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和加强医院财务票据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与财务票据相关的工作人员。
3.医院财务部为本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财务票据的发放、收集、归档及财务票据制度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4.医院财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财务票据的种类和发放财务票据主要包括发票、收据、凭证等。
按照管理需要和法规要求,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财务票据进行发放和管理。
1.发票的发放:(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需求和法规要求,统一制定发票使用计划,并向发票管理部门申请发票。
(2)医院发票管理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的发票使用计划,按程序发放票据,并记录票据发放情况。
(3)发票使用人员在领取发票时要进行签字确认,并对发票进行登记备案。
2.收据的发放:(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收据使用规定,并向各科室发放收据。
(2)科室收据保管人员要按规定使用收据,并对收据进行登记备案。
3.凭证的发放:(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制定凭证制度,并向各科室发放凭证簿。
(2)科室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发凭证,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归档。
三、财务票据的收集和管理1.发票的收集:(1)医院财务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科室的发票进行核查和收集。
(2)发票收集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数量和金额,并按规定填写发票收集登记表。
(3)发票收集后,要进行财务部门的盖章和签字确认,并按财务归档标准进行归档。
2.收据的收集:(1)各科室收据保管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规定,对科室内的收据进行收集。
(2)收据收集人员要认真核对票据的编号和金额,并按规定填写收据收集登记表。
(3)收据收集后,要进行财务部门的盖章和签字确认,并按财务归档标准进行归档。
3.凭证的收集:(1)各科室负责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科室的凭证,并按规定进行核对和登记。
(2)凭证收集人员要认真核对凭证的数量和内容,并按规定填写凭证收集登记表。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 规范医院票据操作流程, 提高票据质量和安全性, 保证医院财务稳定, 现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票据的管理和操作。
三、责任部门医院财务科为医院票据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四、票据管理1.票据保管和控制应遵循“一票一用、一票一号、一票一账”原则, 票据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开票前要查验患者的费用真实性, 并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 并标明开票人姓名及电话。
3.发票上应注明购买者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日期、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金额及税额等信息。
4.医院财务科必须核对每张发票号码及金额, 以避免遗漏、重号等问题。
每月月末财务科通过发票核对表核对所有发票, 将问题反馈到相关科室。
5.所有发票必须按照发票号码顺序存放, 每月月末由财务科进行盘点。
6.发票应按时上交税务部门缴纳税款, 以确保合法适时纳税。
税务部门会进行审核, 如发现问题会追究相关责任。
7.定期对所持有的资金进行清点, 确保资金安全。
医院财务科应严格按照流水账进行医院收支记账。
五、票据使用管理1.票据开具应按照服务项目与金额来决定、严格控制票据开具数目, 确保医院资金稳定。
2.在开立发票前, 必须确认患者名字、支付方式和费用项目, 核对发票内容后再开具。
3.票据要求必须整齐、美观、清晰、准确并有序填写, 任何一笔不得挂帐。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调换票据, 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作废、涂改发票。
5.票据开具错误应及时补开纠正并依法处理失误人员。
六、违规处理1.对于不符合规定使用票据的, 医院财务科应及时予以纠正, 并给予相应的教育和纪律处分。
2.对于严重违反行业法律法规的行为, 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有效期两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重新制定。
2.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医院财务科所有。
3.本制度过程中未涉及的问题,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加强票据管理,促进财务健康发展,增强财务监管能力,树立现代医院财务管理理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财政票据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借款凭证、票据等,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规范填写、使用和保存。
第三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工作,是医院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第四条财政票据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做到合法、规范、安全、有效。
第五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应当遵守诚实、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冒用、篡改财政票据。
第六条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实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专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形成科学完备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严格的财政票据审批制度和复核制度,保障财政票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医院要建立健全财政票据保管和统一监管制度,确保票据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盗窃。
第二章收款凭证管理第九条医院收款凭证包括发票、收据、收款单等种类,收款凭证根据财物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认收支金额和对象。
第十条医院收款凭证应当由专门人员填写、盖章、审批,确保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医院收款凭证的开具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医院收款凭证使用应当及时、规范,不能错漏、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收款凭证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台账和档案,确保账实物一致。
第十四条医院收款凭证的汇总上报应当经过专人审核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性。
第十五条医院不得私自挪用或挤占收款凭证款项,如有发现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付款凭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付款凭证包括支票、转账凭证、支票挂失、借款凭证等,付款凭证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医院付款凭证的填写应当真实、准确无误,严格遵守程序。
第十八条医院付款凭证的审批应当由会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审核,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公立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完整,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立医院内所有财务收支活动的票据管理。
