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2020中国药典1101无菌检查法
2020我国药典1101无菌检查法1.引言2020年版的我国药典1101中的无菌检查法作为药品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对药品的无菌状态进行了详细规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2020我国药典1101中的无菌检查法,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介绍这一内容,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法规。
2.基本概念在开始深入探讨2020我国药典1101中的无菌检查法之前,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
无菌状态指的是物品不含有任何微生物,无菌检查法则是用来确定药品无菌状态的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药典1101中,对无菌检查法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包括检查方法、检查设备等内容。
3.无菌检查法的基本原理无菌检查法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器械和培养基的接触,判断药品是否含有微生物。
这一原理在药典中得到了详细的阐述,包括了各种不同的检查方法,如滤膜法、均板法等。
针对不同的药品和环境条件,药典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020我国药典1101对无菌检查法的规定在2020年版的我国药典1101中,对无菌检查法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包括了检查方法的选择、操作程序的要求、结果的判定等方面。
药典中还对各种检查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帮助人们在实际操作中能够准确地进行无菌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的作者,对于2020我国药典1101中的无菌检查法,我认为这一法规的出台对于药品质量的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菌状态是药品质量的基本要求之一,而无菌检查法则是确保药品无菌状态的重要手段。
通过学习和理解药典中对无菌检查法的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6.总结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对2020我国药典1101中的无菌检查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药典中对无菌检查法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包括了基本原理、操作程序、结果判定等各个方面。
《中国药典》2020版—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
剂分装后,对留样进行无菌检
防腐剂分装后,对留样进行微生物
查,采用直接接种法,应符合规
限度检查,需氧菌总数应不高于
定。
102cfu/ml,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不
高于10 cfu/ml。
1
附件 2: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盒(酶联免疫法)
品种名称
原公示稿内容(2019年5月)
拟修订内容
人类免疫缺陷病
3.1.3 无菌检查
3.1.3 微生物限度检查
毒抗原抗体诊断
依法检查(通则1101)含有蛋白
依法检查(通则1105 通则1106)含
试剂盒(酶联免
成分的液体组分,半成品加防腐
有蛋白成分的液体组分,半成品加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中关于无菌药品的检查方法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1. 外观检查: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标签和印刷是否清晰,无异常颜色或异物等。
2. pH值测试:通过使用pH计来测定药品溶液的酸碱度,以
确认药品的稳定性和适用性。
3. 细菌限度检查:采用适当的培养基,通过培养和计数细菌来检测药品中的细菌污染情况。
4. 眼用制剂颗粒度检查:使用粒度分析仪来测定眼用制剂中颗粒的大小分布情况,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质量控制检测:包括含量测定、稳定性检测、微生物检测等,以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
这些检查方法是为了确保无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需要根据具体药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不同的检验分析。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中,无菌检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1. 螺旋霉素胪法:用螺旋霉素胪培养基接种样品并进行培养,观察培养基是否有菌落生长,判断样品的无菌状况。
2. 萨博罗培养法:将样品转移至萨博罗培养基上,并进行培养,观察培养基是否有菌落生长,判断样品的无菌状况。
3. 豪斯托试验(豪斯托法):将样品与豪斯托培养基接触,然后将培养基转接于萨博罗培养基上进行培养,观察是否有菌落生长,判断样品的无菌状况。
4. 带菌培养法:将样品移植至含营养物的培养基上并进行培养,观察是否有单个菌落生长,判断样品的无菌状况。
