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Xxx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Xxx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通防、财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设矿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工作管理.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2、安监科: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⑥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3、财务科:①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②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③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④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⑤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技术、通防科: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④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⑤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⑥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供应科: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6、财审部门: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7、工会: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瓦斯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3、安监科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四、一般规定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7、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第七节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一、按照“企业负责、国家监督”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隐患进行排查.二、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矿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实施本责任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到安监科,并记录在隐患排查表内.三、矿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1、事故隐患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必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必须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区队、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可以解决的隐患.2、事故隐患按种类分: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以及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高温等.四、矿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定.按级别和类别逐级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到隐患整改完成.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治理标准达到规程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六、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七、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八、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应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第八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二、事故汇报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科必须向公司汇报.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应急救援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医院、矿长、技术负责人、各分管副矿长、安监科、矿灯房、通防科、生产科、技术科、机电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对小范围的片帮、冒顶、运输伤人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自救和互救,最大限度降低伤情.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Ⅰ发生火灾时: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Ⅱ矿井主要运输巷及采区机巷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①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和电气设备.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Ⅳ矿井发生透水、溃砂浆事故时: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Ⅴ发生冒顶事故时: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Ⅰ矿成立以矿长、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救护指挥部.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⑴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技术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和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⑶矿山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⑷矿后勤: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⑹矿安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⑺通瓦科区长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⑼生产技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技术负责人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⑿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
矿山标准化文件(职业卫生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XXXX矿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警示标志是矿山安全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为加强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依据国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XXXX矿第三条牌匾类标记:主要x井下的各中段车场,爆破作业现场,斜井提升巷道等设置避突线络图,中段平面图和安全风险辨识牌。
第四条禁止类标志牌:主要在赔电室、变压器房、出入井口、机房、封闭巷道、井下各中段平巷等挂如“禁止”类标志牌第五条警示类标志牌:主要在井下有坠落危险的钻孔、井巷、溶洞陷坑、泥浆池、水仓等和地面仓库、电器柜、化学用品等。
各安全要害部位悬挂如“当心”语气的警示标志。
第六条指令类警示牌:主要在井下作业现场,地面各操作岗上悬挂安置“必须”类的标语。
第七条综合类标志牌:主要是风、水、电路、管网及井下要害部位,如井下中段、硐室、天井、盲井、溜矿井、穿脉等悬挂指示牌。
第八条所有警示牌匾中必须规范制作,规范悬挂内容清楚醒目大方不漏盲区第九条所有警示标志牌匾设置后,任何人在未经公司批准前,不得移动和变更,若有损坏,有责任单位及时补上。
对故意损坏安全警示标志牌匾者,一经查实,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二0一二年三月XXXX矿人机工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人、机合理配置,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人机工效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发生,保障矿山安全生产,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矿第二章实施第三条人工搬运不得超过操作人员所能承受的负荷,以免伤害操作人员。
第四条作业空间设计应该考虑工作过程中对人身体所产生的约束,工作空间必须保证操作人员的头、臂、手、腿、足有充分的活动余地;危险工作点,必须留有足够的避让空间和安全通道,以防意外。
第五条控制装置的设计应考虑到功能、准确性、速度合理的要求,与人体器官的运动特性相适应,;同时,还必须考虑到个人防护用品带来的约束。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附录A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标准。
2020最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意见稿)
2020最新版煤矿安全⽣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办法(意见稿)煤矿安全⽣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煤矿是安全⽣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安全⽣产理念和⽬标,实施安全承诺,建⽴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员,建⽴并落实安全⽣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产管理,将煤矿安全⽣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动态与静态相统⼀、过程与结果相统⼀,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实现安全发展。
⼀、基本条件安全⽣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采矿许可证、安全⽣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安全⽣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员。
煤(岩)与⽡斯(⼆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程师、副总⼯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产知识和管理能⼒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健全安全⽣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产安全事故隐患。
⼆、基本原则(⼀)发挥领导作⽤领导作⽤是煤矿安全⽣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员、技术、资⾦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
(⼆)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产⽅针,牢固树⽴安全⽣产红线意识,⽤先进的安全⽣产理念、明确的安全⽣产⽬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产各项⼯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程师等管理⼈员、专业技术⼈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产关⼝前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是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述:
1. 总则
- 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优先性
-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 重视安全培训和教育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3.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 制定煤矿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制度
- 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4.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
-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 针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整改到位
5. 事故应急管理
- 制定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
- 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
- 对事故原因进行追责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
-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技能
- 制作安全宣传资料和标语,提供安全知识咨询服务
7.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员工
- 对安全工作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 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惩处
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实际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实施。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核心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体系,提升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有效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实施,以高质量保障安全生产,构建安全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队长为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首要责任人。
同时,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第三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四条制定并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
每年年末,需制定下一年度的达标规划,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至安质部。
安质部将汇总的规划提交安全矿长审核,最终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检查领导小组确定全矿的达标规划。
各基层单位需根据总体规划制定逐月分解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实现精细达标。
第五条确立并执行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
在每一项工程完成后,需组织相关科室(部门)按照既定的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严格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六条实施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
为激励各单位积极参与并推动质量标准化工作,需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并明确奖罚标准。
同时,严格执行考核与奖惩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七条广泛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
为营造浓厚的“赶优争先”工作氛围,需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等方式,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
第八条加强质量标准化学习活动。
为提高全员的质量标准化水平,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各单位之间、矿井之间的观摩学习和交流活动,不断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推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二)(一)考核奖惩对象1. 考核范围包括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各个方面。
