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3上海博加-2017上海中骏天字系天悦策略案
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域外法适用典型案例
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域外法适用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5•【分类】其他正文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域外法适用典型案例目录案例一查明并释明新加坡法,确认股权代持下的真实股东资格——吴培良与盛浩民、沈燕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例二适用香港判例裁判规则,界定“揭开公司面纱”适用范围——无锡雅仕维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与牵趣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牵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案例三依职权查明澳大利亚法律,确定股东代表诉讼资格——梅山海与林小宁、陶锡松、陶锡峰、孙素萍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案例四互联网核查印尼民法典,维护未到庭当事人合法权益——江苏脒诺甫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与PT.DR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五准确查明德国民事诉讼法,确认仲裁条款的效力——宜兴新威利成稀土有限公司与奥斯兰有限责任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六能动查明澳门商法典,依法确认股东公司治理行为效力——尤爱梅与江苏环海重工有限公司、澳门求精贸易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案例七识别多重法律关系,适用韩国商法解决先决问题——株式会社TiTi 与天天公司、曺宇铉股东知情权纠纷案案例八多维度查明伊朗民法规定,精准界定损害赔偿范围——贝沙赫尔工业公司(Behshahr Industrial Company)与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国际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案例九准确适用《纽约公约》,不予承认和执行“超裁”裁项——Bright Morning Limited与宜兴乐祺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纠纷案案例十优先适用《销售合同公约》,明确验货前无义务支付价款——三星STS株式会社与无锡鼎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例一查明并释明新加坡法确认股权代持下的真实股东资格——吴培良与盛浩民、沈燕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基本案情2009年12月28日,新加坡私人有限责任公司铃兰公司对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会议纪要载明“调整后盛浩民拥有铃兰公司35%股权,吴培良拥有铃兰公司10%股权”;2010年8月14日,铃兰公司股东会决议再次明确,盛浩民、吴培良实缴金额及承担财务成本金额占铃兰公司资本金的45%;其中盛浩民持股比例为35%、吴培良持股比例为10%。
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66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红卫管勤莺汤佳岭【审理法官】朱红卫管勤莺汤佳岭【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立铃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睿静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宏杰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立铃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高睿静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宏杰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立铃高睿静李宏杰【代理律所】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上海笙馆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上海宏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根据笙馆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时所提交的起诉状,笙馆公司系以侵权纠纷提起本案诉讼,一审法院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本案,以笙馆公司主体不适格而驳回笙馆公司的起诉,有所不妥,故本院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侵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证明诉讼请求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查明,笙馆公司在向一审法院提交起诉状上载明:其与宏图公司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在供水、供电的职能单位未停止供应的情况下,宏图公司擅自切断其水电供应且不事先告知,造成其停业且员工人身伤害的严重后果,已构成侵权,理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一审法院在审理中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确定本案请求权基础,但未向笙馆公司释明且让笙馆公司予以选择确定请求权基础。
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1.09.27•【分类】其他正文上海金融法院金融行政典型案例01 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从事股票交易应承担行政责任——杨某诉上海证监局证券行政处罚案裁判要旨证券从业人员违法参与股票交易的,证券监管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因违法参与交易行为时间跨度长、电子证据多、证据隐蔽分散等特点。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若行政机关已经最大限度地合理收集了相关间接证据,该些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且足以证明违法事实成立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可以认定证券从业人员违法行为成立。
基本案情2013年1月18日至2016年9月12日期间,杨某在某证券公司营业部任总经理,为证券从业人员,尹某系杨某母亲。
