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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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1完整新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能力与表现评定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应注重教学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细则由教育部门负责制定。

第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初级职称评定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初级职称评定。

第九条初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实践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条初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自主学习和教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初级职称评定由学校内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

第十二条初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初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三章中级职称评定第十四条中小学教师在初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第十五条中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实践。

第十六条中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教学评价和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中级职称评定由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中级职称评定的结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进行评定。

第十九条中级职称评定的有效期为十年。

第四章高级职称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教师在中级职称满五年并通过评审的前提下,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定。

第二十一条高级职称评定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管理和教师发展能力、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第二十二条高级职称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和师德师风、教师发展和教研合作、教育教学创新和课程规划。

最新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最新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新鲜出炉。

小编了解到,早在2012年,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省就已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新余、上饶、吉安三地列为试点城市。

2013年7月,我省首批31名中小学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职称,享受等同于大学教授的相关政策。

《评审办法》对评审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时对教师的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进行严格要求。

对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要求从教以来必须有1年以上乡村学校交流任教经历。

下面小编奉上全文建议亲们收藏哦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19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指对通过参加岗位竞聘,拟聘为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职务人选进行品德、知识和专业水平的综合评价,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评审质量.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层级实行分级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全省正高级教师、省直单位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所辖区内高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公布拟聘岗位数及竞聘条件,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竞聘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教师(含改革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对照竞聘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向聘用学校提出申请竞聘。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3年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前言中学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中学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促进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激励中学教师积极进取,推动中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评定标准和流程1. 评定标准(1)参评条件:申报职称的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在本学科或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教学业绩和教学水平符合评定职称的要求。

(2)评定职称:根据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将中学教师职称分为以下类别:- 初级职称:从事中学教育工作满3年,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师可评定为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具备初级职称满3年,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的教师可评定为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具备中级职称满3年,教学业绩显著、在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的成绩的教师可评定为高级职称。

2. 评定流程(1)自愿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可自愿申报职称评定。

教师需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并由学校审核确认。

未通过学校审核的教师可以申请复审。

(2)材料审查:学校按照评定标准对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教师进入下一环节。

(3)学科考试:教师按照规定参加相应学科的考试,以测试其学科水平和专业知识。

(4)教学观摩:教师按照规定观摩其他教师的优秀课堂教学,以培养和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5)综合评价:学校按照教师申报材料、学科考试成绩和教学观摩成果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

(6)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7)评委评议: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评定结果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8)职称授予:评定委员会据评审结果确定教师的职称,并授予相应职称。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同时将职称授予通知书发给教师。

三、评定要求和指导1. 评定要求(1)初级职称评定要求:教师需具备较好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能独立完成日常教学任务。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标准2021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21〕11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

2021年8月28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017年的教师职称改革使得更多的中小学教师有了高级职称的机会,职称不仅是自己教学水平的体现,同时也与薪水有着很大的关系,农村小学教师的职称名额少,很多优秀的小学教师工作十几年都混不上一个职称也确实可悲,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师范类的学生不愿意返乡为自己乡村做贡献的原因之一,国家优化了教育资源、职称名额配比,也增加了教育工作者回乡的信心。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仅供参考!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

2024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教师职称评审需要什么条件)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1、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2、取得相应教资资格;3、身体健康程度可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能在固定时间内完成教学、教研工作安排。

任职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成绩;4、申报职称前应满足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时长,并经审验合格后方可;5、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至少本科学历、并担任至少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希望申报小学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中专毕业、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者;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本科毕业、担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担任一级教师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者;想获得小学高级教师申报资格者,需满足专科毕业十年小高职务经验或本科毕业8年小高职务,研究生毕业4年小高职务。

评职称所需资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考核登记表及附件表:根据实情填写,不得夸大或虚构。

2、专业论文:虽然并非硬性指标,但却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准备详实论文甚至是发表过,一般大有机会可评上。

3、上课证明:老师需要提交上课证明,且上课课时要达到要求;如果没有任课也没有相应的其它与教育教学工作职位的话,是不允许参评的。

4、年度考核证明:评定职称者需要提交至少连续四年的考核表,不能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否则也不允许参评。

5、普通话证:要符合自己所任教的学科,语文必须是二甲以上,其他学科基本要求二乙以上。

6、继续教育证:每年度教师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合格分数,如果没有继续教育证也是无法参评的。

教师资格证考试方法教师资格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

教师资格证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教师资格证考试每年考试日期由公布,请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的最新公告。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要求1.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拥有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功,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专业能力。

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意识和实践能力,能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建设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在教育科研方面有一定专业研究,能够在实践中进行理论研究和创新。

二、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要求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小学教育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教龄要求:担任小学教师职务满5年。

3.任教评价: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教师备课质量、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与手段、师生关系、教育教学效果等。

4.学科素养:评定教师学科素养的重点是教师的学科掌握程度和学科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教师需要提供相关教材编写、学科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5.教育教学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参与或主持的教育教学项目、教育教学成果、获奖证明等。

