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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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海关监管货物、保税监管场所和特殊监管区域

第七章海关监管货物、保税监管场所和特殊监管区域

(一)保税仓库
1.保税仓库的类型
(1)保税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自用型保税 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 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 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2)保税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 专用型保税仓库。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期限为从进口放行之日起,到国家规定的 期限届满并办结海关相关手续为止。在国家规定的监管期限届满之前, 特定减免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范围,不可以被挪作申报用途、申报企业 或申报地区之外使用。在监管期间,进口人可以向海关补办进口手续后, 申请解除海关监管,实现对货物的自由支配。
(四)暂时进出境货物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就是享受特定减免税待遇的进口货物,又称为 减免税进口货物。与一般进口货物相同,也属于实际进口货物。
其与一般进口货物相比,主要的区别在于它在进口时减免税款, 进口后在一定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和保税货物的主要区别在于,除法 律法规规定之外,它在进口时必须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
2.执行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国家外贸管制制度 按照国家外贸管制制度的规定,在进出口时须提交有关许可证件的, 必须提交,海关凭以验放。一般进出口货物在这方面没有特殊情况。 3.现场监管阶段办结海关手续,放行即结关 货物在放行时,应缴清进出口税费并经审单、查验完毕。“放行”是 一般进出口结关制度的最后环节,放行即意味着办结了各项海关手续。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进境地海关如实申 报,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运输出境。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查验过境、 转运和通运货物。 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报关不属于报关单位报关的对象。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课件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课件
现场放行:相关手续办完后,结束海关现场监 管,允许离开监管现场
货物已结关,即现场放行=结关 货物未结关,即现场放行≠结关,海关 继续监管 结关:已办结完所有的海关手续,履行了有关的 一切义务,海关不再监管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二)提取或装运货物,凭 进口提货凭单------提货 出口装货凭证------装货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四)申报程序
❖ 1、准备申报单证 ❖ 2、申报前看货取样(仅对于进口货物言)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申报之前,因确定货物 的品名、规格、型号、归类等原因,可以向 海关提出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 ❖ 3、申报
先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再提交纸质报关单 及随附单据(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放 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二)电子通关系统
❖ 海关H883/EDI通关系统
海关早期开发的电子通关系统,采用远程申报电子商务的方式。
❖ 海关H2000通关系统
H2000通关系统是H883的通关系统的升级替代项目(H883的 通关 系统基本上已经不再使用)是全国范围的海关信息数据库和作业 平台,借助于这套系统,报关单位可以在其办公场所办理有关的 海关申报、备案工作。(海关用)
14 内

第15日 (B)
3个月 (C)
提 取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 1. A 法定申报日期 B 滞报金征收范围 C
超过A——C则变卖 ❖ 2.因未交纸质报关单而撤销重报 B------海关接受重新申
报之日止 ❖ 3、特殊情况依法撤销 以撤销原电子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
--海关接受重新申报之日止而重报 ❖ 4、变卖后申请发回 B---------C 余款 ❖ 5、滞报金的计算公式 滞报金金额=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第四章 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概述

第四章 海关进出境监管制度概述

· (6)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一下; · (7)会计制度完善 ,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 ·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关 ”; · (10)按照规定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
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 · (11)在商务、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无不良记录。
· 六、海关稽查制度
· ( 一 )海关稽查的含义:海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对被稽查 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 进出口货物进行的核查 , 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 性和合法性。
· (二)海关稽查的特定期限 · (三)与海关稽查相关的法律责任
练习:
· 1 、课本案例分析
· 5、AA类管理: · (1) 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 (2)上一年度进出口价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 以

· (3)经海关验证稽查 ,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 易安全的要求;
·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关 ”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
第二节 海关进出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海关管理的对象及其管理制度: 运输工具的监管、货物监
管、物品的监管。
二、海关有关进出境活动的监管阶段及其监管制度
· 海关监管的前期管理、 口岸管理、和后续阶段
1 、前期阶段:指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海关对进出 境货物的监管要求 ,在进出口前 , 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 程 ,主要包括:
· 时间效力范围: 1 、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即办理了海关手续 ,不再进行
监管。 2 、保税加工货物: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管理的保税加工期
限 ,原则上不超过1年 ,经批准延长不超过一年。 3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 ,用于规定的地区、企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1. 引言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是国际贸易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海关部门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分类、审核和监管,以确保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和推动贸易便利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包括货物分类的依据、分类方法和报关程序的流程。

2. 货物分类的依据货物分类是指将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归类的过程。

货物分类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商品描述商品描述是货物分类的基础,它是以文字描述的方式对货物的特征、用途、组成和性质进行说明。

海关通过商品描述来判断货物属于哪个分类。

2.2 商品编码商品编码是将商品描述进行编号的一种方式。

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自己的商品编码系统,如中国的海关商品编码为HS编码,美国的海关商品编码为HTS编码。

