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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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网上在线回复工作,更好地规范和引导网络舆论,回应网民诉求,强化正面引导,确保网上回复工作规范、及时、准确,树立质监站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建立网络发言人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完善网络发言人网络

网上在线回复工作由办公室扎口管理,各单位在站领导的指导下,按照授权具体实施。建立网络发言人网络,由各部门的网络发言人、网络回复人组成。各部门要明确一名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全面情况的中层以上领导为网上发言人,授权一名工作人员为网络回复人,网络回复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责任意识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各部门网络发言人、回复人有调整时要及时报办公室。

二、明确网络发言人职责

各部门的网上回复工作,由网络发言人负总责,网上回复人在网络发言人领导下具体负责网上回复工作。网络发言人要安排回复人按照授权事项以质监站名义上网,及时做好涉及本部门问题的回复和处理,参与局系统网上宣传引导活动。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照规定职责,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细化在线回复办理程序,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反映即受理,受理即跟踪,件件有反馈,问题有落实”。

三、规范网上回复程序

在收到局系统交办的文件或电话后,按照回复时间要求,及时做好登记、认真进行核查、迅速研究处置措施和回复口径,经网络发言人或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上报回复意见,由局系统进行网上回复。

四、建立健全制度

1、加强网络发言人、网络回复人的业务培训。尽量采用网民乐于接受的网络语言,着力提高回帖质量和工作水平,确保网上舆论健康平稳;要加强突发事件、热点难点、民情民意等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妥善处置网络舆情,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指派专人负责网上舆情的监看,及时发现网民要求并提醒各有关单位做好在线回复工作。

2、各单位要安排人员每天关注反映本单位的网上舆情,对重大网上舆情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做好正面回应的同时,并组织人员以普通网民身份跟贴进行引导。

3、单位将定期对各部门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评议,将网上答复率、满意率和落实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从今年起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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