第三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的填开、保管、核销等环节应完整,确保票据信息的连续性。
(四)安全性原则:票据的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遗失、损毁、被盗等现象发生。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公立医院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包括住院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等。
第五条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用于医疗业务活动对外收费。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用于医院内部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票据的购领:(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由财务部门负责购买。
(二)医院内部自制票据,由财务部门或相关科室负责制作。
第七条票据的领用:(一)财务部门设立票据领用登记簿,登记票据的领用情况。
(二)领用票据的科室或个人,应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日期、金额、用途等。
第八条票据的核销:(一)财务部门负责对已使用票据的核销。
(二)核销时,应核对票据的领用、使用、存根等信息,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安全第九条票据的保管:(一)财务部门设立票据保管专柜,专人负责票据的保管。
(二)票据的存放应按照种类、金额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十条票据的安全:(一)票据的保管应确保安全,防止遗失、损毁、被盗等现象发生。
(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票据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票据使用的监督,对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财务票据的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医疗服务收费票据、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票据管理。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的购领、使用、核销等环节应完整记录,确保票据流转的连续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防止票据遗失、损毁、被盗等风险。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包括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包括门诊、住院、急诊等医疗服务收费票据。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包括药品销售发票、药品销售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医疗服务收费票据:用于医院提供医疗服务时的收费。
(三)药品销售收费票据:用于医院销售药品时的收费。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医院财务票据的购领:(一)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医院财务部门凭《票据准购证》向财政部门购买所需票据。
第七条医院财务票据的核销:(一)票据使用完毕后,应由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二)核销时,应将票据的号码、金额、日期等信息填写在核销单上。
(三)核销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作为财务票据的核销凭证。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保管:(一)财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票据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二)票据库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票据的安全。
(三)票据的出入库应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政策

一、政策背景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规范医院财务管理,保障医院经济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政策。
二、政策目标1. 规范医院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2. 加强医院票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票据遗失、损毁、伪造等现象;3. 保障医院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为医院经济决策提供依据;4. 促进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三、政策内容1. 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1)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单位专用票据。
(2)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2. 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1)购置: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医疗单位专用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区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领用:医院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科领用票据,财务科负责登记、发放、保管。
(3)核销:票据使用后,由使用科室及时将票据送至财务科核销,财务科对票据进行审核、登记、归档。
3. 票据的保管与使用(1)票据保管:财务科设立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票据的验收、保管、核销等工作。
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票据使用:医院各科室在使用票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伪造、转让、出借、出售票据。
4. 票据的遗失、损毁处理(1)票据遗失:使用科室发现票据遗失,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由财务科负责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必要时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2)票据损毁:使用科室发现票据损毁,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由财务科负责重新印制。
四、政策执行与监督1.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政策,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财务科负责对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票据安全,防范风险,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票据管理工作,包括发票、收据、结算单、会计凭证、支票、出纳票据等所有与医院收支有关的票据。
第三条医院票据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票据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合法合规。
第四条医院票据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的票据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第五条医院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科室、部门配合落实。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和编号第六条医院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具体种类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院收据主要包括门诊收据和住院收据,其中门诊收据按照挂号收费系统打印,住院收据由出院结算科打印。
