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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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实施方案

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实施方案

全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自治区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活动要求,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大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在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路线,用群众工作统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努力方向,以“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建设人民满意交警队”为核心,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党的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为保障,全警动员参与,认真解决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改善民生需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感和满意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建设人民满意交警队”活动,以构建平安畅通交通环境为目标,打造“爱民交警”;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打造“亲民交警”;以完善便民服务网络为目标,打造“便民交警”;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打造“利民交警”。

通过努力,实现“五降”、“四多”、“三少”、“二零”、“一满意”的目标(“五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交通民警违法违纪与上年相比全面下降;“四多”:利民惠民措施越来越多、亲民爱民民警越来越多、亲民爱民警队越来越多、拥警爱警群众越来越多;“三少”:涉警投诉案件越来越少、涉警上访案件越来越少、涉警负面舆论越来越少;“二零”:执法不公恶性案件零发生、警民冲突事件零发生;“一满意”: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满意率上半年上升到85%以上,全年达到90%以上)。

三、组织领导大队成立开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大讨论、大举措、大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建林、大队长赵泽富为组长,大队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各中队、室、所主要领导为成员。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1.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承担着十分广泛而又繁重的社会管理任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法治观念普遍增强,对政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

同时,人民内部矛盾增多,人民内部不同社会成员在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紧张的矛盾。

这些问题与矛盾反映到公安工作中,必然会给警民关系带来影响。

从另一方面看,警察队伍中的危机事件,如广州孙志刚事件,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使公安队伍形象受到损害,也极易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给和谐社会带来不和谐。

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

2.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打击犯罪、社会管理、交通消防、安全防范等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因而也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机遇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刑事犯罪的高发期,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公安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与考验。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越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转型时期,越是要坚持群众路线,走专群结合之路。

忽视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高科技手段和高密度巡逻维护社会治安,不仅在客观上不可为,也偏离了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保证。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规范有序的社会。

警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风气有着较大的影响。

当前,确有少数人民警察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利用手中的执法审批权力谋取私利,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乱扣乱罚,以罚代刑,索贿受贿,有的通风报信,护私傍黑,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这些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愤慨,破坏了警民关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警民关系,不断夯实公安工作的社会基础,推动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就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善警民关系,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为主线,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核心,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落脚点,以解决影响警民关系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各项公安工作,大力加强公安机关的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构建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犯罪分子最怕、人民群众最亲的钢铁队伍。

二、具体措施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全市公安民警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保证。

全市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坚持不懈地狠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自觉地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现公正、执法形式与执法目的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年内,市局将每季度举办一次讲座,分别开展执法理念、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警民关系、公安信息化等方面的教育。

2.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群众工作是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也是公安民警必须具备的一项重要基本功。

公安局如何提升警民关系

公安局如何提升警民关系

公安局如何提升警民关系一、引言公安局作为国家执法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责任。

而良好的警民关系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分析公安局提升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并探讨一些可行的策略。

二、加强社区巡逻及警务宣传1. 增加警务人员在社区内的巡逻频次,加强对居民的接触。

- 通过提高巡逻警力的数量和频率,警务人员能够更加贴近社区居民,及时了解社区内的治安情况,提供安全保障。

- 警务人员与居民之间的直接接触可以增加互信,减少误解和猜疑,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2. 定期组织警务宣传活动,提高警民互动的机会。

- 举办公安知识讲座、安全防范培训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 开展警民体育赛事、文化节庆等活动,增加居民与警务人员的交流和沟通机会。

三、建立互动沟通渠道1. 设立警务热线,方便居民报警和寻求帮助。

- 设置统一的电话热线,实现24小时全天候接警服务。

- 提供多种语言服务,方便外籍人士和少数民族居民的沟通。

2. 加强网络宣传和互动平台建设。

- 建立公安局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发布安全宣传和预防犯罪的信息。

- 设置在线咨询平台,及时解答居民的疑问和问题。

四、加强警务人员素质培训1. 加强警务人员的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培训。

- 提高警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合法。

- 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激励警务人员依法履职,增强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2. 支持警务人员进修和研讨活动。

