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全)
住房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国家为了帮助民众购房而设立的制度,是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社保基金,属于国家的强制性储蓄。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供一定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帮助人们实现购房的梦想。
但是,很多人在购房后,往往想着提前取出住房公积金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
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能取出来呢?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1.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常见的提取方式就是购房提取,即购买自住房并提取全部或部分余额。
购房提取条件:(1)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2)未购买商品房或二手住房;(3)家庭中没有其他人购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4)需要提前预约柜台或在线申请。
购房提取金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金额是根据个人和单位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来计算的,具体计算规则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相关银行网站查询或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 还房贷提取还房贷提取是指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或还部分房贷。
还房贷提取条件:(1)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2)存在住房公积金的贷款;(3)需要提前预约柜台或在线申请。
还房贷提取金额计算:还房贷提取的金额是根据个人和单位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等因素来计算的,具体计算规则因地区而异,建议在相关银行网站查询或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租房提取租房提取是指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前支付租金。
租房提取条件:(1)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2)本人或配偶名下无房产;(3)租房合同签订满一年以上;(4)需要提前预约柜台或在线申请。
租房提取金额计算:具体的租房提取规则因地区而异,需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就业创业提取就业创业提取是指通过住房公积金资助个人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提取条件:(1)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2)通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创业等方式就业创业;(3)需要提前预约柜台或在线申请。
就业创业提取金额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创业计划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规则因地区而异。
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保定住房公积⾦提取条件住房公积⾦与我们的⽣活息息相关。
⼤家都知道公司的五险⼀⾦,其中的⼀⾦就是指的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有许多好处,例如:职⼯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贷款,该贷款⽐普通商业性个⼈住房贷款利率低很多等等。
那么⼤家了解住房公积⾦相关⽅⾯的法律内容吗?知道保定住房公积⾦提取条件吗?下⾯⼤家就跟着店铺的⼩编⼀起来了解⼀下吧。
⼀、住房公积⾦是什么?住房公积⾦,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
⼆、保定住房公积⾦提取条件(⼀)本⼈或为未婚⼦⼥购买⾃住商品住房的;(⼆)建造、翻建、⼤修⾃住住房的;(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房职⼯租住商品住房的;(四)偿还贷款本息的;(五)⽀付⾃住住房物业费的;(六)离休、退休的;(七)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九)被判刑并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劳动关系的;(⼗⼀)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在集中托管户托管两年以上的;(⼗三)单位宣告破产的;(⼗四)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活严重困难的。
三、提取材料基本材料:1、本⼈⾝份证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提取申请表》温馨提⽰:职⼯提取住房公积⾦时,需提供⾝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章)进⾏提取。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房屋类:保定公积⾦房屋类提取材料⾮房屋类:保定公积⾦⾮房屋类提取材料四、提取流程步骤⼀:提出申请:职⼯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负责初审。
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办理⽀取⼿续。
步骤⼆:办理⼿续:通过核定后,中⼼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提取清单》,并加盖中⼼业务专⽤章和经办⼈印章。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然而,要提取公积金并非随意可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的那些条件。
首先,常见的购房提取是很多人关注的。
如果您购买了自住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通常可以提取公积金。
但这需要您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比如说,您刚买了一套心仪的新房,拿着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就有可能去申请提取公积金来缓解购房压力。
再说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
如果您打算自己建造房屋,或者对现有的住房进行大规模的翻修、大修,这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不过,得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费用的相关凭证。
想象一下,老家的房子年久失修,想要重新翻建一下,这时候公积金就能派上用场啦。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如果您正在还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但要记得准备好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
每个月被房贷压得喘不过气,公积金的提取能稍微减轻一点负担。
如果您没有住房,租房居住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但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并且提取的金额可能会有限制。
在大城市打拼,租房费用可不低,能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也能让生活轻松一些。
当职工退休的时候,是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的。
这是因为退休后,职工不再缴存公积金,所以账户里的钱可以全部取出,用于安享晚年生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同样有提取公积金的权利。
这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遭遇这样的不幸,公积金能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一些经济支持。
如果您要出境定居,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时候需要提供出境定居的证明文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需要提供相关的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等。
上海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条件
上海住房公积⾦最新提取条件公积⾦在我们⾝边起到的作⽤越来越⼤,⽽当公积⾦⾦额到达⼀定程度,只要缴纳⼈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贷款进⾏购房、还贷等事宜。
那么上海住房公积⾦的最新提取条件是什么呢?以下就是店铺⼩编为例带来的上海住房公积⾦的最新提取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海住房公积⾦的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住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拥有所有权的⾃住住房的个⼈及其配偶、直系⾎亲和同户成员,且⽆住房公积⾦贷款,⽆提取住房公积⾦归还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住房提取条件购买本市经济适⽤住房的个⼈及其配偶、直系⾎亲、同户成员,且⽆住房公积⾦贷款、⽆提取住房公积⾦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购买经济适⽤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的,共同提取⼈仅限于经济适⽤住房产权⼈的配偶、直系⾎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