上海证监局在有关案件调查中发现杨某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经对涉案事实进行调查、举行听证程序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后,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杨某在前述任职期间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母尹某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累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3.01亿余元,累计卖出股票成交金额3.17亿余元,期末扔持有“同方股份”股票151,000股,已卖出股票累计盈利1,433.96万余元。
杨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并使用尹某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2014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构成了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杨某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依据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杨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剩余股票,没收违法所得1,433.96万余元,并处以4,301.88万元罚款。
杨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裁判一审法院认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杨某诉讼请求。
宣判后,杨某不服一审判决,又以上海证监局对该案无管辖权、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被诉处罚决定作出程序不当且超过追诉时效,以及该处罚决定缺乏合理性为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及被诉处罚决定。
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公布日期】2024.03.20•【分类】其他正文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上海金融法院持续深化精品战略,彰显金融裁判规则引导作用,先后审结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上市公司董监高案、全国首例新三板做市交易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等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
多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提名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涉“一带一路”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典型案例、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现发布上海金融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发挥案例在促进适法统一、规范金融交易、建立市场主体合理预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目录01.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2.全国首例投保机构代位追偿上市公司董监高案--投服中心诉张某某、王某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03.新三板做市交易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司法认定--李某某诉某信息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4.预测性信息重大差异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朱某诉某软件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05.收单机构违规设置特约商户结算账户的责任认定--某房地产公司诉某支付网络服务公司等其他侵权责任纠纷案06.股权收益权转让之担保功能的司法认定及实现路径--某信托公司诉某投资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07.“非典型主动管理型信托”中受托管理人的义务范围及责任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诉某信托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案08.认可和执行案件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判断--某商业银行申请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09.未经登记的有限合伙份额关联交易能否排除执行的司法裁量--某发展投资公司诉某银行、第三人某资本投资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10.首创“打包上拍、分拆竞买、价高优选”批量车位处置新模式--某资产管理公司申请执行某集团投资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01.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投服中心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诉某科技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调解要旨在证券集体诉讼中,法院可秉持“惩治首恶”和“实质解纷”并重的原则,在调解中明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的主次责任,积极推动投保机构有效履职,引导各方责任主体各担其责,从而实现高效、终局化解纠纷,在最大程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时有效控制证券市场风险。
邢某某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
邢某某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其他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9.05.26裁判规则权证产品属新型证券衍生品种,具有不同于股票交易的特点。
权证发行后,符合一定条件的机构经交易所审核可创设权证。
投资者以交易所审核创设权证违规为由而提起的民事侵权之诉,具有可诉性;证券交易所审核合格券商创设权证,是证券法赋予其自律监管职能的行为,其审核行为只要符合权证管理业务规则,主观上不具有过错,其对于投资者因权证交易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风险损失。
正文邢某某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案原告:邢某某,男,汉族,59岁,住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被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法定代表人:张育军,该所总经理。
