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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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1.开展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的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相关防范措施、标准预防原则等,有效预防医院感染。

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认定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及被上述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品,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衣、帽、必要时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隔离衣等)。

2.2工作人员发生医院感染以及锐器等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3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的手被患者体液、血液污染时,应及时用流动水洗手后进行手消毒。

进行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手部皮肤发生破损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4诊疗和护理操作中,有可能发生患者的血液、体液喷溅到医务人员面部及工作服时,要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手套、隔离衣、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

2.5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防止被锐器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帽,禁止裸手接触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利器具。

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采用有效防护措施,以避免可能对人体的刺、割等伤害,使用后的锐利器械的处置与管理按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必须放入利器盒中。

2.6对所有患者使用过的可循环使用的器具严格消毒或灭菌,处理被污染的器械、器具时,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各类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当及时摘手套,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4.实施分级防护的原则4.1基本防护适用对象:在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急)诊以外等常规诊疗环境中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医用职业服装、工作衣、工作裤、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4.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急)诊的医、护、技人员等。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职业暴露处理流程一、引言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常常面临着各种职业暴露的风险,如感染性疾病、化学毒物、放射性物质等。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职业防护制度及职业暴露处理流程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及职业暴露处理流程的建立与实施。

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1. 职业防护培训(1)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职业防护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在岗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培训,提高其防护意识和能力。

(3)开展针对特殊岗位、特殊病例的职业防护培训,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2. 个人防护装备配置(1)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为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2)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3)教育医务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提高其防护效果。

3. 职业健康管理(1)建立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对患有职业病的医务人员给予及时治疗和康复支持。

(3)开展职业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心理素质。

4. 感染控制(1)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落实感染控制措施。

(2)提高医务人员的手卫生意识,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3)对医疗器械和医疗环境进行定期消毒,降低感染风险。

三、职业暴露处理流程1. 识别和评估职业暴露(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一旦发现职业暴露,应立即进行识别和评估。

(2)根据暴露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 紧急处理(1)立即清理暴露部位,防止感染或进一步损伤。

(2)必要时,给予局部止血、消毒、包扎等处理。

(3)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医疗救治(1)根据暴露的性质和程度,给予相应的医疗救治。

(2)对疑似感染病例,及时进行病原学检测,明确诊断。

(3)根据诊断结果,制定治疗方案,确保医务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3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3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为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时保证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进行,医院应订立严格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下面将对医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进行实在介绍。

一、对医务人员卫生保健的管理医院应通过订立合理的卫生保健政策,完善医务人员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以保证医务人员的健康情形和工作效率。

医院应配置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并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

二、对医务人员劳动安全防护的管理医院应建立劳动安全防护制度,做好医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

实在做法包括:1.加强岗前培训,让医务人员充分了解自身工作的安全性和不安全性,把握避开职业损害的方法和技能。

2.订立个人安全防护规范,医务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在高风险岗位上必需佩戴防护眼镜、面罩等设备。

3.明确责任,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和考核制度。

4.加强事故防备,必需做好事故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5.加强应急反应,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模拟演练,以提高应急反应本领。

三、对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的管理医务人员常常面对生、死、疾病、伤痛等高强度的紧张工作,简单产生各种心理问题。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应实行以下措施: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医院应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学培训和危机干预技能培训。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医院应建立每个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心理健康情形和心理干预措施,以便予以帮忙和引导。

3.建立员工心理咨询机制,医院应配备专门的心理咨询师,为医务人员供给咨询和心理支持。

4.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医院应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让医务人员感到暖和、关注和敬重。

总之,医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订立和执行是保障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的紧要工作。

医院要承当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卫生保健、劳动安全防护和心理健康管理,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健康与安全,为疾病防控和健康事业的进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要求,确保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药师及其他直接参与医疗活动的工作人员。

制度涵盖了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医院设立职业卫生管理小组,负责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会议,评估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第四章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医院需定期对工作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估,主要包括:1. 生物危害:如传染病病原体、血液等。

2. 化学危害:如麻醉药品、消毒剂等。

3. 物理危害:如辐射、噪声等。

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供管理层参考和决策。

第五章职业卫生培训医院需为医务人员提供定期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包括:1. 职业病的识别与防护知识。

