲤 鱼、咸金线鱼、糟鱼、醉鱼、其他鱼类腌制品。
(三角鳊)、鲶鱼、银鱼 鲟鱼、鲥鱼、虹鳟、鳇鱼、鲑(大麻哈鱼)、 其他淡水鱼类。
19
20
鳜鱼
乌鳢(黑鱼)
黄鳝
鳗鲡
泥鳅

水产企业冻鱼检验标准

水产企业冻鱼检验标准
<0.5ppb
孔雀石绿(显性和隐性)
<0.5ppb
结晶紫(显性和隐性)
<0.5ppb
氟喹诺酮
<5.0ppb
组胺
<30mg/100g
三、微生物标准
项目
标准
细菌总数
<5.0×105/g
大肠杆菌
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
MPN<240/g
粪大肠菌群
MPN<240/g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MPN<3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霍乱弧菌
不得检出
其他指标参考国家与出口国相关标准。
水产企业冻鱼检验标准
一、品质指标
项目
标准
形态
1、表面无破损
2、冰衣完整、光滑
3、去除干净鱼鳞、内脏、鱼鳃(按照订单要求去除)
色泽
1、具有品种本身有的自然的颜色
2、基本无淤血变色部分
3、无由于风干引起的无光泽、不透明部分
气味
无臭泥味、无粪土味等其他异味
鲜度
有弹性、挥发性盐基氮(TVB-N)20mg/100g以下
挑选
1、按客户要求分规格
2、不能混入异种鱼
质量
净重不低于标识重量,解冻后质量=净重±%,公差为正值
温度
中心温度-18℃以下
杂质
无血、破皮及其他异物
二、有害物质标准(养殖鱼应考虑兽药残留量,青皮红肉的海捕鱼应考虑组胺)
项目
标准
氯霉素
<0.1ppb
硝基呋喃代谢物(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

螃蟹检疫标准

螃蟹检疫标准

螃蟹检疫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螃蟹是一种美味可口的海鲜食品,深受人们喜爱。

螃蟹在生长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病菌和寄生虫的感染,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确保螃蟹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各国都设立了螃蟹检疫标准,对螃蟹产品进行监管和检验。

本文将重点介绍螃蟹检疫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螃蟹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一、螃蟹的检疫标准概述螃蟹的检疫标准主要包括对螃蟹产品来源、生长环境、检测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在进口和出口过程中,螃蟹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检疫标准才能顺利通过海关检验和放行。

各国的螃蟹检疫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的原则和要求是相似的。

二、螃蟹来源和生长环境的要求螃蟹的来源和生长环境对其质量和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螃蟹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各国对螃蟹的产地和生长环境都制定了严格的要求。

通常情况下,螃蟹必须来自健康的水域,并经过定期的监测和检验。

螃蟹的养殖和捕捞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有毒物质和违禁药物。

三、螃蟹产品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螃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可以通过各种检测方法和指标来进行评定。

常见的螃蟹检疫项目包括对螃蟹外观、口感、气味等方面的检测,以及对螃蟹体内病菌和寄生虫等有害物质的检测。

螃蟹产品还必须符合相关的营养成分和微生物指标标准,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四、螃蟹产品进口和出口的相关规定由于螃蟹属于易腐食品,螃蟹产品的进口和出口过程有着严格的规定。

在进口过程中,螃蟹产品必须提供完整的检疫证明和相关文书,确保其来源和品质的可追溯性。

螃蟹产品在出口前必须经过相关检测和检验,确保其符合目的国的检疫标准。

五、螃蟹产品的信息公示和监管为了增强螃蟹产品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各国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都要求相关企业进行信息公示和监管。

螃蟹产品的包装和标识必须明确标明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质量。

相关部门也会对螃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检,确保市场的食品安全和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SC/T3206-2009替代SC/T3206-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9年9月1日发布,2009年10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的修订。

