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诊断复查报告签发制度
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管理制度
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病理检查:指通过对患者组织、细胞等进行显微镜下察看、检测和分析,对疾病进行诊断和病理性质的判定的过程。
2.诊断报告:指依据病理检查的结果编制的对患者疾病进行诊断和描述的书面报告。
第二章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委托和受理第四条申请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程序1.医生在病历中填写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申请表,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检查样本的来源和要求、病情描述等内容。
2.医生将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申请表和相关检查样本一同送交病理科,由病理科受理人员签收,并填写相关信息。
第五条诊断报告编写人员的要求1.诊断报告由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病理医师编写,并在报告中注明编写人员的姓名和职称。
2.病理医师应具备坚固结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依照规范操作和诊断要求进行工作。
第六条诊断报告的编写要求1.诊断报告应准确、清楚地描述患者的病情、病理诊断和病变特征。
2.诊断报告应包含病理检查结果、诊断看法和建议等内容,而且有必需时应附上相关图表和影像资料。
3.诊断报告应使用规范的术语、语言表达和格式,并保证文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诊断报告的审核与签发1.诊断报告应经过病理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的审核,并签署审核看法。
2.审核通过的诊断报告由病理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放给相应的科室或医生。
第三章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保管、归档和管理第八条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的保管1.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的病理检查与诊断报告保管制度,确保样本和报告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病理科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病理样本进行保管,并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如标注标本编号、保管液、冷冻等。
3.病理科应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将诊断报告进行电子化保管,以备查询和备案。
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由于病理诊断报告直接影响到临床医师对病人的治疗,关系到病人的预后,所以病理诊断责任重大,不能有任何差错。
而且病理形态的东西需要一定经验的积累,为防止医疗事故与差错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1.初验医生不具备签发报告的权利,必须从事病理诊断工作至少2年或2年以上,经过科内严格的基本理论、实践操作及阅片考试后才可签发报告。
2.初验医生在写发诊断报告后必须经复验医生认真审核,并签字后方可发出。
3.严格执行三级审核阅片制度。
疑难病例必须经"初验一复验-总复验"的程序方可发放诊断报告。
4.电脑报告必须要至少由包括阅片医生在内的2名医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
5.如未按照以上制度而出现差错和事故,严格按照《医疗质量控制考评与评价办法》处理。
病理科各项规章制度
病理科各项规章制度1.病理科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等方式进行疾病的病理学诊断,并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
病理学诊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
2.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具有法律意义。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
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4.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5.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遵照XXX委托XXX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6.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
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7.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
8.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二)常规标本送检制度临床医师应确保送检标本与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一致,标本应具有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病理科医、技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标本处理和检测,并保证结果真实无误。
病理诊断报告工作制度模板
病理诊断报告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病理诊断报告是医疗机构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病理诊断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病理科(室)病理诊断报告的制作、审核、签发和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病理科(室)负责人:负责病理诊断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全面负责。
