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食药监局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范文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范文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确保财务安全,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与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有关的业务。
第三条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分工负责。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票据及财务印鉴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涉及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的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和相关知识,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应严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章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第二章票据管理第八条本单位的票据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突出安全性。
票据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采取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定期检查票据的存放情况。
(二)严格审批。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合理的票据流转,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科学编号。
各种票据应按类型、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票据号码对应记录。
(四)规范盖章。
票据的盖章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印章盖章,盖章位置、数量、印花税票等事项要符合规定。
(五)及时报销。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已使用完的票据及时送交财务部门进行清账报销。
第九条各种票据的使用、管理和销毁应按照以下规定:(一)收款凭证。
财务部门按照业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分发收款凭证,收款单位要认真查验凭证的真实性。
(二)付款凭证。
财务部门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制作并分发付款凭证,经过相关部门复核、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发票管理。
财务部门应按照行业规定,制作相应的发票,并依法及时开具、分发和完成相应的报税手续。
(四)账务凭证。
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制作、报账,并及时将相关的财务凭证送交财务部门备案。
(五)票据销毁。
经过备案的票据,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统一进行销毁,销毁过程要有专人监督,及时报备。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票据、印鉴管理,严格结算制度,严密工作手续,保证票据、印鉴的安全、完整,堵塞票据、印鉴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其中,内部结算凭证是指由单位报账员填开的费用报销单、申请付款单和借款凭证等,财务印鉴指各家银行的预留印鉴及领导的各种手章、财务转讫章。
三、具体规定1、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规范传递手续,禁止制证、复核两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加强内部牵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稽核。
2. 建立银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
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签发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薄表》,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开户银行、票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
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事项,票据经管人应顺序登记、妥善保管退回和作废的票据,连同《银行票据登记薄》一并归档备查。
3. 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送交会计报账时,对经审核合法、合规的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经复核无误后,经管人应妥善保管,月末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档案保管人归档,并及时编制档案清册。
4. 经审核不能报账的外部、内部原始凭证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5. 规范会计内部结算凭证的使用。
单位以外部、内部原始凭证报销时应填开“费用报销单”。
进行结算入账款项及预付账款时,而暂时无原始凭证的,填开"申请付款单"。
因公出差借款或补充备用金的,填开"借款凭证"。
6. 票据管理出现过失行为(如票据丢失、毁损等),影响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财务部门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7. 各企业应严格管理财务印鉴,因业务需要已刻制多套印鉴的,须将印鉴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印鉴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印鉴使用情况。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票据与财务印鉴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票据管理1. 票据种类公司接受的票据主要包括现金、支票、汇票、电汇、信用证、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2. 票据的领用、保管和使用(1)票据领用:公司为部门分配专门的票据领用单,领用票据前须填写领用单并经部门领导批准后领用。
(2)票据保管:各部门应建立专门的票据存档柜,对票据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进行清点。
票据必须在经常检查下,防止遗失和损毁。
(3)票据使用:票据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并经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可后方可使用。
3. 票据查询与归档(1)票据查询:各部门在需要查询票据时,应填写票据查询单,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查阅。
(2)票据归档:票据存档应有明确的规范,按照日期、机关、号码等分类存放并建立详细的票据档案。
第三章财务印鉴管理1. 财务印鉴种类和使用(1)财务专用章:由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共同使用,用于公司资金收支等财务业务。
(2)部门专用章:由各部门主管签字,财务审核并加盖部门专用章,用于部门内部的各项财务业务。
2. 财务印鉴的领用、保管和使用(1)印鉴领用:印鉴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
(2)印鉴保管:公司印鉴必须由专人保管,严格控制印鉴的存放位置和安全。
(3)印鉴使用:印鉴使用应交由规定权限的人员使用,并在报销、付款、收入等财务业务中加盖印鉴。
3. 财务印鉴的变更和调整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岗位变更时,应及时对印鉴进行变更,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整。
进行印鉴变更时需提供书面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四章票据与财务印鉴管理的监督和审计1. 监督公司内设财务核查、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并由公司财务总监直接监督票据与财务印鉴管理工作。
2. 审计公司每年对票据与财务印鉴管理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公司年度财务报告。
食药监财务管理制度
食药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药监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食药监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运作。
第四条食药监财务部门是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食药监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财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自身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济合理、账务清晰、资金安全,依法记录真实有效的经济业务。
第六条食药监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和信息系统,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食药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预算,明确收支责任,切实加强预算的编制、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预算的编制流程应当科学、规范,确保财政预算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合法。
(一)编制部门负责制订食药监年度财政预算,将财政预算金额明细化到单位和项目,实现具体、可操作、可监控;(二)汇总部门负责对编制各个部门的财政预算进行集中汇总,形成全局财政预算。
第九条预算执行中应当密切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安排,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第十条食药监应当依法定程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计、检验和监督。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安排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安排。
第十二条食药监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预算的细化、动态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食药监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加强资金保管、使用及监督。
