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天线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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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天线锅

——我县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天线锅纪实

“销毁行动开始!

2011年12月21日上午9点,随着执法人员一声令下,一架大型挖掘机隆隆作业,威武的铁臂从三米高的空中抛下,重重地砸向地面上的天线锅、高频头天线、接收机,编码器、解码器……随着挖掘机的反复碾压,地面上所有的非法卫星电视接收器材被销毁殆尽。

这是我县文广新局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联合举行的现场销毁仪式,集中销毁依法没收的近千套非法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具体包括804套卫星电视天线锅、解扰数字电视设施80件。其中中星9号小型天线717套,c波段大型天线56套,单件机31套,卫星接收机143套,高频头773只。

[主持] 2008年以来,针对偏远山区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实际情况,国家成功发射了中星9号卫星,专门传输中央台和省级卫视广播电视节目,让更多的老百姓受益于村村通工程。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对它动起了歪脑筋。

卫星电视节目终端使用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是国家批准的正规企业生产的,持有安装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安装调试才能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销售和安装。而市场上非法销售的地下卫星接收设备不但质量无保证,售后服务不放心,而且安装销售都是非法的,并且面临着一次次费用不菲的升级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9号令规定: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家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都是违法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伍仟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画面】县文广新局副局长刘坤

[解说] 未经批准的盗版卫星接收设施,近年来在县城和乡村有所抬头和蔓延,不同程度影响了村村通工程的顺利实施,破坏了广播电视传播手段协调发展的格局,更不利于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的健康发展,因此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在县政法委协调领导下,县文广新局和县公安、工商局联合执法,对市面上违法销售的盗版地面卫星接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

西峡县工商局副局长史俊峰:

国务院第129号令明确规定,未经工商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现在西峡市场上经销、出售卫星电视天线锅行为都是违法的,理应受到查处、没收和罚款。

按照国家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给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说] 2011年以来,县文广新局联合公安、工商等多个执法部门联合出击,对县城区和周边农村违法安装和使用的小锅盖进行了强制拆除。

[同期声] 拆除现场

[采访] 西峡县文广新局稽查队队长史朝锋

违法安装使用卫星解接收设施有蔓延的势头,为了遏制住这个势头,我们搞了这个集中清理行动。分三大步骤,第一是宣传发动,二是限期整改。三是组织公安工商等联合执法,强制没收并予以处罚。

[解说] 现在我县市场上出售的卫星接收设施在收视时所用的接收机一律是盗版的,由于安全性和稳定性都没有保障,因此在接收电视节目时接收机随时可能会失效。因此,花了高价还看不到节目的事情屡屡发生。

从2011年7月份起,我县开展卫星电视专项治理集中行动,重点打击了非法安装团伙及散发安装“小广告”的违法现象;依法查处了县城区域、城乡结合部和郊区农村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查处了农贸集市、乡镇等擅自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县城周边及农村的非法天线锅基本消除,公开销售及安装的也销声匿迹,有效维护了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确保了国家政治信息安全。

[解说] 非法卫星天线锅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果,但还是有个别人视国家法规于不顾,仍在偷偷摸摸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另一方面,由于个别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贪图小利,对国家广播电视行政法规认识不足,对国家信息安全重要性概念模糊,对违反广播电视行政法规的行为认识不足、心存晓幸,致使阻扰广播电视行政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执法人员正常行使公务活动。

西峡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晓羽

答: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按照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传播淫秽色情节目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没收犯罪所用的相关财物。

对于在查处过程中发生的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解说] 为了解决广大城乡地区的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国务院启动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工程实施十二年来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县为例,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0万余户,数字电视用户达到4万多户,极大满足了城乡居民文化需求。

因此,广大居民尤其是城区居民应当尽快放弃使用卫星锅收看电视节目的想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渠道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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