无菌检查法是用于评估药品无菌状况的重要方法,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
实验员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并遵守无菌操作规范,以保证准确性和可靠性。
药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及应用分析
药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及应用分析摘要:药品微生物指标超标直接影响药品使用者的安全与健康,故需对药品微生物进行检验,该文分析了药品微生物检验中的无菌检查法和限度检查法,结合注射用头孢抗生素无菌检查和妇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介绍了此二法的应用。
关键词:药品;微生物检验;检验方法药品用于治疗疾病,但被微生物污染的药品不但影响治疗效果,还会加重病情,而药品微生物检验是保证药品质量的重要手段[1]。
药品微生物污染事件屡见不鲜,已严重影响用药安全,要保证药品微生物检验结果的准确离不开检验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例如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方法适用性的确认是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的关键环节[2]。
因此,本文对药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及应用进行了分析。
1药品微生物检验的方法1.1 无菌检查法要求无菌的药品必须进行无菌检查,所谓无菌检查即按照无菌检查标准及规定的检验条件检查是否有微生物污染。
无菌检查要求严格的无菌条件,并且操作的全过程都达到无菌要求,在这样的情况下仍检不出供试品内含有微生物判为合格。
为了满足无菌条件,应按相关标准验证和确认洁净度,即监测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环境中的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数量符合A级洁净度要求。
对药品进行无菌检查需验证检查方法的适用性,且药品及检验程序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需重新验证适用性。
验证适用性需对菌种及菌液制备、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或直接接种法)进行试验,并按相关要求判断结果。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三、四部对无菌检查的检验数量、检验量、阳性对照、阴性对照、供试品处理及接种营养基、结果判断作了明确规定。
例如注射剂批产量在101~500个时,接种每种培养基的最少检验数量为10个;供试品最少检验量在供试品装量为41~100ml时,每支供试品接入每种培养基的最少量为20ml;抗革兰氏阳性菌的供试品阳性对照菌为金黄葡萄球菌;采用薄膜过滤法;在培养基规定的温度培养至少14天;供试品管澄清或有浑浊但经确认无菌生长即合格。
0118涂剂(2020版中国药典四部)
0118 涂剂涂剂系指含原料药物的水性或油性溶液、乳状液、混悬液,供临用前用消毒纱布或棉球等柔软物料蘸取涂于皮肤或口腔与喉部黏膜的液体制剂。
也可为临用前用无菌溶剂制成溶液的无菌冻干制剂,供创伤面涂抹治疗用。
涂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涂剂大多为消毒或消炎药物的甘油溶液,也可用乙醇、植物油等作溶剂。
以油为溶剂的应无酸败等变质现象,并应检查折光率。
如所用原料药物为生物制品原液,则其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应符合相关品种项下的要求。
二、涂剂在贮存时,乳状液若出现油相与水相分离,经振摇后应能重新形成乳状液;混悬液若出现沉淀物,经振摇应易分散,并具足够稳定性,以确保给药剂量的准确。
易变质的涂剂应在临用前配制。
三、涂剂应稳定,根据需要可加入抑菌剂或抗氧剂。
除另有规定外,在制剂确定处方时,该处方的抑菌效力应符合抑菌效力检查法(通则1121)的规定。
四、为了避免溶剂蒸发,可采用非渗透性容器或包装。
五、除另有规定外,应避光、密闭贮存。
对热敏感的品种,应在2~8℃保存和运输。
六、除另有规定外,涂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七、涂剂用于烧伤治疗如为非无菌制剂的,应在标签上标明“非无菌制剂”;产品说明书中应注明“本品为非无菌制剂”,同时在适应症下应明确“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注意事项下规定“应遵医嘱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涂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装量】除另有规定外,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无菌】除另有规定外,用于烧伤[除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外]、严重创伤或临床必须无菌的涂剂,照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检查,应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除另有规定外,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和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及非尤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则1107)检查,应符合规定。
- 1 -。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中常见问题
