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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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066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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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Safety management rules for radiographic inspection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编制依据
3.1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GBZ132-2008《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HSE-01-04-26《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职责
5.1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3.2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资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3.3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
意见。
5.3.4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必须到现场了解射线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射线探伤作业。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作业前,申请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按如下要求进行审核并登记在案:
a)施工单位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以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环保部门的《辐射培训合格证》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等;企业射线检测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b)对于使用放射源的异地施工单位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的要求,持有迁出地和接受地环保部门审批的《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表》和所用放射源身份编码及活度证明材料,并将这些材料登记备案留存,没有办理
放射性同位素异地使用备案的单位严禁开展放射源异地探伤作业。
6.1.2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划出控制区和管理区,并在管理区外采用警戒绳加以圈定,四周设置放射性危险标志、警示灯等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3申请单位对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放射作业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和索取有关资料,施工单位不得拒绝和隐藏。在射线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指派监护人员,在放射防护区入口处进行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6.1.4采用移动式X、γ射线机探伤时,控制区外生产区域现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防护须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和《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6.1.5施工单位每次作业完成后立即将放射源送到其单位的源库中,不得存放在公司范围内,更不能存放在作业现场。当遇到生产或其他情况需要终止作业时,必须迅速将放射源收回到源罐。存放到安全地方。
6.1.6申请单位如发现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可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司工程主管部门、健康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作出相应的监督处理。
6.2管理内容
6.2.1作业安全措施
a)施工单位实施的电离辐射防护措施主要有:
1)屏蔽防护:施工单位应制作一定数量简便易行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加厚定向X机壳铅板,尽量减少42度角以外其他方向的漏射剂量。对离生产区域较近的探伤作业点,经测定射线剂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在现场增设铅防护屏。
2)时间防护:应尽量利用工休、晚上时间,撤离一切可以离开的人员,熟练运用操作技巧以减少照射时间。
3)距离防护:辐射强度与距射源之间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利用距离的“平方反比律”减少辐射接触,防护距离的确定由施工单位根据源强度计算出控制区和管理区距离,实测为准。一般情况在使用管电压大于200KV,X射线定向机42度角范围内,43米内为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