- 鼓励警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拓宽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

- 组织经验交流会议,让警务人员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分享成果。

五、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意见收集1. 创建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治安维稳。

- 成立治安志愿者组织,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社区治安巡逻和管理。

- 开展社区扫黄打非、打拐救赎等行动,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社会安宁。

2. 定期开展警务满意度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而在“三项建设”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则是”三大建设”的核心所在,因为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三大社会责任的最终检验。

作为一名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县区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老兵,对警民关系的建设感触颇深,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公安机关如何对自身准确定位和完善自身建设,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谈一些粗浅认识,以共同探讨。

一、当前警民关系的现实状况总体上讲,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是认同的,警民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警民携手、为一个目标共克艰难的鱼水关系还是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旋律。

但在一些方面却表现的不够和谐,在一些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和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

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这方面在处置警情时表现比较突出。

由于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一些地方群众安全感缺乏,群众很有意见,将很多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

而一旦发生案件,群众又对公安机关能否主持公平正义,能否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表现出不信任态度。

警民之间的隔膜由此可见一斑。

群众对公安工作支持的主动性减弱。

三十年前那种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有所淡化。

那种主动扭送违法人员,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带领公安民警进行走访的情景日趋减少。

在打击犯罪中甚至不愿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任何方便,民警开展工作非常被动。

警民关系紧张的局面时常出现。

主要表现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场面,民警在执勤、维护秩序时常遭到群众的对抗。

民警对做群众工作有畏难情绪。

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民警,在遭遇群众的多次不理解后,常会失去信心,被动地去工作,久而久之,畏难情绪滋生,警民关系更加疏远。

个别地方袭警案件时有发生。

对警民关系的和谐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民警执法中常常遭遇尴尬。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其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现实的紧迫性。

一、警民关系的表现形式按照双方主体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警民关系可以分为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基于法律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关系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即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之间形成的关系;二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即依照法律,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执法行为有进行监督的权利,由此形成的关系。

这两种方式所形成的警民关系表现为相互对立关系。

第二种形式是基于社会主体之间的平行关系。

这种关系是人民警察正确履行职务,尽职尽责,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重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人民警察顺利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

但是,从社会整体发展的角度看,人民警察只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融入广大群众中进行主动热情服务;广大群众仅自己履行法定义务,但不主动参与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来,也不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种表现形式,是我们大力追求的和谐警民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间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

这种和谐的警民关系,避免了前两种警民关系出现的对立、平行以及人民警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警民之间没有互动的弊端,最大限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警民关系水乳交融。

二、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与方法笔者认为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必须要在创新警务机制、搭建警民交流平台的基础上,通过狠抓公安队伍自身建设,逐步改善社会环境和人际关系,从而真正建立起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符合时代特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新型警民关系,并通过人性化执法等有效方法,实现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目的。

基层民警如何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基层民警如何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基层民警如何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小单元,基层民警怎样促进和谐社会跨越前进、飞速发展,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

我认为只有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技巧,“进百家门、识百家人、知百家事、解百家忧”,方能更好的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只有在“进门、交心、知情、办事、惩恶”上下功夫,警民关系才能更加融洽、和谐,才能筑牢稳定之基、平安之基、和谐之基,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方能强盛。

我总结归纳如下几点:一、要融入民众群体,进得去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瓶颈问题。

“进门”是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前提,唯有进得去门,融入民众群体中,才能谈得上交心、谈得上办事、谈得上和谐。

“进门”有三种:一种是进得去老百姓“家”的门,另一种是能够进得去辖区上“百”户民众的门,还有一种就是进得去群众的“心门”。

“进门”说起来很容易,穿上警服,随便到老百姓家一走一过,任务完成,很简单。

其实仔细做起来却不是很轻松的事儿,而且很难。

我认为,进得去门要做到“三到位”: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基层民警要转变思想认识,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实现理想、体现价值。