原告邢某某因与被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生证券侵权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邢某某诉称:2005年11月22日,被告上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创设通知》),该通知载明,经上交所同意,通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权证创设专用账户生成次日可交易的权证,该通知自2005年11月28日起施行。
按此通知,创设权证最早上市时间应为2005年11月29日。
但在2005年11月25日,上交所却提前三天发布公告,称已同意批准券商创设11.27亿份武钢认沽权证。
该批创设的权证于2005年11月28日上市交易,该提前天量创设行为使原告持有115000份武钢认沽权证失去交易机会,由此而造成原告巨大亏损。
上交所违规提前创设的行为是对投资者的欺诈,是造成投资者重大损失的直接原因,依法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原告持有武钢认沽权证115000份,在2005年11月25日以涨停价1.86元收盘,因被告违规提前于11月28日创设,造成该权证连续跌停至1.09元,不仅导致原告至少一个涨停的一半的可得利益损失21390元(115000×1.86×10%),还导致原告直接损失88550元〔(1.86-1.09)×115000,即涨停收盘价减去连续跌停后的第一次卖出价之差再乘以持有的份额〕,同时在暴跌50%后又使原告间接损失20000元,故原告要求被告对上述损失予以全部赔偿,共计129940元(21390+88550+20000=129940),并以此笔损失资金为基础,被告还应赔偿原告在此轮大牛市的股资利息的至少六倍损失共计779640元(129940×6),并且随着行情的发展,被告承担的赔偿额也应相应增加。
沪上特大非法吸存案
2013年1月17日上午,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法院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37岁的西安新天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西安新天达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连伟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判处褚程军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黄一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身为老总的吴连伟以及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褚程军、黄一平应该还过着名利双收的生活。
然而,一切美好终究被打破。
对于判决的结果,他们并不感到意外。
在两年多前,当褚、黄二人各自从银行支行行长任上离职前往西安时,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过去几年,他们在地产商吴连伟的种种诱惑之下,一起策划的高利贷游戏最终会把他们拉下深渊。
因涉案金额巨大以及涉及银行行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案庭审后,《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沪上特大非法吸存案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图/张爱玉地认为,的。
伟,学校毕业后,作。
4月后,在西安注册经营西安新天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为工作关系,吴连伟认识了身为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的褚程军,又通过褚程军的介绍,结识了另一支行行长黄一平。
作为商人,吴连伟心里清楚,两位银行行长是他的“财神爷”,自然要“供起来”。
吴连伟展开的种种人情攻势可谓叫绝。
三人经常在一起吃饭、唱歌等娱乐活动,而买单者总是吴连伟。
由此,吴连伟的大方给褚、黄二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觉得吴连伟人不错,出手也比较大方,所以树立了比较好的朋友关系。
吴连伟甚至在西安做房地产资金陷入困境时,依然出手阔绰。
吴连伟似乎知道:这种豪放的风格,会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是有经济实力的。
能够证明这一心理的还有,当吴连伟从上海转战西安的时候,房地产项目还尚未落实之际,半年多的时间里,他购进了进口宝马、奔驰轿车。
2008年,吴连伟要求身为银行行长的褚程军出面,为他在安徽与他人合作开发的商务楼高息借款作担保。
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91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冶【审理法官】金冶【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个人】吴剑平马冬梅【当事人-公司】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吴剑平;马冬梅【权责关键词】合同撤诉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17 22:11:09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剑平、马冬梅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沪02民终9102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殷高路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张金明,执行董事。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吴剑平。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马冬梅。
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立案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并申请撤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上海胜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
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2021.7.2以下是上海法院关于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几个典型判例,从中可以掌握上海法院认定侵权和确定赔偿数额的一些标准和尺度。
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2004〕沪一中民五(知)初第字144号原告上海华银日用品,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北松路1501号。
法定代表人顾锦文,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东辉、倪晔,上海市一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富仕日化,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西渡镇开展村。
法定代表人顾仁忠,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兴野,男,汉族,1976年8月10日出生,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联发街15号。
委托代理人任海勇,男,汉族,1962年5月5日出生,住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31弄27号402室。