2. 各类职业危害的应急处理措施。

3.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维护。

培训记录需保存,以备检查。

第六章个人防护装备医院应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危害,为医务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PPE),包括但不限于:1. 医用口罩及呼吸器。

2. 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

3. 防护鞋及其他必要的防护用品。

医务人员需定期检查和更换防护装备,保持其有效性。

第七章职业健康监测医院需建立职业健康监测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监测内容包括:1. 职业病史调查。

2. 生理指标检测。

3. 职业性疾病的早期筛查。

健康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医务人员,并做好记录。

第八章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期间,医院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1. 增加防护装备的配备与使用。

2.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详细版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10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2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2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文一、职业防护原则1、基本防护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

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凡接触传染病人时要加穿隔离衣。

2、加强防护: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务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区域的工作人员;转运确诊或疑似为传染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加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护眼罩、面罩等。

3、严密防护: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特殊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作传染病人尸解的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全方位防护,应使用面罩、呼吸防护器。

二、基本预防控制措施1、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常见感染病的传播途径、隔离防护技术,减少职业危害。

2、遵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在接触病原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时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隔离衣或防水围裙等。

(3)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尽量减少创口出血,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处理针头时不要太匆忙,手持针头和利器时,不要让锐器面对着他人,在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协作,使用的针头不可再套回原针帽内,如果一定要套回,则采用单手复帽技术,不要将锐利器具直接传递给他人,使用后的锐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毁锐利器具等。

(5)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须戴双层手套。

3、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4、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对手术前及输血前患者必须严格进行“感染筛查”。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培训、检查、监督、考核等。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医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符合健康要求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包括传染病防治、生物安全、化学安全、放射防护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定期进行手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注意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等可能含有病原体的物质。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保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降低空气中污染物浓度。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操作放射性设备时,应当严格遵守放射防护规定,防止辐射危害。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接触化学药品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防止化学药品对人体的危害。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接触生物制品时,应当严格遵守生物安全规定,防止生物危害。

四、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定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培训,提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的使用、事故应急处理等。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本(二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本(二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并且接受健康检查和卫生培训。

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卫生健康责任由医院和个人共同承担。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六条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由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落实。

第七条医务人员有权利向卫生管理部门报告违反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行为。

第二章健康检查第八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身体检查、血液检查、传染病检查等。

第九条医务人员的健康检查结果应保存并向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健康检查应由卫生管理部门安排,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如果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应停止从事与患病有关的工作,并按照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治疗和隔离。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传染病风险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防控。

第三章卫生培训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卫生培训,学习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第十四条卫生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知识、疫情防控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第十五条卫生培训应由卫生管理部门组织和实施,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限完成卫生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将所学的卫生防护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并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

第四章防护装备与设施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接触患病或疑似患病者时,应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九条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了解不同病种的防护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提供充足的防护装备和设施,保证医务人员的个人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防护装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

三、职业安全防护原则1. 预防为主:医院应当加强职业安全防护工作,预防职业性疾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2. 分类防护:根据不同的职业风险,采取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3. 标准操作: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用品。

4. 持续培训: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职业安全防护措施1. 个人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防护鞋等。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时,应当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操作、手术等高风险操作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

2. 环境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保持诊疗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2)医院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设置明显的标识。

(3)医院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处理规定。

3. 设备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配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2)医务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医院应当加强对放射性物质、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其安全使用。

4. 管理防护措施(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医院应当加强对职业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医院应当建立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安全防护培训与教育1.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2. 医院应当对新入职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3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3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第八条: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____%乙醇或者____%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____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操作规程一、医务人员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一)锐器及锐器伤概念解释1、锐器:泛指具有刺破皮肤潜力的物品,如注射针、穿刺针、手术刀片等。

此外,还包括载玻片、破损玻璃试管、安瓿等医疗或检测用器械。

2、锐器伤:因接触锐器而导致的皮肤损伤。

(二)具体防护措施1、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及实验操作时,需确保充足的光线,以避免因视线不清而导致的锐器刺伤或划伤。

2、推广使用具备安全保护装置的锐器,以减少意外伤害的风险。

3、尽可能消除不必要的锐器和针具,转而使用电灼器、钝化针具等安全替代品。

4、建议采用具有刀片回缩处理功能或一体化刀片废弃装置的手术刀,以避免手动装卸刀片可能造成的刺伤。

5、手术中传递锐器应使用托盘,避免直接接触造成的医务人员伤害。

6、使用后的锐器应立即放入防刺破、防渗漏的锐器盒内,并贴上警示标识,进行无害化处理。

7、严格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同时避免手部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对于针帽的盖回,应使用专用套帽装置或单手覆帽,以减少手部接触。

