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系统升级计划
升级目标:提高 系统安全性、稳 定性和易用性
升级内容:优化系 统架构、提高数据 处理能力、增加用 户友好功能
升级时间:预计 2023年完成
升级效果:提高系 统运行效率、降低 维护成本、增强用 户体验
服务拓展计划
增加在线申报功能, 提高用户便捷性
开发移动端应用, 实现随时随地申报
提供个性化服务, 满足不同用户的需 求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申报系统
目录
单击此处添加文本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概述 系统申报流程 系统功能特点 系统应用案例 系统安全保障
系统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用于管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在线平台。 作用:该系统旨在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效率,确保核技术利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功能:该系统包括申报、审批、监管、查询等功能,方便用户进行申报和管理。 意义:该系统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的管理水平,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安全审计:定期进 行安全审计,确保 系统安全无漏洞
安全培训:定期进 行安全培训,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和技 能
隐私安全保障
数据加密:采 用加密技术保
护用户隐私
访问控制:限 制用户访问权 限,防止数据
泄露
安全审计:定 期进行安全审 计,确保系统
安全
用户教育:提 高用户隐私保 护意识,防止
信息泄露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 统安全运行
提交申报: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完成申报流程
申报信息审核
审核方式:人工审核、系统 自动审核
审核结果:通过、退回修改、 拒绝
审核内容:申报信息的完整 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时间:根据申报信息的复 杂程度和审核人员的工作量而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许可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进入“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rsmsreq/)登录(新用户需要先注册,老用户忘记账号密码的或登录异常的请在自贡核辐射交流群(群号:423042906)下载“丢失申报系统账号和密码登记表格-自贡-样表”按样表格式填写信息发给管理员找回密码账号);2、进入系统后点击“许可证相关申请”下面子项“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3、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会弹出如下对话框,依照提醒填写完成“1.单位基本情况”:4、填写完“1.单位基本情况”点击页面最底部“保存&下一步”进入“2.活动种类和范围”,点击“(三)射线装置”(涉及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填写前面两项目相关内容即可);点击“新增射线装置活动种类和范围”(装置名称格式为:中文名字+型号,请参照以下样图格式填写)弹出对话框如下所示:5、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3.台账明细”(台账明细下设有三个台账表,分别为:(一)放射源、(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三)射线装置。
有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需要填写相应台账明细。
以下以(三)射线装置为填写示例):特别注意:“装置名称”、“规格型号”要与前面一致,“类别”有Ⅰ、Ⅱ、Ⅲ类,请根据自己申报装置实际情况填写。
“用途”点击右边下三角,会有弹出菜单供选择,按装置实际情况选择。
“电压”、“电流”必须填写,“场所”与前面一致,“来源”填写装置生产商或经销商,“审核人、审核日期”由单位申报此表的人填写或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填写。
“备注”填写本单位名称,“批量数量”按所申报装置实际数量填写。
6、添加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4.监测仪器”栏目,其中的“监测仪器、报警仪器和辐射防护用品登记表”,点击“添加监测仪器”可以对本单位所有监测仪器进行增减。
“辐射防护用品”就所列清单后面填写单位实际持有防护用品的数量,清单里面没有的,请在“其他”里进行备注。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一、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二、新用户注册(第一次申请许可证的新用户)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发证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认证时请注意:认证单位的名称须为该单位的公章全名,并与申报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名称严格一致,否则将无法认证。
三、老用户(已核发许可证)只能选择“许可证申请”的问题部分已核发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在应填报许可证延续申请、变更申请或注销申请时,申报系统中却只能选择许可证申请。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的利用辐射安全的系统申报系统填报指南设计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最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资料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填报指南
附件1: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指南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本次网上申报主要针对:已经办理过辐射安全许可证,但未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申报过的单位,要求必须在2012年9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否则,按环保部规定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
1、核技术利用单位第一次登录系统时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单位名称必须是单位公章全名(注意:注册时暂时不要填写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同时注册时邮箱尽量不要使用私人信息,一旦注册不能修改,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账号),系统会通过用户注册邮箱发送激活链接,然后通过激活链接回到登录界面。
基本操作如下:登录网站点击登录框下侧的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登录注册邮箱点击激活链接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即:ID)和密码登录2、登录系统后:界面如下首先鼠标移到“许可证相关申请”上,左侧会出现“许可证申请”点击“许可证申请”,在页面右侧显示“添加许可证申请”点击:“添加许可证申请”,进入以下界面填写时注意:第一页: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文号和申请时间可以不填写;打有红色“*”号的为必填项。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第二页,页面如下:第二页:系统默认为“放射源填报”,请各填报单位注意:选择自己单位使用的种类即: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点击小标题进入要填写的界面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下一步”,进入下一页,依次类推,共六页,全部填写完毕后,最后一页下面有此显示:请注意:属于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及生产、销售、使用Ⅳ、Ⅴ放射源的单位提交的时候请选择“地市级环保部门”。