被告吴江市江南日用化学品厂,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平望镇联南村。
代表人张琮,厂长。
原告上海华银日用品与被告上海富仕日化〔以下简称富仕公司〕、吴江市江南日用化学品厂〔以下简称江南厂〕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8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经原告申请,本院于次日作出民事裁定,对两被告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并对被告富仕公司生产、销售的“华尔美〞洗、护发素产品予以证据保全。
同年9月28日,本院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李东辉、被告富仕公司两委托代理人和被告江南厂的代表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早在1986年已经开始生产、销售“蜂花〞洗发精、护发素产品,并屡次荣获奖励。
该产品属于知名商品。
该产品具有特有的包装容器和装潢,容器为圆筒形塑料瓶,容器下部为三排六边形凹陷蜂窝状图案,图案上方是凸起圆环。
容器上部设有凹陷圆环。
在凸起圆环和凹陷圆环之间贴有装潢标贴。
标贴底色为浅蓝色、浅红色或浅黄色。
标贴上方是英文商品名称,名称下方设有横线。
标贴中下部设有椭圆彩带图案。
图案下方是黑体中文字。
现两被告生产、销售的“华尔美〞洗、护发产品使用了与原告产品极为相似的包装、装潢,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
李薇薇与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薇薇与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31【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195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迎昌陶静金冶【审理法官】李迎昌陶静金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薇薇;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李薇薇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薇薇【当事人-公司】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占平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闫冉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周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占平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闫冉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周羡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于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占平闫冉周羡于汨【代理律所】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李薇薇【被告】上海招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的陈述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李薇薇验房后一直向招平公司反映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要求维修,房屋维修期间势必影响李薇薇对房屋的有效使用。
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并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酌情判定的房屋空置损失并无不妥。
李薇薇所称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不具备入住条件一节,并无充分证据可供证实,招平公司亦不予认可,且系争房屋现已维修完毕,故对其该项上诉主张,本院难以采信。
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伟松与桑成敬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刘伟松与桑成敬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5【案件字号】(2020)沪02民辖终3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虞恒龄【审理法官】虞恒龄【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刘伟松;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桑成敬【当事人】刘伟松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桑成敬【当事人-个人】刘伟松桑成敬【当事人-公司】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刘伟松;上海慎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桑成敬【本院观点】本案系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本案中,慎谨公司作为本案被告之一,其登记注册地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在原审法院辖区内,故原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上诉称慎谨公司企业档案已从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迁出至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相关公示系统的显示,公示系统内慎谨公司的住所地仍位于上海市青浦区。
原审法院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1 04:12:24【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刘伟松、慎谨公司共同上诉称,系争合同签订地、履行内容、履行标的均在上海市松江区。
刘伟松居住地在上海市松江区,慎谨公司自2019年6月18日已从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迁出至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王晟与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晟与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0【案件字号】(2021)沪02民终32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邬梅张志煜易苏苏【审理法官】邬梅张志煜易苏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晟;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晟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晟【当事人-公司】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庄久懿上海威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庄久懿上海威颂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庄久懿【代理律所】上海威颂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王晟【被告】上海金轩大邸房地产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意见及各自提交的证据对本案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合法合理,理由阐述充分,本院对其观点予以认可。