2. 设立奖励机制,以表彰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并将其有效地落实于实际生产中。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标准化管理能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维护制度等。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制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多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负责的责任,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基层管理人员应当负责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意识。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生产建设、辅助设施和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投入(一)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
(二)定期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二)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应急管理(一)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二)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定期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不达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职业卫生 晋煤安发[2013]500号山西省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职业卫生)(试行)第1部分总则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1.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2.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的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6)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7)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1.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完善标准化考核体系,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实现煤矿安全高效生产。
2.建立和保持通过科学管理、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优化设计、控制质量、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培训与监督等方面的持续改进与完善,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本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目标与计划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到相关部门并严格执行和考核。
4.组织机构与职责设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5.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6.法律法规执行及制度完善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结合法定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执行情况检查,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7.技术保障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符合要求;各种规程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并依据《煤矿安全法》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矿井的开采、生产、施工、运输以及相关职工的安全工作。
3. 术语定义本制度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定义如下:(1) 煤矿企业:指从事煤矿开采和生产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2) 安全生产工作:指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3) 标准化管理: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和操作。
二、安全生产组织1. 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与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制度。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各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安全培训和教育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
(2)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3)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警和应急处理制度,及时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2. 火灾防护制度(1) 煤矿企业应建立火灾防护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职工的消防培训等。
(2) 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火灾防护演练,提高职工应急逃生能力。
3. 通风管理制度(1) 煤矿企业应制定通风管理制度,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质量。
(2) 煤矿企业应保持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和清洁。
四、安全生产控制措施1. 作业场所安全控制(1) 煤矿企业应设置作业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明确作业区域和危险区域。
(2) 煤矿企业应建立作业区域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安全性。
逢春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逢春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逢春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为了加强逢春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建设,创造安全和谐的作业环境,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逢春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安全副矿长、其余副矿级领导成员:副总工程师、安监科长、生产科长、机动科长、通风瓦斯科科长、供应科长、财务科长、人力资源科长、培训科长、调度长、工会副主席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设于安监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相关工作的安排、落实、监督考核。
(二)领导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组织对全矿员工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病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5、定期检查全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二、部门分工及职责(一)安监科(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完善制度,配备人员,落实经费;(2)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5)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暂示说明;(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每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1次检查,每年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
(二)通风瓦斯科(1)负责配置监测仪器设备,设立2名专(兼)职监测人员。
(2)负责井下测尘工作,建立台账,按时报送测尘报表。
(三)人力资源科(1)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2)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4)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5)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6)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7)不使用童工。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工作人员不受职业病危害。
2. 危害告知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向工作人员告知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
3. 职业卫生监测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有害物质等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问题。
4. 岗位操作规程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应制定标准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5. 卫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设备,如防护用品、洗浴设施、饮用水、食品卫生等,保障工作人员的卫生需求。
6. 职业健康教育制度:要求煤矿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向工作人员宣传职业病的预防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7. 职业病防护设备管理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8. 职业卫生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职业病事故,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以上就是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通过执行这些制度,可以减少职业病危害,提高矿工的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水平。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订立本制度。
二、机构设置1. 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煤矿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在职责包括:•订立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煤矿的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定期检查煤矿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2. 安全生产委员会煤矿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煤矿管理员担负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等构成,实在职责包括:•审议并决议煤矿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审核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看法;•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问题。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矿应结合自身情况订立并实施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煤矿管理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要订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岗位安全责任。
1.2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煤矿应订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部门应订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明的确在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2. 生产作业安全制度2.1 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应订立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2.2 作业票制度•煤矿应建立作业票制度,明确作业项目和注意事项;•执行作业票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3.1 安全设施设置和维护•煤矿应确保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定期检查和测试安全设施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有效性。
3.2 灭火器材管理•煤矿应建立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保证灭火器材的齐全和有效性;•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材,确保其可用性。
4.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4.1 安全培训计划制度•煤矿应订立安全培训计划,确保全部员工接受规定的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本领。
4.2 安全教育制度•煤矿应开展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提示员工注意安全;•针对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警示教育。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1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完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该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岗位,涉及全部煤矿从业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3.1 煤矿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实现“安全、高效、环保、可连续”的发展,坚决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4.1 企业领导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4.2 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下级负责并实施监督。
4.3 各部门、工段负责本部门、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4.4 煤矿从业人员要自发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并参加安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5.1 煤矿从业人员入职培训,包含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5.2 煤矿从业人员定期安全培训,包含安全操作、现场救援、安全意识培养等内容。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与实施6.1 煤矿应建立完满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由专业培训人员进行培训。
6.2 煤矿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建立7.1 煤矿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含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范、安全设备等方面的标准。
7.2 煤矿应对标准化体系进行认证,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核与监督8.1 煤矿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矫正问题。
8.2 煤矿安监部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究责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 办法(试 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 及评分方法(试 行)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 分方法(试 行)
第 10 部分 职 业 Biblioteka 生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职业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 术人员; (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3)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 评价工作。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2.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
式中:
A=
100 100 -B
×C
(1)
A ——实得分数;
B ——缺项标准分数;
C ——检查得分数。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表10—1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
谢谢!
