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管理规定1(修订稿)
南开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开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党建工作上水平,特将《南开区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是指经人事派遣或以社区志愿者身份,在社区党组织中专职从事社区党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由街道工委负责管理。
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每社区设置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1个,隶属党员人数超过300人的社区可酌情增加岗位。
第五条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在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领导下,协助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开展工作,负责社区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主要包括:(一)协助书记召集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委(党委)的决议、指示,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协助书记制定党委(总支、支部)工作计划,对党委(总支、支部)或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计划、决议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协助书记抓好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时组织召开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协助书记做好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与他们沟通思想、交流情况,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五)认真做好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做好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六)做好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承担本社区的工会建设工作,抓好对社区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社区工作,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2. 负责社区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稳定;3. 调查了解居民需求,为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4.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社区管理工作;5. 加强与上级部门、居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居民意见和诉求;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权限:1. 依照法律法规和社区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2. 拥有对社区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3. 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有表决权;4. 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提议权和罢免权;5. 拥有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的监督权。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
第七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区工作;2. 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社区工作。
第八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1. 新聘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2. 定期组织在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3. 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个人素质。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奖惩第九条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1. 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2. 考核方式: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3.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山西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山西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一、总则社区工作者是指在山西省社区工作单位从事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社区工作者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提高社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制定本《山西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二、职责与权利1. 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深入社区,了解社区居民的需求和问题;制定社区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活动和宣传工作;解决社区内的纠纷和矛盾;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维护社区安全和秩序等。
2. 社区工作者享有以下权利:参与社区工作决策的权利;提出对社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反映社区居民的需求和问题;接受相关培训和提升机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等。
三、招聘与录用1. 社区工作者的招聘和录用应当经过公开、公正的程序,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和公平。
2. 招聘条件包括: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四、培训与提升1. 社区工作者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2. 培训内容应涵盖社区管理、法律法规、社工知识等相关领域,并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针对性培训。
五、考核与评价1. 社区工作者应定期接受工作考核与评价,以评估其工作成效和能力水平。
2. 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完成情况、居民满意度、工作纪律等。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社区工作者绩效和晋升的依据。
六、权益保障1. 社区工作者应享有与劳动法规相符的劳动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休假、工资福利等。
2. 社区工作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遇到人身安全或工作纠纷等问题,应得到及时的支持和解决。
七、违纪与处罚1. 社区工作者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纪情况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拘留、停职、开除等。
2. 对于社区工作者的处罚,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此次修订的具体事项和实施细则由山西省社区工作者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本着以建设特色社区为重点,以抢抓软硬件建设为基础,以提高社区为民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全面推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稳定等各项工作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如下:一、责任制度。
社区实行支部书记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主任负责社区内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负责分管工作,工作人员各负其责。
二、学习制度。
街道社区办每年在春秋两季最后一个月组织两次社区成员培训班。
社区支部书记组织本社区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短期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将学习情况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每个星期至少组织一个半天的学习, 做好学习内容登记,每位成员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重点学习内容写好心得体会。
三、签到制度。
社区人员实行一天两签到制度,不得代签,如发现代签,则视为无故不到。
每个月的月底将签到复印件报到街道社区办备案。
四、考勤制度。
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
(周一至周五上午8:OO--12:00,下午夏季3:00--6:30;冬季2:30--6:00)不迟到、早退,有事采取请销假制度,由社区主任负责管理、登记。
社区工作人员请事假,一月内超过三天者,每天扣发工资20元,累计误工一个月视情况劝其辞职;因病请假,超过医嘱时间者,每天扣发工资20元,连续三个月还不能康复或累计五个月的给予劝退。
对旷工、迟到、早退、挑拨离间同志关系、搞不团结、消极怠工、不服从领导、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做出劝其辞职。
五、请销假制度1、社区成员因事请假每月不超过三次,请假时间累计原则上不超过三天。
申请病假住院必须有医院诊断书,视具体情况确定病假时间。
2、直系亲属红白喜事需请假,红事提前申请准予3—5天假期,白事准予一周假期。