第八条医院结算单包括住院费结算单、门诊费结算单、检查费结算单、化验费结算单等,具体种类根据收费项目确定。
第九条医院会计凭证主要包括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原始凭证等,根据会计政策和制度执行。
第十条医院支票、出纳票据等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使用前应经过会计、出纳复核确认。
第十一条医院所有票据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编号,确保票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编号信息由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第三章票据的领用、使用和保管第十二条医院票据领用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领用前应填写领用登记簿,核对清楚数量和金额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医院票据使用应按照规定流程和程序,确保票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出现错、漏、重、乱等情况。
第十四条医院票据保管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室,保管过程中应加强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票据统一由财务部门进行归档,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归档规范,确保票据清晰完整。
医院财务及票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票据使用,保障医院经济秩序,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管理1. 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1)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等。
(2)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2. 票据购置(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2)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数量,向财政部门购买相应票据。
3. 票据核销(1)医院财务科对已使用的票据进行核销,确保票据使用数量与购买数量相符。
(2)核销后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丢弃或毁损。
4. 票据保管(1)医院财务科设立票据保管专柜,专人负责票据的保管。
(2)票据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票据的完好情况,确保票据安全。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部门职责(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2. 财务核算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
(3)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四、财务安全管理制度1. 会计机构的设置和权限(1)医院依据《会计法》及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设置一个财务管理部门,即财务处(科)。
(2)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全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 对各项资金的管理(1)医院营运必须牢固树立以资金为核心的观念,保证资金的良性循环。
医院票据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行为,保障医院财务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在医院票据使用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专用票据、医院内部收据等。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等,适用于医院进行一般性收费业务。
第五条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由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适用于特定收费项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
第六条医院内部收据适用于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内部科室之间以及与患者之间的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购置、领用与核销第七条医院财务科负责票据的购置、领用与核销工作。
第八条购置票据时,须凭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第九条领用票据时,须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经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第十条票据领用后,由领用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十一条使用票据时,须按照票据的种类、金额、用途等要求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部门将票据存根与相关凭证一同交财务科进行核销。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三条票据保管员负责票据的保管工作,确保票据的安全。
第十四条票据保管员须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数量与账目相符。
第十五条票据保管员对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票据销毁时,须由财务科负责,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不泄露医院财务信息。
第五章罚则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购置、领用、使用票据的;(二)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票据的;(三)未按规定保管票据,造成票据遗失、短少的;(四)其他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医院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确保医院财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1. 票据种类:医院使用的财政票据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和医院自行印制的专用票据。
2. 使用范围:(1)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适用于医院对外提供医疗服务、药品、耗材等发生的收入。
(2)医院自行印制的专用票据:适用于医院内部发生的经济往来,如内部物品采购、内部员工工资发放等。
三、票据的购领与核销1. 购领:(1)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向财政部门申请购买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
(2)医院财务部门向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核发《票据准购证》。
(3)医院财务部门凭《票据准购证》购买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
2. 核销:(1)医院财务部门对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核销,确保票据使用合法、合规。
(2)核销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用途等。
(3)核销后,将核销信息录入财务系统,确保票据信息准确、完整。
四、票据的保管与使用1. 保管:(1)医院财务部门负责保管财政票据,确保票据安全、完整。
(2)财政票据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霉变、损坏。
2. 使用:(1)医院工作人员在使用财政票据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票据使用合法、合规。
(2)票据填写应清晰、规范,不得涂改、伪造、转让。
