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设施规章制度

港口设施规章制度
港口设施规章制度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制度目录

一、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2)

二、港口企业保安档案管理制度 (3)

三、港口设施《保安声明》的使用与签署制度 (4)

四、港口设施保安各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第5-14页

五、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演练制度 (15)

六、港口设施保安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16)

七、港口设施限制区域管理制度 (17)

八、港口设施各类信道管理制度 (18)

九、港口设施内船舶物料交付管理制度 (19)

十、船员进出港口设施管理制度 (20)

十一、港口设施外来人员陪同制度 (21)

十二、港口设施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22-23页十三、港口设施内重要设备操作管理制度...........................第24-25页十四、港口设施保安着装制度 (26)

十五、《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修订制度 (27)

十六、其它与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第28-44页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为提高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效率,确保做好《SOLAS公约》履约工作,使各部门信息充分共享,及时完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例会由保安员召集,行政副总经理主持。

二、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记录,以利对照检查下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

三、公司例会召开的时间为每周六下午16:30——17:30。临时出现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

的由专门人员提前通知。

四、所有参加公司例会的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室,会议记录人员作好记录准备。

五、所有参加公司例会的人员应关闭手机或由他人进行保管。

六、公司例会的内容:

1、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部门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汇报下周工作计划。

3、各部门将工作的最新动向向与会人员通报。

4、向与会人员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近期工作安排。

七、中心例会召开的时间由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自行决定,(但应在公司例会以前召

开)并保证每周召开一次。

港口企业保安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责任人为保安大队长、材料内勤。

二、存放档案有专用柜厨,排列方法从左到右,自上而下。

三、保证档案有专用库房,门窗牢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

防虫等措施。

四、定期对库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做以账物相符。

五、坚持每天记录档案室库房温度,观察温湿度,及时进行调节。

六、库房实行专人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七、库房内严禁烟火,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港口设施《保安声明》的使用与签署制度

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落实好港口设施《保安声明》的签署,制订制度如下:

一、严格按照SOLAS要求,对相应的船只交换港口设施符合证书,签定保安声明。

二、与船方交流,签定相关协议时,文明用语,不得损坏港口形象。

三、《保安声明》由船长或船舶保安员与港口设施保安员签署。

四、国际航线外籍船严格按照外轮登轮要求。

五、《保安声明》应当根据保安等级变化做相应的改变或重新制订。

六、《保安声明》应当保存三年。

港口设施保安各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保安队员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值勤时要求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文明值勤,要敢于管理、

以理服人,维护好责任区的治安秩序。

2、对来访宾客、业务等相关人员,须向明来由及姓名、单位、找何人、办何事并通知相

关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公司。

3、保安上班时间内必须负起工作责任,酒后不准上班,当班时不可看书看报,夜班人员

不得于岗位睡觉,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公司员工上下班使用的车辆应摆放整齐,对不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的车辆,保安有

权汇报处理。

5、保安应详细记载进出公司的车辆情况。其中对运输车辆应注明运输单位,并指挥好车

辆停放位臵,检查核实进出物资是否相对。无出门证的公司物资一律禁止出公司,发现问题由保安部主要领导向公司汇报。

6、保安应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不得与客户建立经济往来。

7、保安必须检查、监督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检查水电、仓库的安全,办公楼的

门窗是否关好,及时指出、纠正不安全的地方。

8、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守机密,做到不外传、不议论、不泄露。

9、保安上班时间内,不准会客,特殊情况经保安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会客。

10、白班轮流在外立岗,按公司规定见有关领导必须敬礼。

12、门卫室及保安责任区必须保持环境整洁。

13、保安之间不得随意换班、休息或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申请保安部主要领

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14、保安在上班前必须整队,由分队长发指令至各个岗点,并按规定做好交接班仪式,

清点交接物品,如有问题及时问清交班人员。

15、保安人员在上班、生活中必须团结一致,和睦相处,不得有拉帮结派行为。

16、积极参加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17、值勤中,对保安人员配臵、装备、房屋建筑、重要设备、安全设施等,要严守秘

密,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责任区和重要部位。

18、保安在值勤时注意个人安全,不得影响其它工作人员,禁止与他人聊天、嬉戏。

19、按公司规定处理、处罚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

20、保安必须维护本公司财产安全,督促检查其它部门的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有关规

定。

二、巡逻队员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树立先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对保安队员值勤情况(交接班、脱漏岗、打瞌睡、工作证的佩带和着装情况等)进行

监督,并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汇报上级领导。

3、在公司区域范围内,当场地车辆较多时,应自觉在各路口维持秩序,防止以外发生;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人员、车辆应及时劝阻、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

报保安部。

5、24小时对公司范围内各场地,尤其是死角进行巡逻,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巡逻时