3、租房提取条件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付房屋租赁费⽤实施办法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租赁房),且房屋⽉租赁费⽤超出家庭⽉⼯资收⼊规定⽐例的;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租赁费⽤超出家庭⽉⼯资收⼊规定⽐例的,且⽆住房公积⾦贷款、⽆提取住房公积⾦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亲的住房公积⾦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于⽀付房屋租赁费⽤。
4、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及其配偶或者直系⾎亲未使⽤住房公积⾦提前结清贷款,且⽆住房公积⾦贷款、⽆提取住房公积⾦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第⼀:职⼯连续⾜额缴存满三个⽉,本⼈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住房公积⾦⽀付房租;第⼆: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平和住房⾯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公积⾦政策出台:连续缴存3个⽉可提提取材料购房材料1、本市购房提取材料:提取原因证明材料、⾝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办理的提供⾝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是委托⼈配偶或直系⾎亲需提供委托⼈和受托⼈⾝份证,户⼝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和受托⼈关系材料,委托⼈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委托⼈配偶或直系⾎亲的需提供委托⼈和受托⼈⾝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购房合同五年以上取公积金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利的住房支持。
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提高职工的住房条件,现就购房合同五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作出如下规定:一、提取条件1.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满五年。
2.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且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3. 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和购房款。
二、提取流程1.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银行账户信息;(6)单位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金额划转到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1.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实际支付的首付款和购房款。
2.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需继续缴存公积金,不得中断。
3. 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需满足新的提取条件。
4.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不得利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活动。
四、政策目的1. 提高职工住房条件,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2. 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总之,购房合同五年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加便利的住房支持,减轻职工购房压力。
职工应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提高自身住房条件,为我国住房保障事业贡献力量。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不断优化服务,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1.提取条件:(1)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离退休、调离、户籍迁移、终止劳动、支付房租、及困难职工用于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情况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办理购建房提取手续后两年(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按时正常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前,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4)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优先偿还其中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5)每个职工在一个年度(12个月)内只能申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的间隔应当满12个月。
2.提取办理程序:(1)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提取的理由;(2)填写《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开具提取凭证,到银行开取个人存单(或直接用于结清贷款);(4)单位根据提取记账凭单记账。
3.申报资料:除提供《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尚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委托书。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_公积金_买房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
它不仅能在购房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中的其他资金需求。
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首先,购买自住住房是常见的提取原因之一。
如果你购买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自住住房,通常可以提取公积金。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也能提取公积金。
比如,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住房,或者对城市里的自有住房进行大规模翻修和改造。
这时候,需要提供规划、建设、土地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也是允许提取公积金的情形。
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都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一般需要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
另外,如果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但提取的金额通常会有一定的限制,并且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
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这是因为退休后,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资金可以作为退休后的一笔福利。
如果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需要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当职工出境定居时,也能提取公积金。
此时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再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遇到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也可能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对于这些特殊情况,通常会有更为严格的审核和证明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
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范文(3篇)
住房公基金提取细则范文[提取细则范本]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消费和居民经济发展。
本细则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单位,鼓励合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租赁和装修住房等。
提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贷款、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
第三条提取条件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1. 年满18周岁;2. 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3. 符合购房、租房、装修等相关要求。
单位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资质和合法经营资格;2. 工作人员享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益。
第二章提取细则第四条住房贷款提取个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首付款,具体操作规定为:1.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效余额的50%;2. 提取期限不超过20年;3. 提取人应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和银行贷款审批意见。