要加深对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认识,善于接近群众、心里想着群众、胸怀包融群众、感情融入群众,把身份尽量摆得低一些,态度更加和蔼一些,把自己当作老百姓家中的一员,平时多串串门、多拉拉家常、多交流感情,在群众中打下深厚的根基,我们的工作方能如鱼得水,无往不胜。

二是方式方法要到位。

我们要带着一颗谦虚的心、诚恳的心,迈进老百姓的家门,要借警务室平台的良性运行,积极调整勤务方式,采用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灵活的勤务模式,解决“进门难”问题。

三是服务措施要到位。

民警要带着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想法去“进门”。

要借“三访三评”、“平安雪城”、“百日护游”、“春季护航”等工作契机,积极深入到群众当中,发放警民联系卡,宣讲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常识。

二、要培养群众感情,交得上心“交心”是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基础,“进门”是为了更好的同群众“交心”,培养群众感情。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论文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论文

论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摘要:“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机关加强群众工作、巩固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战斗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正视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深刻意义,灵活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法宝,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大走访;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公安工作优劣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

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大走访”实践活动,处理好角色定性与职责定位、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与暴力执法等三个关系,从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一)警察职能泛化《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对人民警察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

严格来说,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是警务工作。

除此之外,都属于非警务工作。

但在实际工作中,警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却是很难把握的。

一句:“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标语,在肯定警察重要作用的同时,将警察的社会职能无限扩大。

过去催粮派款、计划生育频繁用警。

现在,有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处置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利益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也是动辄用警强压,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且导致公安机关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和发泄怨气的直接对象,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有些公安民警能力素质不强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就是硬道理。

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核心就是强化公安机关的能力建设。

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日益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进入高发期。

加之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多元思潮的冲击,给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一方面,由于警力方面的限制,不少案件不能及时侦破,使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涉及面广,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公安机关大案破不了,小案又不破的错觉。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学习心得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学习心得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学习心得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孟建柱同志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

”孟部长的讲话为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指明了方向。

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公安工作发展中遇到的一个较为现实和紧迫的课题,也是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全力攻克的难题。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警民关系如果不和谐,公安工作就会寸步难行,公安工作做得再多也是徒劳的。

从这几年绍兴市公安机关的实践看,笔者认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提高全体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上下功夫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解决当前警力不足的有力举措,是应对当前复杂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方法,是创新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方法的必要途径,也是推进公安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和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载体。

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特殊重要性,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

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民警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着力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必须在树立科学正确的理念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当前指导公安政法工作的重要方针,科学正确的理念是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

在日常公安工作和执法执勤中,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只有自觉树立起执法为民、法律统一和尊严、公平正义、依法制约有力、保障人权、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至上等科学正确的工作理念,心中想着人民、脑中装着法律、手中握着公平正义,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才能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

如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研究分析引言警民关系是指公安机关与社会民众之间的关系。

公安机关是为民服务的机构,公安民警既是执行职责的执法者,同时也是身处社区中最近民众生活的人群,因此警民关系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至关重要。

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促进治安稳定,提升公安机关形象,增强社会安全感。

然而,警民关系的建立不仅需要公安机关主动倡议,也需要民众的积极参与。

本文将从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现状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提高公安机关与民众之间的互信度,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和谐警民关系。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社会稳定重要保障公安机关主要的职责就是负责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保障。

一个社会是否稳定安全,首先要看公安机关能否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而和谐的警民关系能有效减少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抵触情绪,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动荡因素。

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和谐的警民关系能够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更加顺利,提高工作效率。

和谐的警民关系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收集民众的情报信息,快速反应社会问题和事件。

同时,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也能够通过“信息共享”的形式,提高警方的情报处理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突能力。

