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5306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五、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七、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通知,为做好我院感染管理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1、药剂科购入的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索证管理。
2、各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每季做一次空气培养、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1次并有登记记录。每半年对紫外线辐射的强度进行监测。
各科使用的器械消毒液由药剂科统一配制,使用中的消毒液,应保持有效浓度。
3、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一次性用品用后科室进行毁形.
4、定期对换药室、注射室的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监测结果。
5、医用垃圾用黄色袋、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分包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
或间接感染性、毒性极其它危险性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和暂存
1.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2.治疗室内废物筒应加盖,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锐器盆等。未被污染的如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作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棉签、敷料等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置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割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医疗废物袋中。
3.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置于黄色医疗废物袋中,当容量达到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加盖后应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透,
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4.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应放入锐器盒内,由专人统一收集,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5.使用后的针筒及输液器应放入黄色垃圾桶中,由专人收集、运送、贮存,在院内运送应封闭,避免流失和减少环境污染。
6.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中单、尿布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7.特殊传染病(如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病人产生的废物应使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感染性疾病科的废物按专项制度处理。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收集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间一医疗废物公司回收。
2.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人员对医疗包装袋称重、清点锐器盒的数量,在《医疗废物内部交接运送记录单》上记录并请科室人员确认。
3.收集运送人员应将密封的锐器盒和医疗废物袋放入周转箱,在转送医疗废物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转运中严禁扔、摔装有医疗废物的垃圾袋或容器,以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废物的泄露。
4.每天运送结束,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的贮存
1.总务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委派专人管理。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识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识标识。
2.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口易于清洁和消毒。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得超7天。
4.室内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平时上锁。严禁私自转让、
买卖医疗废物。
6.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洗与消毒(紫外线每天消毒1小时,物体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每天擦拭1次)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使用后即清洁消毒。
四、医疗废物的外运
1.医疗废物委托给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签订委托协议书,承担处置费用。
2.医院与处置单位交接、转运医疗废物时,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记录医疗废物容器数量、外运日期等信息,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专人保管,记录资料保存3年。记录内容: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签名等。登记资料保存三年。
3.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4.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口罩等)不得随意丢弃。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七、应急处理
发生医疗废物事件,按照医院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48小时内上报乐清市卫生局和环保局;导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上报;导致传染病传播或可能传播,应按《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一、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