婚假、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3、主任请假一天,包片领导批准;两天(含两天以上)经包片领导同意,街道办两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到社区办备案,程序以假条为准。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5篇)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乐圈保洁员管理制度清洁保养是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体现物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高质量的物业清洁保养为商户及顾客提供整洁、舒适、优美的购物环境。
而且,通过清洁保养,可以延迟和减缓物业装饰物表面自然老化及人为磨损,延长物业再装修翻新的周期,既经济又能保持物业美观。
为此我们将对乐圈地下商业中心的清洁卫生等项目提供高标准的服务,努力营造一个舒适、整洁、明亮的购物环境,实行____小时两班组保洁制度,早晨8:00上班直至晚上21:____时下班。
以保证乐圈的卫生达到要求,每日的卫生全面清扫在人流低谷时进行,尽量减少对业户的影响。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明确保洁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仪容仪表规范:1、头发—头发及头皮清洁,男员工:前不遮眉,后不盖领,两边不过耳朵,不可剪奇异发型,不可染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
女员工:短发需打理整齐,长发需盘起,前发不过眉,不可散乱。
2、面部—干净,不可油光满面,保持口气清新,牙齿清洁,鼻毛不外露;男员工不可留胡须,胡须必须剃净,女员工需化淡妆。
3、身体—每天至少洗一次澡,身体无异味。
统一着工服,佩带工作名牌,工服干净平整,大小适当,无破损,无掉扣,无脱线,无异味等。
不可将衣服敞开或衣领竖起,不可将衣袖或裤脚卷起(工作特殊需要时除外),外套拉链(或纽扣)拉至胸口以上。
衣袋不能放大串钥匙及其它物品,保持平整。
4、双手—不可留长指甲(长度不超过____毫米)保持双手干净卫生,不可涂指甲油。
5、鞋子—统一式样工鞋,表面干净,勤清洁,无异味,无破损,不能穿皮鞋、凉鞋、最好穿布6、袜子—干净,无破损,无异味,统一着黑色袜子。
7、饰物—只可戴一枚结婚戒,不可佩戴其它首饰。
二、行为规范1、使用礼貌用语,例如。
“早上好”、“晚上好”、“您好”、“再见”、“请”、“谢谢”、“对不起”、“抱歉”、“打扰了”、“请您再说一遍”、“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
山西省太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题库)(带答案解析)
山西省太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题库)(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企业社会工作者小陈发现,有些员工由于工作繁忙而忽视了子女的教育,导致子女的学习成绩较差。
为此,小陈利用假期为这些员工子女开设了教育小组。
在小组结束阶段,组员纷纷表现出依恋和不舍。
这时,小陈适宜的做法是( )。
A.带领组员分享当下感受和收获的经验,表达对未来的期待B.告知组员小组已经结束,如有学习方面的需要可微信小陈C.布置家庭作业,鼓励组员在小组结束后可以常来企业参观D.组织组员分享经验和收获,告知大家结束分享后即可离开【答案】A【解析】在结束阶段,社会工作者的任务主要是处理好组员的离别情绪和感受,帮助组员保持他们获得的小组经验。
一是模拟练习。
模拟现实的生活环境,让组员在小组中练习他们学到的行为规范等。
二是树立信心。
观察组员的变化,鼓励和肯定,让他们对离开小组后的生活充满信心。
三是寻求支持。
帮助组员得到其家人、社区或周围其他人的支持,以维持在组员身上已经产生的变化。
四是鼓励独立。
鼓励组员独立地完成工作,逐步降低小组对组员的吸引力,以避免其在结束时对小组的过度依赖。
五是跟进服务。
2. 生态系统理论非常注重将服务对象置于生活环境中去解决问题。
下列说法中,符合生态系统理论的是()。
A.个人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的压迫B.对个人而言宏观系统是恒定不变的C.个人能够与环境形成良好的调适关系D.个人对外在环境的错误理解是问题的根源【答案】C【解析】生态系统理论的主要观点之适应力是指个人在与环境的交流过程中,个人与环境间相互影响和回应以达到最佳调和度。
从生态观点看,适应良好是二者间成功互惠的结果,而适应不良则是个人的需求与环境所能提供的资源、社会支持之间无法匹配调和的结果。
3. 某社会工作服务机关设五个区域办公室,每个办公室均设有服务部、项目部、行政部相关职能部门。
由于这些区域办公室是平行关系,彼此之间缺乏资源整合和服务联动,导致机构资源分散、工作重复,管理成本急剧增加。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3.06.24•【字号】晋民发[2013]41号•【施行日期】2013.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3〕41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为了规范社区社会组织行为,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现将省民政厅制定的《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民政厅2013年6月24日山西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保障社区社会组织的行为和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在城市街道、社区或农村乡镇、村设立的,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以社区居委(村委)会辖区为活动地域,由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性、文体娱乐性和参与社区协同服务的,具有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非营利组织。
第三条社区社会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社区社会组织本着“自愿入会、自理会务、自筹经费”的原则办会。
第四条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是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备案,并对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进行年度检查。
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活动由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指导和监督;会员跨社区居(村)委的,其日常活动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指导和监督。
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10.23•【字号】并民[2007]57号•【施行日期】200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民〔2007〕5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专职社工(以下简称社工)人员的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工人员是指经各县(市、区)公开招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其基本职责是:(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二)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下放到社区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功能。
(三)完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运用相关社区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五)协助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
(六)做好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社区救助工作。
(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八)向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九)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数设置第三条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0岁至45岁之间;(三)经审核同意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居住在本社区。
第四条原则上每个社区配备社工人员2名,规模较大(居民户在3000户左右)的社区可配备到4名。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增强社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镇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1、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不在本社区居住的,就不能担任社区工作人员。
2、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3、禁止社区工作人员迁往其他地方居住,办事处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有跑通勤、两头跑行为,按迁出本社区居住处理。
二、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1、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社区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2、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
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3、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要求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
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选好居民小组长,进行登记造册。
2、社区定期对入户情况进行检查,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工作人员奖惩办法1、社区工作人员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