8、对于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不应直接用手拿取,而应使用夹子等器械进行处理。

9、在处理污物时,严禁手部直接抓取,特别是向下挤压垃圾袋,以防被锐器刺伤。

二、术中锐器伤防护标准操作规程(一)锐器伤发生原因1、传递锐器时不当造成的扎伤。

2、缝合伤口时的意外刺伤。

3、助手配合不当导致的刺伤。

4、不规范的穿刺操作造成的伤害。

5、器械护士在安装、拆卸刀片时的划伤。

6、注射器复帽时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刺伤等。

(二)预防措施1、传递较小锐器时,需将锐器尖端朝向自己,柄端递给术者,以减少刺伤风险。

2、较大锐器的传递同样需要尖端朝向自己,确保稳定传递。

3、缝合伤口时,应使用组织镊和钳,避免徒手操作造成的伤害。

助手在协助中应使用止血钳等辅助器械,防止锐器穿越组织后的刺伤。

4、微创穿刺时应使用止血钳撑开组织,避免锋利器械穿入时可能造成的刺伤。

5、安装、拆卸手术刀片时,应使用血管钳协助,避免刀片划伤。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条件和环境。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参加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资料和信息。

二、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活动的特点和风险,制定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并向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一)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医疗活动,防止交叉感染和职业病的发生;(二)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器材,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三)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四)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疗职业病;(五)在接触传染病患者、放射性物质等特殊情况下,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六)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务人员提供以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器材:(一)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设备和器材;(二)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如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三)职业病诊断和治疗设施;(四)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设施;(五)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设施。

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机构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机构或者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二)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宣传;(三)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体检;(四)组织职业病防治和职业伤害保险工作;(五)组织处理职业病和职业伤害事故;(六)组织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评估。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面临各种疾病的风险暴露,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流程。

一、职业暴露防护措施1.个人防护装备:医务人员在接触病患时,应戴上医用外科口罩、帽子、手套、手术衣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避免直接接触病原体。

2.洗手和消毒:医务人员需要经常洗手或使用酒精等消毒剂来保持手部清洁。

尤其是在接触病患前后、处理污物后或使用完个人防护装备后,都要及时洗手或消毒。

3.安全针具使用和处理:医务人员在接种疫苗或进行其他医疗操作时,要正确使用和处理针具,避免针头刺伤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4.废物处理:医务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尤其是对于可能带有病原体的废物要严格管理,避免感染传播。

5.个人卫生习惯: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职业暴露的关键。

医务人员要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均衡饮食,适度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6.接种疫苗:根据自身工作环境和职业特点,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应的预防接种,如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等。

1.受伤处理:在处理针头刺伤等意外事件时,医务人员要迅速清洗伤口,并用肥皂水彻底冲洗,然后用消毒剂消毒,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接受后续处理。

2.暴露后的健康监测:对于暴露事件,如被血液、体液等直接接触或其他可能感染病原体的暴露,医务人员需要接受定期的健康监测,如血液检测、病原学检查等。

3.急救与治疗:如果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感染了其中一种疾病,应立即进行急救和治疗。

根据不同疾病的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接受适当的药物治疗和康复。

4.个人隔离和调休:对于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医务人员,应暂时停止相关工作,接受隔离和治疗,以避免传播给其他人。

同时,医疗机构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

总之,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面临着职业暴露的风险,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他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护措施,并掌握相应的紧急处理流程。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为了保证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降低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过程中发生职业暴露的风险,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指导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医务人员自觉接受职业暴露防护知识,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2、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必须洗手,接触任何含病原体的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清洁等工作时应戴清洁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卫生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面部时,应戴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可能发生大面积飞溅或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应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3)接触患者黏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应戴无菌手套。

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对患者的排泄物、血液、体液无论是否被污染或接触非完整皮肤和粘膜都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传播的隔离、空气传播的隔离和飞沫传播的隔离。

4、消毒供应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等高危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5、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充足的光线,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划伤或割伤。

6、使用后的针头不应回套针帽,确需回帽应单手操作或使用器械辅助;不应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废弃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的专用锐器盒中;重复使用的锐器,应放在放刺的容器内密闭运输和处理。

