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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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三月中旬,深入县人民法院及四个基层法庭,以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等方式,就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在民主测评中,共发出民主测评表31张,收回31张。总体评价满意的占95%,基本满意的占4%,不满意的占1%。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基本情况

自《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法官法》的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提高法官素质,加强对法官的管理,使法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明显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了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和公正司法,为促进全县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觉贯彻实施《法官法》的能力与水平。县法院始终把学习贯彻《法官法》作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法官法》的自觉性,让全体法官始终牢记依法享有的八项权利和应尽的七项义务,增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并结

合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在《法官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广大群众对《法官法》的了解和认识,争取全社会对人民法官工作的认识、监督和支持。二是严格依法选任法官。按照《法官法》规定的要求,严把法官“入口关”,积极开展了初任法官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官职务任免。在办理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职务任免事项上,积极向人大汇报,按照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办理,适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任免。三是加强班子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实施《法官法》,县法院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要求,积极培养干部,注重把政治上坚定、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司法的法官选拔充实到院领导岗位,培养出一大批法院办案工作上的业务骨干,成为领导审判工作、带领法官严肃执法的带头人,确保了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四是抓了法官培训工作,注重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建设。鼓励法官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对在职参加学习或函授教育的人员,在学习时间、工作任务和经费上给予照顾,对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给予奖励。同时,积极搭建学习平台,支持法官参加上级法院的业务培训、案例分析、理论研讨等活动,提高了法官的司法实践能力。五是认真抓了法官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创新法官管理机制。以贯彻《法官法》为依托,坚持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作为工作主线,紧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求,不断强化法官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同时以推行绩效考评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覆盖审判、队伍、司法政务等全方位管理机制,基

本实现了队伍管理上的规范化、科学化。六是健全监督约束机制,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了对法官执法环节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教育法官遵守《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从公正司法、工作效率、清正廉洁、司法礼仪、自身修养、业务活动六个方面约束法官的言行,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保持了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并按照政务、审务公开原则,将法院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职务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相关信息上墙公布,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把法院的执法工作置于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七是积极做了“两个保障”工作。通过院内制度设计和激励机制,健全管理办法,一方面支持法官依法办案,大胆创新办案方法,提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保障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另一方面,下力气争取项目、争取经费,从办案经费、办案设备、办案车辆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并建立了办案与经费挂钩考评奖励机制,各基层法庭的办公条件也都有了一定的改善,有效调动了全体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全县贯彻实施《法官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院案多人少、编制短缺、人员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趋于偏大,新生力量相对不足的问题需

要引起重视。县法院现政法编制44人,现实有干警47人,其中法官33人(包括4个基层法庭)。其中30岁以下法官1人,31-40岁9人,41-50岁20人,占61%,50岁以上3人。该院2009、2010、2011三年办理案件分别为533件、388件、320件,四个基层法庭每年每庭办理案件都在30件以上,这个数字远高于全州平均水平。随着改革发展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高发、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人案矛盾也愈发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比较普遍。由于法院现有人员少,县法院各业务庭审理案件长期以来难以按规定独立组成合议庭,各基层法庭都是两人庭,为开庭合法,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都拆借其他审判人员,带来工作上的一定不便。

(二)法官职级不高,政治待遇相应较低;岗位津贴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受职数限制,有一部分长期在审判岗位上工作的干警无法提高职级待遇,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法官队伍工作积极性,政治激励机制缺乏活力。另外,根据2011年2月国家财政部、人社部发(2011)17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起将法院干警的岗位津贴由原来每月50.60元提高到240元,截至目前,此项政策在我县还没有落实,需要按新标准给予落实。

(三)法院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尚未改变,尤其基层法庭,基础设施急需要改善。县法院现有的办公审判场所1500多平米,已满足不了审判工作的需要。2011年该院争取到建设规模7690平方米的新审判业务楼建设项目,且已经国家

审批立项。四个基层法庭中,店子法庭尚待修建,王旗、新城两个法庭在前期维修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改造维修,法院办公经费也要得到正常的保障。

(四)法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法官的业务素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继续加大法官队伍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意见建议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法官法》,不断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法官法》从法官的准入条件、考试录用、责任义务、纪律作风、权利待遇、考评奖惩、廉洁自律、培训提高等全方位做出了法律规定,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好《法官法》,才能建设好一支全面过硬的法官队伍、一个业务过硬的法院,更好地为人民司好法。为此建议法院,要以学习贯彻《法官法》为主要抓手,在近几年工作创新、争创一流法院已迈出坚实步伐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与管理。通过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把好用人进人关,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提高,切实把法官队伍建设好。

(二)积极努力解决人员偏少、编制短缺的问题。人员偏少,编制短缺,人案矛盾突出,法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既影响着法院当前工作,也影响到法院司法队伍可持续发展。适逢中央加大落实藏区政策,对加强藏区政法工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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