无菌检查方法(薄膜过滤法)中常见问题按照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只要供试品性状允许,包括能直接过滤或者经过处理后能过滤的供试品,应采用薄膜过滤法进行无菌检查。
采用薄膜过滤法,可将药物抗菌成分去除,细菌等其他微生物则会遗留在过滤器,对其培养促使生长和繁殖,以此定性或定量检测微生物。
1常见问题及分析1.1供试品溶解不彻底固体注射剂(如密封瓶粉针剂)无菌检查时需要溶解、转移、稀释后再采用薄膜过滤法过渡,在溶解稀释的过程中,溶剂和稀释液的种类、比例和振荡器的使用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供试品的溶解过滤效果。
2020年版中国药典四部无菌检查法中收载的稀释液有0.1%无菌蛋白陈水溶液、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腺缓冲液、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试验研究结果表明,用前两种溶液做稀释剂,其微生物的回收率远高于0∙9%的无菌氯化钠溶液。
如果供试品溶解不彻底,过滤时滤膜会吸附大量供试品,被滤膜吸附的供试品虽经反复冲洗仍不能去除干净,残留在滤膜上的供试品会导致阳性菌不能在规定的条件下生长。
1.2集菌培养器选择不当为了避免操作过程带来的人为污染和人为偏差,大部分实验室会优先选择用一次性全封闭集菌培养器对供试品溶液进行过滤。
全封闭集菌培养器的滤膜材质、孔径及其与检品的相容性是影响试验结果的关键因素。
选择滤膜材质时应保证供试品及其溶剂不影响微生物的充分截留效果,即部分注射剂具有抑菌性,在过滤时易被滤膜吸附,须采用疏水性边缘及低吸附的滤膜,如可选用尼龙膜材质的集菌器。
无菌检查用的薄膜过滤器的淀膜孔径应不大于0.45 μm,该孔径流膜能有效截留微生物。
每片淀膜的总过滤量不宜过大,以避免淀膜上的微生物受损。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一次性全封闭集菌培养器的品牌、型号、规格众多,适用的产品类型也不相同。
如某企业生产的集菌培养器:安甑瓶装药液可选用加长型取样针,无需将样品额外转移,可快速转移检品;西林瓶装粉剂可选用双针座设计,提供全封闭溶解方案,实现溶解、过滤、冲洗一体化操作,避免转移操作;需稀释的西林瓶装抑菌性粉剂可选用三针座设计,溶解、稀释、过滤、冲洗一体化操作,降低抑菌成分浓度,减少吸附。
无菌检查法-版中国药典-电子版
无菌检查法系用于检查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具、原料、辅料、及其他品种是 否无菌的一种方法。
若供试品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仅表明了供试品在该检验条件下未发现微生物污 染。
无菌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B 级背景下的局部A 级洁净度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或隔离系统中进 行,其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 出。
单向流空气区、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 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
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 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日常检验还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控。
无菌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微生物专业知识,并经过无菌技术的培训。
培养基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主要用于厌氧菌的培养, 也可用于需气菌培养;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 适用于真菌和需气菌的培养。
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培养基可按以下处方制备,亦可使用按该处方 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保存在2〜25°C 、避光的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中,一般在 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一 年内使用。
1. 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葡萄糖新配制的%刃天青溶液 硫乙醇酸钠 除葡萄糖和刃天青溶液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调节pH 为弱碱性,煮沸,滤清,加入葡 萄糖和刃天青溶液,摇匀,调节 pH 值使灭菌后为土。
分装至适宜的容器中,其装量与容器高度的比 例应符合培养结束后培2养基氧化层(粉红色)不超过培养基深度的 1/2。
灭菌。
在供试品接种前, 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 1/5,否则,须经100C 水浴加热至粉红色消失(不超过 20分钟),迅速冷却,只限加热一次,并防止被污染。
除另有规定外,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置30〜 35C 培养。
酪胨(胰酶水解)酵母浸出粉(或硫乙醇酸)(ml ) 纯化水1000ml 氯化钠琼脂2. 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胨氯化钠大豆木瓜蛋白酶消化物磷酸氢二钾葡萄糖(一水合/无水)()纯化水1000mL除葡萄糖外,取上述成分,混合,微温溶解,滤过,调节pH值使灭菌后在25°C的pH值为土,加入葡萄糖,分装,灭菌。