应积极主动,不麻痹大意,不搞“形式主义”。

6、巡逻时应两人一组,胆大心细,并注意安全,遇事应头脑冷静、讲究方法。

7、负责磅房的监磅任务,如实记录数据,严格把关,不弄虚作假。

8、制止磅房人员使用手机、小灵通、高频对讲机等通信设备,以保障数据的准确性;无

特殊情况(强光照射、天气恶劣等),不得进入磅房,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磅房。

9、与各分队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协助各分队值勤期间换岗吃饭,遇紧急突发时间时

应快速增援。

10、码头业务繁忙时,应与各值勤点默契配合,保障作业流程通畅、正常运转。

11、自觉完成保安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保安队长职责

1、根据公司保安部保安大队的任务,科学、合理的安排勤务、考核所属队员的值勤情况。

2、服从保安大队的统一指挥,如实向领导反映工作情况、意见及存在问题。

3、对所属队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组织召开全队的政治、业务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公司、

保安部保安大队的各项指示精神。

4、岗位值勤状况,检查保安队员值勤现象,确保队员不漏岗、脱岗。

5、做好队员政治思想工作,关心队员生活,处理队内纠纷,提高保安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6、保安队员日常工作状态考核及组织队员军体训练,领取、发放和保管文件、办公用品

7、如实记录保安队员岗位值勤状况,请假必须按规定报批。

8、定期组织队员检查值勤范围的安全情况,加强保安器材、装备消防器材的保管,落实

专人维护保养,详细记录检查结果。

四、大队长职责

1、协助大队长抓好全面工作,保证和督促保安队员对上级命令的贯彻执行。

2、负责抓好公司组织的监镑工作。

3、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抓好组织发展工作。

4、组织开展各项业务知识技能的系统学习培训,提高保安的实战工作能力。

5、负责参加公司有关例会,并及时向答对长汇报工作情况。

6、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保安大队长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执

行国家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旨意,维护公司利益,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

3、组织队员学政治、学业务,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努力提高企业治安管理能力。

5、维护团结、发扬民主、关心保安队员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6、认真听取公司各部门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和反映,调查研究公司保安值勤情况,完善各

项管理制度。

8、负责全大队的检查考核工作,严格实行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纪律,整顿作风。

六、港口设施保安员职责

1、根据本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对港口设施进行初次全面保安检查;

2、确保港口设施制订《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3、对本港口设施进行定期保安检查,保证《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维护、有效实施和执

行;

4、就《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提出修改建议;

5、增强港口设施相关人员的保安意识和警惕性;

6、确保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人员获得充分的培训;

7、与相关机构和人员保持信息沟通,向有关部门报告危及港口设施保安的事件并保管事

件记录;

8、与相关船公司和船舶保安员协调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

9、与船舶签署《保安声明》;

10、与提供保安服务的机构协调;

11、确保港口设施保安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12、确保正确操作、测试、校准和保养保安设备;

13、在接到船舶保安员请求时,协助其确认登船人员的身份。

七、监控员岗位职责

1、掌握监控仪器,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系统的运行,对所监控的各个区域要非常熟

2、监控设备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维护设备。

3、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值班时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躺卧

睡觉,不准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

4、要爱护监控、对讲机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向主管报告,并做好记录。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数据、磁盘、录像、录音带属机密,不得泄露外传。

6、注意微机室内防火,电路要经常进行检查。

7、监控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及保安部考核规定对值勤保安进行监督,发现情

况及时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8、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及问题,及时上报,并做详细记录,并随时向保安部主管报告

情况。

9、值班人员要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交接班,不迟到、不

早退、不脱岗、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每日做好监控室的卫生工作,并随时保持监控室清洁,如交接班时,当班人未做

监控室卫生,接班人有权不接班。

11、每日接班时,应将当班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接班人,接班人应检查设备的工

作和清洁情况,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八、码头区域值勤保安职责

1、船只作业时,主要在引桥岗亭外值勤,或在码头巡逻,注意观察码头区域动态。

2、杜绝渔船,货郎船等无关船只进入码头或靠近码头。

4、把好各引桥进出关,杜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码头,严禁把车停放在引桥外侧。

5、对外供单位,或船主所购物品,上船时注意监督,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6、指挥好进入码头的车辆,车辆在码头行驶和停放,不得影响作业或产生其它不安全因

素。

7、如在值勤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8、加强本码头与邻边码头连接区域的巡视,预防并制止外来船只及人员进入本码头。

9、凡不是到本公司装卸的船只停靠码头,必须经保安部同意后,方可停靠,但遇有大风

浪,必须停靠的除外。

九、码头门卫职责

1、站好每一班岗,树立好公司的形象,对有关领导进出必须敬礼。

2、进入本单位的人员必须登记,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根据公司规定应电话征求被访人同

