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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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消防管理制度

3.1.2.

4.1消防监控中心值班工作守则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灭火,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认真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发挥敬业乐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2.控制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

完整好用,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发生设备故障,第一时问通知

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3.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设施。

4.监视所有摄像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通知班长,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5.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

6.监视电梯运作,守听电梯内警钟及对讲电源,有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与电梯乘客及工程维修部联系。

7.发生案件和突发事件时按重大案件处理方案和火灾发生处理方案处理。

8.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消防烟感器报警,可疑人员出现等等,应立即通知组长到现场查看,争取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9.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室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3.1.2.

4.2大厦消防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海市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实行业主防火责任制,业主为本单位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

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2.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出口、卷廉门、消防前室、电梯前室、安全防火门附

近及疏散通道、逃生平台等处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

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及堆放货物和其他杂物。

3.大厦内严禁私自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4.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

搭乱拉电线

5.住宅楼内公共场地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胶制品、木制品及

其他废弃物品。

6.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事先向院方及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

并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7.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消防管理中心,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切勿惊慌拥挤。

8.根据《上海市消防管理处罚规定》对于下列情况,管理处将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1)占用或封堵消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

3)超负荷使用电器及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4)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5)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的;

6)因拒不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或者因整改不及时、不合格而导致火灾

事故的

3.1.2.

4.3消防情况当值记录(副1)

3.1.2.

4.4大厦消防/监控中心值班记录(副2)

3.1.2.

4.5消防中心岗位责任制(参考3.1.2.2.5)

1.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

运行。

3.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

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

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

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4.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

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

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5.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

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1.2.

4.6大厦消防监控室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3.1.2.

4.7消防监控报警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3.1.2.

4.8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1.打开防火栓门,取出水龙带、水枪。

2.检查水带及接头是否良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4.将水带靠近消火栓端与消火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入滑槽,按顺时

针方向拧紧。

5.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火栓连接相同)。

6.连接完毕后,至少有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7.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场根部进行灭火。

注意事项

1.用消防栓灭火至少有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2.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3.使用消火栓应先检查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4.使用消火栓救火,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梯厅。

3.1.2.

4.9消防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2.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

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3.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药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

橡胶密封圈变质。

3.1.2.

4.10消防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 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

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 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 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

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

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二、二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 管理处领导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本处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

品)进行一次检查。

2. 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 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 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汇报一次本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1. 每月由物业管理部或公司领导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公司安全领

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 检查各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

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3. 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 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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