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应急抢修单、试运联系单安全考核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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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应急抢修单、试运联系单安全考核试行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制:
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日
一、总则
1、工作票、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热控工作票、电气一、二种工作票、工作任务单、应急抢修单、试运联络单在以下条款中统称为“票单”。
2、本办法适用于日常维护和外出承包工程中的安全监察与考核。3、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考核细则
1、已终结和已作废的票单在右上角未盖红色“已执行”和“作废”
章-50元。
2、不合格的票单,每份-50元。
3、已执行完的票单保存不满一年的,每份-100元。
4、票单合格率统计计算未按规范做或数值不准,每处-30元。
5、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每处-100元。
6、工作任务(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楚,每处-100元。
7、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危险点防范措施不齐全、不准确、不完善,
每项-100元。
8、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每项-100元。
9、票单的安全措施不执行或漏执行,每处-200元。
10、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负责一项工作,否则-100
元。
11、票单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每人-100
元。
12、票单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每处-30元。
13、已终结的票单中,所拆除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数目不同而
又未注明原因,每项-200元。
14、安全措施栏中,装设的接地线未注明编号,每个-200元。
15、安全措施栏中有“同左”、“同上”和“上述”等违规字样,每
处-50元。
16、使用票单种类不当,每张-100元。
17、不按规定使用附页,每张-50元。
18、无编号或编号错误,每处-50元。
19、未按规定对应填写序号或未打“∨”、未写“运行自理”、“检修
自理”,每项-100元。
20、应填写的项目(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人员等)未填或错
填,每处-100元。
21、字迹不清和不按规定任意涂改,每处-50元。
22、票单损坏每张-100元;票面乱写乱画每处-50元。
23、已执行的安全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每处
-200元。
24、运行值班人员补充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措施执行情况”栏
空白,每处-50元。
25、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票单-100元。
26、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未持票到现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并双方确
认签字-100元。
27、未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和未通知许可人而变更工作负责人-300
元。
28、动火工作负责人擅离职守或任意更换-200元。
29、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变更工作班成员而未对新人员进行安全
交底-100元。
30、动火现场首次或在次日动火前未按规定的时间或时间间隔检测
可燃气体、粉尘浓度和未在监护下做必要的明火试验则随意开
工-100元。
31、动火工作票上未注明相关票单的编号-100元。
32、无票单或先票单工作-400元。
33、工作中发现异常或产生疑问,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未立即
汇报并临时停止工作或紧急安排人员撤离现场,每项-1000元。
34、工作负责人未始终在现场执行监护职责-100元。
35、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代替、未向代替
人交代工作现场安全状况、未告知工作班成员,每项-100元。
36、特别重要或危险的工作和重要时段中未安排进行特别监护-500
元。
37、专责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未通知被监护人员停
止工作-300元。
38、所有参加的工作班人员未全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交待特别注
意事项-200元。
39、工作负责人未征得票单签发人与许可人同意,擅自更改票单中
安全措施和安全措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500元。
40、在一项工作中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而未重新办票单-200元。
41、工作负责人对其工作班人数和技术力量安排不当,未能安全地
进行工作-100元。
42、根据工作内容,工作前未召集工作班人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告
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和制定必要的预控措施-500元。
43、工作班人员不清楚和未正确执行危险点分析卡中的预控措施
(包括防止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200
元。
44、开工前按工作现场实际安全条件,未再次检查安全措施的正确、
完备以及与现场实际相符-300元。
45、在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班成员私自进入工作现场
干活,每人-200元。
46、工作中未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100元。
47、工作间断,再次进入工地前未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符合票单原要
求-100元。
48、工作终结后,未将检修自行执行的安全措施恢复原状-300元。
49、票单超过批准的时间未及时终结或办理有效的延期-200元。
50、工作班成员未按规定在票单上签字或姓名与人员不符,每人次
-100元。
51、现场加锁、悬挂标示牌、装设围栏以及预防坠落、触电、机械
伤害、物体打击、窒息、腐蚀、烧烫、中毒、爆炸、环境不良、照明不足等危险点预控措施不规范、不齐全、不完备、不起作
用,每处-300元。
52、试运联系单不经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或漏签就进行试运-500
元。
53、试运前未将工作班无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200元。
54、试运后仍需继续施工,不重新履行许可手续或许要改变原票单
安全措施而不重新办票单-200元。
55、工作终结未全面检查和组织清理现场、未与许可人一道验收合
格并填写检修交待-100元。
56、本办法从批准之日起正式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