意后,方可放入。

3、进出公司的车辆,以及车辆装载的物品,进行登记、检查、验证核对,防止未经公司

允许的危险物品带入或将物资带出公司,以避免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4、对涉外单位的车辆,核实清楚后方可放行(包括边防、海事、商检、沿江开发区等政

府机构)。

5、做好进出车辆的疏通、停放等工作。

6、对码头船员进出要严格把关、登记,船员家属进出码头必须有船员带领且具备有效证

件进行登记,对船员外出所购物品返回时,要注意检核实所购物品的数目和品种,以

7、至码头装运货物的车辆,必须凭码头运作部的车辆通知单方可放行。

8、对来码头临时作业的车辆,出门时收回临时通行证并检查车辆有无异常情况后归还其

有关证件。

9、对进出人员所带包裹要严格把关,对怀疑对象要叫对方自行打开包裹说明所带物品,

情节严重的汇报警务站的民警,由民警进行检查、盘问,处理事情时要有礼貌,讲究方法。

10、根据港口设施鉴定的保安等级,认真履行相应等级保安状态时的保安措施。

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演练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计划所确定的各项保安措施,确保演习、演练达到理想要求,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每半年演练一次。

二、演习、演练需围绕港口设施保安事件,制订演练计划。

三、在演习、演练提前一周将保安计划提交港口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准核实。

四、对演练所使用的器材和物品进行检查,使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五、通过演习、演练提高员工的保安意识,确保人员安全。

六、详细记载演习、演练录像、图片、文字数据,并总结演习、演练情况,完善各项措

施。

七、演习、演练时,各部门统一思想,各负其职,确保每个环节不出意外。

港口设施保安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一、无线电台(含手持台)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定机、定人、定责任,防止丢失损坏。

二、基地台必须做到24小时由保安人员专人值守,值守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三、严格执行频点使用的有关规定,严禁占用其它部门的频点进行无线通话,干扰其它

部门的正常通讯。

四、使用无线电通讯时,语言要简练、明确,口齿要清楚,做到有问必答,文明通话。

严禁在无线通话中说笑、吵闹;严禁在电台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严禁随意按通话键。

五、遇到多台同时呼叫时,应区别轻重缓急,按照先上级台,后下级台;先重要通讯后

一般通讯;先基地台后手持台的原则处理。

六、进行业务培训,保证人人熟悉电台性能、通话守则、操作手法和通讯纪律,不得让

无关人员随意操作和使用电台。

七、定期对通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电台发生故障后,要及时报告。

八、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及在水上工作时落水。因责任心造成丢失、损坏,必须负赔偿

责任,赔偿金以所负责任分别裁定。

港口设施限制区域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港口设施限制区域的管理,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根据港口设施的性质及作用设臵限制区域,并做好限制区域警示牌。

二、在限制区域周围设臵临时或永久性质屏障并提供守卫或巡逻,由保安人员控制入口,

在不使用时有效锁闭或隔断。

三、因工作需要,作业人员须出示足以证明持证人有权进入限制区域的通行证,对于非

工作人员经批准进入限制区域的,必须有专员陪同,方可进入。

四、减少限制区域的信道入口,加强对外开放通道的控制。

五、加大对限制区域照明系统的管理力度,配合执勤人员对区域的检查,保障监控系统

的有效运作。

六、加大对码头警戒区,包括码头泊位周围水域的巡逻。

七、在已发生保安事件或有现实性保安威胁的区域设立附加限制区域,并封锁信道。

港口设施各类信道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港内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港内安全生产和道路码头安全畅

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港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或以在港内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是指:

1、理文码头各种汽车、拖车、铲车、正面吊等;

2、非装卸车辆,来港建设的汽车、三轮车,有关主管部门,协作单位、来港装卸货

物的各种车辆。

二、工人上下班所骑摩托车、自行车、助力车等不得进入港内,一律停放在港内指定的

地方。

本条例所称的“道路码头交通安全措施”,是指在道路码头设臵的交通信号,安全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和安全隔离设施。

三、本条例由保安部和码头运作部负责实施。

“保安部”是各主要进港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主管部门。

“码头运作部”是港内装卸生产场地,码头道路交通安全和生产秩序的主管部门。

各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港内交通规定的职责,协同主管部门做好道路、码头交通管理工作。

港口设施内船舶物料交付管理制度

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确保符合各登记下船物料的保安措施,制定制度如下:

一、记录船舶离、靠港时间,检查船舶物料程序。

二、与船舶人员协调进入港口设施前按交付清单核对物料。

三、对物料交付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四、通过目视和物理的方法检查船舶物料。

五、详细检查船舶物料,并搜查交付车辆。

六、船舶物料交付活动时,实行全天候监控,并对周边水域、作业人员动态进行记录、

存盘。

船员进出港口设施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加强港口设施的管理,根据《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针对船员进出港口设施制定如下制度:

一、对船员进出港口设施,必须严格检查,核实身份做好记录,并建立台帐。

二、利用港口设施配备的金属探测器,对上下船船员及其行李进行检查。

三、对船员出入所携带的物品,应按海关相关规定核实后方可予以放行。

四、船员进入港口设施后,执勤队员、监控人员须相互配合,及时掌握人员动态,严防

其进入港口设施限制区域。

五、船员家属进入港口设施的,须由船上开好证明且持有海关临时通行证,并经核实后

方可进入,同时严格检查其携带的物品。

六、船员须经船员专用通道进出港口设施。

七、边检协管员对船员进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台帐,详细记录船员行踪,履行好自

己的职责,严格把关。

港口设施外来人员陪同制度

为规范外来人员在港口设施内的活动,有效保障港口设施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外来人员进入港口设施前须在门卫登记,出示身份证件,并由门卫通知相关部门核

实后,由相关部门人员到门卫处引导外来人员进入港口设施。

二、外来人员需进入港口设施警戒区域或非业务原因需进入港口设施的,由港口设施保

安员或安全员陪同。

三、上述“陪同”须是连续的、不间断的全程陪同。

四、公司监控室起到辅助监视的作用,有情况及时与陪同人员或各岗点保安联系。

港口设施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油库安全规则

1、加油站(油库)建筑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规范,周围50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及其

它易爆物品。

2、必须配合性能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3、开启油桶的扳手,必须使用铜质工具,不得使用铁质榔头、凿子敲击油桶。

4、进入油库加油的车辆消声器(排气管)出烟筒,必须安装防火装臵(保护罩),加

油时车辆必须熄火。

5、车辆进库加油,必须按进出规定,不得在库内逆向行驶。

6、库内应保持整洁,禁止乱抛油沙和乱倒废油。

7、禁止火种带入油库,库内严禁烟火,闲人不得擅自进入油库。

8、油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通讯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二、爆炸性物质和可燃性物质

1、加油站(油库)贮存的汽油、溶剂油等闪点低于或等于加油站(油库)环境温度

的可燃流体其蒸汽与空气产生的气体混合物属爆炸性物质。

2、加油站(油库)贮存的柴油、润滑油等闪点高于加油站(油库)环境温度的可燃

流体属可燃性物质。

三、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和非危险场所。

1、加油站(油库)贮存爆炸性物质的场所是气体爆炸性危险场所。按爆炸性气体混

港口工程项目报批流程

福建省港口工程项目报批程序 根据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福建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港口工程建设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报送项目预审; (二)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履行核准手续; (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的监理、施工招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八)备案后组织工程的实施; (九)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按权限,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一、项目预审申请 根据《福建省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之

前,必须将建设项目报送项目预审并取得预审同意意见后,方可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未经预审或预审意见未明确同意的,相关部门不得为该项目出具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意见或进行审批、核准。 1、项目预审程序: (1)项目申请人向市港口管理局提出建设项目预审申请; (2)港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市发改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联合转报省交通厅(港航局)和省发改委。 (3)省交通厅(港航局)收到转报材料后会同省发改委对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15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并告知项目申请人,同时抄送市港口局和市发改委。 2、申请预审需提交的材料 (1)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预审表; (2)港口规划区域内建设项目拟选址情况、拟使用规划岸线长度等; (3)建设项目位置图。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项目预审通过后,可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该阶段主要工作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项目选址意见报批、用地用海预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项目安全预评价(如需要)等工作。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编制完成后按以下程序报送。