中国药典2020版无菌检查法
中国药典2020版无菌检查法
无菌检查是药典中用于评估药品无菌性的一种方法。
以下是中国药典2020版中关于无菌检查的要求:
1. 无菌试验方法:根据药物性质和使用的目的,可以采用常规法、膜过滤法、波动消耗法等无菌试验方法。
2. 试剂和材料:无菌试验需要准备无菌培养基、无菌器皿(如培养瓶、试管、平板等)、无菌针头、移液器、层流罩等试剂和设备。
3. 检测操作:首先要进行无菌状态的确认,包括无菌器具、培养基和环境的无菌检查。
然后将样品加入培养基中,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培养,如摇瓶培养、倾斜培养等。
培养时间和温度要根据不同试验要求来设定。
4. 结果判定:检查培养基是否出现细菌、真菌或其它微生物的生长。
根据结果进行判定,如果培养基无细菌生长,可认为样品为无菌。
如果有生长,则认为样品不符合无菌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无菌检查方法的选择和具体实施要根据不同药品的特点和要求来确定,且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0102注射剂(2020版中国药典四部)
0102 注射剂注射剂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制剂。
注射剂可分为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末与注射用浓溶液等。
注射液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的辅料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无菌液体制剂,包括溶液型、乳状液型和混悬型等注射液。
可用于皮下注射、皮内注射、肌内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鞘内注射、椎管内注射等。
其中,供静脉滴注用的大容量注射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小于100ml,生物制品一般不小于50ml)也可称为输液。
中药注射剂一般不宜制成混悬型注射液。
乳状液型注射液,不得用于椎管内注射。
混悬型注射液不得用于静脉注射或椎管内注射。
注射用无菌粉末系指原料药物或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临用前用无菌溶液配制成注射液的无菌粉末或无菌块状物,可用适宜的注射用溶剂配制后注射,也可用静脉输液配制后静脉滴注。
以冷冻干燥法制备的注射用无菌粉末,也可称为注射用冻干制剂。
注射用无菌粉末配制成注射液后应符合注射剂的要求。
注射用浓溶液系指原料药物与适宜辅料制成的供临用前稀释后注射的无菌浓溶液。
注射用浓溶液稀释后应符合注射剂的要求。
注射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注射剂所用的原辅料应从来源及生产工艺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并应符合注射用的质量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制备中药注射剂的饮片等原料药物应严格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提取、纯化,职称半成品、成品,并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控制。
生物制品原液、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应符合相关品种要求。
二、注射剂所用溶剂应安全无害,并与其他药用成分兼容性良好,不得影响活性成分的疗效和质量。
一般分为水性溶剂和非水性溶剂。
(1)水性溶剂最常用的为注射用水,也可用0.9%氯化钠溶液或其他适宜的水溶液。
(2)非水性溶剂常用植物油,主要为供注射用的大豆油,其他还有乙醇、丙二醇和聚乙二醇等。
供注射用的非水性溶剂,应严格限制其用量,并应在各品种项下进行相应的检查。
三、配制注射剂时,可根据需要加入适宜的附加剂,如渗透压调节剂、pH调节剂、增溶剂、助溶剂、抗氧剂、抑菌剂、乳化剂、助悬剂等。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无菌方法学确认
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无菌方法学确认摘要:目的:建立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实验室转移的无菌方法学确认。
方法:采用《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无菌检查法-薄膜过滤法。
结果:按该方法进行试验,样品的检验量在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作用。
结论: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在实验室转移后,按此方法进行无菌检查是可行的。
关键词: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无菌检查法;薄膜过滤法一、目的根据《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质量标准【无菌】检查项下规定,进行实验室转移的无菌方法学确认,经确认的方法进行试验,确定样品的检验量在该检验条件下无抑菌作用,建立其无菌检查方法。
二、实验仪器与样品1、仪器和试药: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ZW集菌仪、三联集菌培养器、接种棒、试管、培养皿、生化培养箱、无菌生理盐水、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北京三药科技开发公司)、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均广东环凯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批样品(规格:250ml:左氧氟沙星0.5g与氯化钠2.25g)。
