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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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

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

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前言银行是消费者进行资金存管、贷款、支付等业务的重要渠道。

营业网点是银行与消费者交流的主要窗口之一,因此,银行的服务质量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金融体验感和信任度。

为了加强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本文提出了以下细则。

一、服务态度规范1.服务人员应该穿着工作制服,仪表整洁、得体。

2.服务人员在办理业务之前要先向客户打招呼,问好,热情地服务客户。

3.服务人员不得冷漠、不耐烦或者听之任之,必须耐心地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和疑虑。

4.服务人员不得私下与客户交换联系方式或提供办理不当业务等违规行为。

二、业务办理规范1.服务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要认真检查客户的证件和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2.服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该向客户先说明业务流程及办理需知,确保客户理解和接受。

3.服务人员应该按照相应的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跨步办理。

4.服务人员要及时向客户提供业务办理结果及相关信息,保证客户信任和满意度。

三、隐私保护规范1.服务人员应该为客户隐私保密,不得泄漏客户个人信息、资料,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内部规章制度。

2.服务人员应该有效地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如存储、传输以及处理等方面,避免信息泄露、非法获取等风险。

3.服务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应该注重客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如遶电话、公屏操作等,防止客户信息被他人窃取或看到。

四、先进科技规范1.银行营业网点应该保持本地系统与总行系统的联通畅通,确保业务办理过程及时有效。

2.银行营业网点应该科学规划业务办公流程,采用先进的自助服务设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3.银行营业网点对于客户的提问或业务咨询应采用多种沟通方式,如在线、电话、微信等,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获得最好的服务体验。

五、定期培训和监管规范1.银行在招聘、培养和选择员工时,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适用的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员工能够熟悉业务流程、掌握服务技能并遵守服务规范要求。

信用社(银行)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

信用社(银行)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

信用社(银行)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为确保信用社(银行)营业网点能为顾客提供亲切快捷的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本着“诚实信用、客户至上。

规范统一、精细严谨。

优质高效、创造价值。

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考核监督、奖罚分明。

”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服务环境规范第一条服务环境规范的基本要求是:展示宽敞、整洁、明亮的网点形象,营造舒适、温馨、方便的服务环境。

第二条外部环境规范。

(一)形象标识。

各单位在新建对外营业网点时必须严格按照联社制定的《信用社(银行)VI视觉识别系统执行手册》、《农村合作银行VI视觉识别系统执行手册》规定的标准,设置社(行)标、社(行)名、社(行)徽、门楣招牌等形象标识,并定期清洗,无损坏、无污渍。

除已改造网点外,新改造网点门头形象广告、标牌、广告牌等统一规范为“信用社(银行)”,按照先城区、后农村的顺序,争取年底基本完成对旧网点的改造任务,达到信用社(银行)形象标识整体统一。

(二)标牌。

各对外营业网点的名称标牌、营业时间牌等应有序排列,使用的字体、颜色、比例必须规范、协调,并经常擦拭、清洗,保持整洁。

(三)附属设施和周边环境。

营业网点的附属设施和周边环境,应经常打扫,无垃圾,无杂物,不随意张贴印刷品。

第三条内部环境规范。

(一)营业厅整体环境。

1、醒目位置标明农信精神、职业道德、行业风尚。

2、门窗玻璃光洁,标识不褪色、无破损。

3、墙面清洁、地面干爽、无障碍物,雨天避免客户滑倒。

4、光线充足,灯具无损。

温度适宜,感觉舒适。

5、空气清新,绿色植物及其他装饰品美观、清洁。

(二)客户区环境。

1、各类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整洁干净、无杂物摆放。

2、公告、标语张贴有序、字迹清晰、更换及时。

3、在醒目位置有提醒客户“钱钞当面点验,出门概不负责”和“妥善保管财物”等字样的警示性文字。

(三)工作区环境。

1、营业执照、营业许可证等悬挂在客户视线内的醒目位置。

2、柜台保持整洁,物品放置有序,无私人物品。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优质文明服务的规范化,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服务质量,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提升全农村信用社的公信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优质文明服务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服务行为、职业形象、服务技能、服务效率、服务纪律及服务环境和设施、受理客户投诉等基本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农村信用社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基本服务规范第四条服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尊重客户、爱岗敬业、悟守信用、严谨高效、文明礼貌。

第五条服务语言规范。

语言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 - )文明用语1. 日常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