五、票据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1)医院财务部门对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票据使用合法、合规。
(2)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票据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检查:(1)财政部门对医院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2)医院应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政策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政策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加强对票据使用及管理的监督和控制,提高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避免财务风险,特制定本票据管理制度政策(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科室及相关人员在进行票据领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三、票据种类及用途1. 门诊收费票据:用于门诊患者的诊疗费用结算,包括发票、收据等。
2. 住院发票:用于住院患者结算费用的票据。
3. 报销发票:用于患者医疗费用的报销。
4. 采购票据:用于医院的日常采购支出。
5. 其他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报销票据、业务招待费用报销票据等。
四、票据管理责任部门及人员1.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医院票据管理,并设立票据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2. 各部门、科室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票据领用、存放和报销等工作。
3. 各相关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管理的认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五、票据使用流程1. 票据领用: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医院规定的领用程序向财务部门领取需要的票据。
2. 票据存放:各科室应将领用的票据妥善存放,确保安全、完整。
3. 票据填写:票据填写应准确无误,包括金额、日期等信息应清晰明了。
4. 票据报销:各科室应按照规定程序将使用过的票据进行报销,报销过程应完整、清晰,并备有相关凭证和单据。
5. 票据监管:财务部门应对各科室进行定期票据监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六、票据管理要求1. 严格控制票据领用数量,避免浪费和滥用。
2. 票据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涂改或篡改。
3. 使用过的票据及时归档和存档,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4. 对重要票据如发票、合同等应备有复印件或扫描件进行备份。
5. 对于遗失、损坏的票据,应及时向财务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七、票据管理监督和检查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进行票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理,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8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
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一、收入管理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票据购、领、存登记表,设置票据管理员岗位,专人保管登记表和各种财务空白票据。
第二条购入:票管员做好入库登记并在登记表中详细记载入库时间、来源地、种类、联次、本数和讫止号。
“银行汇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银行传票,凭医院出具的申请购票证明向开户银行办理购票。
第三条领取:票管员应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票据领取的日期、部门、种类、本数和讫止号,并由领票人签字。
第四条使用: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开具票据,并在报销联上加盖收费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已填开票据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作废票据全套保存于“存根联”票本中并注明“作废”标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抽取及撤本使用和扩大范围使用收费票据。
银行票据使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以及无资金保证的银行票据。
第五条核销:收费人员定期将结算联票据交给出纳签收,并向票管员办理核销登记。
收费人员因故离职,在办理已使用票据核销的同时,必须办理空白票据的移交,票管员以红字做好登记转销。
第六条结存:票管员应分类做好票据购、领、存记录。
定期向票管部门报告票据使用情况,做好下次购票计划。
第七条销毁:已使用的票据存根联(银行票据随记账凭证保存除外)票据领购薄应当及时移交单位档案部门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票据管理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查验后销毁。
医院财务科的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票据的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流程,确保医院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财务科及各相关科室、部门使用、管理财务票据的行为。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财务票据的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票据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被盗。
(三)准确性原则:财务票据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医院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票据的领用、核销、归档等环节应按期完成。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两大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1.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
2. 统一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往来款收款收据等。
3. 专用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1. 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使用范围:1. 用于医院各项收入、支出业务的收据、发票、支票等。
2. 用于医院内部经济往来的收据、发票、支票等。
3. 用于医院对外经济往来的收据、发票、支票等。
第三章票据的购领与核销第六条医院财务票据的购置:1. 财务科应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2. 持《票据准购证》向财政部门购置所需票据。
第七条医院财务票据的领用:1. 财务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财务科负责人申请领用票据。
2. 财务科负责人审批后,向财务科领取票据。
第八条医院财务票据的核销:1. 财务科对已使用过的票据,应及时核销。
2. 核销时,应注明票据名称、数量、金额、核销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票据的保管与归档第九条医院财务票据的保管:1. 财务科应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柜,存放财务票据。
2. 财务票据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3. 保管人员应定期对票据进行盘点,确保票据的完整。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的使用,维护医院财务秩序,保障医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票据是指医院开具和接收的各种财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单等。