6.教育科研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发表的学术论文、教育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

7.学科竞赛、活动指导成果:教师要提供自己指导学生获得的奖项、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等证明材料。

8.师德师风表现:教师要提供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亮点、先进事迹、荣誉证明等。

9.其他评价材料:教师可以提供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教学记录、学生评价等。

三、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教师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将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

2.初审: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进入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

4.随机巡查: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随机巡查,验证教师在申报材料中提到的教学实况。

6.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师生的监督和投诉。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02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三、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

四、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新技术和新理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六、任现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任职不足5年的,每年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七、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中小学专任教师近5年平均课时量应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任现职不足5年的,每年平均课时量须达到省定周最低课时量标准。

不同学段周最低课时量标准为:幼儿园专任教师不低于4个“半日活动”或累计带班时间不低于16小时、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各学科周课时标准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

专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评课应不低于36节,讲授公开课、示范课应不低于2节。

从事专职教研工作满5年的,原则上应有到中小学校从事1学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八、申报各层级中小学教师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县域内及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或教育家型教师。

2.专任教师承担班主任(含副班主任,下同)、少先队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将思想道德教育有效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班级管理经验丰富,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德育经验或模式。

3.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教学能力精湛,教学质量高。

专任教师近3年任教学科的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在县域内同学科中位于前列。

能够全面地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述评分析,应提供近3年个人教学特色经验总结及学生学情分析报告。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

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条件一览2024中小学教师是国家的培养对象,他们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教师的岗位是一个需要不断进步和提高的职业,晋升职称是对教师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可和肯定。

那么,中小学教师如何能够晋升职称呢?以下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

一、初级职称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3.取得正式编制二、中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具有初级职称3年以上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一定的成果和业绩5.取得正式编制三、高级职称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2.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3.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在教育教学领域有较为突出的成果和业绩5.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影响力6.取得正式编制以上是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一览,希望广大教师们能够在教育教学的道路上不断努力,获得更高的职称,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未来。

因此,晋升职称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学历、教龄、业绩和影响力。

下面将继续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的条件和相关内容。

一、初级职称的条件1.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要求,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资格。

2.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毕业后需有5年以上教龄。

教师的学历是其专业素养的基础,通过学习和实践积累教育教学经验。

3. 取得正式编制:正式编制是教师身份的一种保障,只有取得了正式编制的教师才能够具备晋升职称的资格。

以上是晋升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教师在获得初级职称后,将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更高级别职称的晋升打下基础。

二、中级职称的条件1.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这是中级职称的重要教龄要求,通过多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学素养。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将实施,为中国教育事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化教育对教师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政府颁布了新的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来保障教师质量和责任。

该政策的目的是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贡献达到国家既定的水平,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更好地实现全民受益。

一、评审要求教师职称评审的主要标准包括学历、教学经验、学术成果、教学成果和社会贡献等,具体要求如下:1.历:所有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教学资格证书。

2.学经验:教师需具备规定教育阶段的教学经验,若已完成教育阶段外的教学工作,经验可以累积。

3.术成果:教师需提供学术论文和发表论文、专著、编著成果等,并取得相关认证。

4.学成果:教师需提供各项教学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课堂教学反馈、学生成绩、学习改变、教学新方法等。

5.会贡献:教师需提供对社会发挥贡献的证明,包括参与社会实践、实践教学等,以及给社会带来的宝贵贡献。

二、评审流程教师职称评审的步骤如下:1.师向学校提交评审申请。

2.教育部门审核,根据提供的文件、材料人员和机构进行初审,确定能够进行正式评审的教师。

3.及的教师需参加专家评议,并根据自身提供的资料发表演讲,以及专家组具体评定结果。

4.教育部审定,根据专家组评定结果确定最终结果,授予教师对应职称。

三、执行方式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主要有以下执行方式: 1.度化:政策将每年实施一次,每年的修改将按照学术水平、教学成果和社会贡献进行评估。

2.民参与:政策鼓励社会各群体参与,包括教师、家长、学校管理者、学生等。

3.程实现:评审将采取电子化的方式,全程实现网上报名、申请、提交材料、审核、评审等全部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总之,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新政策旨在提高教师教育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全民受益,助力中国教育发展。

各教师应尽快准备申请材料,向全国教育事业发挥建设性作用。

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

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

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普通中小学职称政策文件为了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文件,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和程序。

一、评聘条件1. 具备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2. 工作年限要求:初级职称要求至少2年的基层教学工作经验,中级职称要求至少5年的教学工作经验,高级职称要求至少10年的教学工作经验。

3. 基础条件: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并在实践中有所应用。

4. 科研条件:初级职称要求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中级职称要求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成果,高级职称要求在学科领域内有重要科研成果,并在引领学科发展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5. 培训条件:参加教育部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师资培训,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二、评聘程序1. 申报材料准备:教师根据职称评聘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职业发展目标、工作经验材料、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培训证书等。