2 .办理业务基本用语:( l )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2 )请稍候。

( 3 )您的手续不全,还缺少xx 手续,请您补齐再来。

( 4 )请您签名(盖章)。

( 5 )对不起,请您到xx 部门(窗口)办理此事。

( 6 )同志,请到我这里来办。

( 7 )请您多提宝贵意见,欢迎下次再来。

3 .接待基本用语:( 1 )您好,欢迎光临!(2)请坐。

( 3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4 )请问,您有什么事?( 5 )别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 6 )您的建议很好,谢谢!( 7 )欢迎下次再来。

4 .使用电话用语:( l )接电话:您好!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请问,您找谁?( 2 )发传真:您好!我是xx 信用社(xx 联社、xx 科室),发传真给您,共x 页。

请转交xx 部或xx 同志。

请您给信号,谢谢!( 3 )打电话:您好!我是xx 信用社(xx联社、xx 科室),请找xx 同志接听电话,谢谢!(4)电话完毕:谢谢,再见!5 .道歉用语:( l )对不起,请原谅!(2)对不起,这是我的失误。

( 3 )谢谢您的批评,我们一定注意改正。

(4)谢谢您,请多提宝贵意见!6 .接待称谓用语:对不同客户的称呼,要礼貌得体。

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指引

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指引

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营业网点服务,提高全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我行优质服务品牌,制定本服务规范指引。

第二条本服务规范指引包含总则、岗位基础服务规范、服务环境规范、岗位专项服务规范、服务管理规范及附则六个部分。

本服务规范指引所指营业网点人员包含运营经理、综合监督、柜员、大堂经理、大堂助理/引导员、保安员、保洁员及第三方驻点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服务规范指引适用于本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营业网点岗位基础服务规范第一节职业道德规范第四条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恭敬对待本职工作。

忠于我行,维护我行声誉,为我行的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工作尽职尽责。

第五条遵守行规、严守纪律自觉遵守我行规定及各项纪律,认真执行金融政策、组织决定和上级安排。

具有风险意识,遵守行内业务、服务操作规范,遵守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要求,确保对客服务工作合法合规。

第六条客观公正、不谋私利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公平对待客户。

不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一己私利,坚决反对一切假公济私及任何贪污腐败行为。

第七条熟悉业务、认真服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产品类型、特性、收益、风险及业务流程等。

认真对待客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努力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八条保守秘密、诚实守信保守客户秘密及我行机密,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交易档案。

遵守约定,讲信用、重承诺,实事求是、不歪曲隐瞒、不弄虚作假。

第二节服务纪律规范第九条服务纪律是营业网点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服务秩序和行为准则,营业网点人员在服务活动中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遵守以下服务纪律:(一)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串岗、不聊天、不打瞌睡、不大声喧哗、不聚众说笑、不看书看报、不玩手机、不议论客户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业务纪律:业务办理应做到“先外后内”、“先急后缓”;业务办理中尽量避免处理内务,如遇特殊情况,应安排在业务间隙办理:1、遇喝水、上厕所、接打电话等紧急情况,应征得客户同意。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银行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银行各个分支机构的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银行服务窗口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窗口的设置和布局第四条银行服务窗口的设置应当根据业务量和客户需求合理确定,保证客户能够便捷地进行业务办理。

第五条服务窗口的布局应当合理,窗口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隙,避免客户之间相互干扰。

第六条窗口前应留有充足的等候区域,方便客户排队等候,并保障客户的隐私。

第七条窗口内应装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具,确保客户的信息安全和业务操作的准确性。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态度友好,礼貌待客。

第三章服务窗口的开放和关闭第九条服务窗口的开放时间应当与银行营业时间一致,确保客户有足够的时间办理业务。

第十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关闭某些窗口,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业务调整,确保客户的权益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窗口关闭时,应当保留一定数量的窗口对外开放,以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

第四章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各类业务流程和规定,准确无误地为客户办理业务。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十五条窗口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操作。

第五章服务窗口的绩效考核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并给予相应奖惩措施。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章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监督第十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进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对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信用社(银行)机关规范化办公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关规范化办公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机关规范化办公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联社机关建设,增强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努力塑造“优质、高效、文明、清正”的机关形象,增强员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竞争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区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联社机关规范化办公管理办法。

第一章会务组织第一条为了加强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合作制经营原则、确保领导和领导部门决策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凡涉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和事关全局和重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

第二条区联社召开的主要会议有: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党委(扩大)会、理事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行政办公会、监事长办公会、机关职工会、年(季)度工作会以及贷款审查委员会、大宗物品采购及基建招投标(费用管理)领导小组等专业性会议。