单位申请住房贷款提取的具体操作规定为:1. 提取金额不超过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效余额的50%;2. 提取期限不超过20年;3. 提取人应提供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和银行贷款审批意见。
第五条租房补贴提取个人在符合租房补贴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租房补贴,具体操作规定为:1.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效余额的30%;2. 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3. 提取人应提供相关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租房补贴提取的具体操作规定为:1. 提取金额不超过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有效余额的30%;2. 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3. 提取人应提供相关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第六条购房补贴提取个人在符合购房补贴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补贴,具体操作规定为:1. 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效余额的70%;2. 提取期限不超过3个月;3. 提取人应提供相关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乙方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工资条等。
二、提取额度2.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房支出或家庭收入扣除住房支出后的余额。
2.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提取流程3.1 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3.3 乙方审核通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约定4.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应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4.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活动。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4 甲乙双方因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合同效力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之日止。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长沙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提供购房、租房、贷款等多种服务。
对于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笔不可忽视的资金来源。
那么,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你需要知道以下几点。
第一,符合提取条件。
居民必须缴满住房公积金满五年,同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1.购买自住住房;2.还款期限已达到规定年限,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3.长期离职或退休,或职工死亡等。
第二,提供相关材料。
购房者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公证书等相关材料。
还款和离职者需提供还款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按时申请提取。
购房者应该在缴存的第六个月起申请提取,提取申请后,需要在一个月内办理完全部手续。
若未按时申请提取,可能会影响资金的使用。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比较严格,居民需要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及时按时申请提取。
另外,购房者在购房时也应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览(完整版)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览(完整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本月起下调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直公积金中心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85笔、7.42亿元,这些贷款均已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预计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500多万元。
根据规定,存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并实施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系统贷款利息调整计算规则。
等额本息还款法方式下,2023年1月份的还款额保持不变,其中利息部分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多还部分直接冲减剩余贷款本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并减少月还款额。
等额本金还款法方式下,1月份还款金额中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月还款额减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还款额减少。
详情可参考以下案例: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案例张三,公积金贷款50万元,年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供为2176.03元,还款日为每月8日。
2023年12月8日第45期还款2176.03元,其中还本金925.73元,还利息1250.30元,剩余本金460724.43元。
2023年1月份还款利息分段计算,其中2023年12月9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3.25%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贷款利率按3.10%计算,460724.43__3.25%/360天__23天+460724.43__3.10%/360天__7天=1234.35。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1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资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物业管理费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第5、6、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提取业务流程1、办理提取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时间职工按规定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时,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含审批表和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审批表在省中心归集部领取,明细表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提取原因相关的资料,报省中心归集部办理审批。
每月前两天(上班时间)因省中心财务结账不办理提取手续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楼大厅办理提取。
2、省中心审批流程提取审核主要审查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提取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
根据省中心审批权限规定,同一单位每天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归集部审批;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经归集部初审后,由分管副主任审批;提取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归集部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审查批准。
3、提取资金支付方式经审批同意支取的,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只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第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核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核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提取业务,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省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政策,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提取基本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拆迁安置住房;(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五)离休、退休;(六)出境定居或调离六安辖区;(七)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且未再就业;(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十)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患重大疾病(九种重大疾病指: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