其余超过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Ⅳ、Ⅴ放射源”范围的单位,提交时请选择“省级环保部门”填报完毕,经审批后,再次登录系统,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填写本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号,然后点击“提交认证”,系统显示“认证通过”,完成申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激活前无法登陆
如果没有收到的话, 可以重发激活邮件 或者修改邮箱
登录后初始界面
请务必保存好单位登陆ID及密码,遗忘后只 能向省厅辐射处申请 重置密码
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填写申请表
常见问题1
注意区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Ⅲ类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机(DSA除外)等 ⅣⅤ类放射源——测厚仪、校正源等
常见问题2
点击切换
常见问题3
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指的是X射线管的管电 压和管电流,常以kV和mA为单位。
常见问题3
发证机关 ——省级环保 ——地市级环保(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及Ⅱ 、Ⅲ类射线装置
单பைடு நூலகம்申请发证机关选地市级环保)
用户认证
第九条 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系统使用和管理工 作,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申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申报系统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四)整理并反馈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
网址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常见问题3发证机关省级环保地市级环保使用类类放射源及类射线装置单位申请发证机关选地市级环保用户认证将收到激活账户用的电子邮件如果没有收到的话可以重发激活邮件或者修改邮箱请务必保存好单位登陆id及密码遗忘后只能向省厅辐射处申请重置密码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 安全申报系统
说明和演示
来源和职责
关于印发《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 的通知(环办[2012]83号) —— 2012年05月23日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模板】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使用说明一、未认证单位需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申报系统未通过认证界面。
可办事项仅许可相关申请、用户信息维护、单位信息维护。
需点击“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输入正确的信息后,点击“提交认证”。
以下为某单位已通过认证界面。
二、查看单位信息:
点击“单位信息维护”→“查看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单位信息是否准确。
三、修改单位信息:
若活动种类和范围、台账信息、监测仪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及时联系监管部门;
若单位信息、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辐射工作人员等发生变化,或要补录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及个人剂量信息,需修改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
需点击“单位信息维护”→“修改单位信息”,逐项自查并修改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安全管理机构相关信息,或直接点击“下一步”。
“修改、删除、新增”辐射工作人员信息,通过逐个“编辑”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记录,或直接导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批”。
★注意:1、所有表格请填满,现要求补齐2018、2019、2020年个人剂量、所有放射工作人员信息、培训证及有效期等,与事实相符,不留空白。
2、提交审批并不代表已将系统中的信息覆盖,需由监管部门在管理系统中审核,才能将信息修改。
在提交审批后,请及时联系监管部门对信息进行审核。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旨在监管和管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重要平台。
该系统的建立旨在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核技术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建立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监管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便利。
这一系统的建立,使得企业和单位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的申报工作,减少了申报过程中的繁琐程序,提高了申报效率。
同时,该系统还可以为企业和单位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指引和技术支持,帮助其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再次,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系统的运行,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存在的隐患,避免因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该系统的运行,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该系统还可以为核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提供相关的数据支持和技术指导,推动核技术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立对于监管和管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相关企业和单位提供了便利,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核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能够充分利用该系统,共同推动核技术的安全利用和健康发展。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体统注册与申报流程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注册与申报流程
一、新用户注册步骤(网址:/rsmsreq/)
1、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2、注册用户已经有许可证,则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提
交,转到第四步。
3、注册用户无许可证号,则“证书编号”一项为空,不填其他项即可,
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
用户直接打开其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即可完成激活。
5、用户认证,用户登录系统,目录最后一项用户认证。
通过:既可以正常录入相关信息。
失败: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省环保局、国家环保部),办理相应
登记手续。
6、新用户注册完毕。
二、登陆:
完成注册,输入网址/rsmsreq/,输入用户名,密码登陆到申报系统。
三、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进口审批网上申报步骤如下:
1、放射源相关申请——放射源进口申请-录入相关信息。
2、导出电子版(打印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
3、纸质材料快递给本公司。
4、完成进口审批后,办理放射源转让审批。