第三条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分为年度社员代表大会和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依法召集,理事长主持,全体社员代表参加。

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其主要内容是:(一)审议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理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三)选举或更换理、监事会成员;(四)审议联社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年度工作报告;(五)审定联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六)审议联社章程的修改;(七)其他事项。

第四条理事会。

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由全体理事组成,监事长列席参加。

是联社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次会议应在召开前10日确定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及议题,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理事。

其主要会议内容是:(一)审定联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二)聘任和解聘联社主任、副主任;(三)审议联社主任、副主任的工作报告;(四)审议联社内部管理制度;(五)批准区联社机关内部职能部门和基层信用社的设臵方案;(六)审议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审议机构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八)决定主任、副主任的奖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33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33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999年10月8日银发[1999]335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现将《关一呼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总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进行检查和规范。

附: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的意见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聘用的业务代办员(农村信用代办站、农村信用服务站)在筹集支农资金、改善支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由于对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员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区农村信用社聘用代办员把关不严,聘用人员数量超过实际需要,且分布不合理,违规经营和管理混乱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案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和规范对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管理,防范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的稳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信用代办站设立条件。

农村信用代办站作为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支农服务范围的延伸和补充,在方便农民、为农服务、筹集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实践证明,农村信用代办站适应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和农民居住分散的实际情况,是边远偏僻地区农村信用社加强支农服务的有效形式。

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考虑,农村信用代办站这一支农服务形式不仅现在需要,而且今后将会长期存在。

信用社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

信用社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

信用社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尊敬的客户:为了提高我社信用社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增强文明服务意识,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文明服务规范,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体验。

一、服务态度规范1.亲切礼貌:以礼待人,对客户始终保持亲切、礼貌、热情的态度,用真诚的微笑迎接客户。

2.主动热情:主动问候客户,提供帮助,积极解答客户的疑问和需求,主动引导客户完成业务办理。

3.耐心细致:对客户提问耐心倾听,耐心解释,认真回答,确保客户明白所提供的信息。

4.尊重客户:尊重客户的人格尊严和权益,不歧视客户,不嘲笑、不威胁、不恶意中伤客户。

5.等待区关怀:维护营业网点的良好秩序,合理安排等待区,提供娱乐设施,给予客户合理关怀。

二、业务办理规范1.服务指引:为客户提供明确的业务办理指引,告知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时间等相关信息。

2.高效办理:优化工作流程,保证办理效率,提高服务速度,缩减客户等待时间。

3.严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不敷衍、不马虎,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保密工作:严守客户隐私,保证客户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不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

5.便捷支持:积极提供手机银行、网银、自助终端等自助服务设备的指导和支持,提供便捷的服务渠道。

三、环境整洁规范1.营业厅清洁:保持营业网点内各个办公区域的整洁干净,包括窗户、地面、桌面、垃圾桶等。

2.空气清新:定期通风、清洁空气,保持良好的室内环境,提供舒适的办理环境。

3.设施维护:定期检修设备设施,确保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如电脑、打印机、自助终端等。

4.环保节能:提倡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环保意识。

四、纠纷处理规范1.合理调解:对于客户投诉和纠纷,以客户满意为目标,通过合理、公正、客观的方式予以妥善处理,维护客户利益和社会形象。

2.诚信原则: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确保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

五、员工规范1.服务培训:不断提升员工文明服务水平,加强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银行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及柜面服务规范

银行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及柜面服务规范

银行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及柜面服务规范银行文明服务规范实施细则及柜面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展示**农商行行业品牌和社会形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增强竞争能力,推动业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应于辖内各营业网点、机关部室。

