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与识图第1章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图纸幅面(简称图幅)是指绘图时所用图纸的大小规格。
图纸的短边不应加长,A0~A3幅面的长边尺寸可加长,但应 符合表1-2规定。
长边作为水平边
短边作为水平边
图框是图纸中限定绘图区域的边界线,画图时必须在图纸 上画图框,图框用粗实线绘制,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1-1的 规定。尺寸标注
标注半径时,应在半径数字前加注半径符号“R”,半径尺 寸的标注方法如下图所示。
1.1.6 尺寸标注
圆及大于半圆的圆弧,应标注直径尺寸。标注圆的直径尺 寸时,应在直径数字前加注直径符号“φ”。在圆内标注的直径 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箭头指向圆弧;较小圆的直径尺寸, 可标注在圆外,如下图所示。
单点画线或双点画线的两端,不应是 点。点画线与点画线交接或点画线与 其他图线交接时,应是线段连接。
虚线、单点长 画线或双点长 画线的线段长 度和间隔,应 各自相等。
虚线与虚线交接或虚线与其他图线交 接时,应是线段交接。虚线为实线的 延长线时,不得与实线连接。 对于单点长画线或双点长画 线,当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 困难时,可用实线代替。
1.1.6 尺寸标注
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 绘制,应垂直于所要标 注的轮廓线,其一端离 开图样轮廓线的距离不 小于2 mm,另一端应 超出最外尺寸线2~3 mm。必要时,图样轮 廓线也可以用作尺寸界 线。
1.1.6 尺寸标注
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 制,应与所要标注的轮 廓线平行,且不能超出 尺寸界线。尺寸线与图 样最外轮廓线的间距不 应小于10 mm。平行排 列的尺寸线的间隔应为 7~10 mm,尺寸线应 从所要标注的轮廓线由 近向远整齐排列,较小 尺寸离轮廓线近,较大 尺寸离轮廓线远。
1.1.6 尺寸标注
3.坡度、角度的尺寸标注
标注坡度时,在坡度数字下应加注坡度符号“ ”,该符号 为单面箭头,应指向下坡方向,如图1-21 (a)所示。坡度也可用 直角三角形标注,如图1-21(b)所示。
1.1 制图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国标 (GB)
行政法规规定强制 执行的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标 (GB/T)
自愿采用的、具有指 导作用的国家标准
1.1 制图标准
1.1.1 图纸幅面
1.1.2 标题栏和会签栏
制图标准
1.1.3 图线
1.1.4 字体
1.1.5 比例
1.1.6 尺寸标注
1.1.1 图纸幅面
1.1.4 字体
1.汉字
国标中规定图样上及说明中的汉字,应采用长仿宋体(矢 量字体)或黑体,同一图纸字体种类不超过两种。 长仿宋体书写要领:笔画粗细一致、排列整齐、起落分明、 顿挫有力、笔锋外露、清晰好认。
书写黑体字时,其宽度与高度应相同。
长仿宋字示例
1.1.4 字体
2.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和希腊字母
1.1.3 图线
1.线型
建筑制图采用的图线按线型不同可分为实线、虚线、单点 长画线、双点长画线、折断线和波浪线几种; 按线宽不同又可分为粗、中、中粗、细4种。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对图线的名称、线型、用途 作了明确的规定,如表1-3所示。
1.1.3 图线
2.线宽
在《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规定,图线的宽度b宜从下 列线宽中选取:1.4,1.0,0.7,0.5,0.35,0.25,0.18,0.13 mm。 每个图样应根据图样复杂程度与比例大小先确定基本线宽b,再 选用表1-4中的相应线宽组。
图样中的数字和字母宜采用单线简体或Roman字体,可以 写成直体字或斜体字。数字和字母的字高不应小于2.5 mm。
斜体字的斜度应 是从字的底线逆 时针向上倾斜 75°。高度和宽 度应与相应的直 体字相等。
1.1.5 比例
比例是建筑图纸中的图形尺寸与实物尺寸之比。比例的大 小就是比例值的大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比值大于1的比例称放大比例; 比值小于1的比例称缩小比例。
1.标题栏
每张图纸都应在图框的右方或下方设置标题栏(简称图标), 标题栏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择确定其尺寸、格式及分区。标题栏外框 线用中粗实线绘制,分格线用细实线绘制。图1-4为学生作业标题栏。
1.1.2 标题栏和会签栏
2.会签栏
会签栏是为各工种负责人签署专业、姓名、日期用的表格, 以便明确其技术职责,如图1-5所示。不需会签的图纸可不设会 签栏。
尺寸数字一般应根据其 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 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 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 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 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上下错 开注写,引出线端部用圆点 表示标注尺寸的位置,如右 图所示。
尺寸应标注在图样轮 廓线以外,不得与图线、 文字及符号相交,如左图 所示。
1.1.6 尺寸标注
1.1.3 图线
对于图纸的图框线、标题栏外框线和标题栏分格线,可采 用表1-5所示的线宽。
例1-1 图1-6所示为一幅建筑平面图(局部),从中可以看 出各类线型及其应用。
1.1.3 图线
3.图线画法
同一张图纸内, 相同比例的各图 样应选用相同的 线宽组。相互平 行的图例线,其 中间隙不小于 0.2 mm。
第1章 建筑制图的基本知识
目录
1.1
制图标准
制图工具及仪器用品
1.2
1.3
建筑制图的一般步骤
几何作图
1.4
1.1 制图标准
国家标准代号 标准发布的顺序号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 《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10) 标准批准的年份 《建筑制图标准》(GB/T 50104—2010)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 50105—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10)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 50114—2010)
1.1.6 尺寸标注
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
尺寸起止符用中粗 斜短线绘制,其倾斜方 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 针45°角,长度为2~3 mm。半径、直径、角 度和弧长的尺寸起止符 号应用箭头表示。
1.1.6 尺寸标注
1.标注尺寸的四要素
尺寸数字必须用阿 拉伯数字注写。图样上 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 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 取。图样上的尺寸单位, 除标高和总平面图以m 为单位外,其他必须用 mm为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