2、试验用菌种:均由中国食品药品研究院提供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大肠埃希菌[CMCC(B)44102]、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生孢梭菌[CMCC(B)64941]、白色念珠菌[CMCC(F)98001]、黑曲霉[CMCC(F)98003]。
三、实验操作及结果1、菌液的制备:1.1分别取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生孢梭菌的新鲜培养物少许接种至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C°培养18~24h。
取经培养24h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的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物1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倍量逐级稀释至含菌数小于100cfu的菌悬液。
取经培养24h的生孢梭菌的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物1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倍量逐级稀释至含菌数小于100cfu的菌悬液。
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无菌检查法的要点
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无菌检查法的要点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国药典》,新版药典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药典对环境监测、无菌检查方法、微生物检测、灭菌验证等都做出了相关要求。
本文结合了《医疗器械无菌试验检查要点指南》中的检查内容,对新版《中国药典》中关于无菌检查法的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1、无菌检查要求(1)无菌检查应在无菌条件下进行,试验环境必须达到无菌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2)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受控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确认。
隔离系统应定期按相关的要求进行验证,其内部环境的洁净度须符合无菌检查的要求。
(3)日常检验需对试验环境进行监测。
注意:“受控环境”主要的关注指标应该是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受控,其他如压差、温湿度等的指标和监测频度也应满足《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的要求。
2、培养基的制备及培养条件(1)培养基可使用按该处方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脱水培养基或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
配制后应采用验证合格的灭菌程序灭菌。
(2)制备好的培养基若不即时使用,应置于无菌密闭容器中,在2~25°C 、避光的环境下保存,并在经验证的保存期内使用。
注意:新版药典将“成品培养基”调整为“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
新版药典不再强调“非密闭-三周”、“密闭-一年”的规定,便于企业实践掌握;但企业应最好具备稳定的验证过程和结果,以支持封闭条件和保存周期。
3、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无菌性检查每批培养基一般随机取不少于 5 支(瓶),置各培养基规定的温度培养14 天,应无菌生长。
注意:应考虑实践中用于无菌性检查培养的试管装灭菌培养基与无菌检验用的三角瓶装培养基在灭菌方法验证时的两种包装的温度、F0等结果。
医疗器械2020版新药典与2015版药典变化
医疗器械2020版新药典与2015版药典变化《中国药典》每五年修订一次,2020版《中国药典》是第十一版药典,现在已经发布并将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针对2020版《中国药典》的更新,作为医疗器械企业关注的纯化水、无菌检查和微生物计数,我们对比了2015版和2020版《中国药典》中关于纯化水、无菌检查和微生物计数的项目供大家参考。
1.2015版和2020版《中国药典》中纯化水、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的对比2015版和2020版《中国药典》中对于纯化水、注射用水、灭菌注射用水的要求没有变化,企业可根据原有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继续执行。