第二章文明服务规范第三条基本服务规范(一)“两化”:服务技能专业化,服务行为标准化。

(二)“三知”:知工作职责,知工作程序,知工作标准。

(三)“四不”:不使用蔑视语言,不使用粗俗语言,不使用否定语言,不使用刺激语言。

(四)“五声”:客户来时有迎声,接待有答声,走时有送声,赞扬有致谢声,批评有道歉声。

(五)“六语”:“您好、您、请、对不起、谢谢、再见”。

第四条服务环境规范(一)行总部机关1.对外标识。

机构单位标识和“三牌一徽”(行徽、行名牌、机构名称牌和作息时间牌)醒目干净、整洁、无损坏。

2.宣传设施。

灯箱、横幅、站牌、霓虹灯、门头射灯等正常使用,无灰尘,无褪色、无卷角、无损坏。

3.环境卫生。

环境整洁卫生,窗明几净,做到亮化、美化、绿化。

4.进出通道。

车辆停放整齐,进出通畅。

有清晰的停车线、车道线。

5.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标识清楚,办公设施摆放有序。

6.安全设施。

灭火器、消防箱等安全设施确保有效,定点摆放,张贴明显标识。

(二)基层营业网点1.外部环境(1)标识标牌。

营业机构的标识统一、规范;营业网点名称标牌、营业时间牌等有序排列,规范协调,美观整洁。

(2)服务环境。

门前整洁,地面清洁,墙面、门窗、玻璃无损坏、无污迹;雨、雪天气铺设防滑地垫,摆放防滑提示牌,门前划有停车线;车辆停放有序。

(3)广告宣传。

规范统一,美观大方;显示屏运行正常,内容及时更新。

2.大堂环境(1)服务环境。

营业大厅采光充足,灯光明亮,空气流畅,色调和谐,整洁卫生。

地面无灰尘、无污渍、无纸屑、无杂物;墙面整洁,玻璃洁净;绿色植物摆放整齐,定期更换。

(2)服务设施。

统一规划,摆放有序。

利率牌、服务收费牌、业务宣传牌、温馨提示牌统一制作;设置“一米线”、咨询台、填单台、休息座椅、意见簿(箱)、服务监督电话标识和电子设备等;业务查询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使用正常。

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16页

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16页

信用社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金融业的服务要求,体现XX市信合人的素质和面貌,提升全市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促进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联社机关、各县级联社机关和辖区所有农村信用社,请每一位干部员工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章服务宗旨第三条文明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是:热情、礼貌、便捷、准确。

第四条文明优质服务的宗旨是:上级为下级、二线为一线、全体员工为客户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五条本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每一分值为人民币10元,员工违反标准扣相应的分数,每一季度累计被扣的分值,在季末工资考核兑现时从本单位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对于季度扣分累计超过20分的员工,移交联社人教科进入动态管理。

第四章联社机关和营业网点办公环境标准第六条市联社机关和县级联社机关办公环境应达到“五净”、“五无”。

(共5分)“五净”:即门窗玻璃净、地面墙壁净、办公用具净、公共场所净、社容社貌净。

“五无”:即墙角无蛛网、室内无灰尘、地面无垃圾、玻璃无花纹、茶具无黄迹。

第七条各营业网点应达到优雅、整洁、净化、美化。

(共5分)1、营业室内要为客户提供方便服务的各项设施,应设有:利率牌、柜台业务标识牌;有供客户使用的各种单据、凭证、凭条及书写文具;有向客户介绍我社业务和金融知识的宣传橱及单据填写范例;有为客户服务的咨询台,接受客户监督的意见簿、意见箱和监督电话。

2、营业室内设置的各类标牌、橱窗的文字,应表达准确,用字规范,书写工整。

各种设施应摆放合理、有序,留出便于客户行走的空间。

对各种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证完好准确。

3、营业室内的色调、灯光明暗和营业室外花草盆景的配置,都应力求和谐、美观。

门面玻璃、吊灯、地面、柜台都应干净、明亮。

营业室内、柜台上不应摆放闲杂物品。

4、营业室内还应设有便民设施。

有供客户休息的沙发、桌椅等;有为客户提供方便的用品和卫生用具。

上述物品要经常整理,保持清洁。

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

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

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doc信用社(银行)文明优质服务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本信用社(银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适用于本信用社(银行)全体员工。

第三条文明优质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客户至上原则:始终将客户需求放在首位。

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执行。

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客观公正原则: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提供服务。

第二章服务规范标准第四条服务环境标准:营业场所整洁、明亮、有序。

设施设备完好,标识清晰。

第五条员工行为标准:着装整洁,仪表端正。

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遵守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岗。

第六条业务办理标准:业务操作规范,流程清晰。

办理效率高,减少客户等待时间。

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七条服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接待。

业务咨询。

业务办理。

客户送别。

第八条各环节应有明确的时间要求和服务标准。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九条考核内容:服务环境和设施设备。

员工行为和着装。

业务办理效率和准确性。

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考核方式:定期检查。

客户反馈。

神秘顾客。

自我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应用:优秀员工表彰。

服务问题整改。

员工培训和指导。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二条定期对员工进行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鼓励员工提出服务改进建议,参与服务创新。

第六章监督与改进第十四条建立服务监督机制,确保服务规范的执行。

第十五条定期收集和分析服务数据,持续改进服务。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由本信用社(银行)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范标准和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经金融机构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实施办法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实施办法