增强社会安全感成功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增强人们的社会安全感,使得社会更加有序和安定。

警民关系的建立需要公安机关抛弃优越感,主动和民众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倾听民众意见和建议。

这也意味着民众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从而当出现情况时,不会盲目抱怨,而是高度信任和配合警方的执法工作。

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方法加强警民互动公安机关应该积极地主动到社区去与居民接触、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反馈、解答他们的关注点和疑虑,树立与民众一起维护治安的形象。

同时摆脱警察形象的束缚,让警察更接近民众、更融入民众。

公安机关应该建立起和社区居民之间的共同点,比如利益,开展有益的互动,让民众看到警察不仅仅是背景上的“执法者”,而是身处社区中的生活人群、有感情有人性的“邻居”。

7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当本方针

7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当本方针

3.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途径
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民警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树立 人民警察和公安机关良好的执法形象。
应把重点放在努力关心群众的疾苦,尊重群众 ,尽量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上。
公安机关和民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第四, 信任公安机关, 爱护人民警察, 在人 民警察执行公务受到阻挠或人身安全受到 威胁时, 敢于挺身而出支持或协助;
第五, 有明确的主人翁思想, 监督公安机关 和人民警察的工作, 对公安工作和人民警 察的缺点错误能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3)调动群众治安积极性的基本途径: 第一,需要激励 第二,义愤激励第三,义务激励第四, 功利激励
第一,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的契约化; 第二,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自治化; 第三, 发展群众治安工作责任化;
第四, 发展群众性治安工作职业化;
4 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 5 保安科技群众化。 6 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 7 开展公共关系工作。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1. 涵义: 2.警民关系的涵义: 是指警察在执行公务过
2. 公安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人民警察的宗旨 。
2 人民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基本力量。 3 公安工作有广泛的社会性, 尤其不能离开
群众。
4 处理好公安机关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调整 各种社会关系的基础。
5 公安工作离不开群众的监督。
6 群众是解决警力不足的人力资源。
公安工作群众路线和基本方针
一、公安工作群众路线 二、公安工作的基本1.涵义: 是公安工作实行的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的工作路线。它是公安工作原则上服务群 众、保护群众、宣传群众、依靠群众的理 论、原则、制度和方法的总称。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筑牢维稳群众基础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筑牢维稳群众基础
着 力强 化 和谐 警 营 建 设
转 变 工 作 作 风 ,改 进 管 理 方 式 , 提 高 办 事 效 率 ,从 道 路 交 通 管 理 、 户 籍管理 、 份证办理 、 身 民爆 物 品 审 批 、
信访 等 与群众 联 系最 为密 切 的 “ 小
警备室规范化 建设步伐 , 行 以社 区 推 民警 姓 名 命 名 社 区警 务 室 , 立 群 众 建
以跨 区 域 集 约 攻 坚 战 役 、 支爆 枪
安丰都建设 这条主线 , 着力 加强新形 势 下 和谐 警 民关 系 建 设 , 一 步筑 牢 进
了维 护社 会 稳 定 的 群众 基 础 。 着 力 强化 民 本 思想 建 设
炸 物 品 专 项 清 理 整 治 行 动 和 打 黑 除
着 力强 化 平 安 工 程建 设
协 委 员 对 公 安 工 作 评 议 制 度 , 长 接 局
待 日制 度等 , 增进 信任 与合作 , 免 避
误 会 和 磨 擦 。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安 听证 、 复 议 和 诉 讼 等 各 种 制 度 化 的 沟 通 机 制 , 听 群 众 和 当 事 人 的 意 见 , 解 倾 化 纠纷 , 解决矛盾 。充 分运用大众传播 媒 介 , 大 力 宣 传 公 安 机 关 在 维 护 稳 定、 打击犯 罪 、 服务群众 、 险救灾等 抢 工 作 中所 取 得 的重 大 成 效 。 动 引 导 主
I毯 五个重 麓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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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筑牢维稳群众基础
★文/ 晓 雨 简
民 警 的 身 心 健 康 ,及 时 解 决 实 际 困 难 。 励 广 大 民警 建 功 立 业 。丰 富 警 激 营 文 化 . 极 开 展 各 种 积 极 向上 的 文 积 化 娱 乐 活 动 ,丰 富 民警 业 余 生 活 , 陶 冶 民警 思 想 道德 情 操 . 强 队伍 的 内 增 聚 力 , 造 良好 的 人 文环 境 。 塑

