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新版发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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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 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 (一)(二)(三)
湖北省过路过桥通行费统一发票(新)
湖北省公路内河旅客运输发票(新) 湖北省公路内河旅客运输发票(带条码)(新) 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 * * * 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料附加费发票 * * *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湖北省过路过桥通行费统一发票 湖北省公路内河旅客运输发票 湖北省交通运输通用定额发票 武汉市客运出租车发票 武汉市门诊医疗收费发票 武汉市住院医疗收费发票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自开)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
的发票名称,税管员在核定发票时候必须认真核对,防止混淆。
用票计划必须先行上报市局征管处,经审批后方可向纳税人发售。
备扫描功能,有选择性地进行核定。
发票,税管员按定额发票核定方式进行核定即可。
下的纳税人提供劳务时使用
并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使用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新版发
编码
1 2 新 版 发 票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注 释
换版公告中的名称
省局核心征管系统中的名称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代开发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网络发票
建筑业统一网络发票 建筑业统一网络代开发票 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 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代开发票
本发票供装卸、搬运、饮食业、娱乐业、金融业、邮政业及服务业中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提供劳务时使
本发票供除交通运输业以外的开具金额较小,不适合机器开具或无固定场所,需上门服务并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使用 本发票供使用网络和税控发票的纳税人在停电等应急特殊情况时使用 本发票供取得印制冠名发票资格且能自行开发发票开具软件,符合《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开具软件 开发标准与接口规范》(另行下发),实时向地税机关传输发票开具明细表,实时提供发票开具明细 信息查询服务的纳税人提供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过路过桥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公路、水路旅客运输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公路、水路旅客运输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供纳税人提供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装卸、搬运及货物运输(不需抵扣税款)劳务时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客运出租车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门诊医疗服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住院医疗服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纳税人提供客运出租车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自开票纳税人提供陆路、水路货物运输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地方税务机关为提供陆路、水路货物运输劳务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使用 本换票证供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检查、调取发票车燃料附加费发票”,其实质为定额发票,税管员按定额发票核
方税务局新版发票一览表
发票使用范围
本发票供文化体育业(各类门票按原方式管理)、保险业(逐步过渡)及服务业(饮食业除外)中注 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提供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地方税务机关为除货物运输、建筑业、销售不动产以外的纳税人发生劳务时代开发票使用 (销售无形资产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开) 本发票供自开票纳税人提供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劳务时使用 本发票供地方税务机关为提供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劳务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使用 本发票供自开票纳税人销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时使用 本发票供地方税务机关为销售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使用
省 局 保 留 的 票 种 留总 票局 种保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票证
“*”表示与前一单元格内容相同。
编码为8、14的两种通用定额发票,在省局核心征管系统中存在名称相近的发票名称,税管员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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