2. 病理医师: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诊断和报告撰写。
3. 病理技师:负责病理标本的处理、制片和染色等技术操作。
4. 病理诊断审核医师:负责对病理诊断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病理诊断签发医师: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病理诊断报告进行签发。
三、工作流程1. 病理标本接收:病理科(室)收到临床科室送检的病理标本后,应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和处理。
2. 病理制片:病理技师根据标本类型和诊断需求,进行切片、制片和染色等操作。
3. 病理诊断:病理医师在仔细观察制片后的病理切片的基础上,结合临床资料,进行病理诊断,并撰写病理诊断报告。
4. 病理诊断审核:病理诊断审核医师对病理诊断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诊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5. 病理诊断签发:病理诊断签发医师对审核通过的病理诊断报告进行签发,并加盖病理科(室)印章。
6. 病理诊断报告发放:病理科(室)应及时将签发的病理诊断报告送达临床科室,并确保报告的安全、保密和及时性。
四、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1. 病理科(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病理诊断报告的整个流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 定期对病理医师、病理技师等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
3. 病理科(室)应定期组织病理诊断报告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4. 鼓励病理科(室)参与国内外病理诊断报告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交流,不断提升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水平。
五、记录与归档1. 病理科(室)应详细记录病理诊断报告的制作、审核、签发和发放过程,确保可追溯性。
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
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病理诊断是临床医学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通过对组织和细胞的形态学、组织化学和免疫组化等方面的检测与分析,为医师提供了确诊和鉴别诊断的依据。
然而,在一些复杂的病例中,病理诊断可能存在困难,这时就需要多学科的专家集体讨论和研究,以达到更准确的诊断结果。
因此,建立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对提高疾病诊断水平和保障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诊制度的建立为了确保疑难病例的正确诊断,医院应建立疑难病例会诊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会诊请求:医生在遇到疑难病例时,可以向病理科提出会诊请求,提供相关临床资料和病理标本。
2.会诊讨论:病理科组织多学科的专家开展会诊讨论,对病理标本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共同商讨最终的诊断结果。
3.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病理科将形成的会诊报告及时送达请求方,确保病例的整体诊断结果得到合理的解释和延伸。
二、报告签字制度的实施为了保障病理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医院应制定病理报告签字制度,确保每份病理诊断报告都经过特定的专家审核和签字。
1.签字资质:医院应明确规定具备何种资质的医师才能进行病理报告的审核和签字。
一般情况下,医师需要具备相关病理专业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签字程序:医院应设立有效的签字程序,确保每份病理报告都经过专家的审核和签字。
签字程序可以包括报告的初审、复审和最终确认等环节。
3.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病理诊断结果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制度的效益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益:1.提高诊断准确性:通过多学科的专家会诊和研究,可以充分讨论和分析疑难病例,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会诊制度可以促进医院内部和外部专家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医学发展的视野。
3.提高医疗质量:通过病理报告的审核和签字制度,可以对诊断结果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
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由于病理诊断报告直接影响到临床医师对病人的治疗,关系到病人的预后,所以病理诊断责任重大,不能有任何差错。
而且病理形态的东西需要一定经验的积累,为防止医疗事故与差错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1.初验医生不具备签发报告的权利,必须从事病理诊断工作至少2年或2年以上,经过科内严格的基本理论、实践操作及阅片考试后才可签发报告。
2.初验医生在写发诊断报告后必须经复验医生认真审核,并签字后方可发出。
3.严格执行三级审核阅片制度。
疑难病例必须经"初验一复验-总复验"的程序方可发放诊断报告。
4.电脑报告必须要至少由包括阅片医生在内的2名医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发出。
5.如未按照以上制度而出现差错和事故,严格按照《医疗质量控制考评与评价办法》处理。
镇卫生院病理检查及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和审核制度
6、医师及审核医师签字及日期。
镇卫生院病理检查及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和审核制度
一、发报告时间:
1、小标本2-3天。
2、全切标本3-5天。
3、疑难及需要进一步检查的病理标本除外。
二、病理检查:
1、收到标本:内脏及四肢切除大标本应标明术式或脏器件数,活检应标明组织块数,大小,形状,颜色。
2、记录脏器或标本大小,形状。
3、病变部位与脏器边缘及周围组织关系。
4、取材部位及块数。
