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地砖报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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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地砖报价说明

一、工程内容

1、陶家“九龙西苑”公租房项目墙地砖工程。

2、负责完成进场前的临时设施搭建等各项工作(要求有足够的劳动力并按业主及招标人要求时间或提前完成)。

二、招标范围

1、本分包工程为陶家九龙西苑工程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墙地砖铺贴,含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及返工等。要求有足够作业人员并按业主及招标人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时间按期或提前完成。

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地面、墙面打点、放线、墙地砖铺贴、勾缝等;

(2)墙地砖的下车、材料运转等;

(3)成品保护以及墙地砖铺贴完后的第一次清洁。

三、现场施工条件

1、招标人在现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用水、用电,招标人将提供水电的接驳点,投标人按招标人的指定位置进行接驳。

2、招标人给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和工人提供临时生活临建,临建内的办公及生活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须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照明灯具及线路。

四、计量及计价

1、计量将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以实际铺贴面积为结算依据,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关章节计算规则及相关规定结算,结算时不再增加零星用工费

用及其他一切费用。工程施工中投标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向招标人签证索赔费用,投标人若对招标人提供的计量依据有所异议可直接在招标答疑中提出。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计算,全部完成《重庆九龙坡陶家“九龙西苑”公租房项目墙地砖工程量清单》提供分包内容后,按双方签字确认的《重庆九龙坡陶家“九龙西苑”公租房项目墙地砖工程量清单单价表》进行结算。综合单价包括了:

2.1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机械费、水、电、安全、文明施工、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物价(人工、材料、机械)涨落的风险等。

2.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及说明、主要工作内容栏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并视为已包括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2.3符合技术规范的全部费用已被计入清单综合单价中。

2.4投标人对于本招标工程的各类材料、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拼装、拆卸等工作所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清单综合单价中,不予另行结算与支付。

2.5 场内材料(含甲供材料)装卸、二次搬运,夜间施工等费用纳入综合单价内,不另行支付。

2.6中标单位对工程施工的噪音和烟尘对环境的影响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满足居民的出行等要求。否则,引起的一切投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纳入综合单价中。

3、结算与付款: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支付进度款;所有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付至85%,经甲方、监理、业主及物管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9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书。乙方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5%,若超过,乙方须按超过部分向甲方支付50 %的违约金。结算审核完

成后,工程款付至结算总额的97 %,剩余3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保修期满待业主返还质保金后扣除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保修费用,余款壹个月内全额无息支付。

4、本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中标人收款的同时,乙方须持本单位相关资料到施工所在地甲方项目部注册的税务机关报到注册并核定税率,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由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另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力。

五、招标工程的要求

1、工程进度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进度计划要求。

2、工程投标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投标人现场实际勘察情况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工程结算实际完成量确定。

3、投标人所固定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及其它一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机械设施及招标人应缴纳的规费和税金除外)。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施工期间不因市场变化或其他原因而变动。

4、一旦投标书递交,招标人就确认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工作难度、合约条款都已充分理解及确认,并在报价中已完整考虑其对费用、价格的影响。

5、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最低报价的标书,对不中标的原因不作任何解释,招标人并保留拒绝投标书中某一部分的权力。

6、招标人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概不负责。

7、工期由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进场之日起计算,各分项进度计划必需满足招标人和业主要求;除地震、战争、水灾等造成的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外(但必须在招标人获得业主认可工期顺延的前提下),总工期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

对于可能发生各种原因(业主或招标人)的现场窝工或因赶工发生的加班自行考虑。

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和业主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符合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定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单价不变。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求中标单位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本工程保修期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为两年。在保修期内若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并于接到甲方的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免费维修,每逾期一次,扣保修金的5%。若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则甲方可直接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保修期满后,由乙方出具申请最终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最后验收,并在整改合格后出具保修合格证明书,并办理质保金结算及退付手续。

9、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投标人现场实际查勘、答疑记录等资料报价;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的增减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0、在施工期间,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未完成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中分部或分项进度计划,每延误一天元的违约金,待在执行下一分部或分项工程通过赶工将拖欠的工程量补上,招标人将书面取消违约金;如果工程总工期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天元违约金;在施工中,当分部或分项工程实际进度多次与计划进度不符,经赶工无效,招标人判断将因此严重影响总工期时,招标人有权勒令其退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此应无条件按接受。

11、其它条款参照主体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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