提取时必备的材料和提取额度提取必备材料:1、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持临时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簿原件来办理;2、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共有人、共同还款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被提取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需本人或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办理,若特殊情况,可委托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办理,除提供被提取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被提取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需有被提取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以上提取基本条件确定的范围,现将各类提取所需资料及提取额度明确如下:(一)购买商品自住住房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购房发票(购房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原件及客户购房合同的备案号;或自住住房《房地产权证》办理后提取,需提供:所购住房《房地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原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一、提取条件1.职工退休:达到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个人公积金余额。
2.购买自建房:职工购买自建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50%。
3.租房:在城市求职或工作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平均月租金的50%。
4.公租房保障: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租房保障金。
提取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进行规定。
5.大病医疗:职工罹患大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根据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二、提取额度1.普通公积金提取:职工可以根据所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进行提取。
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2.特殊公积金提取: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提取额度。
如退休人员提取额度为个人公积金余额,购房和租房提取额度有相应的规定。
三、提取方式2.贷款方式:职工可以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提取的公积金作为贷款抵押或做为还款。
贷款方式需要满足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提取申请流程1.职工需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选择提取现金或办理贷款,并按照所要求的程序进行操作。
4.提取完成后,职工需要及时递交相关的还款或使用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1.提取住房公积金前,职工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免影响提取的办理进程。
3.提取住房公积金后,职工需要及时使用或还款,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需要符合规定的金额要求,否则将无法提取或提取额度受限。
总结起来,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额度和方式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职工在提取前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和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公积金取现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公积金取现条件一、公积金取现条件是什么法律常识:公积金取现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时可以取现;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以取现;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取现;退休时可以取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取现;享受较低生活保障时可以取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取现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公积金的取现二、公积金取现类型有哪些1、约定提取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公积金提取部分提取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较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3、公积金提取销户提取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1)离煺休:离煺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世分量证;(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煺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长沙住房公积⾦提取条件及流程有了住房公积⾦之后,如果要购买房产之类的事情,就可以⽤住房公积⾦提取出来了,在提取住房公积⾦的时候需要⾯临⼀定的条件限制,这个条件⼀般包括了哪些呢?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长沙住房公积⾦提取条件(1)职⼯家庭(指夫妻双⽅,下同)购买、建造、翻建、⼤修⾃住房的(2)职⼯家庭偿还⾃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3)⽆房户⽀付房租的(4)与单位终⽌或解除劳动关系的(5)退休的(6)享受最低⽣活保障的或被纳⼊⼴铁(集团)公司当年特困户救助名单的职⼯(7)出境定居的(8)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受遗赠⼈申请提取职⼯住房公积⾦账户内存储余额的(9)职⼯或其配偶、⼦⼥、⽗母遭受重⼤疾病或重⼤灾害造成家庭⽣活特别困难(10)职⼯符合(1)、(2)、(3)项规定造成家庭⽣活特别困难的(11)职⼯符合(1)、(2)、(3)、(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住房公积⾦(12)职⼯符合(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的,职⼯个⼈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个⼈账户同时注销⼆、办理的流程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铁路分中⼼提取住房公积⾦申请(审批)书》,并加盖预留印鉴2、携带《长沙住房公积⾦管理中⼼铁路分中⼼提取住房公积⾦申请(审批)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各种情况下所需的相关⽂件‘办理材料’已详细列出)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管理中⼼进⾏审批。
⼯作⼈员确定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单位填写的公积⾦个⼈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审批专⽤章3、单位经办⼈员或职⼯个⼈持公积⾦中⼼已审批的公积⾦个⼈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管理中⼼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中⼼办理转账业务,公积⾦中⼼将职⼯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转账⾄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付给职⼯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住房公积⾦提取的条件必须满⾜上⽂中所给出的12种情况,在达到条件的情况下,需要由单位给员⼯相应的⽂件,然后由员⼯到管理中⼼进⾏办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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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二)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
(四)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记有该笔贷款查询结果、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职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购房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
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调令、接受函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
也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十四)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并离开本市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
2、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五)无本市自有住房,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