7、锐器物的装放量不得超过容器的3/4满,利器盒盖应保持密闭状态。

8、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污物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特订立本《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防范和掌控职业病危害,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乐观性和效率。

1.2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从事临床医疗及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

2.2 盲目用药、欠妥操作和不合理的暴露可能导致职业病的行为均受到本制度的管束。

第二章职业健康管理第三条职业健康档案3.1 医院将建立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个人的职业病防护培训记录、职业健康体检结果等。

3.2 医务人员须依照规定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及时更新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第四条职业健康体检4.1 医务人员每年必需参加医院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及时报告体检结果。

4.2 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查和不合格三类,不合格者必需搭配医院的处理措施,待查者需跟进检查,合格者连续履行职责。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5.1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必需佩戴符合规定的防护用品。

包含但不限于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

5.2 防护用品的选择、配备和管理将由医院统一负责,医务人员须妥当保管和使用,定期更换损坏或过期的防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暴露事故6.1 医务人员如遭逢职业暴露事故,应立刻报告所在科室,并寻求相应的紧急处理和咨询。

6.2 医院将订立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职业安全管理第七条工作环境安全7.1 医院将确保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工程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对不安全环境将采取掌控措施。

7.2 医务人员对工作环境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提出改善要求,医院将及时处理并进行必需的改善。

第八条职业安全培训8.1 医院将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职业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各类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措施,并认真落实,各相关科室根据情况为医务人员提供合格和充足的防护用品备用。

此外,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有登记、报告和追踪制度及处理流程与措施。

(1)基本防护:①防护对象: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的所有医、护、技人员;②着装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强防护:①防护对象:进行体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医护人员:传染病流行期的发热门诊的工作人员;SARS病区的工作人员;临床诊断传染病的医护人员和转运疑似患者的司机。

②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可按危险程度使用以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有体液或其他污染物喷溅的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操作人员皮损或接触体液或破损皮肤黏膜的操作时;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体液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区时。

(3)严密防护:①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要给SARS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等操作和做传染病尸解的医务人员。

②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应使用面罩。

(4)锐器损伤防护:①处理所有的锐器时应当特别注意,防止被刺伤。

②对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采取正确的消毒措施。

③做到安全注射,做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实施注射操作的医务人员不暴露可避免的危险;注射的废弃物不对他人造成危害;注射行为对环境无危害。

减少不必要的注射、输液、输血,保证每次注射都是安全的;安全处理注射后废弃物。

④减少对锐利器具的处理意味着减少误刺机会。

⑤永远不要重新戴帽、修整或从注射器上取下针头。

⑥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器具。

(5)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患者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制度,是指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和职业暴露程度,将医院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分为不同级别,并对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

第二章分级防护制度第四条医院感染风险分为一般感染风险、较高感染风险和高度感染风险三个等级。

第五条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分级防护措施分为一般防护、一级防护和二级防护三个等级。

第六条一般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在普通门(急)诊、普通病房工作时,应遵守标准预防原则,穿工作服、戴外科口罩、认真执行手卫生。

(二)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如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七条一级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在发热门(急)诊、传染病房工作时,应遵守标准预防原则,穿戴工作服、隔离衣、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第八条二级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在高度感染风险的区域工作时,应穿戴防护服、N95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二)进入高度感染风险的区域,医务人员应先进行洗消处理,离开时应进行全身消毒。

(三)医务人员在处理感染性废物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医疗需求的不断增加,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承担的职业卫生安全风险也不断增加。

为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建立并完善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势在必行。

二、培训和宣传为提高医务人员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认识和意识,首先需要通过培训和宣传的方式向医务人员传达相关的知识和信息。

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开展培训班、制作宣传资料等途径,向医务人员普及职业卫生安全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设备和器材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各种医疗设备和器材,因此,确保设备和器材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至关重要。

应对医疗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及时更新和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四、工作环境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直接关系到他们的职业卫生安全。

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改善医院和诊所的环境卫生条件。

包括加强空气净化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室内空气的质量;加强噪音和振动的防治措施,降低对医务人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影响;加强对化学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对医务人员造成伤害;加强对放射线和电离辐射的安全管理,防止对医务人员的辐射伤害等。

五、个人防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需要进行各种操作和接触患者,因此,个人防护是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的重要手段。