第三条医院票据使用范围包括医疗服务、药品配送、设备采购等各方面。
第四条医院票据应当规范填写、正确使用,不得擅自更改、涂抹、转让或者伪造。
第五条医院票据管理实行“谁开谁负责、谁用谁登记”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医院票据管理依法征税,遵守税法规定,保证纳税金额的准确性。
第七条医院票据管理应当注重保密,防止泄露、遗失,对已使用的票据及时销毁。
第八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员工对票据管理的重视和自觉性。
第九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医院票据管理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医院相关部门的审议和领导批准。
第二章票据开具第十一条医院票据的开具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种类、内容要求、格式规范等。
第十二条医院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实际收费项目填写,确保与实际收费金额相符。
第十三条医院收据必须明确标注收款人、收款金额、收款日期等信息,确保收款记录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医院结算单的开具应当详细罗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数量等信息,便于患者了解和核对。
第十五条医院票据应当加盖医院公章,确保有效性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医院票据应当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损坏,遇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七条医院票据管理部门应当每日对开具的票据进行登记和核对,做好记录和备份。
第十八条医院票据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章票据接收第十九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应当核对开具单位和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伪造和篡改。
第二十条医院票据的接收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票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收集到手的票据真实有效。
第二十一条医院票据的接收单位应当及时对票据进行登记和归档,便于日后查询和核对。
医院 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票据是医院日常运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财务凭证和交易工具,对于医院的财务管理和合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财务规范化水平,保证票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财务部门、门诊部、住院部、药房、财务审计部门等。
三、票据种类和使用范围1. 收据:医院发放给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收费凭证,用于确认患者的医疗费用缴纳情况。
2. 发票:医院开具给患者或者单位的费用凭证,包括诊疗费、药品费、材料费等。
3. 结算单:医院内部用于结算各项费用的凭证,用于确认患者的实际费用情况。
4. 退款单:医院退还患者费用时用于确认退款金额和原因的凭证。
5. 汇总表:各科室、药房等部门日常结算汇总的财务报表。
6. 其他相关票据。
四、票据管理责任部门1. 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票据管理的规划、制定和执行,对票据的领用、使用、存储、销毁等业务进行管理。
2. 门诊部、住院部、药房等科室负责针对本科室票据的领用、使用和管理,并按照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的票据使用报表。
3. 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追究。
五、票据领用管理1. 票据领用:医院财务部门按照医院实际业务需求,定期向各科室发放符合要求的收费票据和其他相关票据。
领用单位必须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人、领用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并保管好领用单。
2. 票据使用:领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使用票据,确保票据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3. 票据存储:各科室领用的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挪用。
4. 票据保密:票据中的涉及患者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或外传。
六、票据使用管理1. 票据盖章:领用单位在使用票据时必须加盖医院公章,并在票据上签字确认。
2. 票据作废:领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票据填写错误、遗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立即向医院财务部门报告,按规定程序进行作废。
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票据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
第三条医院财务票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票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隐瞒。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票据安全管理,防止票据遗失、损毁、被盗等风险。
(四)便捷性原则:简化票据领用、使用、核销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财务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等。
第五条票据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用于收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二)医疗机构收费票据:用于收取医疗服务、药品及卫生材料、劳务等费用。
(三)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内部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领用与核销第六条票据领用:(一)医院各部门需使用票据时,应向财务科提出申请。
(二)财务科根据申请,审核无误后,办理票据领用手续。
(三)领用票据时,应填写《票据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票据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第七条票据使用:(一)使用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种类、用途、金额等要求填写完整。
(二)收费人员应核对收费项目、金额、患者身份等信息,确保收费准确无误。
(三)收费后,应及时将票据交还患者,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票据核销:(一)票据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财务科办理核销手续。
(二)财务科核对票据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核销手续。
第四章票据安全管理第九条票据安全管理:(一)财务科应设立票据库房,专人负责票据的保管、领用、核销等工作。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票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票据管理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安全保密和有效使用,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票据管理工作,包括收、发、存、统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票据管理工作要遵循合规、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票据是医院的重要财务凭证,对于确保医院财务的安全和准确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五条所有涉及票据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本制度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和使用第六条医院的票据主要分为收据、发票、支票等几种类型,各种票据的使用范围和规定如下:1. 收据:用于记录患者挂号、缴费等信息,并由医院留存备查。