这些编码系统都是根据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分类标准制定的。

2.3 相关法律法规不同国家针对进出口货物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中包含了货物分类的要求和规定。

在进行货物分类时,需要参考这些法律法规,以确保分类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货物分类的方法货物分类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3.1 直接比对法直接比对法是将商品描述和海关商品编码进行对比,将描述中与编码中相同的部分进行匹配,从而确定货物的分类。

3.2 功能比对法功能比对法是根据商品的功能和用途进行分类。

根据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将货物划分到相应的分类中。

3.3 物质构成法物质构成法是根据商品的物质构成和成分进行分类。

根据商品中所含的主要物质和成分,将货物划分到相应的分类中。

3.4 目的用途法目的用途法是根据货物的主要目的和用途进行分类。

根据货物进口或出口的目的和用途,将货物划分到相应的分类中。

4. 报关程序的流程报关是进出口货物必须要进行的一项手续。

下面是一般的报关程序流程:4.1 准备申报材料报关前,要先准备好相关的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货物清单、合同、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质检报告等。

海关监管的分类

海关监管的分类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海关监管的分类根据监管物件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式与方法。

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海关的其他任务都是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了通过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海关监管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一般贸易监管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

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

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

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制度

海关制度

海关业务制度可分为:〖监管制度、关税制度、保税制度、稽查制度、统计制度〗五项主要业务制度。

1、监管制度:海关监管的对象分为贸易性的货物、运输工具和非
贸易性的物品三部分,因而海关监管制度可分为货运监管制度、非贸
易性物品监管制度和运输工具监管制度三大体系。

2、关税制度:该制度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商品分类及编码、进出
口税率结构、完税价格的审定、纳税期限、税款的征免退补及违规处
理等原则和作业程序。

3、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
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
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

4、稽查制度:是指海关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对进出口经营企业及相
关单位的会计帐簿、凭证、报关单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实施稽查,以审
查有关企业、单位有无违反海关法规行为的一项海关业务制度。

5、统计制度:是以进出境的货物为调查和分析对象、运用一系列
统计指标对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
咨询,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海关监管货物》课件

《海关监管货物》课件

确保国家税收的征收,维护国家主权 和经济利益,防止走私和非法贸易, 保障正常、安全、有效的货物运输和 贸易秩序。
海关监管货物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货物、出口货物、 转口货物、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 运货物、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等。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
01
02
03
04
按货物性质分类
VS
详细描述
在瞒报案例中,当事人通常采取伪报品名 、低报价值、夹藏等方式隐瞒货物真实情 况。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海关监管规定, 还导致国家税收流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 市场环境。瞒报行为通常与走私、侵权等 违法行为交织在一起,增加了海关监管的 难度和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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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的过程。
申报的流程包括准备报关单证、提交报 申报是海关监管的第一步,也是进出口
关单、缴纳税费等步骤。
货物清关的重要环节。
查验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申报后,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确定实际货物与报 关单证所报内容是否相符,以确定是否允许货物进境或出境的过程。
查验的流程包括海关查验人员对货物进行实际核查,核对货物的数量、种类、规格 等信息是否与报关单证相符。
主要内容
包括与海关监管货物相关的税收 、外汇、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目的
确保海关监管货物的全面合法性 ,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维
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04
海关监管货物的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
对可能影响海关监管货物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系统地分析和识别 ,包括运输风险、仓储风险、报关风险等。
风险识别方法
采用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访谈法等多种方法进行风险识别,确 保全面覆盖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

B.电子数据报关单经海关计算机检查被
退回,修改后重新申报的
海关接受重新申报
C.海关已接受申报的电子数据,但未在 的日期
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报关单,海关撤销
电子数据后重报的
最后申报日
运输工具进境 之日起第14日 (从运输工具 申报进境之日 的第二天开始 算,下同)
D.海关已接受申报的电子数据,退回对 仍为海关原接受申
•提取货物
不需要办理
办理核销手续 办理解除海关 监管手续 办理销案手续
其他进出境货物 相应的备案
办理销案手续
3.2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进出口申报 配合检查 缴纳税费 提取或装运货物
–准备申报单证 –检验地点
–申报前看货取样 –申报
–检验方法 –查验时间 –复验
电子数据申报 –径行开验
审结10日内 –货物损坏赔
3.4.2 保税仓库及其货物报关程序
存放货物的范围
1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 转口货物 3 供应国际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 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 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 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口货物
保税仓库管理
保税仓库的存储期限为1年,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 年。延期后货物存储超过2年的,由直属海关审批。

特定减免税货物

暂准进出境货物

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程序概述
报关程序
前期阶段
进出境阶段
后续阶段
货物类别
(进境前办理)
(4个环节) (进出关境后需 要办理)
一般进出口货物 不需要办理
•申 报
保税货物 备案、申请登记手册 •配合查验