第十四条食药监应当建立资金预算和管理制度,以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安排和监督机制。
第十五条食药监应当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和用途,建立相应的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禁止挪用、挤占、挥霍公款。
食药监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药监所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食药监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食药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药监所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食药监所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不留死角;(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报告及时、准确;(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食药监所的资金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食药监所的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业务收入;(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食药监所的财政拨款按照年度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第七条食药监所的业务收入包括:(一)罚款收入;(二)没收财物收入;(三)没收违法所得收入;(四)其他业务收入。
第八条食药监所的其他合法收入应依法纳入财务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九条食药监所的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条食药监所的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人员经费;(二)公用经费;(三)业务经费;(四)基本建设经费;(五)其他专项经费。
第十一条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
第十二条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通讯费等。
第十三条业务经费包括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宣传教育等费用。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经费包括房屋、设施、设备购置等。
第十五条其他专项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六条食药监所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食药监所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八条食药监所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九条食药监所的财务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报送。
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制度一、前言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财务管理,规范各项财务活动,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总则1.财务制度是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财务管理的一套规章制度。
2.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班子是财务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本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财务制度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4.本财务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部门负责,经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年度财政预算,并经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
(2)财务部门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合理规划和预算,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2.账务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各部门要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准确记录各项收支情况,做到账务清晰,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2)财务部门要及时核对各项账务,确保账目真实、完整、准确。
3.审计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审计,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2)财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4.资金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利用资金,做到资金来源清晰、资金去向明确。
(2)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各项资金活动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报表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2)财务部门要对财务报表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风险管理(1)食品药品监督局财务部门要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风险问题。
(2)对于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局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7.奖惩机制(1)对于在财务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奖励和奖金。
(2)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严厉的处罚。
食品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食品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在食品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行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规范企业财务管理,防范和避免财务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管理制度1.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监管要求,制定和执行食品药品管理制度。
2.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安全检测和产品追溯等方面。
3.企业应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和控制,严格遵守生产流程,不得在任何环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4.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和外部验收,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和质量符合要求。
三、财务管理制度1.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审计监督等职责和流程。
2.企业应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明确资金的流向和用途,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运用。
3.企业应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并进行完整、准确的财务报告。
4.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验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财务问题。
四、责任与制度执行1.企业领导对食品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有直接责任,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监督,确保制度得到实施。
2.食品药品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制度,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
3.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强监管和控制,避免重复发生。
五、制度的完善和更新1.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食品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审查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维护要根据企业的经济规模和管理要求确定相应的职责和程序。
六、总结食品药品安全和财务管理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不良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财务管理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度,不断完善和更新,以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食药监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食药监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维护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明确食品药品监管所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2.细化财务管理流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3.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保障财务安全,防范财务风险;5.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职责和权限1.食品药品监管所财务部门是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2.各部门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政策和规定,按照流程执行经费支出等相关操作;3.财务部门具有对所有费用、资金的审核、支付和管理的责任和权利。
