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概作业 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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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映射
何谓人民内部矛盾?即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
自毛泽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发表以来,人民内部矛盾也得到了不同时代的赋予的答案,尽管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历史背景下,人们的视角有所不同,但都可以从毛泽东同志的这篇文章中找到理论根据,对它赋予不同的评价。在50多年前,我们的国家、社会是一个刚刚走进社会主义家庭的一个小孩,那个时候阶级斗争还是比较激烈的,各派政治力量之间的阶级斗争。那个时候的社会主要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而且矛盾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白驹过隙,眨眼间50年,国家富强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科技发达了,人民内部的矛盾已经不再是生产力的矛盾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那么现阶段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究竟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胡锦涛主席就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要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不断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牢物质基础。要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
益。二是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到社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依法保护群众权益。三是注重做好群众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实际需求。四是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发展变化,积极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民主制度,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
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统筹兼顾,落实措施,认真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各项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特殊性,我国正处于并且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
段,这个是我们与众不同的地方,却也是我们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比较重要的一个因素,由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人民内部各种具体利益矛盾难以避免地会经常地大量地表现出来。
随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多变性明显增强,人民对自身权力的认知也会逐步加深,更加尊重人权,更加注重自己应有的责任义务与权力,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要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眼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更加积极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经济发展不平衡是绝对的,但是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不平衡更加突出和明显,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同属人民范畴主体内部和各个主体之间利益的不均衡。又由于这种不均衡不可能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利益为核心的各种矛盾也就应运而生了。改革开放前后,我们经历并正在经历一个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一切以政策为导向转向依法治国为纲;从一切由政府说了算转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阵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文化的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矛盾;正本清源,这些变化和矛盾的“震中”就是各个人民范畴主体和这些主体之间的“利益”没有得到公平的分配!
当今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是什么呢?我认为是:社会经济发展速
度与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提高速度不相适应的矛盾;是各个人民主体内部与相互专家分配不公的矛盾。
当今的“人民”范畴主体有哪些?我没有看见官方的权威的解读。但是,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国体”“政体”“经济制度”的规定,我认为“人民”可以而且应该主要划分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一切以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得报酬与利益的劳动人民。
由于改革开放后实行市场经济,经济发展不平衡迅速拉大。在这些人民主体之间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许多不同价值取向的利益群体。某些领域的“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农民与农民工;下岗与再就业;个体经济在各行业的全面挺进;公务员离退休时间先后待遇之差别;社会进入老龄化;房价虚高;家庭教育支出飞涨;食品公共卫生与社会治安安全;CPI失控;拆迁问题等等都直接与个人所得的“利益”挂钩。
如何推进矛盾的化解?
简单说来:即清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
首先,建立利益协调机制,根本缓解利益矛盾。当前收入分配上的主要问题是非常态收入突出,保障性收入不到位,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拉大。解决问题的出路是在坚持效率优先,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的同时,努力注重和兼顾公平。具体政策上要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既要着重解决初次分配非正常收入造成的差距,还要着重解决再分配的社会公平保障,建立公正的收入分配体制。当前,我国平均主义和差距过大同时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于突出了。社会公平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涉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要在促进发展的前提下,把维护和实现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从社会全方位出发长远地考虑公平问题,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制度、政策、法律上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其次,建立诉求表达机制,合理化解利益矛盾。当前,一个能为不同社会群体提供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正在逐步形成。我国建设透明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努力,听证会制度的铺开,立法过程上扩大社会参与,以及基层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信访工作等,都与引导群众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进而合理化解利益矛盾的施政方向一脉相承。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是有效解决各种利益矛盾、妥善化解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再次,要建立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处理利益矛盾。当前,强调更多地运用司法调解,继承和发扬传统深入调查研究、不拘形式、就地审判、让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方式,符合党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司法调解对于促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要积极支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形成多种调解并举的机制。
最后,要建立利益保障体系,积极预防矛盾产生。一些处于社会发展风险期的国家为此提供了深刻的经验教训。20世纪8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