海关监管货物分类及报关程序

海关监管货物分类及报关程序

暂准进出境货物分类
(一)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 货物; (二)展览品 (三)集装箱箱体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
其它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进出境快件 租赁货物 无代价抵偿货物 进出境修理货物 出料加工 溢卸或误卸、放弃货物、超期未报货物 退运货物和退关货物
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口之前的前期阶段) 进出口报关 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 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 内复运进境的货物。

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 程序


1、进库报关 (1)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领进口许可 证。 (2)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 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2、出库报关:出库货物去向--进入国内市场(进口报关),复运出口 (出口报关)。 (1)进口报关:(三种情况) (2)出口报关:转口或退运,由仓库的经理人或代理人按照一般出口货 物报关程序办理出口报关,免纳出口税,免交验出口许可证。 (3)集中报关:保税货物出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 理定期集中报关手续。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货物(也叫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保 税货物根据保税货物进入关境的目的不 同,为两类: 保税加工货物(在我国境内进行加工、 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保税物流货物(在我国境内进行储存后 复运出境的货物)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

第三章 海关监管货
答案:D
单选题(2006年考题)
下列关于海关征收滞报金的表述,正确的是: A.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 日,截止日为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即申报日期), 起始日计入滞报期间,但截止日不计入滞报期间 B.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 5‰ C.滞报金计算至人民币“分” D.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50元
②提交纸质报关单和随附单证:(时间要 掌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 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 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及随 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 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4)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报:(6种情 况,重要考点)
★确有正当理由,经海关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①报关人员操作或书写失误造成申报差错,但未发现有走 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②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配、装运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 物全部或部分退关; ③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 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 的。 ④根据国际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 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原申报 单据的。 ⑤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 错误的; ⑥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单选题(2007年考题):
下列关于申报地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A.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B.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C.经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以在指运地海 关申报,出口货物可以在起运地海关申报 D.特定减免税货物改变性质转为一般进口 时,应当在货物原进境地海关申报
答案:D
※转关运输:
判断题(06年)
一般进出口货物也称为一般贸易货物,是 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 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 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 通领域的进出口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PPT 38张)

海关监管货物的分类及报关程序(PPT 38张)


2010年考题:某公司按暂定价格申报进口完税价格为270000 元人民币的货物,滞报3天,支付滞报金后,完税价格调整为 300000元人民币,申请修改申报被海关接受,该公司应补交 滞报金 元。
例题:
运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5月9日申报进境,收货人5月 15日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当天受理申报 并发现场交单通知。收货人于5月27日提交纸质报关单 时,发现海关已于5月26日撤销电子数据报关单,遂于 5月30日重新向海关申报,海关当天受理申报并发出现 场交单通知,收货人 5月31日提交纸质单证。如以上 日期均不涉及法定节假日,滞报天数应为: A. 0 B. 6天 C. 7天 D. 8天
仍为海关原接受申 报的日期 撤销电子数据报关 单之日起第14日
E.海关已接受申报的电子数据,审核后 海关接受重新申报 要求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 的日期
F.先纸质报关单申报,后补报电子数据,海关人员在报关单上运输工具进境之 作登记处理的日期 日起第14日 或只提供纸质报关单申报的
滞报金

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由海关征收滞报金,滞报金按日计 征,起始日和截止日均计入滞报期间。 计征起始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 海关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电子数据申报后,未在规定期限(10日内)提交纸质报 关单,被海关撤单需重新申报产生滞报的,计征起始日 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日为起始日,以海关 重新接受申报之日为截止日。



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期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 由海关变卖处理,收货人申请发还余款的,要扣除相关 的费用(例如仓储费,滞报金等)
滞报金
滞报金按日征收金额,为完税价格的千分之0.5征收。 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的部分免征。 起征点为:50元 滞报金的计征起始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自其后 第一个工作日。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一、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概念和背景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具体内容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现状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意义和影响五、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篇1)【一、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概念和背景】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在我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时,根据货物的状态,如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

这种制度源于我国海关为更好地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有效监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具体内容】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货物状态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

例如,对于成品,海关可能会加强商品检验、查验等环节;对于半成品,可能会适当降低监管力度,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2.建立相应的监管信息系统,对货物状态进行实时监控。

企业需要将货物的进出情况、库存情况等信息实时报送给海关,以便海关进行有效监管。

3.对于违反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企业,海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现状】自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我国海关在监管进出口货物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企业运营成本有所降低,通关效率也有所提高。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对货物状态的申报不准确、监管信息系统存在漏洞等。

【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意义和影响】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它有助于提高海关的监管效率,更好地防止走私、偷逃税等行为。

其次,它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它有助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五、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将会进一步完善。