港口设施规章制度

港口设施保安工作制度目录页2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 第一、页3港口企业保安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页4港口设施《保安声明》的使用与签署制度............................... 第三、页5-14港口设施保安各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 第四、页15港口设施保安演习演练制度 ...................................................... 第五、页16港口设施保安通信工具使用管理制度..................................... 第六、页17港口设施限制区域管理制度 ...................................................... 第七、页18港口设施各类信道管理制度 ...................................................... 第八、页19港口设施内船舶物料交付管理制度......................................... 第九、十、页20船员进出港口设施管理制度.................................................. 第页21港口设施外来人员陪同制度.............................................................. 第十一、 页22-23港口设施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十二、 港口设施内重要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第十三、页24-25 页26港口设施保安着装制度..................................................................... 第十四、 页27《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修订制度..................................................... 第十五、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向生产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对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以及生产现场的有效控制,加强公司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的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产品实现有关的人员和场所。 3. 职责 企管部负责生产现场工作环境控制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并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实施改进合理化建议。 … 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管理、控制、监督和检查,实施改进合理化建议。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党群工作部负责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的收集。 4. 工作要求 工作环境的确定 4.1.1 技术部、企管部根据产品生产的要求,确定生产现场所需的工作环境,以及特殊特性和特殊过程所需生产环境。 4.1.2 企管部根据生产现场工作环境的要求,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5S管理办法》; 4.1.3 办公室根据公司办公需要,制定公司办公场所5S管理办法。对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规范。 " . 工作环境相关要求 4.2.1 办公室策划公司、各部室工作环境管理职能的配置,并通过部门职责予以确认; 4.2.2 企管部安技环保室负责组织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4.2.3 企管部负责建立各部室特种作业人员台帐,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2.4 技术部负责按照产品要求设计各种工位器具,按照产品形成过程和满足产品产量及质量要求策划和设计相关部室工艺布局,绘制现场定置管理图; 4.2.5 各使用部负责按照产品产量确定工位器具的需求数量,报企管部批准后实施制造、补充并实施工位器具的统一管理; 4.2.6 各生产部室依据现场定置管理图实施车间工艺布局调整并实施定置管理; 4.2.7 各生产部对特殊作业环境应配备必要的通风除尘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空气清新畅通; ` 4.2.8 办公室根据防火规范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及设施。 设备布局要求 4.3.1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4.3.2 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必须确保各设备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4.3.2.1 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1米,大型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米。4.3.2.2 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不小于0.9米。 4.3.2.3 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4.3.3 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的摆放,同时考虑到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 4.3.4 产生强烈噪音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则应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公司的办公环境。 4.3.5 生产现场中高于2米的运输线必须有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入地面,运输线的始终两端应有防护栏的保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办法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交通部令第2号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已于 3月21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6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港口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活动。 本办法所称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港口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前,对港口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投资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港口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真实、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港口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接受、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度。 交通部统一管理全国港口竣工验收工作。 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交通部负责。 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本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以外的港口工程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竣工验收。 以上负责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 第七条港口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港口工程有关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申请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影响建设项目的投产使用,尾留工程投资额可根据实际测算投资额或按照工程概算所列的投资额列入竣工决算报告,但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交工验收合格;(二)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经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 (三)一般港口工程经过3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6个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项验收;航标设施以及其它辅助性设施已按照《港口法》的规定,与港口同时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五)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经过专项验收; (六)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 (七)廉政建设合同已履行。 第八条港口工程试运行前,项目法人应当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手续。试运行期满后应当及时办理港口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港口工程试运行期自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九条港口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法人应当向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港口经营管理制度7981653

港口经营管理制度7981653 港口经营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2、按照核定的功能使用,维护好港口经营设施。 3、做到文明装卸、诚实守信、讲究职业道德、不刁难货主和船员。 4、货物装卸前应核对理货单据与船号、收货单位、货物名称、重量、规格等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5、货物入库发货员事先统一堆垛位置,发货员指导装卸人员,做到货物看得清,点得出,堆码整齐,并认真填写进仓货物清单。 6、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应认真负责保管,每天检查质量。 7、及时做好货物装卸和仓储物资的原始登记台帐,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港口经营统计报表。 港口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技能。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盲目指挥。 4、特殊危险作业必须向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作业程序、工作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5、作业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工具索具等,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严禁冒险作业。 6、及时对码头前沿进行疏浚,维护码头区域船舶的靠泊秩序,确保船舶靠泊安全。 7、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督促落实生产操作中的安全检查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安全质量管理活动,避免安全事故。 预防自然灾害 根据《港口法》、《防洪法》、《气象法》和交通部《港口大型机械防阵风防台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为提高本单位对阵风、台风、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单位概况 单位的地址、规格、码头、库场、港口设施情况,重点部位。 二、自然灾害的分级 (一)一般灾情 1、省市专业气象台发布热带风暴及以上警报,平均风力已大于7级,并有继续增强趋势时。 2、预报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 (二)重大灾情 1、省市专业气象台发布强热带风暴及以上紧急警报,最大风力9级以上时。 2、预报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 三、单位“预防自然灾害”领导员工工作职责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序言 1. 为了加强海上保安,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了《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新规定和本规则*。这些新要求构成了船舶和港口设施可以合作探察并制止威胁海运业保安行为的国际框架。 2. 在2001年9月11日的灾难事件之后,国际海事组织(本组织)于2001年11月召开的第22届大会一致同意,制订关于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的新措施,由2002年12月召开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约国政府大会(又称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本组织的海上安全委员会(海安会)受到委托,在成员国、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在本组织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提案的基础上进行外交大会的准备工作。 3. 在2001年11月还召开了海安会第一次特别会议。为了加速适当保安措施的制订和通过,特别会议成立了一个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海安会海上保安会间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2月召开,其讨论结果报告给了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会上成立的一个特设工作组又进一步起草了建议草案。海安会第75届会议审议了特设工作组的报告,建议应于2002年9月再召集一次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2002年12月在紧靠外交大会之前召开的海安会第76届会议审议了于2002年9月召开的海安会会间工作组会议的结果和与海安会同期召开的海安会工作组的进一步工作,同意了将被提交给外交大会审议的建议文本的最后一稿。 4. 外交大会(2002年12月9至13日)还通过了对《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74年安全公约)现有条款的修正案,加速自动识别系统安装要求的实施,并通过了74年安全公约第XI-1章的新条款,涉及船舶识别号的标记和《连续概要纪录》的携带。外交大会还通过了若干大会决议,包括关于本规则的实施和修订、技术合作以及与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海关组织合作的决议。会议认识到,在这两个组织的工作完成之后,可能需要对某些有关海上保安的新规定进行重新审议和修正。 *本规则的全称为《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国际规则》。经修正的74年安全公约第XI-2/1条将本规则简称为《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ISPS)规则。本规则还可简称为ISPS规则。