坚持建警科学发展 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

坚持建警科学发展 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
亮点 巡 礼
坚持建警科学发展 构建新型和谐警 民关系
构 建 新 型 和 谐 警 民关 系 , 公 安 作更好更快发展 的任务十分繁重。所 是
杨建 华
中 .分局 先后在 党员 民警 中开展 以


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加强和改进公 安 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主旋律 ,也是新时 期基层公安机关亟待重视并加 以突破 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构建新型和谐警
多向社会 的承诺 , 导致群众对公安机 群众所急 。 关 的期望值很高 , 但往往是真正 向公
科学发展 观的需要 。 习实践科学 发 安 机关求 助 、 学 一 报警 时 , 到与他 们 的 之 间距 离。构建和谐 的警 民关 系 , 得 展观 ,就是要 牢 固树 立 以人 为本 的 期望 值相差较远 的结果 时 , 警察在群 是要深化 “ 大走访 ” 工作 , 把公安工作 理念 ,坚 持立警 为公 、执法 为 民思 众心 中的形象 就会 大打折 扣。 想 .始终 把维护 和实 现最 广大人 民 群众 的根 本利 益作 为公安 工作 的出 的合法权益 。
警 民关 系 ,是实现警 民和谐 相处 、 相
互 理解 、 相互 支持 的重 要举 措 : 另一 方 面 .只有建设 和谐 的警 民关 系 , 才 能更 好地 推动公 安机关 依法履 行职
构 建 和 谐 警 民关 系 的有 效
对 策
和 谐 的警 民关 系成败 在 于警 。
进和加 强公安 工作 。 在进一步密切警 民关 系 中,基层公 安机关 要深 入企
业 、 位 、 校 、 院 、 区 、 民 家 单 学 医 社 居
中,广泛听取他们 的批评和建议 , 同 放、 安全 防范培 训 、 广播 电视等 各种 形式 。 让群众了解广大 民警的 紧张工 ( 者单位 : 作 下关 区公安分局)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面对和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对消防部队来说,警民关系是指在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职权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消防官兵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消防官兵、理解消防、支持消防、监督消防,军民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牵动着公安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诉求日益强烈,公安消防工作的任务更重、职能更宽、情况更复杂,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更有其与时俱进的意义和内涵。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党我军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和军队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孟部长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仅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

要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公安消防部队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方针政策、出台重大举措,要看群众需要不需要、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群众赞同的,我们认真去做,凡是群众提出意见的,我们就坚决地改,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发展的重要要求。

当前,我国进入了世界公认的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多发期,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范围更广、处置难度更大,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

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份,笔者结合基层公安工作实践,谈谈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理解互信,健全和畅通警民之间的沟通渠道架起警民理解互信的桥梁,是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

作为公安机关,要继续开展好警营开放和“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

通过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清欠人民群众的“感情账、经济账、法制账”,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进一步拉近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勇于探索,创新和探索公安工作方法警力严重不足、经费困难、社会防控体系不完善是当前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

要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就要实行警力、物力、财力向一线单位倾斜,要狠抓“三基”落实。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三区一室”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的改革,以警务区为单位,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好由保安队员、治保积极分子组成的群防力量。

此外要整合现有的警力,构筑起以巡警为骨干、派出所为基础,其他警种和社会辅助治安力量为补充的点、线、面相结合的治安巡逻防控体系,加强街面防范、维护治安秩序和增强群众安全感。