五、财务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各部门汇总预算计划并上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2.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将实际情况和执行情况反馈给财务部门;3.资金管理:财务部门对所有到账资金进行管理,结合公司资金需求,按照规定进行下拨和分配;4.支付管理:各部门及个人在领取及使用公务卡消费后要及时提供相关凭证到财务部门备查,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进行付款;5.识别、报告和防范财务风险:各部门及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进行评估和监测,识别潜在的财务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六、监督和检查1.公司领导每年对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2.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管理;3.对公司财务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通过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如需进行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部门应当协助各部门切实落实本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与考评。
如有新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可按规定程序提交上级领导处理。
药店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
药店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票据及印章管理,保障药品销售业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票据管理第二条药店应当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对票据进行编码并存档管理。
不得私自销毁、篡改或涂改票据。
第三条药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销售发票、收据、退货单等票据,不得擅自销毁或篡改。
第四条药店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正规的票据打印机,并对打印机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票据打印清晰、准确。
第五条药店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票据分发和使用管理制度,对票据分发和使用进行登记和核对。
第六条药店应当建立相应的票据管理档案,对票据的领用、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并维护票据使用登记台账,如销售发票登记簿、收据登记簿、退货单登记簿等。
第八条药店应当建立规范的票据存放和归档制度,确保票据的安全存放和方便查阅。
第九条药店应当对票据进行定期盘点,及时核查票据的数量和完整性,对缺失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条药店应当加强对票据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掌握票据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章印章管理第十一条药店应当依法设立印章,并对印章进行登记备案,不得擅自篡改或乱用印章。
第十二条药店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确定印章使用权限,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规范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并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登记制度,对每次印章使用进行登记和核对。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对印章的使用需经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印章保管制度,确保印章的安全保管,并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制度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印章管理相关规定。
第四章外部监督第十七条药店应当接受税务机关、质检机构等部门对票据和印章管理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接受消费者、业主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票据和印章管理的监督和投诉,及时处理并回复。
食药所财务管理制度
6月基层民警入党申请书【导语】入党申请书,又称入党申请报告,是要求入党的人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以下是整理的6月基层民警入党申请书,欢迎阅读!篇一敬爱的党组织:本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忠诚于党,努力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奋斗努力。
我从小深受党的教育,从小树立对革命先辈的执着追求,并志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为了这个远大理想,我一直努力到今天,入党的热情有增无减。
今天,我郑重地递交我的入党申请。
平时,我会定期提交思想报告,同身边党员做交流思想,以使自己更快成长起来。
在不断学习,工作和斗争的漫长道路上,我洒下了无数汗水,耕耘出了自己丰硕的工作成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我想入党的动机。
作为一名基层干警,我一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踏实做事。
我永远记得自己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
我认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在群众当中树立良好的模范作用。
为此我努力工作,积极参加学习实践,在单位领导与同事的共同帮助下,我在工作上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去年,我还被评为全市十佳公安干警。
为了更好地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渴望得到更多的锻炼。
我经常做批评、自我批评,我深知自身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比如:理论学习不多,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工作期间有事存在情绪化。
但我会尽我所能,努力学习,积极参与锻炼,不断完善发展自身素质。
在党组织关心和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符合基本党员的标准,我在此申请入党。
如果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不会骄傲,我将继续努力,为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而努力。
如果党组织不能批准我的此次申请。
我不会气馁,将继续争取,通过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食药所财务管理制度
食药所财务管理制度1.制度目的为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食药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保障资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食药所财务管理工作。
3.制度内容3.1 财务收支管理3.1.1 费用报销1.所有费用报销均应通过预支款方式支付。
2.预支款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3.预支款报销后应及时提交相关凭证和费用明细。
4.费用明细必须详细,凭证须齐全、真实、准确。
如报销费用不符合相关规定,审核人员应填写稿证。
3.1.2 合同管理1.合同审批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2.合同纠纷应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进行处理。
3.1.3 收款管理1.收款对象必须是合法实体。
2.收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3.2 资产管理3.2.1 固定资产管理1.定期核查固定资产,保管好资产,杜绝资产浪费。
2.对闲置或无用资产及时处理,减少闲置占用费用。
3.资产采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3.2.2 库存物资管理1.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清理失效物资。
2.库存物资管理应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3.3 预算管理3.3.1 预算编制1.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制定年度预算。
2.年度预算应向单位内部全体干部职工公示。
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应及时汇报。
3.3.2 预算控制1.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数范围内,杜绝超预算。
2.超预算的费用支出,须向领导同意、书面承认并批准的前提下予以支付,不得随意超标准执行。
4.制度执行4.1 制度执行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职员都有责任执行本制度。
4.2 制度违反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一旦发现并依据证明材料属实的情况,应按程序给予处理。
5.附则本制度的修改需经食药所领导小组讨论,经厅主要领导审批后生效,本制度解释权归食品药品检验所所有。
食品药品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药品系统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品药品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药品系统各级单位及全体财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食品药品系统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制度、财务报告等全面、完整,反映财务状况。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食品药品系统各级单位应明确财务管理部门及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计划。
