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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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测评方案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提前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提前招生实施方案,负责综合测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成立专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分院院长或系主任担任组长,为提前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测评方案、命题、阅卷、测评组织等工作。
(四)成立专业综合测评考核组。各相关专业根据测评工作需要成立若干专业综合测评考核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或6名,经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测评工作。
二、选拔测试:
(一)成绩构成、科目及测试形式
普通高中学生重点考核职业适应性,中职学生重点考核文化素质。
二)普高生综合测评形式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