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湖州凯恩涂层有限公司 环 保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二0一三年一月 湖州凯恩涂层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企业环保工作,我公司根据县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及谋求企业自身的长期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提高全公司的环保意识。组织环保设备管理及操作人员学习环保设备的操作规程,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建立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务车间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管理体系。领导小组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全厂职工学习有关环保知识;制订环保制度、计划;负责重大环保项目的实施;制订环保规章制度;组织对各有关部门的考核与奖惩等。 三、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每年初制订环保目标,并分解到各部门。领导小组对全厂目标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目标负责。年终进行考核,按结果奖罚。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用多种定期不定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利用黑板办、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环保知识和技术,新职工进厂进行环保教育,老职工进行不定期教育,对环保设施操作工送有关单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环保设施建设,优化工作环境。在各关键工序上按环保设备设计方案安装设施,各环保设备由专职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做好各环保设施的运行台帐。 环保设备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做好维护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环保设施的整修、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及处理效果。每半年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解读 新修订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号)已于2018年1 月15日签发,3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修订过程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和《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和加强港口建设管理,保证和提升港口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港口工程建设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方面,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相继出台,对建设项目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提出简化建设项目前置条件,建立并联审批、协同监管机制等改革要求;另一方面,《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安全、消防、环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在试运行、验收和监管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因此,本着实事求是、问题导向的原则,我部对《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进一步优化了规章体系结构,将上述两部规章合并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为做好《规定》制定工作,我部多次组织各地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和港航企业进行工作研讨,赴有关单位进行调研;《规定》(征求意见稿)完成后,我部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组织行业专家咨询研讨,在部网站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8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审核通过。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包括总则、建设程序管理、建设实施管理、验收管理、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76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管理范围。《规定》参照《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港口工程基本术语标准》等关于港口区域的表述,明确港口工程界定为在港口规划港区内,为实现港口功能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码头工程(含舾装码头工程)及其同时立项的配套设施、防波堤、锚地、护岸等工程。 (二)建设程序。《规定》区分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的港口工程对建设程序做了明确规定。 1.工程立项阶段: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管理,应办理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需要办理项目核准手续或填写备案信息。

最新港口设施保安考试题及答案

姓名:部门:分数: 一、是非判断题,请用“√”和“×”分别表示对错(每题2分,共计20分) 1、《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有效性取决于每三年一次的年度核验。() 2、港口设施的保安事件是指威胁船舶、港口设施、船港界面活动和船到船活动保安的任何可疑行为或情况。() 3、港口设施保安主管负责与船长或船舶保安员签署保安声明。() 4、港口设施保安等级的确定机关是港口设施所在地公安机关。() 5、港口设施的经营人应当保证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港口设施保安训练。() 6、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负责本港口设施的保安评估工作。() 7、万吨级以上泊位需要配备6名经过港口设施保安培训的人员。() 8、保安等级由低到高分为1、2、3级。() 9、保安等级3是指由于保安事件危险性升高而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适当的附加保护性保安措施的等级。() 10、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执行期限为三年。() 二、填空题(每题4分,共计20分) 1、是指船舶与港口之间人员往来、货物装卸或者接受其他港口服务时发生的交互活动。 2、保安等级是指可能发生保安事件的级别划分。 3、《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有效期为年。 4、港口设施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指定具备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的人员担任。 5、《保安声明》应当由港口设施保安主管保存年。 三、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20分) 1、港口设施的保安评估每年进行一次。 A 2 B 3 C 4 D 5 2、《港口设施保安计划》完成后应报审查批准。 A 交通运输部 B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C 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D 其他部门 3、一人可以担任个港口设施的港口设施保安主管。 A 1 B 2 C 3 D 4 4、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 A 10 B 15 C 20 D 30 5、港口设施保安费从年开始实施。