信用社(银行)优质文明服务规范化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信用社文明优质服务的制度化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一线员工的思想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信用社职工的新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优质服务的的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工作效率、工作纪律、服务环境及服务设施等。

第二章基本服务规范第三条服务道德规范。

尊重客户、敬业爱岗、恪守信用、公道正直、文明礼貌。

第四条服务态度和语言规范。

一、服务语言规范的总体要求:坚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

二、对客户的态度要热情、主动、耐心,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全体员工要在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业务需要、不同客户提供不同的语言服务,禁止使用伤害客户感情,有损信用社信誉和形象,有碍服务工作,影响服务效果的语言。

1、打招呼语言。

客户临柜打招呼时,使用“您好,请问……”,接电话时,使用“您好,ⅹⅹ信用社(**联社、**科室),请问您找谁……”。

2、解释咨询语言。

当客户咨询疑难问题或出现差错时,向客户解释咨询态度要诚恳,热情耐心,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诚心诚意帮助客户解难释疑。

3、道别语言。

对离开柜台的客户应亲切道别,让客户满意而走,乐意再来。

4、感谢语言。

当办理业务过程中,得到客户配合、协助后,应主动向客户表示感谢,语言要真诚。

5、道歉语言。

因服务不周、失误被客户提出批评时,要主动致歉、虚心接受。

当遇到客户不耐烦、埋怨甚至吵闹、漫骂时要克制忍让。

当与客户发生矛盾,要得理让人,不能激化矛盾。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与客户顶撞、争吵。

提倡微笑服务、委屈服务。

6、安慰语言。

当客户在办理业务中,遇到丢失存单(折)时,应好言安慰,并耐心启发储户回忆账号、存款金额等有关事项,按有关规定帮其办理挂失手续。

第五条服务仪表规范。

一、统一着装。

衣着整齐清洁,款式大众化,举止端正大方、自然、得体,仪表端庄朴实、不过分修饰、谈吐文雅亲切。

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

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

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权益,制定本规范细则。

第二条银行营业网点应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定,维护银行系统的良好形象。

第三条银行营业网点应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满足客户需求,创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环境。

第四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服务行为规范第六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做好排队管理,保证客户依次进行业务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第七条银行营业网点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渠道,包括柜面服务、自助服务、手机银行等,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第八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定期进行员工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九条银行营业网点应确保自助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更新设备软件,保障客户的自助办理体验。

第三章:服务标准规范第十条银行营业网点应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包括干净整洁的办公区域、舒适的休息区和充足的服务窗口。

第十一条银行营业网点应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风格统一的服务标识和宣传资料,给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第十二条银行营业网点应保障服务时间,提供足够的办公时间和窗口对外服务时间,满足客户的需求。

第十三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如意见箱、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投诉。

第十四条银行营业网点应确保业务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安全可靠,保护客户的隐私和资金安全。

第四章:服务管理规范第十五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建立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和标准,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第十六条银行营业网点应进行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对优秀服务人员给予奖励,对服务不规范的给予纠正。

第十七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建立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客户信息的记录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员工教育,禁止各种形式的腐败、诈骗等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银行营业网点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模版

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模版农村合作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模版一、前言农村合作银行是中国农村信用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农村和农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银行的服务质量和实力,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特制定本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

二、服务宗旨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农村合作银行将根据客户需求,积极开展金融服务。

为全面推行规范化服务,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实施以下服务宗旨:1. 全程规范服务,优化办事流程农村合作银行将秉承“简化流程、优化服务”的原则,全面开展全程规范服务,优化办事流程。

在客户接待、信息采集、资料存储等各个环节,依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最大程度地节省时间和精力,为客户提供规范化、高效化、便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

2. 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银行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注重服务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

3. 诚信经营,服务至上农村合作银行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诚信经营为基本原则,坚持“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业务规定,不断优化服务环境,为客户提供最优质、最便捷的金融服务。

三、服务流程1. 客户接待(1)请在营业窗口排队等候,以避免人员拥堵和混乱。

(2)请您主动报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方便员工进行身份核查工作。

(3)营业员将根据客户需求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如存款、贷款等。

2. 信息采集(1)营业员将根据客户需求,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资料,例如身份证、存款凭证、贷款申请表等。

