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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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周转房定义教师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由学校投资建设或租赁的,用于临时居住的住房。

三、周转房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管理工作,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2. 先进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满足教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3. 节约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注重节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4. 安全性原则:周转房建设要确保消防安全、房屋安全,保障教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四、周转房分配1. 分配对象: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职工;(2)家庭住房困难,确有需要周转住房的教职工。

2.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周转房申请;(2)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分配条件的教职工名单;(3)学校根据教职工需求、房源情况等因素,进行周转房分配。

3. 分配原则:(1)优先保障住房困难程度较高的教职工;(2)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职称等因素,合理分配周转房。

五、周转房使用1. 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护周转房及设施设备。

2. 教职工不得擅自改变周转房结构、功能,不得擅自将周转房转租、转借他人。

3. 教职工应保持周转房内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水、电、气等费用。

六、周转房维修1. 学校应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2. 教职工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3.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周转房损坏的,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七、周转房退出1. 教职工因购房、调离等原因,不再符合周转房使用条件的,应主动退出周转房。

2. 教职工在周转房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学校有权解除周转房使用合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精品规章制度
保田镇鹅毛寨小学教师周转房
管理制度
为了使全校教职工有一个舒适的教育教学生活环境,特制定鹅毛寨小学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如下:
一、教师周转房财产权属学校所有,教师本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转借他人使用,如使用教师调出本校,需向学校办清转让手续方可离校。

二、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安静,不能大声喧哗。

三、不经学校允许,入住教师不能带无关人员进入周转房,否则产生的后果一切自负。

四、教师假期或节假日离校应管理好自己周转房内的一切财产,如丢失自己承担责任。

五、教师周转房应保持干净、整洁。

不得在周转房上乱搭、乱建、乱拉接电线,不得侍养家禽,每层楼卫生由本层楼入住教师负责,应随时保持干净。

六、周转房入住教师应服从领导小组管理,入住时间长的教师应主动保持水源随时畅通。

七、周转房租金及抽水公用电费由工会负责人统一收起再转让给相关负责人。

电费计算:电费总价*总吨位=单价(教师按自己水表吨位摊付)。

教师周转房以后的维修费由入住户数平均摊付。

鹅毛寨小学
2016年10月
可编辑。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

大学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更加有效地规范管理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周转房,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住房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周转房是指学校在集资建房、拆迁及教职工调出过程中在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收回的公有住房。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要求,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区腾出的空房不再作为福利房分配。

学校将其作为周转房,暂时租给学校无房的中青年教职工,以缓解住房紧张的局面。

第四条周转房产权属于学校,承租人不得出租、转让;若因离校、离职或出国不使用该房时,应保证无条件退租给学校。

第五条周转房租期为一年一租。

租期满后,承租人应返还承租房,如确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后勤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第六条具有五年以上工龄的我校本部正式教职工,可申请租房,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一)夫妻双方均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骨干教师;(二)结婚等房的大龄青年,且家庭经济较困难者;(三)同等条件下工龄长者。

第七条申请租房者协助校住房管理委员会清除的指定住房可优先考虑租房。

第八条承租人入住前应到校后勤处签订《租房保证书》,并到财务处交纳租房保证金5000元。

承租房退租学校后,学校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按年一次性交纳房租,房租参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有关标准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3.32元。

第十条在租期内,水、电、暖、煤气、电话费等相关费用自付,并严格履行奥都集团物业管理公司规定。

如发生离校、离职等变动,须在退房前结清房屋承租期间所有相关费用,并通知后勤处。

第十一条承租人在租期内,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前提下,按《xx大学住宅装饰管理条例》的规定可进行简单文明装修,但学校不负责装修补偿。

第十二条承租人须服从学校建设整体规划,若在承租期内学校组织统一搬迁,承租人应在规定之日内无条件搬出。

第十三条在学校集资建房过程中,承租人按无房户可享受学校制定的补贴政策。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张贴

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张贴

巴润别立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一.责任1.入住教师不得改变教师周转宿舍原有结构或对其进行装饰装修。

入住后确有安装墙线、管道、电器设备等需要的提前向学校宿管委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自理。