本标准与SC/T 3206-200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原辅材料及加工要求;——产品质量分级改为四级;——感官要求增加对水发后品质评价;——理化指标增加了蛋白质、水溶性还原糖、复水后干重率、含砂量等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大连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栈水产品有限公司、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联珠、赵红萍、阎呈国、薛长湖、刘琪、刘天红、江艳华、郭清和、唐聚德、孙建华、赵世明。

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C/T3206-1988(原GB8583-1988)、SC/T3026-2000。

干海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煮熟、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

以其他品种海参为原料制成的干海参产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4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T 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NY 5328 无公害食品海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SC/T 3016-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3 要求3.1 原辅材料3.1.1 鲜活刺参:质量符合GB2733的规定。

水产品相关产品及检测等标准汇总(2013年6月19日更新)

水产品相关产品及检测等标准汇总(2013年6月19日更新)
GBT 20752-2006 猪肉、牛肉、鸡肉、猪肝和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5009.45-2003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23217-2008 水产品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22331-2008 水产品中多氯联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 3211-2002 盐渍裙带菜
SCT 3213-2002 干裙带菜叶
SCT 3208-2001 鱿鱼干
SCT 3203-2001 调味鱼干
SCT 3215-2007 盐渍海参
SCT 3206-2009 干海参(刺参)
SCT 3212-2000 盐渍海带
SCT 3202-2012 干海带
农业部1077号公告-1-2008 水产品中17种磺胺类及15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3-2008 水产品中链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1077号公告-4-2008 水产品中喹烯酮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 5314-2005 无公害食品 蛏
NY 5158-2005 无公害食品 淡水虾
NY 5064-2005 无公害食品 淡水蟹
NY 5066-2006 无公害食品 龟鳖
NY 5058-2006 无公害食品 海水虾
NY 5056-2005 无公害食品 海藻
NY 5315-2005 无公害食品 蚶
SCT 3115-2006 冻章鱼
SCT 3905-2011 鲟鱼籽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冻虾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冻虾仁
GB 2740-94 河虾卫生标准
GB 2741-94 海虾卫生标准 GB 2760-8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虾球:体形 2 节以上的不完整虾仁。 3.2 撕损虾仁:撕损的口子超过撕损处虾体厚度的三分之一或对外观有严重影响 的其他损伤的虾仁。
5 抽样 5.1 批的组成
产品以相同原料同一班或同一天生产的产量作为一检验批,按批抽样。
5.2 抽样方法 a) 冻品外观、中心温度、感官、净含量、规格指标检验样本从提交的检查批中 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抽取,较大批量采用二次抽样方案。 b) 卫生检验抽样,随机抽 2 箱,从每箱中随机抽 1 块(袋),混合后作为卫生检 验试样。
≤25%
≤14%
≤35%
去壳不净
称重
≤5%
≤8%
去肠不净
称重
≤5%
≤8%
混入虾肢、须和甲 壳
计数
≤5 个/500g ≤20 个/500g ≤8 个/500g ≤25 个/500g
混入其他无害异 物
计数
≤2 个/500g
≤3 个/500g
注:干耗,变色,去壳不净,混入虾肢、须和甲壳,混入其他无害异物这 5 种缺陷不得同时 存在,即不允许 5 项缺陷均有,但又都未超过上述规定的情况存在。
只/0.454 ㎏(1 磅)
61~70 71~90 91~100 101~200 201~300 301~400 ≥401
8 标志、标签、包装
8.1 标志
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有耐久标志,标志应在易于观察的位置,标志应注明品名、 商标、规格、厂名、批号等。