【权责关键词】无效合同过错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意见及各自提交的证据对本案的事实进行了认定,并在此基础上依法做出一审判决,合法合理,理由阐述充分,本院对其观点予以认可。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王晟与金轩公司签约时,朱某某不是金轩公司登记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但系金轩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朱某某以金轩公司名义签约,其效力及于金轩公司。
2016年1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对朱某某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非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并发还各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上海程鸟根案
上海程鸟根案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程鸟根案背景介绍
2.程鸟根案的调查过程
3.程鸟根案的审判结果及影响
4.程鸟根案的启示
正文
【程鸟根案背景介绍】
程鸟根案是发生在上海的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程鸟根,上海某地产公司的老板,因为涉及经济纠纷,被其合作伙伴举报涉嫌违法。
此案因为涉及众多经济利益,牵连甚广,所以备受关注。
【程鸟根案的调查过程】
在接到举报后,上海警方立即对程鸟根进行了调查。
经过长时间的侦查,警方发现程鸟根涉及的违法事实众多,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合作伙伴的利益,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程鸟根案的审判结果及影响】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认定程鸟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对其判处了相应的刑罚。
这个审判结果不仅对程鸟根本人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再次提醒我们,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程鸟根案的启示】
程鸟根案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
首先,无论我们的地位和身份如何,都必须尊重和遵守法律。
其次,任何违法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
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自己滑向犯罪的深渊。
上海地王案
然而,在2008年3月,上海地 产集团和中化集团又因为该 地块的归属权产生了纠纷。 双方各执一词,都声称自己 是该地块的主人。这一纠纷 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 注
3
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
上海地王案的争议 焦点主要集中在以
下几个方面
争议焦点
土地出让程 序
在拍卖过程中,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是否存在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等问 题
汇报人:XXXX
吸取教训,认识到房地产市场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性
03 同时,政府需要更加注重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的原则,
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清新简约风
十分感谢大家观看
演示文稿是一种实用的工具,可以是演示,演讲,报告等。大部分时间,它们都是在为观众服务。演示文稿 是一种实用的工具,可以是演示,演讲,报告等。
政府在该地块出让过程中的角色备受争议。一方面,政府作为土地出让的监管方,应该保证出 让过程的公正和透明;另一方面,政府又作为土地的出让方,参与了具体的交易过程。这种双
重身份引发了公众对政府角色的质疑
政府角色
信息披露
在拍卖过程中,对于地块的详细信息、规划、用途等关键信息是否充分披露,是否做到了 信息的公平和透明
政府形象:该案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促使政府更加注重公开透明和公 正公平的原则 投资环境:该案对上海的投资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短期内可能影响外地资本的投资 决策
5
总结与反思
title
总结与反思
01 上海地王案是一个典型的房地产市场案例,反映了中国
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02 从政府到开发商,再到投资者和公众,都需要从该案中
2
事件经过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
中国近几年的对赌案例近年来,中国的对赌案件不断增加,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对赌是指当事人约定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为条件,违背风险预知原则,通过赌博方式获取利益,并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实施强制债权的行为。
下面将分别介绍近几年中国发生的几起重要对赌案例。
第一起案例是2013年爆发的“王博彩案件”。
该案件涉及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炳华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王炳华涉嫌与赌博集团勾结,通过赌博行为获利。
此案件被定性为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提醒了公众,纪律是必须遵守的,法律对赌博行为零容忍。
第二起案例是2018年的“王健林索债案”。
这是一起由中国富豪王健林涉及到的对赌案件。
王健林与一名名叫章家敦的商人关系密切,双方曾经签订一份对赌协议,约定如果王健林在一年内无法收回30亿元投资,则他将被迫给予章家敦商业产业的一部分。
然而,王健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如期收回投资,于是章家敦以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返还商业产业。
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人关注对赌协议的合法性以及如何保护双方的利益。
第三起案例是2019年的“湖南保仕达案件”。