2.入住教师有责任爱护教师周转宿舍楼的所有设施,如为本人损坏,需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情况,并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自理;如发现有设施损坏但不知是何人所为,应及时向学校宿管委反映,并由其查明原因,联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更换,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3. 入住教师不得在房间内、走廊、楼梯大声喧哗或放大音响、电视、电脑及手机等设备的音量,以免影响其他人正常休息。

二. 卫生1。

房间内物品摆放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2.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或门外,垃圾要及时清倒。

3。

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涂写、踢脚。

4.不准在宿舍内及走廊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5。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私人物品。

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不准在走廊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窗外、走廊倒水和乱扔杂物。

三.安全1.每位教师都应节约用电用水,正确安全且不违章用电和电器.(1)电器、炉具等使用完毕后,请及时关闭开关。

(2)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蜡烛。

(3)不使用电暖气、热得快且功率大等电热器具。

(4)请节约用水,及时关闭关紧水龙头。

(5)周五离开时,请务必检查房间内电器、炉具、水龙头等开关是否安全关闭.2。

每位教师都应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尤其是男教师吸烟后,将烟头熄灭,以防发生火灾.3.每位教师都应保护好自身安全及公共财物的安全,如有可疑人员进入宿舍楼,请及时与学校及保安人员联系,核实情况,确保安全.4。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教师周转房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教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教师周转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学校后勤部门负责教师周转房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3. 教师周转房所在楼栋的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日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教师周转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电器设备、管道等符合安全标准。

2. 教师周转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确保用电安全。

3. 教师周转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 教师周转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5. 教师周转房内应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逃生通道安全。

6. 教师周转房应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 教师周转房内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

8. 教师周转房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3. 对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周转房是指学校用于临时存放、借用和使用的房屋设施。

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周转房使用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原则,加强对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周转房资源的利用效率。

第二章周转房的管理机构第四条学校周转房管理机构设立学校办公室,对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负责。

第五条学校办公室应当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周转房使用管理工作,并对周转房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学校办公室应当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周转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三章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学校周转房主要用于存放临时物品、借用设备和临时办公等用途。

第八条学校内部各部门和教职员工、学生均可根据需要申请使用学校周转房,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使用目的合法、合理,符合学校管理规定;(二)经过审批程序,获得学校办公室的许可;(三)使用期限符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和使用周转房。

第四章周转房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申请使用学校周转房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学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明确使用的目的、期限和数量,并提供必要的材料。

第十条学校办公室应当依据申请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予以许可;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及时通知原因,并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十一条审批通过的周转房使用申请,学校办公室应当向申请人发放使用许可证,并对其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五章周转房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二条学校周转房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周转房的安全防范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周转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周转房的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和保管学校财产,依据上述使用许可进行使用,并不得私自擅用、借用或转借周转房。

关于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制度

关于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周转房的申请、分配、使用、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是指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教职工可申请周转房:1. 在学校工作满一年;2. 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3. 无其他住房保障。

第五条教职工申请周转房,应向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表;2. 身份证、户口簿;3. 无房证明或自有住房面积证明;4. 工作证明。

第六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列入周转房分配名单。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分配给住房困难且工作表现突出的教职工。

第三章使用与维护第八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 爱护周转房内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2. 保持室内整洁,不得乱堆乱放;3.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拉乱接电线;4. 不得擅自转租、转借周转房。

第九条教职工入住周转房期间,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调离周转房,应在一个月内将周转房腾退。

第十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四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一条周转房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损坏无法维修的,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十二条学校住房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经批准后进行报废。

第十三条周转房报废后,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回收,并进行清理、维修。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篇: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三条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

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

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

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老师周转房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老师周转房管理。

三、使用原则1. 教职工可根据需要使用老师周转房,但需提前向学校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老师周转房应按照规定时间安排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3. 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妥善保管房间内的设备和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4. 使用老师周转房需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房间内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四、申请流程1. 教职工如有使用老师周转房的需求,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使用理由和时间。

2. 部门经过初步审核后,将申请表转交学校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审批通过后,将通知教职工可以使用老师周转房,同时安排具体使用时间。

五、管理责任1. 学校办公室负责老师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检查房间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需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