(用户办理)
四、放射源转让审批网上申报(待拿到进口审批后本公司通知用户网上申报):
1、用户系统申报——导出电子版。
(邮件形式发送本公司)
2、本公司转备相应材料(快递给用户)——用户(递交所在地环
保局)。
3、完成审批(正本材料一份,快递给本公司)。
4、完成转让交易。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课件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案Hale Waihona Puke 问题1无法登录申报系统
解决方案
检查浏览器是否支持,更换其他浏览器尝试; 确认网络连接正常;联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
问题2
填写申报信息时出现问题
解决方案
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如有 疑问,联系技术支持获取帮助。
无法上传证明文件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 安全申报系统PPT课 件
REPORTING
目录
•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概述 • 系统架构与技术实现 • 申报流程与操作指南 • 申报案例分析 •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展望
PART 01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 申报系统概述
REPORTING
系统简介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 统是一个用于收集和管理核技术 利用辐射安全信息的在线平台。
领取证书
审核通过后,领取辐射安全与 防护培训合格证书。
操作指南
系统登录
打开浏览器,输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网址,进入申 报系统首页,点击“申报系统”进入填报页面。
填写申报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所需的证明文件 。
提交审核
完成填写后,提交申报信息进行审核。
证书领取
积极探索和应用新技术, 如区块链技术、物联网技 术等,提升系统的安全性 和可靠性。
拓展应用领域
将系统的应用领域从核技 术利用辐射安全拓展到其 他相关领域,如环保、公 共安全等。
提升用户体验
优化系统界面和操作流程 ,提高用户体验和满意度 。
政策法规与标准制定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监管力度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部门建立的一个电子平台,旨在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
该系统通过集中管理申报事项和申报材料,提供便捷的申报渠道,并实现了信息的集中存储和共享,提高了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登记和备案、核技术装置和设备的申报和审批、辐射源的登记和管理、辐射工作人员的注册和考核、核与辐射事故的报告和处置、核技术进出口的申请和审批等。
通过该系统,核技术利用单位可以便捷地完成申报手续,监管部门可以实时对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有助于规范和提升核技术利用和辐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监管和控制,减少核与辐射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该系统也为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从业人员提供了便利,简化了申报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根据环保部信息化管理要求,所有辐射工作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跨省转移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移注销确认、放射性废物收贮备案、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备案等环保手续时需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凡是不进行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新用户注册1、打开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建议首先在登录页面中点击或下载阅读“申报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PDF格式),了解使用说明后可点击“新用户注册”,根据下面的操作提示,以真实信息注册一个本单位的用户账号,并填写许可证申请表或其它申请表单。
2、部分已领取许可证的用户信息已在申报系统使用前被录入,该类用户可直接填写许可证“证书编号”,点击提交,转到第4 步。
3、尚未领取许可证号的注册用户,则“证书编号”一项为空,不填,填完其他项即可,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激活邮件自动发送到新用户的邮箱,用户直接打开其注册时使用的邮箱,点击激活地址,即可完成激活,新用户注册完毕。
5、用户登录:用户打开网址/rsmsreq/login.jsp即可使用其设置的“登录ID”及“密码”登录申报系统。
二、新用户认证1、对许可证信息已被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申报系统后直接到“用户信息维护”--“用户认证”处,确认单位和许可证编号,提交认证即可。
2、对无许可证或许可证信息尚未录入申报系统的用户登录后,首先要填写“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自动发送到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待环保部门审批后再进行用户认证。
三、网上申报事项用户认证完毕后,即可使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请按照申报内容填写相关业务申请表单,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
用户可办理事项如下:1、许可证相关申请:许可证申请(及重新申请)、延续、变更、注销;2、放射源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相关申请:转让、异地使用、进口、出口。
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建立的用于监测和管理核辐射安全的系统。
该系统主要用于辐射源(包括核电站、放射性设施等)的申报、核安全评估、核安全监督和核事故预警等工作。
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收集辐射源的相关信息,如设备类型、辐射源的性质、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等;对辐射源进行核安全评估和监督,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提供核事故发生时的及时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收集、分析和报告核事故和辐射泄漏事件的数据,以便制定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通过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政府能够实时掌握全国范围内的核辐射安全状况,提供决策参考,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此外,该系统还可以加强辐射源管理,提高核安全意识和能力,确保核辐射安全风险的最小化。
总之,全国核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一个重要的工具,用于加强核辐射安全监测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关于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关于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本文档旨在对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进行介绍和背景说明。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是为了确保核技术利用过程中辐射安全的申报管理而开发的一种信息系统。
该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和目的如下:基本概念核技术利用:指在科研、生产、医疗等领域中应用核技术进行相关活动的过程。
辐射安全:保证核技术利用过程中对人员、环境和财产的辐射保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避免辐射致害发生。