医务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护目镜、手套、防护服等,防止病原体和有害物质对身体的损害。

同时,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这些防护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确保其防护功能的有效性。

六、事故应急处理即使在完善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下,事故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至关重要。

应制定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分工和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措施,减少事故对医务人员的伤害。

七、监督和评估为保证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三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三篇)

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一、概述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确保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制度和措施的总称。

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1. 人员(1)设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实施相关工作。

(3)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

2. 设施设备(1)确保医疗设施、设备和器具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检验和维护。

(2)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3. 职业卫生安全培训(1)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针对不同岗位的医务人员,采取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措施。

三、职业病防护措施1. 职业病识别和评估(1)对医务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建立工作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台账。

(2)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对职业病易患人群进行特殊保护。

2. 个体防护(1)医务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加强手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合理使用和储存化学品和危险物品,避免职业病危害。

3. 工作场所安全(1)定期进行工作场所安全检查,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防止废物对工作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3)制定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四、职业伤害预防措施1. 工伤事故防范(1)建立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工作场所、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的工伤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程序。

2. 个体防护(1)医务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2)加强机械设备和器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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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防业原则护
1、基本防护
防护象:对在医疗构机中从诊疗工作的事所医有、、技护员。


着装求:要作服、工作工、医帽口用、工作鞋。

凡接触罩染病传时人要加穿离隔衣。

2、加强护防:
防护对象:进行液或可体疑染物操作污的医人员;务传病流行期染发热门诊,的离隔病等区区的域工人作;员转运确诊疑或似传染为病患的者务医员和人司机。

着装求要在基本:防护的础上,可按危险程基加度以下用护用品:防隔离衣、科外口罩N/9口5罩鞋套、、套、防手眼罩护、面罩等。

3、严密护防:
防护象:对进行有操创作,给特殊病人如进气行管管、插开吸痰等操切作作和传病染人尸解医务的人员。

防护要:在求加强护防的基上全方础防护,位使用应罩面、吸防护器呼。

二、本预防基制控措施
1、医务员人严要遵格守作规操程,强增我保自意识护掌,常见握
感染的传病播径、隔途离防技护术,少职业减危害。

2、遵照标准防的预则,在接触原病原质时,应当采物取以下防护
措施:
(1)在接病人血触、体液、液泌分、物泄物排时戴等手套,作完操毕,脱手去后套即洗立,必要手时进手消毒行。

(2有)能可生发血液、体喷液时溅应,防戴护眼镜防护面罩,或穿
隔离或衣水围裙防等。

(3)行进侵性诊袭疗护理、作过程中操要保,证充的足光线,尽量
减少口创出,并特血注别意防被针止头、缝针合刀、等锐片刺器伤者或划伤。

(4)理针头处时不要太匆忙手,针头和持器时利不,让要器面锐对
着他,人为不合在作的病注射时,应取得他人的人作,协用的针头使不可再套原回针帽,内如一果定套回,要采用单则复帽手技术,不要将锐利具器接传直给递他人,用使的后锐器直接放利器盒,入要不折锐利毁器具。

等(5)医人务员手皮肤部发生破损在,进行有能可触病人接血、液体
液的疗诊护和理作操须时双戴手层套。

3、在标预防准基础的,上根据疾病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的的应
隔离措,包括施触隔接、离气空隔离和飞沫离。


4、严执格行手卫规生范。

5、对手术前输血及患前者须必格严行“感进筛查染”。

门诊手术小
等有操作前创应,循遵者知情患意同和自愿则下原做“染筛查”,如感病人同意不做,应“在告知单”上签,科字留存备查。


6、检科接验收患者到血液的标后本,应24于时内报小“告染筛感
查”果。

对结HI于抗V体筛实验阳初的性标本检验,科立即应告报医感院染理科管病人所在和室科责人负,医感染管院理科指导科室做好防护工作,同时相关人员保护患者要隐私。

三、发生血传液疾播病业暴职露的应急处理后
1、用肥皂液和动水流洗清污染的肤皮,生理盐水用冲洗黏。


2、如有伤,口当应伤在旁口近由端心向心端轻远轻压挤尽可能,
挤出损伤的血处,液用再肥皂和液流动水行冲进,禁止进洗伤行口局的部挤压。

3、伤受部的位口伤冲洗后应,用消当液毒,:7如%乙醇5者0.5或%
碘伏进行消毒,包扎并口;伤被暴的露膜,应黏当复反用理盐生水洗干净。


4、发生艾滋病毒病职业的暴后露医,科务时组织院内相关学科及
专家依卫生据部医《人务员艾病病滋毒业职露暴护防作指导原则》工其暴露的级别对暴和源的病毒露载水量进行评平和确定,估确定是否预性防药,如用需药,制定用具的预体防性药方案。