(2)客户应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以便银行进行审核和操作。

3. 审核操作(1)根据客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格审查、贷款额度审批等。

(2)在审核过程中,需要客户提供的进一步资料,需及时补充提供,以便银行进行操作。

4. 业务签订(1)根据审核结果,如审批通过、额度确定等,客户需与银行进行业务签订,如签署存款回单、贷款担保合同等。

银行网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网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网点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xx总发〔xx〕295号,xx年12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网点服务水平,规范网点工作秩序和业务操作程序,加强柜面员工行为管理,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银行全辖网点及柜面员工。

第二章营业环境第三条网点必须实行统一标识,按照总行规定的统一标识和要求进行装修。

网点必须包括相关功能区域:业务受理区、客户自助服务区、网银体验区、客户等候区。

分行、一级支行的业务受理区分现金业务区和非现金业务区,二级支行的业务受理区统一设置为“一柜通”。

网点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贵宾理财区。

第四条网点正门必须悬挂“三牌一徽”,即“xx银行行名牌”、“网点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和“xx 银行行徽”。

门楣LED屏根据总行通知播放宣传标语,确保宣传标语的正确性、时效性、完整性。

异地分、支行可以根据当地职能部门要求播放宣传标语,但必须向总行运营管理部报备。

第五条网点各类配置、标识统一规范。

(一)营业窗口上方按统一规范要求,标出“一柜通”、“现金业务”、“非现金业务”等窗名、窗号。

(二)柜内营业场划分业务操作区、资料存放区、员工更衣区、配备重空室(放置保险箱)、机房、卫生间、二道门处配置员工存包柜。

(三)柜内营业场侧墙面显著位置悬挂网点《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公示》、《税务登记证》(二级支行悬挂前三项)。

(四)柜外营业场墙上设置统一的“利率牌”,配备日历、时钟,分行和一级支行营业部配置LED 利率屏,二级支行配置利率电视机。

网点确保利率、日期、时间正确无误,开办外币业务的网点必须播放当天外币汇率牌价。

(五)柜外营业场墙面上悬挂本行“投诉机制”牌和人行统一制作的“假币收缴鉴定”公示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公示牌。

(六)柜外营业场整墙玻璃上统一悬挂灯箱广告,广告内容为本行各业务品种宣传。

(七)营业场玻璃门张贴统一的带行徽腰条纸和“推”、“拉”标识。

银行网点运营服务规范

银行网点运营服务规范

银行营业网点运营服务规范为了加强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环境管理,提升柜员的服务意识,使我行的运营服务达到“专业、快捷、亲切”的优质水平,特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柜台服务纪律(一)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不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规章制度,保守客户秘密,维护客户权益。

(二)业务处理专业、规范、高效。

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按流程快捷、高效地进行业务处理。

(三)准备工作提前进行,对外营业窗口要提前10分钟做好营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服务窗口按时营业:1.检查是否佩戴工号牌,仪容、仪表是否符合《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手册》的要求。

2.检查各项运营印章是否按实际日期进行调整。

3.检查业务现金是否备齐,必须在营业前做好钱箱(袋)交接、现金调拨、现金清点。

4.检查各种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是否齐备,用量不够的必须在营业前做好凭证调拨。

5.检查各种业务单据是否齐备,并整齐地摆放在凭证格里。

6.检查各种营业机具如终端机显示器、身份证识别仪、打印机、点钞机、扎把机、电脑验印平台、对讲机等机具运行是否正常。

(四)对外服务准时满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时间营业,未经批准不得中途或提前停止营业。

(五)营业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营业期间因故离柜,必须摆放“暂停服务”告示牌(回来后该告示牌应放置在辅助柜台内),向客户明示并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以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六)柜台服务应坚持“先外后内、先急后缓”的原则。

原则上在柜台办理业务时非紧急情况不许接听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接听电话的,须征得客户的同意;接听、拨打电话要长话短说、言简意赅。

(七)运营主管要科学合理安排柜员的上班时间,午休时间尽量避开在高峰期交接班,接班的柜员未及时到岗时,在岗柜员应推迟下班,保证应有的窗口对外服务。

(八)运营主管要制定卫生值日表,营业终了,每个柜员负责本柜台的整洁工作及关闭相关机具电源;当天值日柜员负责公共区域的整洁工作。

某农村信用社大堂服务规范PPT(4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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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客户对产品 的需求信息,结 合现状提出意见 和建议,不断探 索新的服务措施 和办法
某农村信用社大堂服务规范PPT(45张) 培训课 件培训 讲义培 训教材 工作汇 报课件 PPT
及时处理网点内 的客户投诉,整 理客户合理意见 和建议并提交相 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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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四
了解客户需求 创新服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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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使用“请”字等十字文明 用语,如“请稍后”等。
好的,马 上为您办 理。
快速办
3、快速办理
行为:
仔细倾听:准确了解客户的意图;
提醒签字:准确告知客户签字位置;
限时服务:按业务类别,快速办理;
一次告知:受理客户申请办理事项时,