5、淋巴结分组记录,包括个数,最大径,切面形态等。
6、检查医师记录人签名,日期。
三、病理诊断报告
1、由病理医师签发,主治医师审核。
2、写明主病变(肉眼类型与组织类型)和累及范围(包括边缘浸润和淋巴结内转移情况)。
3、写明次要病变及继发病变的诊断。
4、严格按照《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病理部分要求书写。
实施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管理制度
实施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病理科的正常运转和病理诊断准确性,特订立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病理诊断目标:–供应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为临床治疗供应依据。
–保证病理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
2.管理目标:–规范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流程,确保操作规范。
–加强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三、诊断工作流程1. 病理标本手记1.临床医生负责标本手记操作,确保手记的标本品质良好。
2.标本手记应符合医学伦理规范和标准操作流程。
2. 标本接收与登记1.病理科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标本,并进行登记记录。
2.登记内容包含:标本编号、标本种类、手记日期、送检医院及科室、病人基本信息等。
3. 标本处理与制片1.病理科工作人员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处理和制片操作。
2.制片应符合质量掌控标准,确保切片质量良好。
4. 病理诊断与报告编写1.病理科医生进行病理诊断,确保临床与病理诊断全都性。
2.病理诊断结果应写入病理报告,并进行认真记录。
3.病理报告应包含病理诊断结果、病理描述、病理图像等内容。
5. 病理报告审核与签发1.病理科医生对病理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核实无误后,由主治医生签发病理报告。
3.签发人应核实病理报告的准确性,并在报告上签名。
6. 病理报告归档与管理1.病理报告归档应依照规定的编号进行存储和管理。
2.病理报告应妥当保管,防止损毁和丢失。
3.病理报告的查阅和复印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
四、质量管理1. 质量掌控1.病理科应建立质量掌控体系,对诊断和报告的质量进行监测。
2.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2. 过程记录与统计分析1.在病理工作过程中,应记录紧要数据和操作情况。
2.每月进行病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五、信息安全管理1. 数据保护1.病理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病理诊断报告签发与回报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签发与回报制度
1. 病理医师对活检标本应认真全面的进行大体检查和显微镜检查,对其镜下所见观察清楚,病理诊断真实、准确。
2. 医师以下人员、进修及实习人员不能单独签发病理诊断报告,需由病理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名方可发出。
3. 诊断报告发出期限:①常规病理检查,在收到标本3~5个工作日内发出病理报告。
②特殊标本检查如结核、骨性标本等根据不同情况在14日内发出报告(迟发报告,应通知临床)。
③术中快速冷冻诊断,手术医师应于术前1~2天通知病理科(并签属“知情同意书”),以便病理医师作必要的准备。
采用冷冻切片法,一般在30分钟左右做出诊断;用快速石蜡法在50分钟内发出报告。
④细胞学检查,一般在1~24小时发出报告。
⑤尸检一般在尸检当时或次日做出大体病理诊断,尸检后4周内发出全面的病理诊断报告(疑难者除外)。
⑥接收会诊病例一般在30分钟~1小时发出报告。
某某医院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
某某医院病理科诊断报告签发审核制度病理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主要负责疾病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的病理学检查与诊断工作。
为了确保病理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病理科的工作流程中,签发和审核制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针对医院病理科的签发和审核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签发制度病理科的签发环节是对最终诊断结果的书面确认,对于患者的治疗和医疗意义十分重大。
签发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1.签发人员的选择签发人员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医生。
对于高级职称人员,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医院管理层应该有明确的人员配置标准,确保签发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2.签发过程的规范化签发工作应按照规范化程序进行,确保操作规范、科学、严谨。
签发人员需细致阅读病理材料,包括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影像学表现、手术记录等。
对于确诊和病情评估有疑义的病例,应与临床医生进行交流、讨论,并参考相关文献和研究资料,在综合判断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诊断。
3.签发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签发的病理诊断结果应准确、可靠,并确保与临床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顺畅。
签发人员应编写详细的病理诊断报告,包括病理检查方法、结果描述、诊断结论和建议等。
同时,签发人员应勤于学习和交流,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病理诊断水平的持续提高。
病理科的审核环节是对签发结果进行全面、客观、独立的审核和确认。
审核的目的是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与可靠,避免由于个人主观因素导致的错误判断。