3. 教职工在使用老师周转房期间,需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改变房间结构或用途,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将定期对老师周转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房间的正常使用。

2. 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教职工对老师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汇报。

七、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其他处罚。

2. 如教职工严重损坏老师周转房设备或物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后修改。

2. 对于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为老师周转房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学校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改善教师居住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教育系统内所有公立学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 第三条管理原则教师周转房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成立教师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 第五条管理职责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职责:1. 制定和更新周转房管理规定。

2. 审核教师入住资格。

3. 负责周转房的分配、调整和退出管理。

4. 监督周转房的使用情况,处理违规行为。

5. 定期对周转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申请与分配# 第六条申请条件教师申请周转房应满足以下条件:1. 在编在岗的教师。

2. 无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表现良好。

# 第七条分配原则周转房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家庭情况和特殊贡献等因素综合考虑。

# 第八条申请程序1. 教师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 管理办公室审核申请资格。

3. 公示分配结果,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使用规定1. 教师应合理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2. 教师应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维护,保持房屋整洁。

# 第十条费用管理1. 教师应按照规定缴纳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2. 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公布费用使用情况。

#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1. 教师应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管理办公室。

第五章退出与调整# 第十二条退出条件1. 教师离职、退休或调离本地区。

2. 教师拥有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3. 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

# 第十三条退出程序1. 教师应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

2. 管理办公室核实情况,办理退出手续。

# 第十四条周转房调整根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和周转房的使用状况,管理办公室可适时调整教师的住房分配。

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使用效率,确保教师住宿环境的舒适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师周转宿舍的管理,包括宿舍的分配、使用、维护、维修等方面。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是学校为解决教师临时住宿问题而设置的,应本着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分配与使用第四条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对象为因工作需要临时需要住宿的教师,包括调任、挂职、支教等。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及住宿时间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六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由学校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时入住和搬离,不得擅自延长住宿时间或转借他人使用。

2. 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3.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乱拉电线等违法乱纪行为。

4. 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

第三章维护与维修第八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护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确保宿舍设施完好、安全。

第九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修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十条教师周转宿舍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如因使用者故意损坏造成维修费用,应由使用者承担。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维护宿舍秩序、爱护公共财产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破坏宿舍秩序、损坏公共财产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周转宿舍使用资格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周转房的使用效率,保障教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三、周转房的管理机构1. 学校设立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分配、维修等工作。

2. 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四、周转房的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按需分配原则,优先保障无房教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3. 先到先得原则,按照申请周转房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五、周转房的使用规定1. 教职工申请周转房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

2. 周转房的分配和使用期限为一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租。

3. 教职工入住周转房后,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4. 教职工应按时缴纳租金,逾期未缴纳者,将取消周转房使用资格。

5. 周转房内不得饲养宠物,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六、周转房的维修与养护1. 周转房的维修由学校负责,教职工发现房屋问题应及时报告。

2.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房屋整洁,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3. 教职工离校时,应将房屋恢复原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周转房的退出与回收1. 教职工离校或调离我校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周转房管理办公室提出退出申请。

2. 周转房管理办公室收到退出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周转房的回收工作。

3. 教职工退出周转房时,应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违规处理1. 教职工违反本制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公共设施、逾期未缴纳租金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收回周转房,并要求赔偿损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周转房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中小学周转房管理制度

中小学周转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周转房管理,保障教职工住房需求,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周转房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周转房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周转房分配第四条周转房分配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五条周转房分配条件:1. 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2. 教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在市区内无住房租赁记录;3. 教职工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住房条件。

第六条周转房分配程序:1. 教职工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学周转房申请表》;2. 学校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学校召开分配会议,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分配名单;4. 学校公示分配结果,接受教职工监督;5. 教职工签订周转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周转房分配优先级:1. 学校在编在岗且在市区内无住房的教职工;2. 家庭困难、住房条件较差的教职工;3. 教学一线、科研一线、管理人员等特殊岗位的教职工。

第三章周转房使用第八条教职工应遵守周转房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室内整洁。

第九条教职工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周转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第十条教职工应按时缴纳租金,租金标准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需要腾退周转房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腾退手续。

