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运维管理制度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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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运维管理制度
1总则
1.1规范电动车充电桩(以下简称:充电桩)运行、维护管理,保证充电桩各项生产业务运转有序、运行稳定,促进充电桩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运维管理的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管理。
2职责
2.1负责所辖区域内充电桩的运营及维护工作。
2.2负责平台监控值班、组织和协调缺陷设备的检修及抢修
2.3定期组织充电设施巡视,掌握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
3工作要求
3.1员工工作纪律
3.1.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休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充电桩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1.2员工操作现场必须穿着规定工作服。
3.1.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请假程序逐级请假,待批准后方能离开。
3.1.4提倡文明礼貌,现场作业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讲脏话。
3.1.5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3.1.6现场各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严禁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工作需要例外。
3.1.7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拒绝服从上级命令或工作分配。
3.1.8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现场禁止吃东西、吸烟、看小说及报刊等。
3.1.9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到岗,并按规定交接清楚、完整。
3.2充电桩现场卫生管理
3.2.1现场必须经常清理、整顿,保持地面无积水、杂物和油污。
3.2.2.对作业区域内设备、地面应及时进行卫生清理,保持现场通道顺畅、无卫生死角。
3.2.3.设备标志齐全、清楚、正确,设备上下不准粘贴无关的标语。
3.2.4.员工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现场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2.5现场应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员工应自觉配合遵守。
3.3现场安全管理
3.3.1现场应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3.3.2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3.3.3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范作业。
3.3.4 岗位员工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减少安全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3.3.5 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3.3.6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需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无紧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3.3.7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员工需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通道和疏散线路。
3.3.8灭火器材宜选用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明显标识。严禁使用水来灭火。
3.3.9非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除主管和管理人员指定代操作外。
3.3.10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防止撞伤、触电、电池意外坠落等伤害。
3.3.11 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3.3.12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及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3.3.13消防器材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时刻保持通畅。
3.4设备管理
3.4.1.充电桩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备齐各种技术资料。
3.4.2充电站设备除按有关专业规程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修外,还应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3.4.3.按季节性特点及时做好风设备防尘、防潮、防污、防汛等各项工作。
3.4.4运行设备必须具有标志牌。且统一标志、统一管理。
3.4.5缺陷消除时间应严格掌握,对危急、严重、一般缺陷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消缺处理。
附:设备设施维护项目清单
3.5充电设施巡视抢修
3.5.1在平台系统内制定全部充电设施的定期巡视计划(周),并做好计划维护管理工作;对新投运的充电设施应在投运前完成巡视计划的制定。
3.5.2每个充电站点,每周至少巡视1次;对投运初期、使用率高、城市核心位置、敏感区域的充电站点,每周至少巡视2次。
3.5.3开展现场巡检时,巡检员应严格执行《充电设施巡视检查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逐一对站内充电设备、供配电设备等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安全标识、带电设备、消防设施、环境卫生的检查。检查时应使用巡检APP对每台桩扫码打点,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发起检修流程,完成检查后应及时提交本次巡视工单。3.5.4在极端天气前后、设备检修或新投入运行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特殊巡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应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好充电设施特殊巡视工作,规避服务风险和负面舆情。
3.5.5接到故障工单通知后,10分钟内派发工单,巡检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
场,2小时内完成处理。对2小时内不能完成处理的应申请停运,并在停运时限内消除故障。
3.6平台监控值班
3.6.1设立24小时平台监控值班,负责与车联网平台、省级监控值班、运维巡检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工单业务。
3.6.2监控员值班时,应对充电设施的故障、离线状态保持实时监控,对故障报警、离线报警超过15分钟设备,应立即通知巡检员到现场检查处理。
3.6.3负责按巡检员现场回复的处理结果,在平台系统中进行回单,要确保回单时间不超过考核时限。
3.6.4对于巡检员现场无法处理,需厂家现场维修的故障,应在接到巡检员回复后15分钟内完成停运申请流程,及时联系厂家前来维修;停运设备完成维修恢复正常后,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完成复投申请流程。
3.6.5负责及时记录值班时的平台工单接收情况,故障、离线派单处理情况,停、退运申请情况。
3.7充电设施检修
3.7.1在平台系统内制定全部充电设施的定期检修计划(季、年),并做好计划维护管理工作。
3.7.2季度检修计划由巡检员执行,可不办理充电设施停运手续;年度检修计划由专业检修队伍或设备厂家执行,需办理充电设施停运手续。
3.7.3检修时,应逐一对站内充电设备、供配电设备等进行检查,每个充电桩检查前应用巡检 APP 扫码打点;如发现故障,应即刻修理;完成全站设备检查后,应及时办结该站点本期检修任务;已停运的设备应申请复投。
4考核
4.1.1工单办理及时率
发生超期工单,每条扣罚**元。
4.1.2充电设施巡视
(1)未及时制定巡视计划,每站每次扣罚**元。
(2)制定巡视计划后未按时完成巡视,每站每次扣罚**元。
(3)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极端天气前后、设备检修或新投入运行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