从严治警,打造群众满意的队伍人民警察要想赢得群众的信任,首先得从自身做起,“打铁还得自身硬”,这就要求广大公安民警在实际工作中,在执法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要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求群众不能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要严格、公正执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执法对象和自己有某种关系而枉法,更不能因为自己是人民警察就赋予自己某种特权。

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广大民警的“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借助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群众满意的队伍。

沿河县公安局洪渡派出所抓好“三保”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沿河县公安局洪渡派出所抓好“三保”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洪渡派出所抓好“三保”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今年以来,我所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切入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不断创新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保发展,把公安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为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以来,洪渡镇经济在移民搬迁后首次步入了快速发展期。

我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抓住三“点”,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是抓住“突破”点,将公安工作始终纳入到经济发展大局之中;二是抓住“重”点,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我所民警推行警企联系卡制度,民警联系一般企业,所领导联系重点企业,为之建立档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变平时的检查为安全走访,维护了企业和各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三是抓住“亮”点,大力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实行警务公开。

一方面,根据岗位需要,突出警务公开和服务窗口前移,从规犯服务工作入手,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和“开门评警”大走访活动;另一方面,实行人性化服务,张贴便民承诺,设立办事指南,实行挂牌上岗,限定办事时限,并向社会各界公开了监督电话和《投诉指南》,把管理、服务、处罚等警务活动纳入规范化,实行公开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环境。

二、保民生,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惠及民生作为促进和谐警民关系的一条重要途径。

一是在为民事上关注民生。

通过上门办证、巡回服务、提供法律咨询、面对面调解治安纠纷、捐资帮扶贫困群众等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坐等”式管理,把工作重心从“被动服务”转变成“主动服务”,树立了亲民爱民的警队形象。

二是在服务态度上改善民生。

推行亲情化服务,我所对民警提出“九个一”、“四个不”的要求。

“九个一”即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时,民警必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递上,一片真情办事,一声再见送行”和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作为“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公安机关提升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迎接新时期挑战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组成部分。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是衡量公安工作的一把标尺,也是公安机关必须亟待解决的问题,因为群众的满意率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评价,也是公安机关发挥职能,衡量工作成败的标准,更关系着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如何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我们就必须去分析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深挖原因,进而探讨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和原因(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部分民警陈旧的执法观念之间存在矛盾。

在过去长期执法过程中,在惩罚与教育的问题上偏重于惩罚,在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上偏重管理。

另外,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许多群众在遇到公安部门管理时,不再唯命是从,唯唯诺诺,而是用法律法规来衡量执法者的行为是非对错,部分民警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导致一些执法工作不但没有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反而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矛盾。

(二)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比以前更高了。

在我国贫富差距日渐拉大,部分群众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很容易因为治安、环保、福利待遇等敏感性问题没有达到自己的愿望,从而产生对社会、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不满情绪,希望找一个倾诉对象,解决问题,希望民警能到社区、居委会、厂矿、企事业单位多走访,了解情况,与他们沟通。

但对于群众的这些要求,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警力和经费保障不足以及其他实际困难等而达不到群众的要求,有的民警工作方式方法不对,工作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客观上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