(二)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三)审核、审批各项财务收支,确保合规合法。
(四)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职责:(一)熟悉财务政策法规,执行财务制度。
(二)负责财务核算、记账、报表编制等工作。
(三)协助领导进行财务决策。
(四)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食品药品系统财务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与实际相符。
(二)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入政策,规范收入来源,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三)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合理编制支出预算,确保支出合规、合法。
(四)往来款项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八条食品药品系统财务报告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
第九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第十条对外部审计,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第五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查阅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02•【文号】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施行日期】2009.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执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和经销假劣药品违法活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推动医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购销中票据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的监管工作,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以下要求从事药品购销活动:(一)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税票),税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
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
(二)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供货方索要税票。
到货验收时,应依据税票所列内容,对照供货方销售出库单进行验收,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对税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或者票、货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三)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必须验明税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核对一致后方可作为合格药品入库或上架销售。
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
票据和印章管理制度
1. 医院使用各种票据,由财务科派专人向财政行政管理部门购买。
2. 财务科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管或核销票据。
3. 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
票据领用人应当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 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 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当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 票据的核销。
各种收据应当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
门诊和住院收据实行财务稽核和班组负责人双销号制度。
票据遗失、短少应当及时向财务科报告登记备案,登报声明遗失票据的号码,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 单位应加强对预留银行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他人保管。
8. 各类印章必须分处分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
9. 各类印章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
10. 印章保管人因事外出,由他人保管使用印章的,必须授权记录,登记在案。
食药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全体财务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财务事项,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局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局财务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严禁违反规定。
第八条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九条财务收支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预算调整。
第十条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流动性原则:合理配置资金,确保资金流动性。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资金收支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资金支出。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五条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报送局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局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第六章财务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局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财务制度执行。
财务印鉴与结算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印鉴与结算票据管理规定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规范财务印鉴的正确使用,减少财务风险,根据国家财经法律和公司财务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印鉴管理规定1.本规定所指印鉴、章系各种财务印鉴,主要指预留的银行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私人印鉴章、其他预留章。
2.银行预留印鉴章应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保管人员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为保管。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或由其授权批准他人保管,预留银行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由其授权的结算人员保管,管理人员对印鉴使用负全部责任。
3.印鉴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鉴。
签章前,印鉴保管人应审核有关凭证,确认有关单据签字齐全、签署程序合规、金额准确无误后方可盖章,严禁他人代为签章。
对未经批准的文件及票证,不得擅自用印,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并要求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再次审核后方可盖章。
4.保管人对所管印鉴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鉴丢失、被盗、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财务负责人采取补救措施。
5.如需更换印鉴,要书面报财务负责人及区域总经理批准,并相应办理变更印鉴手续,新印鉴一经应用,原印章应及时上交并封存。
6.严格财务印章管理,经办人员不得随意携带印章外出:出纳人员因购置结算票据需要携带财务印鉴,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办理本市区以外的业务需要携带财务印鉴的,经办人员必须书面申请并经区域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财务印章管理,经办人员不得随意携带印章外出。
7.印鉴销毁时,须填写印鉴销毁申请表,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会同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由两名以上的人员进行销毁,并由财务负责人员进行监销。
二、结算票据管理规定1.本规定所指结算票据,指日常结算过程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委托书、电汇凭证、收据等结算票据。
2.上述票据除收据外,由出纳人员向银行进行购买。
出纳人员购买结算票据时,按规定办理印鉴使用手续。
XXX食药监局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制度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票及印鉴管理制度一、发票管理制度1.1发票统一到财政局领取及销毁.1。
2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领、退、开具等日常工作.2。
3 开具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二、支票管理制度1.1支票是付款单位签发通知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款项的凭证。
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支票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0天,遇节假日顺延.1.2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帐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