水产企业冻虾检验标准

水产企业冻虾检验标准
粪大肠菌群
MPN<240/g
沙门氏菌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MPN<100
副溶血性弧菌
不得检出
霍乱弧菌
不得检出
其他指标参考国家及出口国相关标准
项目
标准
氯霉素
<0.1ppb
硝基呋喃代谢物(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0.Leabharlann ppb孔雀石绿(显性和隐性)
<0.5ppb
结晶紫(显性和隐性)
<0.5ppb
氟喹诺酮
<5.0ppb
亚硫酸盐
<100mg/kg
三、微生物指标
项目
标准
细菌总数
<5.0×105/g
大肠杆菌
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
MPN<240/g
水产企业冻虾检验标准
一、品质要求
项目
标准
形态
1、单冻产品冰衣光滑、完整,无粘连
2、块冻产品形状平整、方正、无缺角,冰衣光滑、完整
3、去除干净虾头、虾脚,及开背去虾肠(按照订单要求去除)
色泽
1、色泽正常、有光泽
2、虾脚不变黑,带头虾无红头现象
3、无由于风干引起的无光泽、不透明部分
气味
无泥土味、无绿藻味等其他异味
鲜度
有弹性、挥发性盐基氮(TVB-N)20mg/100g以下
挑选
1、应按客户要求分好规格
2、无软壳虾和受外来损伤虾
质量
净重不低于标识重量,解冻后质量=净重±1%,公差为正值
温度
中心温度-18℃以下
肉质
紧密,有弹性
杂质
无其他异物,去头虾无虾头、虾脚残留
二、有害物质标准(养殖虾应考虑兽药残留量,海捕虾应考虑亚硫酸盐)

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水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之一。

然而,由于水域环境复杂多变,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饮食安全,了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一、水产品的分类水产品主要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等。

根据其生活环境的不同,可以将水产品分为淡水鱼、海水鱼以及养殖鱼三类。

淡水鱼生活在江河、湖泊等淡水环境中,如鲤鱼、鲫鱼等;海水鱼生活在海洋中,如鲈鱼、黄鳝等;养殖鱼是指通过人工养殖方式获得的水产品,如草鱼、鳗鱼等。

与鱼类相比,贝类、虾类、蟹类等水产品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

贝类主要分为扇贝、蛤蜊等;虾类包括对虾、明虾等;蟹类则有大闸蟹、河蟹等。

二、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1. 水源环境的质量水产品的生长环境关系到其质量安全。

水源环境的污染情况将直接影响水产品的安全性。

常见的水源污染问题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以及细菌等。

重金属如汞、铅等对人体健康有害;有机污染物如农药、兽药等也会对人体造成潜在风险;而细菌如沙门氏菌、变形菌等可能引发食物中毒。

2. 饲料的质量养殖鱼类的品质安全主要取决于饲料质量。

劣质饲料使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养殖鱼类的生长发育,同时也会影响鱼肉的质量安全。

养殖鱼类吃了污染饲料后,会出现生长速度变慢、免疫力下降等问题,从而影响食品安全。

3. 养殖水体的管理养殖过程中的水体管理也是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

污水排放和养殖废水的处理问题,都会直接关系到养殖水体的质量安全。

合理管理养殖水体,采用适当的水质净化措施,是确保水产品质量的关键。

4. 贸易中的质量控制水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可能在贸易环节产生。

出口水产品需要经过检验检疫检测,以保证其达到国家或国际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此外,也需要加强对水产品的溯源管理,推行全程可追溯制度,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水产品质量安全防控措施1. 加强环境保护保护水源环境,避免水体污染是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任务。

水产制品标准

水产制品标准

水产制品标准水产制品是人们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因此,制定水产制品标准是必要且重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水产制品标准。

一、水产制品概述水产制品是指以各种鱼类、虾蟹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处理后成为具有食用价值的产品。

水产品种类繁多,包括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等,其加工方式也多样化,如干制、腌制、冷冻等。

二、水产制品标准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体系和目的,水产制品标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由各级质检部门执行。

如《GB 2733-2015 鱼及其制品》等。

2.行业标准:由行业协会或企业自行发布并执行。

如《Q/SY 001-2014 冰鲜虾仁》等。

3.地方标准:由地方政府发布并执行。

如《DB53/T 1017-2014 福建省海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

三、水产制品标准内容水产制品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指标:包括外观、气味、色泽、口感等方面的要求。