2.2015版和2020版《中国药典》中无菌检查和微生物计数法的对比.2015版和2020版《中国药典》中对于无菌检查和微生物计数法的主要变化详见后文附表,对于此次的变化我们将其分为:【一般变更】(企业需根据变化修改内部的检验文件)和【重要变更】(企业除了需根据变化修改内部的检验文件外,需更多的关注实际操作的变化),具体内容如下:a.①“医疗器具”改为“医疗器械”:《中国药典》对于医疗器械的适用性;【一般变更】②“监控”改为“监测”:除了对洁净环境进行日常监测外,无菌检查时还应对洁净工作台的沉降菌进行监测;【一般变更】b.制备好的培养基“密闭容器”保存改为“无菌密闭容器”,保存时间由“一般可在一年内使用”改为“经验证的保存期内使用”:企业可根据保存需要对制备好的培养基的保存期进行验证,经验证后方能按验证的保存期对制备好的培养基进行保存使用;【重要变更】c. “1/5”改为“1/3”:在供试品接种前,需检查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氧化层的高度,确保氧化层的高度不得超过培养基深度的1/3;【重要变更】d.新增“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用于黑曲霉的培养;【重要变更】e.增加“和确认”:采购的菌种应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定期转种传代,并对其纯度、特性等进行确认,以保证试其生物学特性;【重要变更】f.①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培养时间“24〜48小时”改为“2〜3天”:增加培养时间更利于白色念珠菌的生长,获取所需的菌种新鲜培养物;【重要变更】②“每1ml含菌数小于100cfu(菌落形成单位)的菌悬液”改为“适宜浓度菌悬液”:企业可根据实际菌悬液的浓度进行操作,不再强制要求1ml菌悬液的含菌数小于100cfu;【一般变更】③“20〜25℃培养5〜7天”改为“20〜25℃培养5〜7天或直到获得丰富的孢子”;“3〜5ml”改为“适量”:不再强制要求黑曲霉洗脱液的容量和增加培养时间都为了确保最终能获取足够的黑曲霉孢子;【重要变更】④“0.9%无菌氯化钠溶液”改为“含0.05% (ml/ml)聚山梨酯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更利于黑曲霉孢子的洗脱;【重要变更】⑤“每1ml含孢子数小于100cfu的孢子悬液”改为“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企业可根据实际孢子悬液的浓度进行操作,不再强制要求1ml孢子悬液的含孢子数小于100cfu;【一般变更】g.①“每管装量为12ml”“每管装量为9ml”改为“适宜装量”:不再强制要求培养基的每管装量;【一般变更】②“小于100cfu”改为“不大于100cfu”:不再强制要求接种的菌种数量小于100cfu;【一般变更】③培养时间“3天”“5天”改为“接种细菌的培养管培养时间不超过3天,接种真菌的培养管培养时间不得超过5天”:企业可根据实际细菌和真菌的生长情况选择培养时间;【重要变更】h. “滤清”改为“必要时滤过使澄清”:企业可根据需求选择是否需要滤过澄清;【一般变更】i.①“小于100cfu”改为“不大于100cfu”:不再强制要求加入的试验菌数量小于100cfu;【一般变更】j.②“加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至滤筒内”改为“加培养基至滤筒内,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生孢梭菌的滤筒内加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接种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的滤筒内加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明确接种不同菌种对应的培养基,更利于企业实际操作;【一般变更】k. “培养72小时”改为“培养不超过5天”:增加阳性对照菌的培养时间,确保某些生长较慢阳性菌的生长,更利于阳性对照结果的判断;【重要变更】l. “消毒液”改为“方法”:不再强制要求用消毒液对供试品容器表面进行消毒,企业可选择适用于实际的消毒方法对供试品容器表面进行消毒;【一般变更】m.①增加“若使用其他尺寸的滤膜,应对稀释液和冲洗液体积进行调整,并重新验证”:企业可选择其他尺寸的滤膜,但需对稀释液和冲洗液体积进行调整,并重新进行方法验证;【一般变更】②“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l”改为“总冲洗量一般不超过500ml,最高不得超过1000ml”:减少了每张滤膜的总冲洗量,但也考虑到产品的差异性,给定了最高冲洗量的限定;【重要变更】n.①“温度不得超过44°C”改为“加热温度一般不超过40℃,最高不得超过44℃”:降低了溶于十四烷酸异丙酯的膏剂和黏性油剂供试品的加热温度,但也给定了最高加热温度的限定;【一般变更】②增加“或其他适宜的灭菌方法”:除了薄膜过滤法过滤除菌,企业可选择其他灭菌方法制备十四烷酸异丙酯;【一般变更】o.增加“采用专用设备将供试品转移至封闭式薄膜过滤器中”、“迅速消毒供试品开启部位或阀门,正置容器,用无菌钢锥或针样设备以无菌操作迅速在与容器阀门结构相匹配的适宜位置钻一小孔,钻孔后应无明显抛射剂抛出,轻轻转动容器,使抛射剂缓缓释出”和“必要时用冲洗液冲洗容器内壁”:增加具体的操作细节,更利于企业实际操作;【一般变更】p. “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进行包装中所配带的无菌针头的无菌检查”改为“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包装中所配带的针头等要求无菌的部件进行无菌检查”:增加了供试品中其他的无菌部件的无菌检查要求;【一般变更】q. “同时应采用直接接种法进行包装中所配带的针头的无菌检査”改为“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包装中所配带的针头等要求无菌的部件进行无菌检查”:增加了供试品中其他的无菌部件的无菌检查要求,不再强制要求用直接接种法进行无菌部件的无菌检查;【一般变更】r.①“培养14天”改为“培养不少于14天”“培养3天”改为“将原始培养物和新接种的培养基继续培养不少于4天”:根据药典要求,如在加入供试品后或在培养过程中,培养基出现浑浊,培养14天后,不能从外观上判断有无微生物生长,可取该培养液不少于1ml转种至同种新鲜培养基中,将原始培养物和新接种的培养基继续培养不少于4天,因此原始培养物的培养改为不少于14天更合适;【重要变更】②“逐日观察”改为“定期观察”:不再强制要求逐日观察,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观察周期;【一般变更】s.删除“阳性对照管应生长良好,阴性对照管不得有菌生长。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
2020版中国药典】通则-非无菌微生物限度检查本文介绍了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中的微生物计数法。
