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建设[2009]2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5.12
【实施日期】2009.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试行办法》
的通知
(建设[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办法》出台前后对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的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实施后,勘察设计单位已取得的《天津市勘察设计临时进市证明》继续有效。
二、符合《办法》规定年度备案条件的外地进津企业,可于200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提出2009年度备案申请。
三、办理备案地址: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市建交中心二层勘察设计窗口)
联系人:霍翠花
联系电话:23673280-7706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试行办法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天津市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引进高水平勘察设计企业,进一步提高我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地不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