2.安全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含量、药物残留等方面的要求。

3.加工工艺:包括原料选择、加工方法、储存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四、水产制品标准实施为保证水产制品质量安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

具体实施方式如下:1.生产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加工,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人员。

2.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3.消费者在购买水产制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有合格证明,并注意保存和烹饪方法。

五、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解决措施由于水产品来源广泛,其质量安全问题也较为复杂。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及相应解决措施:1.药物残留: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药物,并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使用,以确保药物残留不超标。

2.微生物污染: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消毒,并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

3.重金属含量超标: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选择原料,并在加工过程中严格控制重金属含量。

水产品卫生标准

水产品卫生标准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检测(同一品种每月1次)。

2、烟熏产品可增加苯井(a) 芘检测。

3、经泡药的头足类和鱼片类产品监控抑菌剂和硼酸。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品、干制品监控检测沙门氏菌、霍乱弧菌、细菌总数、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3、冻头足类产品批批检测重金属镉。

如原料检测合格的,出口时监控检测。

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阿尔及利亚)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海鲜配餐)要求在检验原始记录上记载该海鲜配餐的相关组份名称。

2、如含有养殖水产品按相关国家要求执行。

3、输欧海鲜配菜产品中如含有虾产品须增加硝基呋喃代谢物检测。

供港食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舟山出口水产品安全卫生检测项目一览表(2009年6月修订)测。

2、含有蔬菜的水产品批批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

鱼油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1000cfu/g(ml)霉菌≤25cfu/g(ml)大肠菌群≤40MPN/100g(ml)铅≤1.5mg/kg砷≤1.0mg/kg镉≤ 0.1mg/kg汞≤0.3mg/kg注:重金属监控检测黄酒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志贺氏菌不得检出菌落总数≤5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铅≤0.5MG/L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对硫磷不得检出说明:1、所有产品可视情况增加检测相关安全卫生项目。

2、本一览表所指的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且包装上含有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标签的食品。

所有预包装必须符合进口国要求。

鱿鱼丝、干紫菜、干海带、调味鱼干、虾米、虾皮、干海参、干贝、鱿鱼干等15个水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

鱿鱼丝、干紫菜、干海带、调味鱼干、虾米、虾皮、干海参、干贝、鱿鱼干等15个水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

水产干制品出厂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产品名称检测项目鱿鱼丝GB/T23497-2009干紫菜GB/T23597-2009以下为干坛紫菜的指标干海带SC/T3202-2012调味鱼干SC/T3203-2001虾米SC/T 3204-2012虾皮SC/T3205-2000干海参SC/T3206-2009干贝SC/T3207-2000鱿鱼干SC/T3208-2001腌渍海蜇皮和腌渍海蜇头SC/T3210-2001盐渍海带SC/T3212-2000干裙带菜叶SC/T3213-2002烤鱼片SC/T3302-2010烤虾SC/T3305-2003虾片SC/T3901-2000规格、感官指标a包装袋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平整,产品形状良好,无霉斑。

b脱皮鱿鱼丝呈白色或淡黄色,色泽均匀;烤制鱿鱼丝呈棕褐色,色泽均匀;熏制鱿鱼丝呈黄色或黄褐色,色泽均匀;风味鱿鱼丝呈其加入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后的自然色泽,色泽均匀。

c组织紧密适度,呈丝条状。

d滋味鲜美,口味适宜,具有该产品应有的香味,无异味。

e无外来杂质a.呈方、圆形片状或其他不规则状,干燥均匀,无霉变;b呈褐色或黑褐色,具有坛紫菜特有光泽;c具有坛紫菜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霉变;d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机械杂质,但允许有少量的硅藻、绿藻等杂藻一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无黄白边和黄白梢二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允许叶体一侧或两侧长度之和不超过10cm,无黄白梢。