2. 发票:用于记录医院的销售、服务等情况,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开具。
3. 支票:用于医院的支付和结算,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第七条票据必须经过严格管理,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票据的填写必须规范、清晰、完整,不得有涂改、涂改、遗漏等情况。
第三章票据的保管和发放第九条票据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票据的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对票据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没有遗漏或错漏。
第十一条票据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发放,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或发放。
第四章票据的使用和归集第十二条票据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超额开具发票或收据。
第十三条收到票据后,必须及时入账、登记,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票据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归集和整理,确保财务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五章票据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医院领导部门对票据管理工作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票据管理问题,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定期对票据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票据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六章罚则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票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雇等措施。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一、总则票据管理是医院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的票据管理。
三、票据种类及编号管理1. 票据种类医院票据主要包括: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发票、支出款项凭证等。
2. 票据编号管理(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根据每天收据量确定编号范围,编号自动产生,并进行连续编号。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根据财务部门统一规范进行编号管理。
四、票据保管1. 票据保管地点(1)门诊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等,由出纳部门统一保管,每天明细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设置专门的票据保管室,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2. 票据保管措施(1)票据保管室设置保管人员,做好票据的密封、防潮、防火等工作。
(2)严格执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
3. 废旧票据处理医院每年组织对废旧票据进行定期清理,由财务部门统一销毁。
五、票据使用1. 票据使用权限(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由出纳室统一发放,财务部门和相关科室有使用权。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发放,有使用权的部门需经财务部门审批。
2. 票据使用登记医院实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要求财务部门或出纳室严格审核和登记票据使用情况,确保票据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六、票据管理流程1. 入库流程(1)门诊收费收据和住院押金收据,每天由出纳室向相关科室进行发放。
(2)发票和其他支出款项凭证,由财务部门定期向各部门进行发放。
2. 使用流程(1)相关科室在进行收费时,发放门诊收费收据或住院押金收据。
(2)支出款项凭证使用时,财务部门会核对相关资料后进行放款。
3. 备案流程医院实行票据备案制度,每天对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备案,以备日后查阅。
七、票据管理监督1. 审计监督医院每年进行一次票据审计,由审计部门进行全面审计监督,确保票据管理合规。
医院的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票据管理,确保医院财务工作正常进行,维护医院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票据的印制、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票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医院票据的印制、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医院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的保管,防止票据丢失、被盗、被毁等风险。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票据管理责任,确保票据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票据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医院票据分为以下几类:(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或购买的收款票据:包括住院病人预交款收据、就餐券、洗澡票及其他收款收据等。
第五条医院票据使用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
(二)医疗收费票据:用于医院对外收取医疗费用。
(三)其他收款票据:用于医院内部及与服务对象的经济往来。
第三章票据的印制与购买第六条医院票据的印制:(一)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医疗收费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票据准购证》。
(二)医院财务科根据《票据准购证》要求,向指定的印刷厂购买票据。
第七条医院票据的购买:(一)医院财务科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购买票据。
(二)票据购买后,应及时入库,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医院票据的使用:(一)医院工作人员在使用票据时,应认真核对票据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二)票据开具后,应及时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
(三)票据开具人应将票据存根联、记账联交由财务科进行核算。
第九条医院票据的保管:(一)医院财务科应建立健全票据保管制度,确保票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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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维护医院经济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款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款票据
行政事业性收款票据分为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1.统一票据是指能够适应一般的收款需要,具有通用性的收款票据(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和往来款收款收据)。
2.专用票据是指统一票据不能满足收费的特殊需要,根据收费特点,特别制作的票据(如:挂号收据,门诊、住院收款收据等)。
专用票据分为定额票据和非定额票据两种。