每事(病)假一天,扣除本人月补贴____元,全年累计____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____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任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发年终奖____%。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0.09.13•【字号】并民[2010]79号•【施行日期】2010.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民〔2010〕79号)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建设管理局:为确保社区专职社工人员招(续)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太原市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关于太原市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实施方案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社区党组织、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2010〕27号)精神,定于2010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公开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招(续)聘社区专职社工人员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招(续)聘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科学配备的原则;(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考试、考察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续)聘对象续聘对象为聘期将满的社区专职社工人员;招聘对象为第三届社区干部和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招(续)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1.05.08•【字号】晋民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晋民发〔2021〕23号各市民政局:现将《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报送省民政厅。
山西省民政厅2021年5月8日山西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民政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落细民政基层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4〕44号)相关要求,现就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项目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为总目标,围绕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力、专业双支撑,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工站为依托,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力量,打造专业社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时代我省民政事业发展蹚出一条新路。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社会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社工站打造成为党宣传先进思想的阵地、贯彻路线方针的阵地、密切联系群众的阵地。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道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社区干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社区干部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打下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片区管委会的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
一、本制度所称社区工作者包括(一)通过招聘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二、工作时间规定及签到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时间与片区管委会处同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错时工作法制度,按原规定执行)。
社区工作实行每日2次签到制度,分别为10:30和15:30,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不得以外出开会或培训等理由,不签到而直接去办事地点。
确因工作安排,无法签到,由考勤负责人标明原因,签到工作由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在岗由副书记主持,正副书记均不在岗,书记指定1名同志负责,事后向书记汇报签到情况。
三、社区人员管理制度社区书记对社区工作负全面责任,在管理中,书记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管理,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制度明确。
社区工作人员要坚决服从社区书记的管理和分工安排,不得有不利于社区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街道社区建设科,对6个社区实行全面、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程序和权限社区工作人员的请假程序: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签字-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并签字-社区建设科-街道分管领导,社区书记视请假结果向社区公布。
审批权限:请假二日以上,由街道正职领导审批;一日以上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批;一日以内由社区建设科审批。
临时外出(2小时以内)由社区书记视具体情况审批。
社区书记因事请假必须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请假条必须写明请假事由、去向、所需时间,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事后及时销假。
确因突发性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电话请假后,于上班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民发[2000]263号
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人事部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问题的通知(2000年12月7日民发〔2000〕263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社会团体的人事管理政策,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人事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强管理。
民政部、人事部要对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使社会团体的人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其档案管理、档案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定、住房公积金、婚姻状况证明、出国政审证明等人事管理工作,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或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指定的有人事代理权的机构代理。
三、设有人事管理部门或设有专兼职人事管理干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已由业务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人事管理工作可仍按现行管理办法进行。
四、全国性社会团体从离、退休人员中聘任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工作由被聘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原单位要创造便利条件,支持这些人员在社会团体的工作。
五、人事部人才流动中心或人事部、民政部共同指定的有人事代理权的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全国性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代理工作,并定期向民政部、人事部和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29•【字号】并政办发[2003]171号•【施行日期】2003.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太原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政办发〔2003〕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人事局关于《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太原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13号)及《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通知》(晋人字[2003]9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人员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工作有关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有完善规定手续的人员。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
非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办法。
第四条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工作者是社区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负责社区内各种管理工作,为居民提供便利和服务。
为了更好地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
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说明。
一、背景介绍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居民联系政府、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桥梁和纽带。