三级品:呈海带固有的深绿色或褐色,叶体清洁平展,两棵间无粘贴、无霉变、无花斑、无海带根;允许叶体一侧或两侧黄白边长度之和不超过15cm,黄白梢不超过10cmA玉黄色,稍带灰白色,表面有光泽、半透明,允许局部有轻微淤血呈现的淡紫红色b片形基本完好、平整,鱼片拼接良好,无明显缝隙和破裂片c组织紧密,软硬适度,肉厚部分无软湿感,无干耗片d滋味鲜美,咸甜适宜,具有干制鱼干的特有香味,无异味E无外来杂质规格:(长度,cm)大:14以上中:12以上~14小:10以上~12特效:10以下一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光泽较好;肉质坚实,大小基本均匀,虾体基本无黏壳、附肢,基本无虾糠;鲜香,细嚼有鲜甜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二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稍有光泽;肉质较坚实,大小较均匀,虾体允许有少量黏壳、附肢,虾糠少;较鲜,无氨味等异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三级品:具有虾米固有色泽;肉质较坚实,虾体黏壳、附肢和虾糠稍多;无氨味等异味;无泥沙、塑料线等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规格:(数量,粒/kg)特大:≤1500大:1501~2000中:2001~3000小:≥3001一级品:光泽好;肉质厚实,壳软,片大且均匀,完整,基本无岁末和水产夹杂物;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二级品:光泽较好;壳软,片大较均匀,破碎较少,无明显碎末;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三级品:光泽稍暗;破碎稍多,有少量碎末;具有虾皮固有鲜香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牙碜,无污染,无霉变,不发粘,无色变现象特级(纯干):黑褐色、黑灰色或灰色,色泽较均匀;海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体形肥满,刺参棘挺直、整齐、无残缺,个体坚硬,切口整齐,表面无损伤,嘴部无石灰质露出;无外来杂质;复水后体形肥满,肉质厚实,弹性及韧性好,刺参棘挺直无残缺一级、二级:黑褐色、黑灰色或灰色,色泽较均匀;海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体型饱满,刺参棘挺直,较整齐,个别有残缺,个体坚硬,切口较整齐,嘴部基本无石灰质露出;无外来杂质;复水后体形饱满,肉质厚实,刺参棘挺直、较整齐,个别有残缺三级:黑褐色、黑灰色或灰色,色泽较均匀;海参特有的气味,无异味;体形较饱满,刺参棘挺直,个别有残缺,嘴部有少量石灰质露出;无外来杂质;复水后体形较饱满,肉质较厚实,刺参棘挺直,个别有残缺。

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

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

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概述水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但由于水产品的生长环境复杂、易受污染等特点,其质量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的制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规范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水产业的发展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供参考。

一、抽样目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目的在于对水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水产品达到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二、抽样对象(一)生鲜水产品:包括鱼类、甲壳类等活体或未经处理的水产品。

首先要根据不同的水产品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产品的特点确定抽样策略。

(二)水产品加工品:包括水产品的精加工、熟制品等。

抽样时应重点关注加工环节可能引入的污染物。

三、抽样点的选择抽样点的选择要全面、充分、随机,以确保抽样代表性。

抽样点应涵盖全部产地、饲养方式、水域类型等,确保抽样点能够真实反映水产品来源的多样性。

四、抽样工具和方法抽样工具应选用无毒、无污染的材料制成,避免对样品造成二次污染。

鱼类可采用专用渔网进行抽样,甲壳类可采用专用捕捞器具进行抽样,加工品则可采用食品级容器进行装样。

五、抽样数量和频率抽样数量和频率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对于大宗水产品,例如鲤鱼、虾等,抽样数量应尽量保证样本的代表性,以消除偶然误差;对于较小批次的水产品,应增加抽样频率,以提高检测的敏感度。

六、现场操作规范(一)抽样前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二)现场操作中要严格遵守卫生要求,保证样品不受外界污染。

