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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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入住对象需对周转房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先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但费用由入住对象自行承担。入住对象退房时不得损坏已经实施的装饰装修,学校对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教师周转房:
1.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本人或配偶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住房的;
3.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4.转租或变相转租教师周转房的;
5.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
6.经确认,已不符合入住教师周转房条件的;
7.已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一条 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可在一个月内退房,如果不退房,学校将强制收回。退房时必须与学校总务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处置。住房闲置三个月,学校有权收回。
第三条 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 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
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
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 退出的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新入住的对象必须经学校同意。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北寄宿制学校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寄宿制小学
2015、3、20
第五条 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
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 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 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收回教师周转房:
1.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本人或配偶以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取得住房的;
3.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
4.转租或变相转租教师周转房的;
5.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
6.经确认,已不符合入住教师周转房条件的;
7.已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一条 调离学校的教职工可在一个月内退房,如果不退房,学校将强制收回。退房时必须与学校总务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私自处置。住房闲置三个月,学校有权收回。
第三条 教师周转房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入住教师只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更没有继承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外租、外借或变相外租外借,违者经查实立即取消入住资格,学校收回住房。
第四条 学校负责本校教师周转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和审核教师周转房的准入手续,确定教师周转房入住选房顺序,签定教师周转房使用协议。学校负责对教师周转房使用工作进行监督。
河北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房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教师周转宿舍(以下简称“教师周转房”)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产权属性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教师周转房建筑设计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的规定,单套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室内结构,不得违章搭建;
3.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
4.不得隐Hale Waihona Puke Baidu本人家庭住房情况;
5.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6.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
7.禁止在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砌煤池、违法建筑等,保持楼梯通道的整洁和畅通。若有违反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住户责任。
8.各住户注意维护卫生间、厨房排污管道的通畅,不得排入塑料袋或其它不易溶解、容易堵塞物品,若属于人为导致堵塞的,由各住户自行疏通或请人疏通。
9.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家畜;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邻里休息;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十二条 退出的周转房由学校统一管理,新入住的对象必须经学校同意。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河北寄宿制学校总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寄宿制小学
2015、3、20
第五条 入住教师周转房的对象
1.在我校工作且无房住的在编、在职、在岗教职工;
2.在我校支教或交流的教师。
3.各教师周转房优先考虑本学校内的教职工。
第六条 学校应当与入住对象签订住房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入住教师因工作调动,必须按协议及时退房。
第八条 入住对象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教师周转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