申报系统: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相关信息的收集、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功能申报信息管理:接收、记录和存储核技术利用单位提交的辐射安全申报信息。
审核和审批:对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监管和监测:对核技术利用活动进行实时监管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统计和分析:统计和分析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目的推动辐射安全管理:通过建立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升辐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核技术利用活动的安全性。
规范管理流程:制定运行管理制度,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申报行为,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提高监管效能:通过系统的审核、审批、监管和监测功能,加强对核技术利用活动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支持决策分析:通过统计和分析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该系统将在全国范围内应用,促进核技术利用过程中辐射安全的管理和监管。
本制度旨在规范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以下是关于该系统的运行管理机构、责任和流程的阐述:1.运行管理机构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由核技术与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日常运维和维护;用户账号和权限管理;系统更新和升级;故障排除和技术支持;数据备份和恢复。
2.运行管理责任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运行管理责任由运行管理机构负责。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与申报系统介绍
监管系统主要功能 其他管理1-3
1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管理
包括: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进口、出口、转让、 异地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和废物库可以通过监管系 统来完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回收、收贮。
2射线装置管理
包括:射线装置台账录入、查询、报废、删除。
3监督执法管理
包括:监督执法记录的添加、查询,监督执法文 件的共享。比如处罚等。
向市局报Excel表电子版,有变化(红色标注)及时报。 日常工作:辐射单位网上申报、环保部门定期查看。
为方便工作,今天的有关资料已发至下列邮箱
公共邮箱 jnhbjkbk@ 密码:666666
市局科标科邮箱
jininghbjkbk@
谢谢大家!
系统特色:系统跟踪了放射源在本系统内的整个 流转过程,基本实现了放射源生命周期的跟踪管 理。
1、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用户可以通过本系统来完成销 售及发货的管理。
2、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单位和废物库可以通过本系统来完 成放射源的回收、收贮。
3、业务流程中无法在监管系统内完成的包括(回收、收 贮放射源的再利用),其中废物库可以通过自行修改台账 的功能来完成,系统升级将会加入这部分功能。
2放射源相关业务申报
涉源单位完成激活后,登陆申报系统可以进行的 放射源相关业务申请包括:放射源转让、进出口、 异地使用;并可以在申报系统中查询到自己历史 提交的各类申请单。
申报系统主要功能 其他业务功能
3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业务申报
涉源单位完成激活后,登陆申报系统可以进行的相关业务 申请包括: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转让、进出口、异地使用; 并可以在申报系统中查询到自己历史提交的各类申请单。
监管系统主要功能 许可证管理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的通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
全申报系统》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0.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
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启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
系统》的通知
根据环保部辐射安全管理司的通知要求,《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申报系统)已正式开通。
即日起开始使用全国申报系统进行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和进出口、异地使用申请的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请相关辐射工作单位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工作。
凡未经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其纸质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核管处联系(电话:************,联系人:唐蓓)。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网址:
http:///rsmsreq/
江苏省环保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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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发证机关选地市级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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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 安全申报系统
说明和演示
来源和职责
关于印发《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规定》 的通知(环办[2012]83号) —— 2012年05月23日
第九条 辐射工作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系统使用和管理工 作,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申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申报系统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三)通过申报系统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四)整理并反馈申报系统使用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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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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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1
注意区分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Ⅲ类射线装置——医用X射线机(DSA除外)等 ⅣⅤ类放射源——测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指的是X射线管的管电 压和管电流,常以kV和mA为单位。
常见问题3
发证机关 ——省级环保 ——地市级环保(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及Ⅱ 、Ⅲ类射线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