社区工作者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培训和管理社区工作者,制定了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二、社区工作者遴选与培训1. 遴选标准社区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社区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遴选时,要注重综合素质的评估,确保选出合适的社区工作者。
2. 培训内容社区工作者需要接受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管理知识、沟通技巧、解决问题的方法等。
培训形式多样,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以是在线培训或实地实践。
三、社区工作者职责和权利1. 职责社区工作者负责居民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组织社区活动,维护社区安全等。
同时,他们还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传递居民的意见和需求。
2. 权利社区工作者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在履行职责时应得到相应的支持和尊重。
他们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1. 考核评估社区工作者应定期接受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成效、服务质量等方面。
通过考核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
2. 奖惩激励对于表现优异的社区工作者,应予以奖励和激励,例如表彰、奖金等。
对于工作不力或职业道德有问题的,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 组织交流社区工作者之间需要保持良好的交流合作,通过交流可以分享工作心得和经验,互相学习和提高。
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定期的工作研讨会,促进社区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五、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改进制定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只是一个开始,随着社区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变化,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一、入职要求
从事社区工作的工作者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社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二、工作职责
1. 协助社区居民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咨询和援助;
2. 组织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 制定和执行社区发展规划,推动社区建设工作;
4. 协调社会资源,服务社区发展需求。
三、工作时间
社区工作者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40小时,采取弹性工作制度,确保社区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工作考核
社区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将结合居民满意度、工作业绩和团队合作等指标进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
五、职业发展
社区工作者可根据个人兴趣和能力选择不同的职业发展路径,包括晋升为社区主任、参与社区发展项目等。
六、维护职业道德
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坚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七、离职规定
社区工作者如需离职,需提前向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结语:
以上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从事社区工作的工作者遵守相关规定,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共同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山西省太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试题)(带答案解析)
山西省太原市2024年社会工作者国编版必考(试题)(带答案解析)1、社工单选题(综合能力)(共80题)1. 个案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在收集完与服务对象问题有关的资料,并对服务对象的问题进行评估后,接着应该开展的工作是( )。
A.明确服务目标B.设计服务活动C.签订工作协议D.实施服务计划【答案】A【解析】个案工作的介入过程可以分为申请与接案、预估与问题诊断、制订计划、开展服务、连接社会资源与协调服务、评估与结案六个不同的阶段。
收集完资料并对服务对象的问题进行预估和诊断之后,社会工作者接着面临的工作重点是与服务对象一起制订服务的工作计划。
制订计划阶段通常包括3 项主要任务:服务计划的制订、服务面谈内与服务面谈外的安排以及服务协议的签订。
ABC 三项都属于制订计划阶段,且A 应该优先于B,B 优先于C。
2.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筹资时非常重视企业捐赠的动机。
下列企业捐赠动机中属于"公共关系”的是( )。
A.争取新客户B.体现社会责任C.合理避税D.造福员工【答案】B【解析】提升公司形象,体现社会责任,赢得良好声誉。
3. 社会工作者小李在社区开展青少年服务时首先对服务对象的情况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内心状况,然后根据不同年龄段特点设计服务方案,及时跟进,按需调整工作计划。
上述小李的做法遵循社会工作伦理基本原则的是()。
A.最小伤害B.隐私保密C.自由平等D.差别平等【答案】D【解析】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既要以平等的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同时又要注重服务对象的差异,在助人过程中充分把握好平等待人和个别化服务的理念。
题干中,社会工作者小李根据不同年龄段特点为青少年设计服务方案,正是体现差别平等的原则,选项D符合题意。
4. 社会工作者小陈针对社区行动不便老人受虐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导致该问题的原因很多,关键因素是行动不便老人缺乏相应的照顾支持网络。
据此,小陈链接资源并策划开展了行动不便老人社区支持计划。
小陈分析问题时采用的方法是( )。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社区在职工作人员和退养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社区在职工作人员和退养干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7.06
•【字号】并政办发[2011]53号
•【施行日期】201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社区在职工作人员和退养干
部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生活,市政府决定提高社区在职工作人员和退养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范围:全市在职社区工作人员(含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和专职社工)和享受退养补贴的社区退养干部(含原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委员)。
二、提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
三、经费来源:晋源区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补助50%,其他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行解决。
四、执行时间:自2011年4月1日起。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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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并民[2007]57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太原市社区专职社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并民〔2007〕57号太原市民政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专职社工(以下简称社工)人员的管理,
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务实、稳定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工人员是指经各县(市、区)公开招聘录用的专门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其基本职责是: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二)承接政府职能转变下放到社区的各项管理与服务功能。
(三)完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四)制定科学合理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运用相关社区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保证服务质量。
(五)协助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
(六)做好社区的社会保障和社区救助工作。
(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八)向人民政府或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九)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数设置
第三条社工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0岁至45岁之间;
(三)经审核同意的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周岁;
(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居住在本社区。
第四条原则上每个社区配备社工人员2名,规模较大(居民户在3000户左右)的社区可配备到4名。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