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得大于弊 三辩辩词

三辩辩词:
对方辩友一直拿“限制了网络言论自由”和“技术上不现实”说事,我想强调一下:网络实名制并不是要让你的真名直接暴露在网上,也与民主言论自由没有直接关系。对方辩友若将是否网络实名制等同于是否民主言论自由,那就是偷换概念啊。事实胜于雄辩,下面我从事实的角度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实名制已经有成功案例。韩国是世界上首个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目前韩国已通过立法、监督等措施,对网络邮箱、网络论坛、博客乃至网络视频实行实名制。在这项措施也曾引发激烈争议,不少韩国民众担心此举会泄露个人隐私、限制言论自由。不过经过数年的实践操作并不断完善之后,韩国民众已经普遍接受网络实名制,这一制度眼下在韩国已经不再是什么争议性的话题。
第二、实名制利于加强管理,减少不良行为。 “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去年,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让人震惊,今年章子怡艳照再度上演,相信大家还是记忆犹新。2008年10月2日,被“高利贷”网络谣言困扰的韩国影星崔真实在留下“人言可畏”的话后自杀身亡。“崔真实以她年轻的生命,以她青春的断送,告诉大家,她是死于网络谣言,死于虚拟情况下对人家不负责的人生攻击。”
第三,网络需要治理,网民需要自律。 至今,我国网民人数已超过3亿。网络时代,网民不再处于“江湖之远”,轻点鼠标却可以影响四方。加上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互动互融,正面效应会强强叠加,负面效应也是一样。互联网上,吸引人们眼球、“板砖横飞”的未必都是真相。最近在博客热传的“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其中91%是高干子女”。这条消息已被多方证实为假新闻。由于网络海量、高速、匿名、分散等特点,网络舆论所带来的种种弊端也在显现,有时甚至会对社会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所以需要通过实名制,来明晰网民责任,增强自律,治理网络。
第四、网络实名是大势所趋。当网民想在更大的空间去传播或者获取信息的时候,本身要受到一些约束,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所以,实名制推出,本意的出发点是——约束就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名制只是一种方式而已,不是说不实名就找不到责任人,网友人肉搜索也会找到很多,将来随着IP地址的定位,都可以找到。实名制只是为了文责自负,并不是为了实名制而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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