目录(篇2)一、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定义和意义二、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具体实施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难点与应对策略五、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篇2)一、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的定义和意义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是指依据货物的不同状态,对其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以达到有效管理、高效运作和保障安全的目的。

海关监管重点

海关监管重点

第一章海关监管概述【本章主要学习目的】了解什么是海关监管?正确理解海关“大监管”和“小监管”的含义。

了解海关监管与其他相关业务的关系掌握海关监管的监管依据和制度了解海关的贸易管制制度第一节海关监管的概念一、海关监管的涵义(一)海关监管定义海关监管是指海关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通过一系列管理制度与管理程序,对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的进出境活动所实施的行政行为(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的性质;海关监管;对象海关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督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稽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关境:是国际上通用的概念,指适用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在一般情况下,关境的范围等于国境。

我国的关境范围是:除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领域,包括领水、领陆和领空。

理解:海关监管的性质是行政执法行为。

海关监管的对象是由物所及的进出境活动。

海关监管的依据是《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海关监管的范围是海关行使监管权的特定区域和时间界限(二)海关监管的特征:行政性;规范性;强制性;统一性;法律性:(三)海关监管的作用1、参与宏观管理,加强实际监管,确保国家的宏观政策的落实2、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走私违规等犯罪活动3、强化监管职能,严密监管制度,促进企业合法经营4、改进管理手段,简化通关手续,促进国际间贸易的发展二、海关监管的对象(一)进出境的“物”:货物.运输工具.物品:(二)支配“物”进出境的“行为”进出口活动:1、签订合同2、租船订舱3、申报4、配合查验(三)支配“物”进出境的“人”:经营单位、报关单位运输单位、收货单位、加工单位(一)进出境货物监管:1.进出口货物监管:又可分为进口与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货物、应税货物、限制进出口货物、禁止进出口货物等货物的监管2.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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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海关监管的分类根据监管物件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运输工具监管、货物监管、和物品监管三大体系,每个体系都有一整套规范的管理程式与方法。

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海关的其他任务都是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

除了通过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等方式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活动实施监管外,海关监管还要执行或监督执行国家其他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实施,如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从而在政治、经济、文化道德、公众健康等方面维护国家利益。

一般贸易监管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这种贸易方式主要有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四个环节,海关对其的监管也是由此四个环节展开。

(一)进出口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进口货物为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前),进出境货物的口岸或关境,采用电子资料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海关以申报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对照报关进行审核。

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资料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审核批准,可以修改或撤销。

(二)配合查验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海关编码、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

通过实际核查,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查验的实施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执行,也有特殊的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执行的。

海关查验的方法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查验的操作分为人工查验和设备查验。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到场配合查验,查验结束后,海关查验人员填写《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单》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查验过程如因查验人员的责任发生损坏,属海关赔偿范围的,海关依法赔偿。

(三)缴纳税费货物经过申报、查验环节后,海关核对电脑计算的税费,开具税款缴款书和收费票据,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银行办理税费交付手续或通过网路进行电子支付。

(四)放行(提取或装运货物)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审核申报资料及相关单证,并且货物通过上述申报、查验、征税环节后,对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结束海关进出境现场监管,允许进出口货物离开海关监管现场的工作环节。

在实行“无纸通关”申报方式的海关,海关做出现场旅行的决定后,通过电脑将资讯发送给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和海关监管货物保管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自行列印海关放行通知书,提取或装运货物。

加工贸易监管外资企业主要以加工贸易的方式经营。

海关以往的加工贸易监管规定往往只是针对特定时期的某一种贸易方式或某一项业务而制定,缺乏一部系统的、全面的监管规章。

另外,多数加工贸易的监管规定制定的立法环境、条件与现在相比已发生很大变化,有些规定出现不适应状况。

针对上述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也就应运而生,对以往规定进行了整合与规范,并于2004年4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管理实行保税监管制度。

从1995年开始,海关根据国务院规定,对加工贸易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管理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关税的税收,但仍需进一步完善。

《海关法》对海关要求企业提交担保的范围、方式已有原则性规定,因此,新的《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规定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担保制度,规定了担保适用的有关情形,规定了担保的解除条件。

核查是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手段,因此《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明确了海关“核查”的法律地位,保留了海关对企业进行勘验、核查的权力,规定海关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企业进行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另一方面,加工贸易海关监管还应与企业管理密切联系,关注的重点从货物转到企业与货物并重,重点放在企业自管。

要求加工贸易企业须经海关注册登记,按规定设置并向海关报送有关帐簿、报表和其他单证。

另外,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企业自管、海关监管、地方政府协管、社会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等工作,中国海关海关实行联网监管。

来自海关总署的资料显示,到2005年底,海关共对2,290家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实施了联网监管,联网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已占中国全部加工贸易进出口值的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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