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修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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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桑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让奖励性绩效工资真正起到绩效的作用,我校特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并经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教代会商讨,全体教师大会一致通过,形成如下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承炳

副组长:王先周

成员:何君山、陈勇、舒秋兰、黄林、黄小玲

二、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措施

1、上语、数、外的教师,从30%总数中每人每年提取1000元,作为教学奖,分基数奖和浮动奖两大部分,各占50%。基数档次为六年级语、数、外每人每月90、70、70元,其它年级语、数、外每人每月60、40、40元。浮动奖按教学奖励办法分上下学期计算。

2、除班主任工作量外,所有课时按上一节课,算一课时计3元,部门工作折成课时计算。

3、不管哪一科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按原奖励制度办,经费来源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

4、发了以上各项奖励之后,剩余部分按教师出勤情况发放。

5、平均课时量=语数外和所有副课课时量÷实际上课人数。

6、其它工作计算办法

(1)后勤管理工作量,按学校平均课时量略超算。

(2)行政人员工作按平均课时60%计算。

(3)行政人员按政策退下的人员补四课时。

此办法从2013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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