4.职业病诊断鉴定
(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2)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3)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XX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XX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XX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煤炭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考核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有效监督所有从业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防治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一)为加强职业卫生组织领导,特成立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副组长: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矿井各科室、区队负责人、矿医务室负责人及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 1 -(二)矿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安全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黄昕、连杰、孟凡跃同志任职业卫生专职管理员。
各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第一责任人,各区队指派一名联络员员为本单位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三)岗位职责1.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指导矿井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常务副组长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等文件制度要求及相关职责,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3.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协助组长做好职业卫生专业年度、季度、月度规划,自查自检、考核奖惩、总结分析和系统上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业务相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并做好考核、奖惩与兑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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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职工利益和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强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煤炭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和考核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有效监督所有从业人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防治各类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职业卫生组织领导,特成立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矿井各科室、区队负责人、矿医务室负责人及专(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 1 -
(二)矿下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安全矿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安监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黄昕、连杰、孟凡跃同志任职业卫生专职管理员。
各区队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第一责任人,各区队指派一名联络员员为本单位兼职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员。
(三)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指导矿井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常务副组长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等文件制度要求及相关职责,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3.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协助组长做好职业卫生专业年度、季度、月度规划,自查自检、考核奖惩、总结分析和系统上报及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4.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业务相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资料,并做好考核、奖惩与兑现工作。
四、具体分工
(一)安监科:负责负责矿井职业卫生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制度建设,做好制度的起草、下发、落实及修订及相关职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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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收集、更新、管理、存档等工作。
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本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
及时联系资质单位每年对矿井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按要求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按规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二)劳资科:为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并在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和同时,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负责协调组织矿井全体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职业健康体检,把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装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并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完善相关档案等。
(三)通防科: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完善工作,督促通风队做好矿井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日常检测工作,收集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对职工进行公示,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并建立相关台账进行存档管理;监督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建立相关使用、维护、检修、更换管理台账等。
(四)机电科: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完善工作,督促通风队、机电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温度等)日常检测工作,收集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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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进行公示,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等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负责矿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装、设计、规划指导工作,监督各区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建立相关使用、维护、检修、更换等管理台账。
(五)工会:成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主要对矿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财务科:协助并指导企管科做好职业卫生经费预算、管理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的保障工作,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七)医务室职责:负责职工日常职业卫生保健及应急时的医务救治工作,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八)通风队、机电队:负责做好矿井各作业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工作,及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校检工作。
(九)其他单位: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职工正确使用各类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更换。
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使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等。
五、具体要求
(一)每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通知予以调整)由安监科组织,劳资科,工会、通防科、机电科、生产科等科室及各区队联络员参与,对矿井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无故缺席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针对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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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下发指令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虚假反馈单位责任人,
视情节处按照矿井下发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考核。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每月底对当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按照
煤矿职业卫生标准化评分表对矿井职业卫生进行评级,对存在的
问题及时落实责任进行整改,确保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1.按附件表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可将该项目的分数,
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按下列公式进行折算:
C B A ⨯-=100100
式中: A ——实得分数;
B ——缺项标准分数;
C ——检查得分数。
(三)矿井委托相关资质单位每月对矿井各作业场所进行一
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检测出一个地点浓度(强度)超标且
未采取防治措施的,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上级检查或
矿井日常检查查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齐全现象,发现一人
次对单位负责人处50元罚款,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
(四)井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牌板在矿职业病
危害防治办公室指导下定期更换,牌板日常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管理,无故丢失或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牌板随意摘取或吊
挂不规范查出一次对使用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
(五)由劳资科协调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职业健康体检,把体检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后装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安照相关规定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时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签章。
(六)由通防科协调,协助有资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每月对全矿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将检测结果张贴公布。
(七)每年4月份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由安监科牵头协调,培训中心组织,劳资科、工会、通防科、机电科配合,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全员职业卫生专项培训及考试,并收集相关培训资料存档。
(八)对新招收人员、外部转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对员工退休、离职或自愿不干者,必须要求其进行离岗体检,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各类抵押金不予退还。
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检查需到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形成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
在岗期间若需应急体检时必须及时组织应急体检,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九)由劳资科组织安排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定期检查、康复,将职业病病人调离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并妥善安置,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并完善相关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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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所需所需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每年由生产科、调度室组织一次职业卫生应急救援演练,做好演练方案编制、设计、规划、实施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提高矿井职业危害应急救援能力,把职业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附件: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及业务分工考核评分表
主办:安监科
办公室2018年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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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及业务分工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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