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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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计算: 工程预付款金额=2000×25%=500万元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 2000-500/60%=2000-833.3=1166.7万元
施工合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
同纠纷 月份累计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为: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2)分段结算与支付
工程量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
清单计 紧蹙,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
价施工 合同中明确。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划分在合同中一定要清楚、无歧义,以免发生 合同争议。例如:0.00付款,是建筑层还是结构层, 是基础作完还是回填土结束?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结算暂 行办法
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 及时限;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律的解

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结算暂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
行办法 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
§13.2
施工合 同纠纷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 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律的解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
工程量 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
清单计 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
价施工 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2、工程量计算
建筑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 §13.1 程价款 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
结算暂 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 行办法 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
施工合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
11 12 190 120 180 120 10 5

工程量 清单计
问题:1、本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开始起扣?
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签证的工程 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款确定 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
与调整 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结束 返回
计),并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3、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 建筑工 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13.1 程价款 4、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 结算暂 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 行办法 金。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例: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 通风、设备的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2000万元。工 期为一年。承包合同规定:
工程量 (1)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
清单计 程预付款;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行办法 (4)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
施工合 总价不作调整;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5)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
律的解 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 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 设备价值见下表: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 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价款的约 §13.1 程价款 定,可以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结算暂 行办法
施工合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 同纠纷 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13.2 适用法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工程预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 1、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
§13.1 程价款 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
结算暂 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
行办法 年预付。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施工合 (GB50500-2003)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3%)=213.4万元 8 月 份 应 扣 工 程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 1300-
1166.7)×60%=79.98万元 8 月 份 应 签 发 付 款 凭 证 为 213.4-79.98-
24=109.42万元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
建筑工 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行办法 施工合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11 月 份 应 扣 工 程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180×60%=108 万 元
11 月 份 应 签 发 付 款 凭 证 为 174.6-10810=56.6万元
( 7 ) 12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120×(1-
§13.3 合同价 3%)=116.4万元
款确定
12 月 份 应 扣 工 程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120×60%=72 万
款确定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
与调整 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
结束 返回 量。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例如: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筑单位(甲方) 签订了某项工业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 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 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记 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 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负责计量。 工程开工前,乙方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批准。
与调整 元
结束 返回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为11工6程.量4清-单7法2的计-量5与=支3付9.4万元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三)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结算暂 行办法
(1)按月结算与支付;
施工合 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 同纠纷 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 §13.2 适用法 点,办理年度结算;
§13.1
建筑工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3%)=189.15万元 10 月 份 应 扣 工 程 预 付 款 金 额 为
195×60%=117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为189.15-117-
20=52.15万元
施工合
§13.2
同纠纷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 6 ) 11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180×(13%)=174.6万元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 支付
2020/11/12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13.1 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一、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行办法
施工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一)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 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 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 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 §13.3 合同价 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同纠纷 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
§13.2 适用法 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
律的解 实结果无效。
释 工程量 清单计 价施工 §13.3 合同价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 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 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 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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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工程结算数据表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结算暂 行办法
施工合 同纠纷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月份
计划完成建安 工程量
实际完成建安 工程量
业主直供材料 设备价值
1~6 7 8 9 10 900 200 200 200 190 900 180 220 205 195 90 35 24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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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9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205×(1-
3%)=198.8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0%=123
万元
9 月 份 应 签 发 付 款 凭 证 为 198.85-123-
10=65.85万元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5)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95×(1-
900+180+220=1300>1166.7万元
律的解

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
工程量 程款数额及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
清单计 ( 1 ) 1~6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900×(1-
价施工 3%)=873万元
§13.3 合同价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为873-90=783万元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2)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
§13.1
建筑工 程价款 结算暂
3%)=174.6万元 7 月 份 应 签 发 付 款 凭 证 为 174.6-
35=139.6万元
行办法 ( 3 ) 8 月 份 应 签 证 的 工 程 款 为 220×(1-
同纠纷 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2、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 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清单计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
价施工 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
§13.3 合同价 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
款确定 与调整
结束 返回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
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
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件费
比重按60%考虑;
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
§13.1
建筑工 程价款 结算暂
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 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 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还给承包商;
款确定
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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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法的计量与支付
工程量清单法
计量与支付 二、工程价款结算
建筑工
§13.1 程价款 (一)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 结算暂 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 行办法 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施工合 同纠纷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2
适用法 律的解
释 工程量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 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 法等有关规定;
清单计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 价施工 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13.3 合同价
款确定 与调整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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