2. 材料评审: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核教师的职业素质和业绩。

3. 规定考核:根据评审结果,选取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规定考核,包括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4. 评审会议: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考核结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教师的职称评聘进行综合评定。

5. 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公示评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 职称颁发:经过公示期后,按照评审结果,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职称证书。

三、职称晋升1. 中小学教师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申请职称晋升,但晋升的条件要满足上一级职称的要求,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明。

2. 职称晋升的评定标准和程序与初次评聘相同,但要根据申请者在教育教学实践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发展和进步进行综合评定。

202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2024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全国各地中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包括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的评定。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的核心要求是以教育教学业绩为基础,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实践、教育管理以及道德修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完全依法依规进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评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教育部将会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定工作。

第六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注重科学研究和教育实践相结合,以实际教学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教师专业化的作用。

第七条职称评定工作应当定期组织,以年度为周期进行。

评定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确保工作进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第二章职称评定标准第九条教师职称评定应当以教育教学业绩为核心,以以下方面为评定标准:(一)教学能力:主要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教学创新和教学成果等方面,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

(二)科研水平:主要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申报及批准等。

(三)教育实践: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实践能力和教育实践成果等方面,包括学生辅导、教育活动组织等方面。

(四)教育管理: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教育管理成果等方面,包括班级管理、教研组织等方面。

(五)道德修养:主要评价教师的道德理念和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包括教师师德表现等。

第十条根据中学教师的不同职称等级,评定标准可以有所区别,但综合评价的原则不变。

第十一条职称评定应当重视教师的实际表现,注重过去一年的教育教学业绩,并可适当考虑教师在岗期限、专业背景、教龄等因素。

第三章职称评定程序第十二条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初评、选拔、公示、答辩和评定等环节。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办法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办法(总1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晋升条件1、中学高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五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惠政策: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二十年以上的大专生,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

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

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消息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消息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最新消息近年来,中国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队伍也在不断壮大。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教育部门不断进行职称评定工作,并对评定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最新消息。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情况。

教师职称评定是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评价和认定,是一种对教师职业发展的激励和鼓励机制。

职称评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分别对应教师、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在评定标准上,教育部门一直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根据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将更加突出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学能力。

除了对教师的教学实绩进行评价外,还将注重教师的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和学科竞赛指导成果。

这一改革将更加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同时,教育部门还对教师的资格要求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根据最新政策,申请职称评定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科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在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具有一定的科研、论文或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经历和成果。

为了提高评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教育部门还在评定过程中引入了专家评审机制。

在初级职称评定中,教师需要通过专家的评审和答辩才能获得职称认定。

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定则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教学观摩、教案分析和面试等环节。

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更加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也能激发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热情。

此外,为了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教育部门还加强了对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将定期组织专家对评定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最新消息显示出了对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更高要求,督促教师持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教师职称评定改革的推行将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新政策2023标准一、教育教学能力1. 专业知识: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

2. 教学能力: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多媒体、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并将其应用于教学中,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

4. 外语能力:能够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包括用外语授课、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和参与国际交流等。

5. 实验教学能力:能够掌握实验教学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实验教学的效果和效率。

二、教育教学成果1. 教学成绩: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成绩,包括学生评价、教学竞赛获奖等。

2. 课题研究:能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包括承担课题、参与课题等,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 论文发表: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发表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包括独立发表或与他人合作发表等。

4. 教材编写:能够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工作,包括主编或参编教材等,编写出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教材。

5. 其他成果: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其他具有一定水平和影响力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获得专利等。

三、师德师风表现1.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关心学生成长:能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 与学生沟通交流: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 为学生服务: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注重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质量。

5. 参与学校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包括参与学生管理、组织课外活动等,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贡献。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

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中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新规定,有望今年实行。

(20xx-05-0115:15:42)转载标签:杂谈一、职称评审的学历、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任员(士)级职务满4年者,可晋升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15年、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工作总年限满10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除中专教师和高中教师外的在县属(不含市、区)、乡(镇)属单位以及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可评聘兰外有效副高级职务。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员(士)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且工作总年限满7年者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工作总年限满25年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3、本科毕业学历且有学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者可直聘为助理级职务;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可晋升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且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满10年以上者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无学士学位者,正常晋升副高级职务推迟3年,或以破格条件推迟2年晋升。

4、研究生毕业未获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者,或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考、评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5、研究生班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他任职条件,可直聘为中级职务;任中级职务满5年可晋升副高级职务。

6、获得博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者可报省职改办直聘为副高级职务。

7、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可报省职改办直定为副高级职务。

8、先参加工作后取得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者,参加评审时,其上学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一致的,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非本专业学历不能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工作年限折半计算时不能跨学历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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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及条件标准全文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
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
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
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
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
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
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
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
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
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
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
交评委会评审。

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
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
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

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
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
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
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
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
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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