港口建设规划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规章

港口建设项目审核、审批、备案工作规程 目录 1、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审批 2、港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审批 3、港口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4、港口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5、港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投标情况备案 6、港口建设项目开工备案 7、港口工程试运行(投产)备案 &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 港口岸线使用审核审批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2004年第5号公告)、《江西省港口管理办法》。 二、审批条件 ⑴建设方案符合港口规划; ⑵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⑴申请文件一式2份; ⑵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事部门的意见; 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4份(附港区规划图)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

⑷审批部门根据项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程序及时限项目法人向港口所在地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 港口所在地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港口岸线使用申请材料后,在14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转报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省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收到转报材料后,在14 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转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对非深水港口岸线,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求省发改委意见后审批。对深水港口岸线,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转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港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审批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二、审批条件 ⑴符合港口规划; ⑵符合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⑶符合有关编制水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 ⑷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申报材料 ⑴申请文件一式2 份(含可行性研究报告);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式5 份和相应的电子版本1份;⑶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证明或评估意见;⑷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事程序及时限项目法人向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设区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

港口维修管理规定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切实保障港口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港口设施功能,有效使用岸线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港口设施主要包括:码头、防波堤、引堤和护岸、港池、进出港航道、锚地、港区道路与堆场、仓库、港区铁路与装卸机械轨道、防护设施等及其他生产与生产辅助设施。 第三条港口设施维护是指为使港口设施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要求而在使用期间采取的措施。 第四条港口设施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适时维修”的原则,加强对港口设施的检查、检测、评估和维修,保持港口设施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努力提高港口设施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第五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确定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维护管理职责。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港口设施维护主体是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 第七条港口设施维护工作应提倡科技进步、节能减排,鼓励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的开发与应用。

第八条港口经营人或所有人可从港口装卸费中列支港口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本单位的港口设施维护。 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维护。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掌握港口设施的基本信息,指导维护管理工作; (三)检测评估单位能力和信用的管理; (四)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备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的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部有关港口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 (二)制定港口设施维护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指导实施; (三)港口设施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指导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四)检测评估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管理; (五)公用港口设施维护计划编制与资金筹措; (六)主要设施的大修和报废报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并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港口设施保安协议范本

港口设施保安协议范本 甲方:靖江市双江港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甲方作为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经营人,严格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乙方作为在甲方码头进行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理货业务、物资供应、废油回收、清仓处理服务项目的港口经营服务单位,承诺为甲方港口设施保安事项上提供合作并承坦由乙方引起的全部责仼。 三、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经靖江市港口局审核通过,已取得交通部《港口经营许可证》在甲方码头提供经营性服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在所从事的港口经营服务项目范围内,严格遵守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规定。 2、配合甲方和港口行政部门实施《港口实施保安计划》,并承担与保安计划相应的责仼和义务。 3、承诺不以仼何方式、方法为来往船舶或通过来往船舶为第三方提供《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第21条明确的可能或间接制造恐怖事件的各种禁运物料。 4、在为甲方或甲方码头船舶提供经营或便利服务期间,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管制措施,确保可能发生保安事件的人员、物资的通道和场所的安全,防止在物料配送或代理、待供期间发生的保安事件。

5、保持与港口行政部门的接触和配合,辅助港口设施保安工作需要。 四、乙方为甲方或甲方码头船舶提供经营性服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甲方配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五、若因乙方原因而引发的港口设施保安事件,乙方承担其全部责任,甲方在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汇报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实施相关处罚。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靖江市口岸办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第5号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已于 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6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港口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港口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包括与其它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 军事和渔业港口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

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以上负责港口建设管理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统称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条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执行有关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章港口建设程序管理 第六条港口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第七条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文件分别实行核准制、备案制。 第八条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一)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港口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为管好、利用好同江粮库码头,维护好码头及堆场等港口设施,制定如下制度。 一、港口码头日常性的保养工作: 日常性的保养工作:是指对码头进行预防性保养,或对其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为了做好港口设施的维护工作,港口码头业主或经营人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勤保养。应对各项不同的港口设施按不同的技术状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损坏的港口设施应分轻重缓急,尽快加以修复,避免损坏程度扩大。港口主要设施保养管理要求是。 1.码头区 (1)要根据设计或核定的安全荷载、船型、车型、机型和有关操作规程使用,严禁超负荷。 (2)对于易燃、易爆、有腐蚀性及重件等特种货物的装卸和堆存,应采用临时保护措施,保证码头结构或面层不受损伤。 (3)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码头未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严禁任意打洞、凿眼及安装任何固定设备,保证码头结构的安全及完整性。 (4)码头上的系网环、护舷、锚链、梁、柱、桩等处一律禁止系带船舶。 (5)对码头上的系船柱、系船环均需按规定负荷使用。船舶靠离码头时,其速度和角度必须符合码头安全使用规程。 (6)码头护舷及锚固铁件撞坏或松动后,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修复前应采用临时措施,保证船舶靠泊安全。 (7)码头面层应保持清洁。所有泄水孔、轨道槽、伸缩缝内,均应及时疏通、清扫、避免垃圾堵塞。 (8)码头如有变位、裂缝、掉块及露筋等现象,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9)码头上设置的系船柱、系船环、爬梯等设备,应定期做好除锈、油漆等保养工作。 (10)码头上设置的起重机轨道,应定期测量轨距及标高,并将测量结果归档备查,发现问题,要加强观测并及时处理。