该方法适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在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计数方法的选择应考虑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并经过确认。
此外,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和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都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在供试液制备过程中,应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并在加温时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C。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人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在进行多种品种计数方法的适用性试验时,需要注意时效问题。
在“供试液制备”这一节中,水溶性供试品、水不溶性非油脂供试品、油脂类供试品的制备方法没有变化。
在2020版药典中,将原来的“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中的小类(四种)提升至与上述三类并列,除气雾剂供试品外,制备方法没有变化。
具体是膜剂供试品、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气雾剂供试品(2015版: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贴剂、贴膏剂供试品(2015版:贴膏剂供试品)。
需要注意的是,气雾剂供试品的变化较大,需要特别注意。
在进行供试液接种后的抗菌活性去除或灭活时,可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来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
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
如果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含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在方法学中,这个对照组的稀释液中显然要含有相应的中和剂或者灭活剂,进一步明确,以防止错误套用。
在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中,涂布法中“取15~20ml”修订为“取适量(通常为15~20ml)”。
在薄膜过滤法中,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μm,直径一般为50mm。
如果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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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无菌检查法
摘要:
I.引言
- 简述中国药典2020 无菌检查法的重要性
II.无菌检查法的定义和作用
- 解释无菌检查法的含义
- 说明无菌检查法在药品生产中的重要性
III.中国药典2020 无菌检查法的内容
- 介绍中国药典2020 中无菌检查法的基本要求
- 详述无菌检查法的具体步骤
IV.无菌检查法的应用
- 说明无菌检查法在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应用
- 阐述无菌检查法在药品质量控制中的作用
V.结论
- 总结中国药典2020 无菌检查法的重要性
- 强调无菌检查法在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性
正文:
中国药典2020 无菌检查法是一种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对无菌状态进行检查的方法,对于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无菌检查法是指通过检测药品中微生物的存在,判断其是否符合无菌要求。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无菌状态的保持对于避免药品污染和保证药品质量至关重要。
根据中国药典2020 的规定,无菌检查法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要求。
首先,检查前应确保实验环境、实验设备和实验材料的洁净度。
其次,取样时要注意避免样品受到污染。
接着,采用适当的方法对样品进行处理,使其符合检测要求。
最后,通过显微镜观察或生化试验等方法对样品进行检测,判断其是否符合无菌标准。
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无菌检查法被广泛应用于原料药、辅料、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
通过无菌检查法,可以及时发现药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这有助于降低药品的微生物污染风险,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之,中国药典2020 无菌检查法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这一方法,可以有效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患者提供质量可靠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