(二)医院财务科监制的收款票据
包括就餐券等;指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在医院内部使用的收款凭证。
二、费票据的购置、领用登记、核销
(一)收费票据的购置
1.医院使用的行政事业性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须由财务科派专人,持批准的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向财政部门申请办量《票据准购证》。
单位每次凭《票据准购证》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向当地财政票据管理中心领购票据。
2.医院内部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办理。
(二)收费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应由财务科验收入库,并由专人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并注明购入渠道。
医院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科统一购买、保管、领用、核销。
2.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填写相关的领用记录并签字,票据保管员要按人设分户帐。
3.社区诊所领取专用的收费票据(每次限领一箱),并自行保管,票据保管员要按社区设分户帐。
(三)收费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的退费):(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有交款凭证(如化验单)”,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及收款收据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操作流程如(2)。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重开实收收据。
(4)退费票据连同收款报表交财务科备查。
2.收费票据作废的规定
作废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
作废后必须在票据上简要说明作废原因。
3.重置票据的规定
重置票据要求一式三联或二联齐全,并且必须是当天结帐前发生的事项,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的姓名、收费项目、金额必须与重置票据保持一致。
4.挂号收据作废、退号的规定
要求收回就诊联、报销联,且检查号码、姓名是否一致,只有当天的可以作废、退号。
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粘贴的挂号员报送的结帐单上一起交财务科。
(四)收费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核销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必须以存根联(或记帐联)及日报表为依据,具体依据如下: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结帐单(经确认缴款,下同)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员日报表中的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号码及结帐单为依据。
(4)行政事业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金额逐张核对,不能以财政核销替代单位核销。
使用电脑收费票据的,其收费票据号码必须与电脑核销号码一致。
2.医院自制定额票据销号时,以票据存根及经确认已收款的凭证为核销依据。
3.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财务科要查明原因。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置票据等情况,核销人员应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三、收款票据的管理
(一)收款票据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核销。
出纳不得兼任保管或核销。
(二)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社区诊所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费票据和存根。
(三)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
每季编报收款票据收、发、存报表和已领未销号收款票据明细表(按类别和领用人分别列示)。
领、发、存帐表按规定存档,至少保存5年。
(四)使用的收费票据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篇二: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费票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医院收费票据有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和自行印制的票据:包括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两大类。
统一票据有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由医院财务人员从财政局票据管理员处领取后保管使用。
专用票据有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住院预交款收据各住院内部结算单等,由每个门诊挂号收费人员、住院收费人员从收费室负责人处领取后单独保管使用。
二、收款票据的购置
医院使用的统一票据和专用票据中的挂号收据、门诊收款收据、住院收款收据,由医院票据管理员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核准种类、数量。
三、收款票据的领用登记
1、医院购入票据后,由财务科组织验收入库,并由票据管理员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等。
2、医保办从财务科领取票据,每个收费员从医保办处领取自行使用的票据,每个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薄上签字。
3、统一票据只能由财务科领用。
四、收款票据退费、作废、重制的规定
1、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收回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退费凭证、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作为退费凭证附件。
2)退费前先检查原收款收据、相关科室出具的同意退费凭证和盖有“收费章”的交款凭证等,要求病人姓名、收费项目、金额相符,并把附件粘于退费票据后。
3)不允许出现部分退费情况,若出现部分退费情况,操作程序如上,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并按实收金额,另开收据。
4)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紧接着下一票据序号上的病人姓名等项目须与重制票有关联。
五、收款票据的核销
1、交回的收款收据存根联,票据管理员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销号时以存根联及日报表为依据。
1)门诊收款收据:以审核后的门诊收费员已缴款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2)住院收费收据:以经审核后的住院收费日报表中的收款收据区间号码及日报表为依据。
3)挂号收据:以经审核后已缴款的挂号收据使用区间及日报表为依据。
4)统一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金额逐张核对。
2、领用收款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
对领用人未销号完毕又开始启用新的收款票据,票据管理员要查明原因。
3、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六、收款票据的管理
1、出纳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
2、医疗收费票据只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非医疗业务活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收费票据,不得私刻监制章,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收款票据和存根。
3、票据管理员对收款票据的库存数和尚在使用人员手中的未使用票据要定期核对。
票据的领、发、存登记薄须保存5年。
4、票据或存根出现遗失、短少的情况,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应在报刊上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