港口设施保安应急预案

港口设施保安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提高港口设施保安能力,有力打击各种针对港口设施的恐怖袭击和捣乱、破坏活动,避免或减小恐怖事件对港口设施和员工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12月)、经修订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Ⅺ-2章(2002年12月)以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2年12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港口设施保安应急工作。 三、引用标准/文件 1、《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7年12月) 2、《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Ⅺ-2章(2002年12月) 3、《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02年12月) 四、重点保护目标 乙码头、丙码头、监控室、消防泵房场等。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科室主管 应急指挥部下设现场警戒、交通疏导,物资供应保障,抢险救援,医疗救护,通信保障五个小组,组长分别由保卫科、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设备科负责人担任。相应部门成员构成队员。 2、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本港口突发保安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制订和宣贯工作; (2)监督、指导各部门制订突发保安事件应急预案实施细则; (3)督促、检查各部门做好各项突发保安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4)建立应急抢险及救护专业队,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各类保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5)当发生突发保安事件时,及时判断事件的性质,评估事件的影响范围,预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程序; (6)发生突发保安事件时,负责与外界及相关部门(如威海市港航管理局、公安局、边防检查站、当地医院、港口设施周边相关单位等)的联系和沟通,以取得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与援助; (7)保安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配合有关部门清理事件现场,并做好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8)本港口设施保安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现场警戒、交通疏导组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警戒设置,疏散人员,维持秩序; (2)负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的道路交通畅通; (3)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4)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或预防污染措施及方法,并进行有效监督,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物资供应保障队职责 (1)协助制定抢险工作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2)协调有关部门储备并提供各类救灾物资; (3)负责将救护抢险材料、工具、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4)按命令监督停送电工作。 抢险救援队职责 (1)负责现场抢险工作,反馈前方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如来不及报告,可先行处理后

环境管理制度汇编(2019)

目录 第一部分环境保护责任制 (1) 一、机构和公司领导责任制 (1) (一)、环境保护委员会责任制 (1) (二)、环保领导小组责任制 (2) (三)、环境监测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3) (四)、董事长环境保护责任制 (4) (五)、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4) (六)、党委书记环境保护责任制 (5) (七)、主管(环保)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6) (八)、副总经理环境保护责任制 (7) (九)、工会主席环境保护责任制 (7) (十)、总工程师环境保护责任制 (8) 二、职能部室环保责任制 (9) (一)、安全环保部环保责任制 (9) (二)、综合办公室环保责任制 (10) (三)、党群工作部环保责任制 (10) (四)、企业管理部环保责任制 (12) (五)、人力资源部环保责任制 (12) (六)、生产技术部环保责任制 (13) (七)、资产财务部环保责任制 (13) (八)、设备能源物资部环保责任制 (14)

(九)、工程部环保责任制 (15) (十)、综合服务保障部环保责任制 (15) (十一)、保卫部环保责任制 (16) (十二)、选厂环保责任制 (16) (十三)、检测中心(化验室)环保责任制 (17) 三、各级专业人员环保职责 (18) (一)、安全环保部经理环保职责 (18) (二)、综合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18) (三)、设备能源物资部经理环保职责 (19) (四)、资产财务部经理环保职责 (19) (五)、厂长(副厂长)环保职责 (20) (六)、化验室负责人环保职责 (20) (七)、车间主任环保职责 (21) (八)、班组长环保职责 (21) (九)、维修人员环保职责 (22) (十)、设备操作工环保职责 (22) (十一)、试(化)验员环保职责 (22) (十二)、仓库管理员环保职责 (23) (十三)、采购员环保职责 (23) (十四)、设备管理员环保职责 (23) (十五)、技术员环保职责 (24) (十六)、保卫环保职责 (25) (十七)、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25)

港口码头工程审批程序

***市港口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程序指引(交通部分) 来源: 时间:10.02.11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国港口法》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5号令) 《关于发布港口深水岸线标准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5号 2004年) 《关于印发省港口岸线管理办事指南的通知》(粤交办字【2005】586号) 《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 二、项目建设管理权限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的行业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其余港口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由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项目建设程序 (一)政府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

报岸线使用许可;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7、备案后组织工程实施; 8、工程完工后,编制竣工材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9、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权限组织竣工验收。 (二)企业投资的港口建设项目,按照以下建设程序执行: 1、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履行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申报岸线使用许可; 3、根据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5、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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