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核责任部门和人员医院内部应设立独立的质量控制与评估部门,对病理科的诊断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人员应是具备高级职称并拥有独立判断能力的医生或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不参与诊断的过程,只负责对病理诊断结果进行独立的审核和确认。
2.审核程序和标准审核人员应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标准对病理诊断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程序包括阅读病理材料、病理诊断报告的核查和评估,核实与临床病史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病理诊断复诊制及双签名制
病理诊断复诊制及双签名制
为减少病理诊断失误,提高病理诊断质量,防止纠纷事故发生,规范医生行为及权限,参照《三级医生查房制度》,结合本科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病理诊断医生应严格按三级医生负责制进行管理,根据病理工作实际,病理诊断医生分初验医生、复验医生及总复验医生,医师资质认定主要根据实际工作水平,并参考职称、资历等,原则上复验医生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总复验医生由科内资历、资质及学术水平最高的医生担任。
2. 病理诊断必须严格执行复诊制及双签名制。
初验医生不能独立签发病检报告单,未经复验医生及以上医生审核并签署的报告为无效报告,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负责。
病检报告必须实行双签名,签名前必须严格审核,确定无误,方可签名。
3. 初验医生负责初步诊断,并写好初步诊断意见。
复验医生主要负责指导初验医生、审阅初验医生的报告、组内质量控制、部分疑难病理诊断及会诊等工作。
一般病理诊断报告,经初验医生及复验医生复验并签名后即可发出,部分疑难病理或有潜在纠纷等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病理报告,复验医生必须请示总复验医生复验。
总复验医生负责全科质量控制与把关、检查全科病检质量、疑难病理诊断及会诊工作,对复验医生上交的疑难病理做出诊断。
4. 下级医生必须服从上级医生指导及工作安排,执行上级医生的指示。
上级医生除做好质量把关外,对下级医生及进修实习人员有带教责任,对下级医生提出的问题应进行系统讲解及指导。
5. 外出会诊病例必须经总复验医生审核。
病理诊断复查、报告签发制度
病理诊断复查、报告签发制度
1、建立病理诊断三级复查制度。
住院医师负责初检,病理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负责复检,科主任或主任医师负责科内全面的病理诊断和复查工作。
2、满三年的高年住院医师才能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对少见病、疑难病、临床与病理不相符合的,必须由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
3、冷冻切片诊断报告要求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
4、特殊病例要求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发。
5、经三线复查仍有疑问的病例,可组织全科讨论,并请专家或安排外院会诊。
6、院外会诊均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发。
7、报告的签发需报告人亲笔签名,未经签字的报告无效。
8、病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时,由接收的医、护人员在登记簿签收。
9、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
必要时,由所在科室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审批同意后,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可以抄件形式补发。
病理报告形式与签发规定
病理报告形式与签发规定
1. 病理报告一般分四类:Ⅰ类:部位、名称、性质明确和基本明确的病理诊断。
Ⅱ类:不能完全肯定名称、性质的病例,尚无足够根据确定某种疾病或增生性质是良性、交界性或恶性的模糊性病变,可以冠以“符合为…”、“考虑为…”、“倾向为…”、“提示为…”、“可能为…”、“疑为…”、“不排除(除外)…”之类的名词做病理诊断,提供给临床参考。
Ⅲ类:检材、切片所显示的病变不足以做出Ⅰ类或Ⅱ类诊断,只能进行病理描述性诊断。
Ⅳ类:标本过于细小、破碎、固定不当、自溶、严重受挤压(变形)、被烧灼、干涸等,无法做出病理诊断。
2. 经科内讨论及会诊后仍属疑难病例者,可将各位会诊专家的意见列于病理报告中。
必要时对病理诊断或相关问题提出“再取活检”、“密切随访”和“做某些其他检查”等建议。
3. 对疑难病例实行三级医师检诊制度。
初、中级病理医师根据镜下观察,结合大体标本所见、辅助性检查结果、相关的临床基本资料和科内、外会诊意见,作出初步病理诊
断交上级医师复诊、审查后可由初诊医师签发报告。
对疑难、分歧病例和冷冻后病例的病理报告,要实行主检医师和上级医师双签字。
所有病理报告均可标明制片者和特染者姓名。
4. 实行病理诊断随访制度。
尤其对疑难病例和诊断不确切的病例更应加强随访,以利诊断水平的提高、资料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医院病理报告审核制度
医院病理报告审核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是经病理科各级人员努力,经过复杂的工作流程,对送检标本作出的最后结论,是病理医师签署的重要医学证明文件,必须十分认真。
病理诊断报告的书写字迹应清楚,尤其关键性字,如“癌”、“瘤”、“阴性”、“阳性”等,不得潦草和杜撰简化字。
微机打印的图文报告,也应杜绝错别字。
报告文字不得涂改。
报告发出前认真核查,应由初诊、复诊医师分别签字。
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应及时将诊断结果(抄写)登记在登记本上。
一、普通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以内。
特殊标本检查如结核、骨性标本等根据不同情况在10日内发出报告(迟发报告应通知临床)。
二、手术中快速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
快速活检诊断意见一般在收到送检标本后40min 内发出;同一时间段内相继收到的多例患者标本或是同一例患者的多次标本,其发出报告的时间依次类推。
对于疑难病变,可酌情延时报告。
三、细胞病理学检查
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细胞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I或2 个工作日。
四、活体组织快速石蜡病理学检查