第十二条教职工不得转租、转借周转房,不得利用周转房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周转房维修第十三条周转房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第十四条日常维修由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可随时报修。

第十五条定期检修由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内容包括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

第十六条教职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学校物业管理部门。

第五章周转房管理职责第十七条学校成立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周转房管理制度;2. 负责周转房分配、使用、维修等工作;3. 监督检查周转房管理工作;4. 定期对周转房进行评估和调整。

教师周转房日常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周转房分配和使用过程公开透明,分配标准公平合理,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效率优先原则: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确保周转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3.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周转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分配、调整、维修、维护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协助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周转房管理工作,对违反周转房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四、周转房分配和使用1. 分配对象:周转房主要面向学校在职在编、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教职工。

2. 分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优先申请周转房:(1)城区无住房,已婚且家安在学校;(2)工作期间长期住校,自由组合2人合住;(3)无住房且不随父母同住的单身教职工;(4)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无住房的已婚教职工;(5)因特殊情况提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的教职工。

3. 分配程序:(1)教职工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周转房申请,填写《周转房租住申请表》;(2)后勤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分配名单;(3)签订周转房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4. 周转房使用:(1)周转房仅作过渡性住宿使用,租住期限不超过两年;(2)租住期间,教职工应爱护周转房设施,保持室内整洁;(3)租住期满后,应及时退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周转房维修和维护1.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周转房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周转房的安全和舒适。

2. 教职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或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告。

3. 维修和维护费用由学校承担,教职工不得擅自拆改周转房设施。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周转房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周转房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

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住房权益,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教师周转房是为教师提供的临时住房,供其在工作需要时使用。

第三条教师住房制度是国家住房政策的一部分,教师周转房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条教师周转房住房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教师周转房住房管理第五条学校负责统一管理教师周转房,保障教师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教师周转房采取分房分户管理,每户不得多人共享。

第七条教师周转房由学校负责装修和维护,确保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第八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半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需经学校审批。

第九条教师周转房的暂离使用需提前向学校报备,逾期未返回的将取消其使用资格。

第十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章:教师周转房住房分配第十一条学校根据教师的工作需要和家庭情况确定周转房的分配。

第十二条学校将周转房分配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由专门的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教师的申请进行评审,确定分配名单。

第十三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应当优先考虑那些工作需要和居住环境较差的教师。

第十四条教师周转房的分配应当尊重教师的个人意愿和家庭情况。

第四章:教师周转房住房使用第十五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出租或转让。

第十六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结束后,教师应当主动释放住房,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提交申请。

第十七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间如有违反规定或损坏住房设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教师周转房住房维护第十八条教师在使用周转房的过程中要爱护房屋设施,保持住房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九条教师使用周转房期间如遇到设施故障或损坏,应当及时报告学校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学校将定期对周转房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住房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章:教师周转房住房退出第二十一条教师周转房的使用期限结束后,教师应当主动退出住房,如需继续使用,需重新申请。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保护学校财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周转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教室、实验室、会议室等。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主管部门为学校行政部门,具体承担管理职责的单位为学校行政办公楼管理处。

第五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以教学和行政办公为主,其他用途必须经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周转房的使用权限为学校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等。

第二章使用申请与审批第七条任何单位或个人需使用学校周转房时,必须提前向学校行政办公楼管理处提出申请。

第八条使用申请应包括周转房名称、用途、使用时间、使用人数等基本信息。

第九条使用学校周转房的教职工应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填写和提交申请,学生应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填写和提交申请。

第十条管理处收到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将申请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将批准结果通知申请人和管理处。

第十二条如申请被拒绝,申请人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管理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进行复核,经核实无误后,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周转房使用人应按照批准的用途和时间进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超时使用。

第十四条使用人在使用周转房前,应查看房间内是否有财物、设备等,并对使用期间的财物设备进行保护和维护。

第十五条使用人应按时关闭门窗、照明设备,确保用电安全,并对水、电等资源进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不得在周转房内擅自安装、拆除设备和家具,如需安装、拆除应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使用人应保持周转房的卫生和整洁,并保持环境整治。

第十八条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周转房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并配合管理处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如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使用人应立即向管理处报警,并按照应急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教师周转房是学校为解决教师来校无处落脚而设立的一种住宿形式,管理办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保障教师的权益,同时也应合理规划房源资源,方便学校管理。