这是中国一家名为湖南保仕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湖南省政府之间的对赌案件。
据报道,该公司与湖南省政府签订了一份开展影视课程培训的合作协议,约定如果该公司无法成功组织培训或者培训效果不佳,将被迫支付1000万元费用给湖南省政府。
然而,后来该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湖南省政府以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引发了公众对于政府与企业间合作协议的关注。
这些对赌案件反映出对赌行为的危害以及法律对其零容忍的态度。
对赌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了社会风气,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因此,对赌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应提高社会对其的警惕和重视。
然而,对赌案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比如,在一些案件中,对赌协议的可执行性和合法性受到了争议。
一些人认为对赌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应该受到保护。
张帅克、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帅克、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25【案件字号】(2020)闽05民终159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林海峰陈庆辉傅嘉钦【审理法官】林海峰陈庆辉傅嘉钦【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帅克;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当事人】张帅克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当事人-个人】张帅克【当事人-公司】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柯双木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张豪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柯双木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张豪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柯双木张豪【代理律所】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帅克【被告】上海悦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本院观点】张帅克在“海宸尊域业主投票一群”发布悦佳物业在小区电费、绿化、移交业主名册等方面的内容,悦佳物业提供了相关证据欲证明悦佳物业不存在张帅克所发布的相关情形,而张帅克对悦佳物业提供的证据未予反驳,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悦佳物业存在上述行为,故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悦佳物业存在张帅克所发布的上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张帅克所发布的悦佳物业的上述内容为不实言论。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反证自认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张帅克在“海宸尊域业主投票一群”发布悦佳物业在小区电费、绿化、移交业主名册等方面的内容,悦佳物业提供了相关证据欲证明悦佳物业不存在张帅克所发布的相关情形,而张帅克对悦佳物业提供的证据未予反驳,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悦佳物业存在上述行为,故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悦佳物业存在张帅克所发布的上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张帅克所发布的悦佳物业的上述内容为不实言论。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法规类别】审判机关【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日期】2016.06.17【实施日期】2016.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2016年6月17日)十大案例裁判要述01.内幕交易行为人对投资者的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02.银行向持卡客户发送商业服务性短信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的认定原则03.信用卡遭盗刷非因临时额度期限过长所致应由泄露密码的持卡人承担责任04.保险理财产品的保险人信息披露义务及其认定标准05.期货从业人员违反从业禁止性规定订立的委托理财合同无效06.P2P网贷平台受让出借人的债权后具有诉讼主体资格07.车损险合同中对火灾所作解释符合专业含义的,法院应当认可08.金融机构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以存在欺诈行为为前提09.清偿票据贴现担保之债务无法取得票据追索权10.夫妻之间的财产侵权不属于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十大案例裁判详解01.内幕交易行为人对投资者的损失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裁判要旨]本案系我国首起内幕交易行为人被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
内幕交易行为人实施了内幕交易行为且具有主观过错,如投资者在内幕交易期间进行了与内幕交易品种直接相关的且主要交易方向与内幕交易方向相反的股票或期货交易,存在损失的,推定其损失与内幕交易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内幕交易行为人应当对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2013年8月16日11时05分,乙证券公司在进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ETF)申赎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股票,实际成交72.7亿元。
在当日下午13时开市后,乙证券公司在未披露相关事实的情况下通过卖空股指期货、卖出ETF对冲风险,至14时22分才公告称“公司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
同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乙证券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乙证券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将所持股票转换为ETF卖出和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及罚款5.2亿元等处罚。
税务稽查案例
税务稽查案例二00八年六月前言为贯彻落实2007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决定在全国国税、地税机关征集税务稽查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编写,形成税务稽查系列培训教材,主要适用于税务稽查人员培训使用。