5、发生肝病毒乙、丙病毒肝、毒梅等源性传播血病的疾业职露暴
后处和随理。

访
四、报告体、检随访和
1、业暴露发生职,当事后在应人处理后急,应快尽告科报负责室
人(科任主或护长);士
2、业暴露职事人填当写盘《市锦第二人民院职医业露事件暴记登
表》由,科负责室签人字后交医院感染管送科。


3、依卫生部《医据务员艾滋病病毒职人业暴防护工露作导原指》则和《源性血病疾业暴露职防处置护程流,医》处对发务职业暴露生的事人当立即行职业进露评估并暴确定体项检和相目关疗,治验科体协实施体助,检防保预健科责对负发生业职暴后的露防预用药和高效价乙肝免疫球品蛋的白药品障及保随。

访
五、使化学用毒消剂的防:护证良保好的风环境通使,用学化消毒
剂时手套戴、口罩必,要时防护衣,口穿罩手和套定时要换,尽量选更择空对气染污小的化消毒学剂,使中的化用消毒学容剂加器盖对,化消毒剂原液要学正贮确。


六、学化疗治防护:的配室药经自然通常风,要必安装时排气。


在配化制疗及药为病进人行疗化物的穿刺药射时注,应戴口罩、帽子双及手层,配制套化疗后药的圾垃按药性医物疗物处理,盛垃废的圾容要器盖。

加作中操慎将不液药到溅皮肤或眼,应睛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底冲洗,如彻药液溢果出桌到,医用面纱吸附药布,液用清水再冲洗被染污桌。


医务人员职业卫防生制护度
1、严格执行毒隔离消制和操作规度程,少各种减危行为。


2、强职化业全安识意建,医议务人员种乙接肝苗。


3、严格循标准遵防预的原,熟则掌握练正确和用使护技防和术品。

,用
4、避有可免造能医务人员成害伤操的作正确处理意,刺外伤件:事
5、正处确理病人用使后的备、设污染品以及物疗医废。


6、出现职业当暴露害伤,应时循暴露遵后的理原则,处规按进行定
报告登记、评、、预防估性疗和治期定访。


7、发锐器伤生积后采取极补措施救:
锐器伤后伤紧急处理:口
(1)住捏伤近心口,以阻断端静回脉流
(2立即用流)水冲洗动向,伤部位方口向续推挤,持挤出伤部位的污口,注意血不一要一松挤避免将污血,倒入血循吸环
(3)碘或酒伏精或酒消碘伤毒口
其他理处
病人IHV(+)
(1)生艾发滋病病毒业职暴后尽早服用双汰芝,露好在4小最时实内,最迟施不超过得24时小;使即超过2小4时,应当也实施防性预药用
(2医)务员人抽血查检nAi-tIH,并于V露后4暴周、12周、6定期月踪检查Anti-追IHV
病人bHsAg+)(
(1医务)员人bsAH(g+)或nAtiH-Bs+()不:需要射注苗疫H或IBG
(2医)人务H员sAg(b)A-nt-iHsB()-注射疫未苗24小时内:射HBIG注一并周后受H接V疫B苗射注
(3医)务人员HbsA(g-)ntiA-Hs(-)已B成疫完注射苗未产抗生体24:小时内射H注BG并I一补疫剂苗(4医)人务H员sAg(b)A-nt-iHsB()-接受疫正苗射未产生抗注:24小时体注内射HIGB继续并完疫苗注射成
(5)暴后露六个月、一年,追踪HsAg、Abni-tBsH
病人nAti-CVH+()
(1)务人医员Atn-iHV(C+:继)追踪续功能肝
(2医务人员)nti-HCV(-):A射干注扰素3天,露暴后3月、个个月67个月、、年1定期追踪肝功、Atni-CVH 病人PT(+:医务人)预员防注长射效青素霉,暴露三个月追后T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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