本文将探讨教师周转房管理办法。

一、房源规划教师周转房数量需根据教师到岗人数和住宿需求量合理规划,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测算人口、制定房源计划,确保教师周转房的数量和住宿标准满足实际需要。

另外,建议在学生宿舍楼一层或最上层或者单独场地设置教师周转房,尽量避免出现安全问题和影响学生学习生活。

二、使用管理1. 教师周转房的使用管理由学校负责,根据教师住宿需求分配教师周转房,并记录入住情况,保证教师住宿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2. 教师住宿期间须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严禁携带宠物、在房间内吸烟、酗酒、大声喧哗等,保持宿舍安静、整洁、卫生。

3. 在教师周转房内发生任何损坏或缺失,须全额赔偿,还需根据学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 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应对教师周转房进行维修、清洁、消毒等,保证房间干净整洁,在后续使用中为教师营造一个清新舒适的住宿环境。

5. 教师周转房不得转借、转租或进行商业用途,如发现违规情况,需按照学校规定作出处理。

三、收费标准1. 教师住宿教师周转房需要缴纳住宿费用,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收费标准,保证合理、公平、透明。

2. 教师周转房费用应在学年开始前明确公布,教师在缴纳住宿费用时应签署明确的收费合同,明确住宿时间和费用。

3. 如出现教师离校或暂停使用周转房情况,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和费用制定退费标准,退款时应签署相应的退费协议,保证教师权益。

四、安全保障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教师周转房的安全和保密,防止出现安全、灾难等不利事件,保证教师住宿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五、管理机制1. 学校建立健全教师周转房管理机制,应指定专人负责周转房管理,一旦出现教师周转房管理问题,可及时处理。

2. 学校应建立教师周转房管理制度、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件,制定房源管理、教师申请入住、收费管理、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流程、标准与要求,以便于执行、监督、检查与查处。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学校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科学利用教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周转房,包括行政办公用房、教育资源存放用房等。

第三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学校和教育资源的利益。

第四条学校周转房的管理单位为学校行政部门,需要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构和制度。

第二章学校周转房的审批和使用第五条学校周转房的审批和使用应按照教育资源规划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严禁违规使用和房屋私设、私分。

第六条学校所有的周转房需经过教育资源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

申请使用学校周转房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第七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以学校学期为基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需提前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八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办公、教育资源存放、临时留宿等,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严禁私自改变用途。

第九条学校周转房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后,应定期向教育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使用情况的报告,包括具体使用人员、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

第三章学校周转房的维护和保养第十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房屋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学校周转房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如遇正常损耗无法承担的费用,可向教育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贴。

第十二条学校周转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照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拆卸、恶意损坏。

第十三条学校周转房的设施故障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由教育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维修或更换。

第四章学校周转房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教育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学校周转房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合规性、房屋的整体状况等。

第十五条学校周转房的使用单位或个人应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教师周转房的安全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教师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教师周转房的安全使用。

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 制度保障,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教师周转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全校教师周转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教师周转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教师周转房入住须知(1)入住教师应认真阅读本须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入住教师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3)入住教师应遵守用电、用火、用水等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4)入住教师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2. 教师周转房安全检查制度(1)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对教师周转房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 教师周转房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插座。

(2)禁止在床上、床上用品上充电,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3)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等问题,应及时报修。

4. 教师周转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教师消防安全意识。

五、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解除合同等处理。

2. 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举报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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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
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瞒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
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第九条 入住对象需对周转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费用由入住对象自行承担。入住对象退房时不得损坏已经实施的装饰装修,学校对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教师周转房:
1.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第五条 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
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第六条 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 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 退出的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新入住的对象必须经学校同意。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北寄宿制学校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寄宿制小学
2015、3、20
2.本人或配偶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住房的;
3.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4.转租或变相转租教师周转房的;
5.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
6.经确认,已不符合入住教师周转房条件的;
7.已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一条 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可在一个月内退房,如果不退房,学校将强制收回。退房时必须与学校总务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处置。住房闲置三个月,学校有权收回。
第三条 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 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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