一次性告知客户所需资料;
暂停服务:临时离柜,须在窗口前放置“暂停服 务”告示牌;
营业中操作关键点
(六)对非受理范围内 业务主动引导
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 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 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 关窗口(部门)办理。
营业中操作关键点
(七)送别客户体贴提示
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 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 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 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 告别。
观看视频
柜员正确操作视频
观看视频
大堂经理文明规范视 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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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我区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统一规范营业窗口临柜工作秩序和员工行为及业务操作程序,加强规范化服务监督管理,塑造信用社网点形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全区农村信用社辖属营业网点的临柜员工。

第二章员工形象
第三条员工外表形象。

员工仪表端庄,言行得体,着装统一,要做到统一着装标准,统一佩带领带,不得混穿工作服,保持穿戴整洁。

不卷裤挽袖,男员工衬衣下摆系裤内,不留长发、不蓄胡子、不佩带项链;女员工头发不飘散于面,不佩带下垂式耳环、手镯(链)等,提倡淡装,打扮端庄。

男女员工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染指甲、不准染红、黄等色彩头发。

第四条员工姿态标准。

员工工作时保持良好姿态,站坐姿态端正,统一摆放工号牌上岗,精神饱满,面容和气,站时不双手插腰,坐时不翘二郎腿;上班时不看各类书报,营业场内员工不准吸烟。

第三章员工行为准则
第五条员工的职业道德要求。

员工必须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优质服务,诚实待客,服从分配,团结协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顾全大局,乐于奉献,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致力维护全社形象,自觉以全社的形象来规范约束自己,为维护全社利益尽心尽职。

第六条员工上岗前要求。

上班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岗,按规定做好上岗各项准备工作。

第七条员工岗位安全防范职责。

员工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随时关注营业场所的安全状况,二道门必须上锁,报警器、灭火器保持完好,自卫武器应放置在随手可取的位置,严禁非本社人员进入营业场内,营业终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印章、密押(机)、有价单证、账(簿)、卡等应全部入库,电器、电脑设备应及时关闭。

第八条员工岗位工作准则。

员工在岗位工作时必须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聚谈闲聊、喧哗和笑闹,因事离岗时必须在柜口摆放暂停营业牌子,以提示客户。

办理业务过程中,一律使用对讲机(对讲机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信用社维修人员及时修理),不准中断业务去接打电话,工作时不大声喧哗,讲究文明礼貌,严防泄密,确保安全,尊重客户意愿,维护客户利益,严守客户秘密。

第四章员工服务规范
第九条临柜人员必须遵循“亲情服务站迎送、唱票接递热情问、规范操作快捷办”的21字服务规范。

亲情服务站迎送。

客户临近柜台时必须起立迎候客户(未在办理业务时),站立姿态面带微笑,双目注视客户,待接过客户提交凭证和钱后方能坐下,并迅速办理业务。

办好业务后,须起立将办好的凭证和钱交给客户,待客户转身离柜后坐下。

唱票接递热情问。

员工临柜服务时必须使用“您好”“请问办
理……”、“请稍等”、“对不起”、“麻烦您……”、“谢谢”、“再见”、“请慢走”等文明用语,接电话时要主动问候,自报单位:“您好,хх信用社”,严禁使用“急什么”、“不知道”、“电脑问题、我又没办法”、“有意见找领导去”等服务忌语。

办理每笔业务全过程必须语言文明,接待有序,做到有声服务。

提倡临柜说普通话,遇到讲本地方言的客户,可用本地方言对答,使客户有亲切感。

规范操作快捷办。

办理业务要准、快、好。

准:熟知业务知识,熟练业务技能,办理业务要准确。

快:坚持临柜操作规程和“先外后内”原则,办理业务要快捷,减少客户等候时间。

好:服务态度要热情,对待客户要诚恳,解答问题要耐心,咨询回答要准确,如电脑发生故障时,要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努力使每位客户感受到满意的服务。

若遇客户有意见形成纠纷而又一时无法解决,应主动报请单位领导处理。

第十条临柜宣传准则。

员工必须掌握国家现行金融政策,各项临柜业务及个人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知识,提高临柜政策、业务宣传水平。