对有些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的问题,公安民警不可能面面俱到、及时解决,也不同程度地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发挥派出所工作职能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发挥派出所工作职能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三无 案件” 或无刑事 公 安工作可持续 发展为 目的。由于民警 生 了重大 变化 ,警 民关 系出现 了一 些新 有些地方还 出现 了“ 情况 。一是公 安机关做 群众 工作 的意识 案件责任 区等情 况 ,但在 年终考核 时却 的 大 部 分 时 间 都 是 在 做 群 众 工 作 ,民 警
寡 老 人 、 动 不 便 的 群 众 采 取 上 门服 务 。 纳入派 出所 工作的重要 议事 E程 ,通过 行 l
做 做 在 通 过 对 实 有 人 口管 理 密 切 警 民 关 系 , 派 提 高群 众工 作能 力 、 实事 、 好事 , 出所在每年 的实有人 口大调查 入户检查 辖 区 内构 建 了 和 谐 的警 民 关 系 , 受 到 辖 全辖 区各类 中 , 意 发 现 特 困 户 、 保 户 , 登 记 造 区群众 的高度赞扬 。近年来 , 注 低 并 每年都 出现“ 三无 册, 建立特 困户 帮扶 档案 , 对能 够解决 的 案件发案率稳 中有降 , 困难及时解决 ,解决不 了 的及 时反馈给 案件 ” 责任区或无刑事案件责 任区。2 0 08 有关部 门,如森工街 二委居 民丁茹珊老 年以来未发生 过重特大 案件和有 影响案 人为其孙子 办理低保跑 了 2年 ,最终还 件 , 窃公共财物 案件 实现 了零 的突破 。 盗 是没有结果 , 民警彭 军得知情 况后 , 自 亲 19 9 8年 以来 , 根据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 ,
二 、 基 层 群 众 做 实 事 。 建 为 构
人民警察来 自于人 民 , 务于人 民, 成一片。六是绩效考核带来 的负面影响。 和谐 警民 关系 服 派 出所 工作要 以提高群众工作能 力
市场经济 的不 断深入发 展 ,社会环 境发 区全 身心地 投入 到治安 防 范工作 之 中 , 为 基 础 , 以构 建 和 谐 警 民关 系 为 核 心 ,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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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冯荣,李克建
(四川警察学院治安系,四川泸州646000)
【摘要】警民关系直接体现了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内在联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
的一大主题,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凸显。

当前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

公安机关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主体,必须着眼新形势,立足队伍建设,加强群众工作,推进服务优化,提升执法水平,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与稳固。

【关键词】公安机关;警民关系;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91(2013)01―0031―03
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
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
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
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
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
性互动。

[1]和谐警民关系是在参照警民关系的基础上针对
不和谐警民关系提出的,是针对现阶段社会上存在的各种
不和谐警民关系现象、各种警民关系失衡甚至警民冲突而
言的。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适应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
途径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刑事犯罪发案率居
高不下,侵财犯罪和经济犯罪增长迅猛,网络犯罪等新型犯
罪日益增多,黑社会性质犯罪危害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构建和谐警
民关系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适应新
时期公安工作的要求,公安机关必须通过构建和谐警民关
系,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防
控之中,充分挖掘民力资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和谐
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胡锦涛主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
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和谐社会是一个统一、
协调、有序的整体,警民关系和谐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公安机关既是社会治安的管理者,更是人民群众的公仆;人民群众既是被管理者,更是国家的主人。

警民关系的和谐直接
决定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我们要让广大群众享受公安机关创造出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享受和谐社会的幸福。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促进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社会治安状况已成为许多地方的“软实力”,成为许多外来投资首先考虑的一个因素,社会治安的好坏也成为衡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

这些都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安工作的状况,特别是警民关系的状况,已直接关系到我国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

[3]为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又好又快地发展,公安机关切实履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影响警民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一)公安队伍建设滞后,履职能力有待提升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的履职能力与水平,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从根本上影响着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素质不高。

从“三基”工程到“三项建设”,公安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部分民警仍然存在思想素质较差、业务素质不精、实战水平较低等问题。

二是打击不力。

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案件的破案率较低,案犯不能及时伏法,群众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护,直接影响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评价。

三是警力不足。

我国大部分地区警察总数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警力严重不足。

由于警力不足,部分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产生厌战、厌事情绪,这种情绪直接反映到对待群众的态度
上来。

四是形象不佳。

少数民警警容不整,举止粗俗,致使
一些群众由对个别民警的非议,形成对整个公安队伍形象Jan.2013No.1Ser.No.13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2013年1月
第1期总第1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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