本书以行业为主线分十一章,共收集稽查案例61个,案例主要选自全国各地税务稽查机关2005年以来实际办理的兼具典型性和普遍性,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稽查实例。
希望通过学习案例,给税务检查人员的稽查实践带来一定裨益。
作为培训教材,本书首先满足于操作的实用性,其次总结各地积累的办案经验,作为个案突破,有指导的针对性,同时作为三本系列教材的一部分又与其他两本书的构成有机联系。
《税务稽查案例》是对《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对《税务稽查方法》税务稽查基本方法、取证方法、行业方法的具体实践。
例如本书分章以行业归类编写有一定的特色,这与方法篇的行业检查构成一定关联,又如:在稽查执法权限、法律适用等方面又与管理篇相关联,在案例分析部分反映出“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重点、焦点问题,这与管理篇的稽查成果运用相呼应。
为更好地为一线检查人员服务,本书编写选用及编写案例侧重介绍案件查处过程和方法,同时兼顾税收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案例的基本体例分为四个部分,同时对特殊案例,比如涉及复议、诉讼等法律适用方面案例在体例方面作出必要的特殊调整。
案例的基本体例为:案件背景情况、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案件分析四个部分,此外又附加三部分内容:本案特点、思考题、考试练习题。
―“本案特点”主要是编者对办案机关查办案件的可取之处的理解把握。
―“案件背景情况”主要介绍与查办案件相关的案件来源和纳税人基本情况。
―“检查过程与检查方法”主要分为检查预案、检查具体方法和检查中遇到的困难阻力及相关证据的认定三部分。
―“违法事实及处理”主要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事实和作案手段,以及税务机关对此的处理结果。
戴国忠与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戴国忠与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0【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628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志煜邬梅易苏苏【审理法官】张志煜邬梅易苏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戴国忠;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当事人】戴国忠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当事人-个人】戴国忠【当事人-公司】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志杰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志杰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志杰【代理律所】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戴国忠【被告】深圳市卓越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本案查明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现被上诉人提供了物业服务,上诉人作为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无误,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本案查明事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现被上诉人提供了物业服务,上诉人作为业主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上诉人审理期间主张被上诉人存在物业不作为、服务不到位依据尚不充分。
被上诉人虽有服务瑕疵,不足以构成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理由。
关于上诉人提出的电费及一审期间提出的停车费、广告收益等问题涉及全体业主的利益,可另行予以解决。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仇舒宇与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仇舒宇与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18【案件字号】(2020)沪02民终95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珍陈俊王晓梅【审理法官】王珍陈俊王晓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仇舒宇;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仇舒宇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仇舒宇【当事人-公司】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仇舒宇【被告】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仇舒宇与玺越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合同不可抗力合同约定鉴定意见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仇舒宇与玺越公司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
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装修质量保修期间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保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维修后,就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
仇舒宇在接受房屋后,即向玺越公司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玺越公司进行维修。
玺越公司未能及时妥善将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部修复,应承担继续维修或赔偿相应损失等责任。
仇舒宇主张其自行维修,但不能提供维修费用的相应依据,一审法院根据其主张的金额及玺越公司的自认,酌情确定玺越公司赔偿金额,尚属合理。
因玺越公司所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致仇舒宇无法对房屋正常使用、收益,但因双方当事人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何计算未作明确约定,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综合多方因素以酌定的房屋同期租金作为标准,计算仇舒宇的实际损失,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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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进化论》
不是由广告人创作,而是由地产人,根据数十年的建筑、服务经验整合撰写, 更为贴近房屋的使用人——业主,从而获得巨大的成功。