遇到由于国家金融政策调整所涉及客户利益等一些问题,应及时做好临柜政策宣传及耐心解释工作,力求客户理解,对外宣传信用社推出的金融新产品、服务新功能等业务时务必准确全面,防止误导,影响信用社声誉。

第十一条业务操作准则。

优质服务,热情待客,办理业务做到“五优先,七一样”。

五优先:即老弱病残优先;申请挂失优先;儿童孕妇优先;对外业务优先;急用款项优先。

七一样:即大小客户,
存多存少一样对待;存款、取款、借款、还款一样热情;生人、熟人、新老客户一样周到;时间早晚,业务忙闲一样耐心;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新钞、旧钞、主辅币一样办理;自营业务,代理业务一样认真。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营业网点主要职责。

各营业网点负责人是窗口规范化服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网点的营业环境、员工形象、行为、规范化服务负总责。

营业网点负责人拥有对所辖员工违反本细则有关规定的经济处罚建议权。

第十三条实行营业网点值日制度。

值日人员由营业网点负责人、柜组长或其他临柜人员轮流担任,其职责是在上岗前依次检查员工着装、仪表、工号牌摆放是否到位、准确;对讲机是否正常;营业场内外环境卫生以及营业前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信用社主要职责。

信用社成立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加强辖内营业网点窗口形象建设、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和部署辖内各营业网点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

同时根据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对辖属营业网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上报信用联社。

各信用社开展检查活动记录以及有关情况的通报需专人保管,以备查考。

第十五条联社主要职责。

联社成立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人事监察、审计、财务、信贷、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加强全区农村信用社营业窗
口形象建设,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和部署全辖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工作。

不定期地组织对辖属营业网点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检查中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将检查情况在全辖进行通报。

第六章客户投诉受理程序
第十六条营业网点受理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各营业网点处于面对客户第一线,必须高度重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讲究处置方法,避免客户四处投诉。

临柜服务遇到客户有意见时,不论是主观或客观原因引发的纠纷,都必须耐心地向客户做出解释,安抚好客户,严禁与客户正面冲突。

若遇客户不满意,当事人经解释难以处理的,应立即报告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信用社负责人,由营业网点负责人或信用社负责人受理并协调处理。

若责任在信用社方,当事人和营业网点及信用社负责人应当向客户致歉,争取客户谅解;若信用社和客户双方都有责任,应高姿态向客户就信用社责任表示歉意,同时用缓和的语气向客户提出过错之处,尽力避免无谓冲突。

若客户对处理仍不满意,或出现个别完全是由于客户过错并向信用社无理取闹时,应立即报告信用社领导,由信用社领导派员处理,必要时向联社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区联社受理客户投诉程序。

联社人事监察部门是受理各类投诉的主管职能部门,其他各科室必须协同做好各类投诉的受理、核查和处置工作。

建立投诉受理登记制度,各类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职能科室对直接接待受理的客户投诉,(包括来信、来电或直接上门)以及由联社领导直接受理
转批或新闻媒介转来的投诉,都应立即受理。

第七章奖罚
第十八条对临柜员工违反有关标准要求及规定的处罚。

临柜员工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各条规定之一的,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如同一当事人同时检查违反多条规定的,累加罚款。

对初次违反者取消当年各类先进评比资格;同一当事人在一年内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违反者,对其作出警告、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的处理。

第十九条对被投诉人及单位的处理。

凡经受理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情节特别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损信用社形象的,给予投诉当事人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的处分。

同时相应追究所在营业网点直至信用社领导的责任,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在全区信用社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二十条对违反投诉受理处理程序规定的处罚。

对各级受理投诉处理职能部门和承办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程序认真处理各类投诉。

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六章所规定的处理程序,对投诉事件处置不当,人为造成事态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分别给予受理处置经办人或分管信用社主任200元—500元罚款,同时给予有关当事人纪律处分,并对管辖信用社给予全区信用社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二十一条处罚程序。

凡联社组织查实的各类违规,处罚一律由联社开具一式三联的处罚决定书,第一联留存联,第二联处罚联,送所辖信用社,由信用社转交被处罚当事人收执,第三联抄送联:送
被处罚当事人管辖信用社。

信用社自行组织的明查暗访查实的各类违规一律由各信用社作出处罚,罚款一律由信用社统一收缴保管使用。

第二十二条开展评先活动。

为了推动全市信用社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全面提高服务水准,提升信用社社会形象,在全市信用社营业窗口和临柜员工中定期开展评选规范化服务“示范营业网点”和“服务标兵”活动,由区联社授予荣誉并通报表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信用社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区联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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