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1.3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时,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1.4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1.5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并登记清楚用途及限额。
1.6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7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1.8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三、财务印鉴章的管理1.1财务专用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1.2财务印章是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资金的安全;1。
食药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药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食药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食药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企业。
第三条食药系统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食药系统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食药系统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财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财务核算单位:负责本单位财务核算、预算执行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食药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全系统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负责全系统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上报;(四)负责全系统财务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五)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核算单位职责:(一)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二)负责本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三)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四)负责本单位财务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五)配合上级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八条食药系统财务收支预算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实行年度预算、分月执行。
第九条预算编制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二)统筹兼顾原则;(三)科学合理原则;(四)公开透明原则。
第十条预算执行与监督:(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监督;(二)财务核算单位负责预算执行的日常管理;(三)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程序调整。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单位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药店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范文
药店票据及印章管理制度范文药店票据与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票据与印章管理,维护药店票据及印章的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药店内各类票据及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本药店票据包括计算机打印的票据和手工填写的票据。
第二章票据管理第四条药店票据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全面管理:对收发票据,票号使用等全程管理。
2. 专人管理:由特定人员负责票据的发放、领用、收回、管理和登记工作,确保票据流转过程中的安全。
3. 登记管理:票据领用、登记、报批和归档等工作均要有规范的登记记录,以备查验。
4. 安全保管:药店票据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破损和伪造等情况。
第五条药店票据的用途必须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转账、虚假报销等行为。
第六条药店票据管理人员应熟悉票据种类、编号及其用途,并清楚掌握各类票据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具体票据管理规定如下:1.票据发放:票据管理人员根据药店业务需求发放相应的票据。
票据的领用和归还须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
票据领用人应尽快使用,不得因个人原因随意滞留或私自带离药店。
2.票据使用:票据一经领用,使用人应按要求填写票据,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完整性。
计算机打印的票据应保持打印清晰,手工填写的票据应工整、不涂改。
3.票据回收:票据使用完毕或过期未使用的,应随时向票据管理人员归还,由票据管理人员进行统计和销毁。
4.票据存储:药店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专门存放在票据柜中,并定期检查和盘点。
第三章印章管理第八条药店印章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1. 专人管理:由特定人员负责印章的发放、领用、收回和管理工作,确保印章的安全和使用准确。
2. 注册登记:印章发放和领用必须填写《印章领用登记表》或由专门人员签字确认。
3. 安全保管:药店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用、破损、伪造等情况。
4. 印章使用:印章应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盖章,防止被盗用或发生非法行为。
第九条具体印章管理规定如下:1.印章的类别:药店应根据业务需求设立常用印章和特定印章,全面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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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精心、决心、匠心
X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票及印鉴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制度
1.1发票统一到财政局领取及销毁。
1.2确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领、退、开具等日常工作。
2.3 开具错误的发票不得丢弃,应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二、支票管理制度
1.1支票是付款单位签发通知银行从其帐户中支付款项的凭证。
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支票从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10天,遇节假日顺延。
1.2现金支票是向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要在支票背面加盖印鉴;转帐支票是用于同城各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及其他款项往来的结算。
空白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签发,但印鉴必须另有人保管,实行票章分管。
1.3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时,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
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
1.4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帐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1.5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批准,并登记清楚用途及限额。
1.6支票丢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1.7支票领用时手续齐备,“支票领用单”各项要填写清楚。
领用人不准弄脏、撕毁,使用时不能超出限额。
1.8支票自领用起五日内报帐,报帐时要发票齐全,支票号填写准确,如领用的支票五日内没支付的,应及时退回财务部。
三、财务印鉴章的管理
1.1财务专用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出具有关票据等业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办理银行款项支付时预留银行印鉴;会计人员人名印章,用于办理财务部门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业务,对外提供会计报表。
1.2财务印章是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指挥部货币资金的安全;
1.3 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
出纳会计保管本人印章;
1.4 财务印章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必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
1.5 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作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专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必须放入保险柜保管;
1.6 财务印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
印章保管人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1.7 财务印章因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向财务部门负责人报告,然后及时更换印章;
1.8 原财务印章作废或因故变更时,原印章应报请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销毁处理,销毁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场监销。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六日
呕心沥血整理wor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