《三人著》
时代X大师X匠人
总于时代同行 总与大师为友 总以匠人自律
回到中骏,我们要借鉴这种做法,但是要做得更加极致: 由“一人主编”升级为“三人合作”, 由房屋的建造者撰写, 升级为三位与中骏密切相关,又各司其职的人撰写。
两年方案
形而上:品牌展示,两年楼书 形而下:持续兑现的合作工程
关于形而上的展示,万科在行动:
米兰世博会 万科食堂 上海万科热带雨林计划
展示万科品牌愿景及未来社区运营观
万科杭州三好的上海落地
针对中骏天字系,
形而上的工程:
1本非广告人撰写的楼书
从一个案例说起:
2016年,中国最著名的品牌楼书
政府托力
真如
长风 大宁
上海级规划
普陀区规划
静安区规划
城市副中心
中环商贸金融集聚区
中环两翼产城融合发展集聚带
在所有都有优势的情况下,
看看输出的价格
在售价格
真如
长风 大宁
10
中骏·天悦
13
中海·紫御世家
13
大宁金茂府
从上海南北脉络看
真如板块:
南北黄金走廊中心
上海的黄金地段 不是在黄金地段卖黄金价格, 而是在黄金地段卖白银价格。
时
间
中骏天悦项目推广方案
核心问题
时 间 障 碍
短
① ②
中骏入沪时间短 天字系高端产品输出时间短
长 断
板块价值兑现时间长
① ②
未来的价格:价格与现在的断裂 过去的体验:体验与价格的断裂
项目核心问题是时间的障碍,
但我们的解决也与时间相关。
中骏置业
与时间相伴
我们将从三个维度阐述与时间的关系:
土地
细节
保利 金地 碧桂园
北京
上海
• 一块为商住,一块位于青浦,郊环线外
只与万科、融创,论京沪豪宅
北京均价高于6万/㎡豪宅
项目
万科·翡翠长安 恒大·华府 融创·北京壹号院
上海均价高于10万/㎡豪宅
项目
万科·翡翠滨江 融创·滨江壹号院 华润·外滩九里 阳光城·滨江悦
均价
6万/㎡ 11万/㎡ 17万/㎡
均价
10万/㎡ 13万/㎡ 13万/㎡ 10万/㎡
14号线 15号线
16号线
2号线 3号线 4号线
13号线
15号线
1号线
商业体量
真如
长风 大宁
166
天汇广场(16万㎡) 星光耀广场(29.6万㎡) 高·尚领域(120万㎡)
107
国盛中心(50万㎡) 百联中环(43万㎡) 长风景畔广场(12.6万㎡) 近铁城市生活广场(16万㎡)
121
大宁国际商业广场(25万㎡) 大宁久光(30万㎡) 协信星光广场(42万㎡)
藏于时光
总结:
中骏天字系 时光打磨的风情豪宅
中骏天字系推广语:显于时代 藏于时光
中骏·天悦 上海黄金十字交汇点的燕尾洋楼
中骏·天悦定位:内中环 燕尾线 上海洋楼
在找到了中骏天字系与中骏·天悦的定位后, 让我们聊聊推广。
做品牌,或者说做中骏天字系的品牌, 是一个百年工程。 走好百年工程的第一步,我们给出一个
第二年:时间的瑰宝(中骏X苏州园林)
与时间的艺术家合作——苏州园林遗产保护研究所合作,设计天字系产品园林景观。
第三年:时间的征程(中骏X上海马拉松)
与时间衡量的运动合作——联合上海马拉松赛事,冠名本年度中国马拉松比赛。 第四年:时间的负重前行(中骏X中国漂流协会) 与时间的探索者合作——联合中国漂流协会,冠名漂流活动船只名,记录漂流路上的点滴。 第五年:时间的隽永(中骏X褚时健) 与时间为伴的人合作——打造中骏社区配套品牌“骏生活”,邀请褚时健做品牌代言。
三位撰写人
一人说:城市说 与中骏一样,
二人说:大师说 与中骏合作十余年,
三人说:匠人说 在中骏内部,二十余年如一日,
是城市的观察者——
《城市中国》杂志主编
见证中骏天字系成长的御用设计师
——梁志天
兢兢业业的从业者
——中骏工程师
三大能力
《城市说》:《城市中国》主编撰写的城市洞察力手册
《空间说》:天字系御用设计师梁志天撰写的空间锻造力手册 《细节说》:中骏工程师撰写的细节打造力手册
内中环 燕尾线 上海洋楼
中骏天字系产品
时间的观点 时间的积累 时间的沉淀
上海燕尾洋楼
德 胜 门 : 中 南 海 同 轴 西 山 : 西 山 封 山 之 作 真 如 : 黄 金 十 字 轴 立 面 : 时 间 的 敌 人 细 节 : 时 间 的 打 磨
北京:33家 上海:31家
包括北汽、联想、京东、万达、首钢等
包括上汽、绿地、宝钢等
广州:2家
位列全国第三名
数据来源:《中国企业发展报告》
豪宅的重量级
2016年中国十大豪宅落址
北京:3座
包括泰禾·中国院子、北京壹号院、万柳书院。
2016年“中国十大超级豪宅”排行榜
排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 泰禾·中国院子 壹公馆 东海国际公寓 汤臣一品 北京壹号院 凯旋1号 滨江凯旋门 财信·赖特与山 万柳书院 绿城·苏州桃花源 城市 北京 上海 深圳 上海 北京 南宁 上海 重庆 北京 苏州 综合评分 98.15 97.65 96.16 96.05 95.76 95.18 94.29 92.88 91.26 90.82
星河湾
2006年,星河湾进入北京,以精工品质征服北京 。 2009年,星河湾借助在北京积累的良好声誉, 进入上海,成为上海精工豪宅典范。
*戏剧性
我们想在推广中利用这一话题, 不仅因为这两座城市重量级到足以代表中国, 且具有霸气感, 更重要的是这两座城市的人爱看这幕戏剧性的PK:
20强,无人于京沪落子多个豪宅
20强京沪豪宅布局图
品牌
万科 融创 恒大 华润 阳光城
布局城市 豪宅数量
京、沪 京、沪 京 沪 沪 2 2 1 1 1
对比结果:0-2-0
中骏的品牌经历还是后来者 但却是城市经历的引领者
满足所有条件的开发商, 在地产20强中,无一幸存, 却被44位的中骏做到。
足够说明中骏有显赫的城市经历。
上海:3座
包括壹公馆、汤臣一品、滨江凯旋门。
深圳:1座
广州:0座
京沪即中国
不仅是重量级,还有:
*霸气感
只有征服了京沪, 才能称全国性的开发商, 与全国性的产品体系。
成功案例:
龙湖地产
2007年,龙湖首入北京,“滟澜山”面市, 陆续布局颐和原著、唐宁one等顶级豪宅。 2009年,龙湖进驻上海,迅速打开豪宅市场。
沈阳中航:国企+航空→天生大场面
沈阳中航品牌手册创意:《左翼白皮书》
在某些方面我们没有显赫的影响力,
在某些方面未必。
20强,无人能在京沪皆领风骚
20强中,仅绿地两座城市均有拿地。 绿地在北京: • 拿下三块土地 • 均位于大兴区,非城市核心 绿地在上海: • 拿下两块土地
万科 融创 绿
地
20强京沪拿地情况
北向多功能房
打磨时间的容器
118—129㎡洋楼,3开间朝南的双卧室与客厅 , 北向规划1—2个多功能房, 可以根据家庭成长情况,进行相应的规划。
主卧、次卧、客厅三开间朝南
空间
凝固的时间礼仪
入户大堂→电梯厅→玄关, 三进制门厅规划。
一切时间都平等对待
电梯厅与客厅的石材相同。
留下时间的美学 抹平时间的皱纹
黄金十字轴
南北:北上海大宁-真如-长风, 黄金走廊中心; 东西:上海黄金走廊。
不仅土地有时间的含义,
我们的产品也关于时间。
细节/ 时间的累积
立面
在厦门,中骏置业交付的所有社区,今天看来依旧崭新如初。
时间的敌人
2004年交付的中骏·翠湖庄园项目, 2011年仍在进行小区维护与更新。
时间无痕 立面留白
再来说,形而下的的活动
没有错的品牌,只有不坚持的品牌
成功案例: 巴黎欧莱雅:你值得拥有
一个坚持了数十年,重复了千百遍的广告语,
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品牌金句。
时间的合作
中骏天字系,做时间的朋友, 与时间建立一场长达5年的合作。
5年的时间合作计划
第一年:时间的匠人(中骏X天梭)
与时间的铸造者合作——天梭手表设计师,设计天字系产品大堂与室内空间。
上海洋楼DNA之一:
洋地段
上海老杨楼集中分布在 淮海中路、复兴中路和西路、
南京西路、四川北路等地,
均为彼时上海繁华区域。
当代洋楼的洋地段
内中环间 上海黄金十字
南 北 黄 金 走 廊 东西黄金走廊:14号线
上海洋楼DNA之二:
洋格局
松弛有度,布局紧凑
当代洋楼的洋格局
张:都会CBD 驰:1:1楼间距、低密度
室内标准做室外。
中骏天字系的产品:
理性打磨的风情建筑
时间打磨了建筑的细节,
时间也沉淀了城市经典。
产品/ 时间的沉淀
时间在这个城市刻下了所有的风格, 600年在皇城根下沉淀的线条,在中骏的产品上都能找到痕迹
皇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院子
中骏·天宸
中骏·西山天璟
这一次上海依然如故吗?
时间在上海最典型的打磨, 就是洋楼。
养兵5日 用在1时
但是,留给中骏·天悦的时间却远远不够。 对万科等成熟品牌来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对中骏·天悦来说,每一个动作,必须让品牌力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