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补贴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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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强化监管责任,规范发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作用,确保党的惠农政策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管理责任

财政涉农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实施的强农惠农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支持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要举措。加强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事关国计民生。各县区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发放行为

在加强涉农补贴项目预算管理上,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把项目资料审核、预算编制、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关,提前介入有关涉农补贴的数据统计和数据核实工作之中,对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上报的数据资料和预算申请文件,要从严审核,按照政策规定对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金额资料清册进行逐

项审核,做到真实准确,应补尽补。财政部门要按照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有关补贴政策、标准出台和预算资金下达后,对相关部门或乡镇编制的到户清册进行审核汇总,依据政策提出补贴资金预算审核意见,经批准后,及时下达预算并拨付补贴资金。要严格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和规定渠道、形式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补贴对象手中。在补贴资金管理上,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对财政涉农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按照股室出具拨款通知单、主管领导审核、一把手局长签字,国库集中拨付的资金拨付工作流程拨付涉农补贴资金,实行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资金管理机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足额下达预算和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所有的涉农补贴资金使用安全和及时到位。在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按照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对涉农补贴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堵塞支出管理漏洞。在规范发放管理上,严格按照《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实施方案》和《市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操作办法》规定执行。各县区财政局下达乡镇的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在乡镇统一进入“XX乡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只能支付到农户的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上,不得转入其他账户,也不得提取现金。各县区财政部门必须严格实行“一户一折一号”,即以农资综合直补存折为基础,并加盖有“财政补贴专用

存折”名章的存折为“一折通”专用存折,所有发给农民个人的补贴都通过这个存折发放。严禁出现多一户多折,或多户一折,也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以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

三、搭建网络平台,提高兑付效率

建设农民补贴网数据库是我市实施财政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对提高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补贴网数据库建设工作,要联合有关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进一步核实补贴面积等有关补贴项目的基础数据资料,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农民补贴网相关数据与统计公告数据一致。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前要公示到村组,各项公示数据必须是从农民补贴网“补贴管理”项下的“打印公示表”栏导出的“补贴公示表”上的数据,实际发放给每个农户的补贴资金,必须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的金额完全一致。对于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资金实际发放金额与农民补贴网“补贴公示表”上补贴金额不一致的县区,要尽快查明原因立即纠正。另外,各县区财政局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农民补贴网与农村信用社补贴发放网络的对接工作,协调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准确登录补贴项目名称,以便清楚的识别具体补贴类别和补贴金额。必须加强涉农补贴支付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业务衔接沟通工作,保障网络畅通,服务工作开展。

四、实行专户管理,强化会计核算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涉农补贴资金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具体负责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各基层财政所要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明晰完整地反映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收支、兑付情况。各财政所必须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总账核算和分类明细核算,按照补贴项目建立明细账。项目单位要按照涉农补贴资金的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设置明细账,实行专账核算。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算的,项目单位应设置项目辅助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要使用统一设置的涉农补贴会计核算科目,资产类科目设“银行存款”,负债类科目设“应缴回专户款”,净资产类科目设“结余”,收入类科目设“拨入专款、其他收入”,支出类科目设“专款支出”。其他收入反映银行利息收入。为了全面反映各类补贴资金收支情况,必须在以上总账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按照补贴项目类别名称设置。涉农补贴资金账务处理工作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会计核算必须做到真实准确,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装订规范,保存完整,要按照会计规范化要求不断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

五、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涉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部门内部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涉农补贴资金的追踪问效制度。要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建立纵横联动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纪委、监察、审

计等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并协调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的内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一并进行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同时要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公布群众监督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农民群众咨询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涉农补贴工作问题,要即访即查,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化,坚决杜绝因涉农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引发农民上访的事件发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一定要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处罚、处分,并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地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各涉农补贴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据实登记有关工作表册、台账,负责向财政部门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发放依据和有关预算数据资料,并做好涉农补贴项目资金预算的申报工作(包括预算申请文件、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同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审核把关预算数据资料,及时下达补贴预算文件,拨付专项资金,并通过“一折通”形式,按时足额向农户发放补贴资金。同时做好相关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负责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的监管。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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