(三)抽样过程中需注意防火、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七、样品保存和运输样品保存应遵循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防止样品变质或污染。

样品运输时应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容器,并采取保温、冷藏等适当措施,确保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八、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是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的重要环节。

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水产品是指在水中生长或在水中繁殖的动物和植物,包括鱼类、贝类、虾类、蟹类等。

水产品是人类重要的蛋白质来源之一,因此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一、水产品的质量标准1.外形要求:水产品应外形完整,无断裂、变形、残缺和破损等缺陷。

例如,鱼类应皮鳞完整,贝类虾类应坚实圆润,蟹类应爪足齐全。

2.气味要求:水产品应具有天然的海洋或淡水气味,不应有异味或臭味。

3.色泽要求:水产品应具有光亮透明的色泽,没有发黑、发暗等异常。

例如,鲜鱼应有金红色、白肉色或红肉色。

4.口感要求:水产品应具有鲜嫩、弹性和带有香味的口感,没有腥膻等异味。

5.化学成分要求:水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标准,不得含有有毒物质或超过安全限量的重金属,如汞、铅等。

6.微生物要求:水产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微生物限量标准,例如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等的菌落总数、沙门氏菌等病原菌的检查。

二、水产品的检验方法1.外形检验:对水产品的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外形、完整度、断裂、变形、残缺、破损等。

2.气味检验:通过嗅觉判断水产品是否具有天然的海洋或淡水气味,是否有异味或臭味。

3.色泽检验:通过目测判断水产品的色泽是否光亮透明,是否发黑或发暗。

4.口感检验:通过品尝判断水产品是否具有鲜嫩、弹性和带有香味的口感,是否有腥膻等异味。

5.化学成分检验:通过实验室分析仪器对水产品中的化学成分进行检测,包括有毒物质、重金属、蛋白质、脂肪、水分等。

6.微生物检验:通过实验室培养方法对水产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验,包括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沙门氏菌等。

在进行水产品质量检验时,需注意以下几点:1.样本选取要代表性:从不同地区、不同批次的水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进行检验,以保证结果具有代表性。

2.检测仪器精确度高:使用精确度较高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分析,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要求高:检验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干海参(SC/T3206-2009替代SC/T3206-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09年9月1日发布,2009年10月1日实施前言本标准是对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的修订。

本标准与SC/T 3206-2000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增加了原辅材料及加工要求;——产品质量分级改为四级;——感官要求增加对水发后品质评价;——理化指标增加了蛋白质、水溶性还原糖、复水后干重率、含砂量等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市海洋渔业协会、大连棒棰岛海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栈水产品有限公司、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联珠、赵红萍、阎呈国、薛长湖、刘琪、刘天红、江艳华、郭清和、唐聚德、孙建华、赵世明。

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C/T3206-1988(原GB8583-1988)、SC/T3026-2000。

干海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海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活刺参(Stichepus japonicus)为原料,经去内脏、煮熟、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海参。

以其他品种海参为原料制成的干海参产品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T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7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4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T 2730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产品加工企业要求NY 5328 无公害食品海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SC/T 3011-2001 水产品中盐分的测定SC/T 3016-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3 要求3.1 原辅材料3.1.1 鲜活刺参:质量符合GB273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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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分类及验收标准
1.数量验收标准
1.1 来货量超过定货量,按定货量验收,来货量少于其定货量的20%,则知会采购部。

1.2 送货品种必须与定货品种一致,单位、成本必须与采购变价相一致。

1.3 活鲜鱼翻肚率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翻肚率5-10%,该品种为畅销品,按比例扣除相应数量,予以验收,同时知会采购部;翻肚率大于10%,不予验收,知会采购部。

1.4 冰鲜类掉鳞及呈现不新鲜的鱼在5%以上,不予验收,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

1.5 鱼干不合格率在5%以上不予验收,在5%内予以验收,但应扣除相应数量。

2.分类及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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