一般胃、肠镜、支气管镜、镜检组织,B超、CT引导下穿刺组织,适用于此项检查,2~3个小时发出诊断报告。
五、免疫组织化学病理学检查
自发出石蜡诊断报告,4~5个工作日发出此诊断报告。
(依据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制定)。
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
病理诊断及疑难病例会诊和报告签字制度临床病理诊断的正确与否及其确切程度,关系到患者的疾病能否及时地获得正确诊治。
为严谨、规范地做好病理诊断、疑难病例会诊及签发报告工作,特制定该项制度。
(一)、病理与临床沟通,疑难病例会诊1. 要经常与有关临床医师进行临床-病理会诊与沟通,了解临床医师的诊断思考和病人情况,将临床医师提供的信息备注于病理申请单中,并向临床医师通报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初步拟诊以及延期签发报告的原因。
2. 必要时病理科医师应会见患者和其家属等,了解病情,说明病理诊断的疑难情况和延期签发报告的原因等。
3. 遇有疑难病例,在辅以其他病理技术检查措施,如深切或连续切片,做有关的特染和免疫组化,再观察大体标本和补充取材等情况下,仍出现以下几种理由可以提出病理会诊:①.病理医师不能明确诊断;②.两个以上的病理医师意见不一致;③.患者要求得到另一位病理医师的诊断意见;④.病人转到另一家医院,需要得到该医院病理医师的诊断;⑤.临床医师要求得到另一位病理医师的意见。
对与最后诊断不符的活检报告,要组织相关医师讨论,接受经验教训,以利提高诊断医师素质和诊断符合率。
3. 加强签发疑难病例报告前的病理会诊。
签发报告前应进行科内集体讨论,必要时可经外院专家会诊,或主动介绍、协助患者或家属携带病理切片到外院、外地有关病理专家处会诊,以利提高疑难病变诊断水平、防范诊断失误。
4. 受委托会诊的病理医师最终对病人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①.请求会诊时应提出会诊的原因、问题,请求的个人或单位应付适当的费用。
②.请求会诊单位或个人应该提供会诊需要的真实资料,包括临床资料及大体标本描述,每张切片的确切部位来源,HE染色切片、X光照片、特殊染色切片,必要时需要蜡块及固定的组织。
以及要在会诊单位作更深入研究时所用的材料。
再研究时需要的费用,由请求会诊方支付。
③.会诊医师应归还除不能复制的原始材料外的所有会诊的材料(包括复制的切片、复制的原始材料)全部归档备查。
病理科诊断报告书写审核制度与流程
病理科诊断报告书写审核制度与流程
一、患者的基本情况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送检临床医师填写的文字抄写或用计算机输录于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并认真核查无误,签发报告书的病理医师和病理科的其他人员都不得改动。
二、病理诊断报告书必须由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本院医生签发。
进修生及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本院工作人员不能签发报告。
取得副主任以上职称的病理医生可以单独签发报告。
疑难病例经过科内会诊以后根据多数意见,由双人医生签发,各方会诊意见同时记录到科内疑难病例会诊记录本上。
主检病理医生不能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名,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主检医生的签名字迹应能辨认。
手书和计算机打印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的关键性文字,例如“癌”、“瘤”、“阳性”、“阴性”和数字等,要认真核对,不得有误。
三、流程:由病理医师做出病理诊断并书写诊断,诊断医师或技术员打印报告并核对,最终由复诊医师核对并签字,发放到临床。
病理室三级医师诊断复检制度
病理室三级医师诊断复检制度
1、病理诊断报告签发医师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及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1~3年。
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五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2、初级医师在日常外检诊断工作中主要是观察常规HE 切片,并结合临床病史、手术所见、大体检查以及其他实验室检查等情况作出疾病初步诊断。
所有病例均需交上级医师复检。
3、中级医师对初级医师所提交病例应认真复检,对各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发。
对少见病、特殊、疑难病例,应交高级医师再次复检。
4、高级医师对中级医师所提交病例应认真复检,对典型病例的诊断审核无误后可直接签发,对需要做进一步工作如免疫表型检测等,应在初步报告中注明。
5、对极少数特殊、疑难病例,若经全科讨论或进一步工作后仍不能明确疾病性质或类型者,需提请临床或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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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医院制度
病理诊断复查报告签发制度
1、建立病理诊断三级复查制度。
住院医师负责初检,病理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负责复检,科主任或主任医师负责科内全面的病理诊断和复查工作。
2、满三年的高年住院医师才能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对少见病、疑难病、临床与病理不相符合的,必须由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
3、快速或冷冻切片诊断报告要求副主任医师及其以上资职人员签发。
4、特殊病例要求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发。
5、经三级复查仍有疑问的病例,可组织全科讨论,并请专家或安排外院会诊。
6、院外会诊均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签发。
7、报告的签发需报告人亲笔签名,未经签字的报告无效。
8、病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时,由接收的医、护人员在登记簿签收。
9、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
必要时,由所在科室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审批同意后,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可以抄件形式补发。
药海无涯学无止境专注医学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