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7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最大限度避免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障医院合法利益,规范对外合同法律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院党委决定加强合同管理,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合同的认识,切实保障职工经济利益。

我院是本市最大的公立医院,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医院的发展壮大,会越来越多发生与社会的经济联系。合同是保障和实现经济法律行为的主要形式,加强对外合同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保障医院权益、实现职工经济利益的有效手段。

二、合同的管理

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成立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合同管理具体工作由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审查合同内容,建立合同档案。

三、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以房产出租、器械购销、加工承揽、建筑施工、工程维修、医疗纠纷善后等内容的协议、契约、订单、确认书的签

订、履行、变更、解除。

四、合同订立的程序

1订立合同前,相关科室负责对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价格等背景资料进行全面调查和了解,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确定对方有真实合同能力和意向后,相关科室与对方协商并拟订出合同草案,提交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

3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遵守法律、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原则认真审查完善合同。

4重大合同必须召开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合同进行最后审核。

5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副院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合同章,方可生效。

五、不准签订的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部门规定;

2侵犯单位利益和公共利益;

3对方不具备法人资格或不具备履约能力;

4对方资信差、有违约前科;

5条款显失公允。

六、追究责任情况

出现以下情况,合同无效;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挽回,并严厉追究责任;严重侵害单位利益,移交司法机关。

1没有经过院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的合同;

2没有经过院长或指定副院长签字同意的合同;

3冒取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